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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志强、张思之:就邓玉娇案致夏霖律师(2009-05-23 15:52:04)

夏霖和张思之律师

 

 

 

浦志强、张思之:就邓玉娇案致夏霖律师

文章提交者:浦志强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夏霖律师:

 

    联系困难,沟通不便,师友同道十分挂念。

 

    目前巴东情况令人担忧,考察你们前段工作,就我们所见,完全合法,无懈可击。信赖你的职业操守,不担心你的业务能力,只是牵挂你们的人身安全。

 

    经反复商量,建议重点取得家属配合,了解更多案件情况。这是《刑事诉讼法》第96条第2款赋予律师的职责,你不必顾虑。

 

    如有不适,请设法电告,我们将随时前往。凡诉讼,终有水落石出之日,眼下不必过于着急。

 

    关注着你们,相信你们,等你们归来。

   

    浦志强 张思之

 

     200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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