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附庸”之名谈“中庸”之德
实际上,上述使用义只是“附庸”的衍义。
“附庸”的原本义是指王制中的一个爵位。《礼记王制篇》中记载:“天子之田方千里;公侯田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能五十里者,不合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从上述记载可以看出,所分封的“田”是生产资料。而附庸是享有不及五十里田的生产经营权人的爵位名。
《王制》还记载:“凡四海之内,九州;州方千里,州建百里之国三十,七十里之国六十,五十里之国百有二十,凡二百一十国。名山大泽不以封,其余为附庸闲田。”这里,“附庸闲田”是指“国”与“名山大译”之外的被分封给小领土主(附庸)的田不足五十里的飞地,
由此看,“附庸”是级别小于“诸侯”的一个爵位名。
中国古代人为什么起了个这样怪的爵位名呢?
陈浩在注《王制》篇的时说:“此言天子诸侯田里之广狭。不能,犹不足也。不合于天子者,不与王朝之聚会也。民功曰庸。其功劳附大国而达于天子,故曰附庸。天之以下皆言田而不言地者,以地有山林川泽湿险夷之不,若限于地里,而不计田里,则井地不均,谷禄不平矣。”
当时,“民功曰庸”。“民功”是什么呢?是指劳动者依靠“田”等生产资料生产出来的劳动产品或劳动成果。
按周朝的规定,只有诸侯才有面见天子的资格。诸侯田里的劳动产品要报给天子而纳庸,同样的,那些非诸侯田地所生产的产品也要上报天子并纳庸,但那些享有不足五十里的飞地生产经营权的被封者却没有资格见天子,于是就规定由邻近的诸侯附带其纳庸等工作,于是古人就称小于五十田里生产经营权的被封者为“附庸”。
“附庸”这个词,关键字还是“庸”字,即劳动产品义。是谁生产这些产品的呢?不是被分封者,而是被分封者属下的“民”。所以,“民功”便是指由劳动民人所生产的劳动产品。劳动产品有许多类型,食品、衣物、日用品、工艺品,生产工具等都叫“民功”,也都叫“庸”。
由于在周代,无论官方文献还是一般民众,都知道“附庸”的含义,也知道“庸”是指劳动产品,就象我们今天人们所常说的纳税的“税”一样。所以“庸”在周代是一个常用字而且使用含义固定化了。
“庸”字在《论语》中只有一见:
子曰:“中庸之为德也,其至也乎,民鲜久矣。”(《里仁》)
那么,什么叫“中庸”呢?难道这里的“庸”便不可能是“民功”义吗?好象二千年以来并没有人提出这个问题,而人们多认为“中庸”是“无过不及之为用”的意思。
实际上,用“民功”义来体会《论语》“中庸”章的“庸”字义最为合情合理:“中”有“中分”义,《国语周语》中有“中分则均”句。庸,劳动成果或劳动产品或享用义。“中庸”则有“均分劳动成果”,“共享”的含义。如果民众都能把自己的劳动成果拿出来由社会共享,这难道不是最尚的德行吗?可是在礼坏乐崩的社会,有几个民能坚持这种德行呢?孔子所叹的“中庸之为德也,其至也乎,民鲜久矣。”,不正是这种意思吗?
如果以“民功曰庸”来体会孔子“中庸之为德”,“中庸”不就是现代人所说的集体主义或共产主义精神吗?
但是,用“无过不及之为用”来解释“中庸”,就不那么顺当了:“无过不及之为用”只是方法,方法论的东西只能是属于“道”而不属于“德”的范畴。而且,“无过不及之为用”与“民”有什么特别的联系呢?不然,为什么孔子说“民鲜久矣”而不说“人鲜能久矣”呢?尚且,用“极高明”来解释“圣”只能说是“道”高明,而用“最高尚”来解释“至”便是修饰“德”高尚,而孔子明白无误地说“中庸之为德”,其“至”当是“最高尚”的意思。这样一来便完全可以判定孔子“中庸”义中的“庸”是“民功”义,并确认“中庸”是指集体主义或共产主义精神或德行。
如果孔子所说的“中庸之德”是指集体主义或共产主义德行,就可以更容易体会到孔子仁世理想的实现方式和途径,来确定孔子仁学思想的现代价值了。
(关于孔子中庸思想详细论证,多在《仁学探微》》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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