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商时享国的爵位有多大
近来,赞成《保训》是“文王之训”的人又拿出“新证据”,说《尚书》等有周文王“享国五十年”的记载,而“惟王五十年”中的“王”仍是指“周文王称王”,以此来“推定”《保训》是“文王之训”。
实际上,如果历史记载中有周文王“享国五十年”记载属实的话,恰恰足以证实周文王从来就没有称王。
“四海之内,莫非王土”。“王”是享有天下的人。“享天下”是否与“享国”同义呢?在秦汉之前文献中,“享国”是没有“统治中国”的含义的。
“国”在殷周之际,最大的疆土只的“百里”。
商朝的“帝”与周朝的“王”所享有的天下是“四海之内”。
《礼记王制篇》记载:“凡四海之内,九州;州,方千里;州,建百里之国三十,七十里之国六十,五十里之国百有二十,凡二百一十国。”这就是说,那时的“国”最大的也只相当于现在的小县的辖区那么大。
那么,周文王“享国”的“国”有多大呢?只有七十里。历史记载,周文王生前最大的官是“西伯”。《王制》中记载:“天子之田方千里;公侯田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能五十里者,不合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凡九州,千七百七十三国。”因为周文王只是位“伯”,所以,其所“享”的“国”也只能是七十里。
“享国”与实际占有不是一回事,是指合法享有,而占有则是可包括非法占有;“享国”是指与其封号相一致的辖区的管理权。
孔子曾说“三分天下有其二,而服事殷。周之德,其可谓至德也已矣”(《泰伯》)。这里的“三分天下”中的“天下”则是指“四海之内”,虽有其一,也比“国”大得很。周文王虽然实际统治着三分之二的“天下”,但由于服事殷而未得加封,且是以“西伯卒”;所以,到死他也只享有七十里的歧地的合法管理权。(至于周文王之所以“三分天下有其二”,是因纣“赐之弓矢 ,使西伯得征伐”,且其具有较大的号召力之故。但征伐权并非“享有权”)
这样看来,历史记载周文王受命“享国五十年”正是指他担任西伯职五十年,而不是“受命为王”五十年。那么《保训》中的“惟王五十年”中的“王”便绝对不是指周文王了。
称《保训》是“文王之训”者,以文王“享国五十年”的记载来证明周文王称王五十年,就是混淆了“天下”或“四海之内”与“国”的“名”所表示疆域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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