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是谁在误会我呢?
第三、情绪化后的反应
当委屈的三重潘多拉的魔盒打开,
你冤枉我;
你不理解我;
你,怎么可能会不理解我?
你,你,你......我当然会恨你。
因为我对你是相信的,因为我对你是理解的,而你对我一不相信二完全不理解。表面上看有两种结局:
其一、毁灭自己。
譬如砸头譬如烧信之流,表面上我听了你的,实际上我的内心还是不听的。这应验了《简爱》中“无论你们怎么摆弄杯盘的外面,都无法改变那里面的东西。”结局就是强烈的逆反心理。
其二、毁灭对方。
这里的毁灭主要是指愤怒地批判讽刺及挖苦从而展开冲突,借此来呼唤对方的注意,当对方仍旧懵里懵懂的时候,就将其毁灭,而毁灭本身也让毁灭者陷于巨大的伤痛。
Hamlet 式的毁灭,其实本质也不过如此。
附文:砸脑袋事件(老邬)
C是我在澳洲期间重要的朋友之一,最初见到他时,他的头发大波大浪,强烈着上世纪的文化和浪漫。现在,他的头发已处理得不那么长了,并和衬衫香水等协调出很经商的样子。只是他一旦动弹起来,你还是能看到他曾经担负过的一系列角色:代课教师、律师、业余朗诵爱好者、保洁人员、户外家具供应商、小型房地产开发商、以及幼年失去母亲后被姐姐们宠坏的弟弟。
C是个极具推动力的男人,在资源和自身条件很不理想的那些日子里,他总能实现他的推动,无论是推动女人、还是推动事业。他能让一个十九岁的女孩在半小时后,对他的感受流畅地实现从叔叔向情人的转折。他能在飞机上、酒席上、画展上,结识后来给他带来重大商机的人士。他能在一个月内,打开一个陌生城市的局面,接应他来该地的人,后来要在该地搞妥一些事情反而需请他出面。
C是个很热闹的人。他总是要在聚会上讲故事,在场的十人中有一人没听过,他就会把一只和他有关的STORY,象第一次讲那样讲一遍,他真的训练出了一大帮很谙于配合的朋友,他们的表情上,总能不流露因早已听过七八遍而可能产生的疲惫,并仍会不厌其烦地参与鼓掌。C还会适时地提议大家接受他的一次朗诵,并说明,如果他一时想不起词来,请大家原谅,那首诗已二十多年从未碰过了。诵毕,从呆入木鸡的人群里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二十多年没碰的东西,他竟能如此朗朗演绎!但是,第二天,会有没参加昨晚聚会的好事者问道:C昨晚是不是又朗诵了那首“啊,岩石上的大树啊——”?
有一个看上去很隐私的事件,它是C在那个年代、那个地方,进取并尴尬的极好注脚。它并非仅仅属于C。
1990年,一位对C万分好感的澳女,抵押自己的房产为C的生意筹了款,事后,C在处理澳女对他的好感上遇到了麻烦,而事实上他与澳女并无出格的故事。当时,C的女友经过漫长的等待后,刚从中国来澳,她愤怒地发现,几次自己和C手牵手时,一旦澳女的目光扫来,C就触电似的甩开她的手,C象是十分忌讳在那个澳女面前和自己亲近。该举动日后成为C和女友剧烈争执乃至决裂的起始原由。一日,C的女友在和C争吵后决定分手,C堵住门不予通行,一个如此能说的人,居然无法道出隐衷,可见这个隐衷的尴尬,也可见C在坚持着野心的同时,也坚持着不丢失女友对自己的敬重。在一阵撕扯之后,C的女友仍不放弃出走,C做了一个极具震撼力的自虐动作,他抓起一个石头烟缸,猛然砸向自己那颗灵活的脑袋,然后,他的双眸在鲜血后面直视着自己亲爱的女友。
十多年以后,我问C当时的女友,C在砸自己脑袋期间的复杂心情你懂吗?
她说,现在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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