梵高,耶稣受难,1889。他用自己的脸作画,代表他对耶稣的受难感同身受。
梵高写了一半,我想应当歇一下,回应一位读者的问题:为甚末要写梵高?为甚末要信仰梵高的上帝?信仰这样的上帝有甚末好处?这种信仰岂不是有损我们的尊严吗?
讲到尊严,要先搞清楚我的观众是谁。如果我的观众是亲友、同事(学),那末最重要的就是我要在他们眼中活得潇洒,有成就感,至少,要让人感觉我这人不乱套,做事有分寸,有担当,甚至还有点让人佩服。这样,我就有了尊严,也对自己感觉良好起来。
这样的尊严也确实不容易争取。我们有时或能风光一时,但是至终被人唾弃;或许能叫一些人佩服,但却叫另一些人不齿,这样有尊严吗?所以将尊严建筑在成就上,或是在别人的观感上,其实是很虚荣,也很飘忽的,不过是面子问题,可能并没有甚末真正的尊严吧?
若是说,观众是我们自己,是自己觉得有尊严,做自己的老板,老子活得爽爽快快、顶天立地,牙齿打落和血吞,见了棺材不流泪!老实说,这是在做给谁看呐?是不是自己的骄傲在作祟呢?若是骄傲,那当然是从比较里面才有体会,是吧?自己跟自己比,往镜子里头看,哪能知道自己是高还是矮呢?或是有尊严还是没有尊严呢?所以,说穿了,还是在人比人,要比别人有尊严,不是吗?
所以,一个自主的人,他的基本问题是爱面子,沽名钓誉,不是甚末尊严问题。其实,许多人希望耶稣来,是要拯救我们的名誉,而不是我们的灵魂。
或许,有人会说,我凭良心做事,向良心负责。那我要凭经验说,良心是靠不住的。在没有别人看到的时候表现出来的,才是真正的良心。我们能够坦然地说,第一,在人背后所作的事,都是我自认为有尊严的吗?第二,我自认为有尊严的标准靠得住吗?
举个简单的例子:我若私下挖鼻孔,可能不会认为是减损自己的尊严吧?但是,如果不巧被摄入镜头,而且有一天被播放在同事(学)面前,那时会不会感到很有尊严呢?所以,用自己比自己是并不可靠的。
我认为,终极的尊严一定要有个固定不变的对象,才有意义。古时,那个对象就是“祖宗牌位”,是有点抽象(在天之灵),但却是一个清楚的对象。就今天来说,如果没有一个造物主,而且他是一个有情的上帝(不是一个上了发条以后已经离开的钟表匠),我们就没有尊严的可能。
如果这位上帝不存在,那一切不过都是心理作用罢了,海明威的一生就是我们的表率。但是,如果这位上帝存在,那末依靠他,与他对话,向他倾诉,为他投身,就不是一件不体面的事。这样,尊严就是他赋予我的,而不是我自取的。就如在请客桌上,不是我自己坐在上位有光彩,而是当主人邀请我坐在上位时才有光彩。
现在让我说说为甚末要谈梵高的信仰,为甚末不选择一个有很好的见证,心灵稳定,很光彩结局的人物来做话题呢?这,除了他是个天才画家,而且借着画表达了他的信仰以外,最重要的就是他真实对人,对上帝,没有虚假,没有矫饰,他的弱点和他的优点都赤裸裸地展露在我们跟前。在一个讲求“表现”,讲求给标准答案的时代里,这更是可贵的。
在他的真诚面前,我感觉渺小;在他的残缺中,我体会到希望。我知道耶稣来,就是为要寻找我这样的人,他要拯救我的灵魂,不是我的声誉,我的成就,或是我的优点。我不需要为自己的形象去刻意修饰,造作。真正的敬虔必须从真实开始,而不是虚假的外貌。
在《奉耶稣的名》那本书中,卢云神父描述到自己在去《方舟团契--黎明之家》给弱智残障人士服务之先,他向读者倾吐自己的心路历程:
“我在学术界作了廿年的老师,教的是教牧心理学,教牧神学,和基督教灵修学,但是到头来我自己里面有一个很大的隐忧。我已经年过半百,也不太可能再有五十年了,我面临一个严肃的问题,我的老化有没有让我更靠近耶稣?做了廿五年的神职工作,我发现自己祷告越来越差,生活中与人逐渐疏远,而且常常为一些烦心的问题所困扰。人人都认为我很成功,做得很好。但是,我自己知道,这些成功危害了我自己的内在心灵。有一天,我忽然醒悟到,自己竟然活在一个很黑暗的地方,我们常常方便地用“烧尽”(burnout)这个心理名词来描述心灵的死亡。”。
这是他决定放下教职的转机。卢云的写作能够感动我们,就像梵高的画能够感动我们一样,因为它们真实,并不是因为他显赫的履历表。当他们显露自己伤口的时候,让我们也敢从阴影中走出,赤裸裸地面对上帝,带着残缺,带着伤痕,带着饥渴(而不是自己的尊严和成就),向他呼求,向他倾诉。
希望这也是我们的故事。至少,我们能学习他们的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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