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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雷峰到阿彪 (2006-07-31 03:19:39)
                        从雷峰到阿彪 
 
                       谨以---此文献给亲爱的雷峰叔叔 
  
  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总有一些人伴随着我们,让我们感动,让我们难忘---譬如雷锋。
  现在想来,我与雷锋的 “亲密接触”应该是因为小学时的写作。那时流行“难忘的事”,“最高兴的事”之类玩意的文章。为了体现“立意深远,思想境界高”,老师不免要“谆谆教导”,而我们小破孩得以“恍然大悟”:原来小孩最难忘,最高兴的事是“助人为乐”!现在我才发现,老师“强奸”了我们的思想,其实我当时“最什么”的是,可以穿上漂亮的衣服,和邻居的小妹妹到公园玩。但我不敢说,我怕大家说我有“小资产阶级情调”,贪图美色,意志不坚定,不可以当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根据老师的“最高指示”,“助人为乐”这玩意是“有条件要上,没有也要创造条件上,不怕做不到,只怕想不到”。于是乎,我们“莫名其妙”地凭空想象出好事来:有扶老奶奶过马路的,有捡到一毛钱交给警察叔叔的,有捡到黄金钻石的……真是林子大了,啥鸟都有了。当然,在这过程里,雷锋叔叔是“该出手就出手的”在我们的作文里,我们是那么的渺小,雷锋叔叔是那么的伟大!我们捡到财物总想独吞,总想“谋财害命”,而在快踏上“犯罪道路”的时候,毛主席他老人家的忠实战士“挽救”了我们。当一双双颤抖的小手把“不义之财”放进口袋时,顿时“碰”的一声,脑海一片空白,雷峰叔叔“从天而降”了。“这时我的脑海中出现了雷锋,他好象在对我微笑……这一笑,威力够大的,不亚于雷峰叔叔拿着冲锋枪对着我们,于是乎,我们都乖乖地“捡金不昧了”
  雷锋叔叔指引我们前进的方向,因此我们不可以“忘恩负义”所以在“这是我们少先队员应该做的”后一定要加一句“这是雷锋叔叔教的”
  雷锋叔叔伴随我长大,可惜我却在漫漫忘却他,我是越来越堕落了,在捡到钱包时,我的心很矛盾:一方面,数目可观,不吞下很对不起自己,另一方面,又怕被别人看见,被捉去“游行示街”。坦白得说,我真的很坏,最后迫使我做出决定的是我看过的一件事“村里的马大娘不见了几十块前,跑去骂街”哪个天杀的,敢昧着良心吞了俺的钱,那可是从鸡屁股下抠出的钱啊!”我很同情那只母鸡,不容易啊,要下多少蛋才换来这钱啊》这事“刺激”了我。以后每捡到钱的时候,我就想起母鸡,会不是它的劳动换来的,如果我吞了,那不是要把它累死?我很有爱护动物的心。因此我就交了。现在我才发现,母鸡的分量已经超过了雷锋,我为自己感到悲哀了!
在我们的生命中,很多人来了又去,雷峰已经离我很遥远了,但我还是要感谢他。毕竟,他在我的生命中撒下过温暖的阳光,让我明辨了真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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