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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雷(2009-10-27 08:08:30)

小雷来我们家已经三周了。

 

平舌摩擦后双唇圆启,朱舌从口腔后端轻巧地往前弹出,分两步,小,雷。小雷在上世纪90年代叫凌志,进入新世纪以来叫雷克萨斯。而在我心目中,她永远是小雷。

 

小雷本来是老爹单位的车,车改之后被低价收入变为私车,陪伴老爹走遍了大半个中国。跟人接触久了,车也会有灵性,小雷便如此。有一次老爹开车去梅州拍照,车上坐下几个大男人,外加半吨重的摄影器材,走在路上左后轮居然一路发出触目惊心的碰撞声。小雷坚持了几天的旅途,最终将全车人平安送回深圳。检查后才发现一侧的平衡器断裂了。从此以后小雷再也没有跑过长途,但依然是老爹的爱驹。

 

据称小雷在90年代是价值百万的豪车,虽然时到如今折旧价不过五万,但其性能依然超然于一般小车之上,看她那八缸油门就知道了。小雷的年岁约莫有我的一半,毕竟是美人垂暮,这几年小毛病不断,老爹也不断咬牙斥资给她修修补补,几乎对她的内部进行了全面改装,光是这笔费用就可以买一辆新车。

 

小雷是金色的,而且有着老式车的长度、硬度与方正度。我一直觉得小雷应该是位女子,因为老爹和猴子驾驭她比我轻松得多。如果她变成一个人,一定是一位身材高挑的大家闺秀。三周来,小雷在我手下吃过不少苦头,第一天我就在她身上蹭了两块牛皮癣,第二天放在车库里居然被小偷撬了锁,后来在布吉关外还让她趟过了一个大坑,而且两次开到60码才想起忘了放手刹……但她没有报复我,至少目前还没有。

而猴子则像对一位小女朋友一样对待她,给她买香水,买新的CD,给她美容,让她在路上焕发风驰电掣的二度青春。有一次猴子开着车突然自言自语地说:“我非常喜欢小雷。”小雷已经变成他的情人了。

 

三周前老爹去坝上摄影,走之前将小雷留给我和猴子。等他回来之时,我们已经可以顺顺当当地开着小雷去接机。老爹高兴。昨天电话告诉我:我正在把你弟弟带回家。我就知道,他终于做出了一个思虑已久的决定,购入了一台新座驾。紫貂色的雷克萨斯。昨天夜里晚饭后,老爹按捺不住兴奋之情,让我们将小雷停在路边,然后坐上他的新驹体验一把。新车内部非常宽敞,挡风玻璃的设计让视野异常开阔,坐在里面竟犹如坐在飞机头等舱一样舒适(虽然我从来没坐过头等舱)。我坐在后座,回头看看停在路边的小雷,昏黄的路灯下闪着幽幽的暗金的光辉,竟有种落寞的感觉。世界上从来都只听新人笑,哪闻旧人哭。等我们兜风一圈回到小雷身旁,她自矜地等着我们,然后轻快而优雅地带着我们在夜色中回到温暖的家。

 

小雷,我家新成员,我们敝帚自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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