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即将到来了,自从有了这个专门的日子,国人的保护自我权益的意识在逐年提高,但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每每自觉权益收到了侵犯,却投诉无门的时候,才感觉到我们离目标还有很长的路。
每次家人或朋友听到我又投诉什么人了,或者投诉什么机构了,有的时候反而会转而批评我,因为我的投诉可能会让某个工作人员被扣了奖金。我不同意这种观点,我认为如果每个服务环节都认真地做好了自己的功课,即便是有些许差错,如果以良好的态度,微笑的服务来弥补,相信也不至于被人投诉的。
最近在一个群里看到一则令人感慨的陈列:
自动取款机取到假钞:不赔, 因为没有证据
银行柜台取到假钞回家后发现:不赔,因为证据不足
银行卡和存折被盗后损失:不赔, 储户自己的责任
网上银行密码被盗后损失:不赔, 储户自己使用和监管的责任
基金经理推销的基金缩水损失了:不赔,投资有风险,储户须谨慎
……
作为货币监管的法定机构,银行的架子,是小老百姓无法抗衡的,也是无法回避的,因为没有哪一个人可以不跟银行打交道,而几乎每天都能听到对银行的不满却投诉无门的案例。
最近又遇到一件新鲜事,时下银行很时髦在寄送对帐单的信封里加带着分期付款的产品推销广告,由于是银行出面推广的,因此很容易让人们产生对这些产品的好感、信任感和认同感。然而我就遭遇到这样的事情,按照银行推广单子上打过去电话,是一个不知道叫什么贸易公司的电话,而且好多家银行都通过这家公司来进行分期付款的销售。当你按照电话指示进行预定商品的时候,一切似乎都进行得那么合理,接下来你收到银行的通知,你的信用额度相当于分期总额的部分被冻结,似乎也预示着订购的完成。然而,除此之外,没有任何的直接证据表明完成了订购,也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销售要约的成立和卖方应该承担的义务,也没有任何承诺和保障你何时可以收到订购的货品。
在订购完成之后大约三周,这个销售公司打来电话,由于订购某产品的人数多,产品脱销,已经向厂家订购,但是交货期不确定,需要买家自行决定是否无限期等待下去,或者取消定购。我选择了取消订购,然而从你的信用卡信息可以看出来,这部分被冻结的信用额度却一直没有解冻,说明这家销售公司并没有立即办理退款的手续。
由于没有任何的证据掌握在消费者手中,我深知这是一种无从投诉的案例,只能借3·15即将到来之际,写几个文字自己发泄一下罢了。不知道这样的销售行为销售方该承担设么样的责任?银行又该承担什么样的连带责任?
以一个并不好笑的笑话结束这篇博文:工商银行的网站地址是:三大不了·爱存不存·坑·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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