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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市场导报陈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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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5-10 16:48:51
     
        “电视广告上说可以连续拍摄10个小时不间断。但实际连个把小时也录不了!”杭州读者吴春林近日气恼地向《市场导报》投诉,反映电视购物广告夸大其词。
        吴春林告诉导报记者,去年11月28日凌晨1点半,他看电视时留意到一则爱普泰克DV机的广告片。颇具煽动性的言语把这一商品描述得相当完美,让人看了就有购买的冲动。
        吴说,该DV机的种种独到的优势中,连续拍摄10小时的功能最让他心动。随即,他便拨打电话4008155555订购。
        然而,在收到商品后,吴春林使用发现,机子根本拍不了10个小时,电池连续使用时间1小时都不足。除此之外,DV机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让他倍感失望和上当。
        “电视购物广告夸大宣传,是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吴春林告诉导报记者,事后他一而再地拨打售后电话投诉,但最终没能获得妥善的解决。
        针对这起纠纷,《市场导报》记者联系了爱普泰克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公司相关人员承认,一块电池连续拍摄的时间只有40多分钟。不过,媒体市场总监刘先生认为,广告宣传并没有夸大,而是顾客存在理解上的偏差。
        根据爱普泰克公司提供的广告片,导报记者看到了如下表述:“双卡拍得更长、录得更多,两卡当一卡,可拍摄长达约10小时的录影(拍摄时间长达10小时),相当于在直达列车上从上海一路拍摄到北京。”
        媒体市场总监刘先生指出,上述宣传指的是该机可以存储10个小时的容量,并非指可以持续拍摄10小时。
        对此说法,吴春林相当气愤并指出,“拍得更长”指的就是拍摄时间,“录得更多”才是指拍摄容量,这样的表述给人的直接感觉就是能持续拍摄,商家混淆语义,属诱购行为。
        针对该争执,导报记者作了随机调查,相关被访人员均理解为可持续拍摄。在广告片中,导报记者还听到了如下的介绍,即该机“可以连续录下10多场足球比赛”。倘若其他的表述可能引发歧义,那么这一宣传对于“持续拍摄”的说法却是非常明了的。
        尽管如此,爱普泰克公司仍坚持系用户理解偏差。该公司另外表示,广告片并非该公司制作,而是由负责电视购物的“阳光公司”完成的。
        为了进一步探究商家的主观动机,导报记者随后以消费者的身份拨打“阳光购物”的热线电话。对方却是明确表示,爱普泰克采用的是高能锂电池,一块电池连续拍摄的时间长达7-8小时。
        而当记者亮明身份要求采访公司负责人时,相关人员却拒不透露联系方式,此后记者也未接到该公司的任何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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