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岁那年父母离婚了,我分给了妈妈。分家那天我乐颠颠的拿着自己的东西到了姥姥家,妈妈一个人去了大庆跟姨姥家的阿姨一起做服装生意,妈妈说那是她的爱好,卖服装。投入了2000块钱在短短的几个月内赔了个精光。大庆的阿姨给妈妈介绍了一个离了婚男人,是个工人,个头不高,相貌平平。他们在一起不久就结婚了。
10岁的时候我被接到了大庆从此给自己取了个新的名字——魏佳庆。魏是妈妈的姓,佳庆就是佳木斯和大庆的结合。小小的我还查了下字典,这两个字都是好,庆祝的意思,就是它了!(以前的名字叫刘丹。原因是妈妈生了我后看到报纸上有个叫丹丹的女孩张的很漂亮,就这么简单!)
异地读书是要交借读费的,但是因为我入校以后文艺和体育比较突出,校长很喜欢我所以就给免了。这样一来减少了我们很多负担。因为妈妈找的这个男人并没有钱,妈妈和他结婚的时候他还欠着5000块钱的外债。我们3个人住在一间简陋的小平房里,1992年的这个家唯一的家用电器就是电饭锅,还有个能出响的录音机是当时妈妈来大庆时候从老家带来的。
转眼到了初中生活,我们也搬到了他单位分的楼房里,那个男人有个80岁的老父亲也搬来一起住了。记得搬家那天我很开心,但是妈妈却在头天晚上煤烟中毒差点没了命。我是转天才知道的,因为我经常不在这个“家”住。新家很宽敞也很空荡,我依然不把那当作自己的家,宁愿四处流窜在同学家挤一张小床,有点四海为家的感觉。为了这事把妈妈气哭过好几回,经常半夜出去找我,但是我却总是理直气壮,从不道歉。
这个时候的生活渐渐好了一些。妈妈开始在小区的市场里摆摊卖烙饼和炸鱼,每天4点多就起来收拾小鱼仔儿,弄的洗脸的盆子都是鱼腥味,经常我洗脸的时候都会残留那味道,很恶心。每天中午放学我就去市场混饭吃,妈妈经常用烙饼给我换羊肉串。
虽然不用交借读费,但是基本的学费那个男人也不给我交。不仅如此,他的三个孩子也经常来家里扫荡,还偷走了妈妈唯一一条值钱的金项链。没有办法,妈妈就只能在每天摆摊赚的钱中偷偷留下10块钱,给我做学费。
虽然我心里很讨厌这个男人但也不得不经常哄着他给他唱歌听。还记得家里经常来些叔叔吃吃喝喝,我就站在旁边给他们唱歌,一首2块钱,这是零花钱的由来!
家还是像旅馆一样。因为不经常回来也不知道他们究竟是怎样的一种感情,只是偶尔会发现一些吵架的痕迹。对于这个男人我也一直都是忍耐,然而冲突还是在那个放学的下午彻底的爆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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