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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艺谋的官司来了(2009-01-15 16:44:25)

张艺谋的官司来了

我的博客已经沉寂许久了,最近几天又活跃起来。

原因是媒体有消息说,张艺谋终于把我告了。朋友纷纷留言询问此事。我在此能回答的是,我相信媒体报道,大概是告了。但是,我本人至今没有接到任何正式知会。

就和去年底得知张艺谋可能起诉我一样,是媒体告之我相关消息的。

记得去年底的那一天,我在湖南日报华声传媒办公室逗留,办公室主任接到一个电话,然后将话筒递给了我,并且嘀咕了一句:“找你的电话怎么没打到杂志社,而是打到办公室来了?”我起初以为是杂志社的同事有事找我,接起一听,才知道打电话者是成都某报的记者,才听他提到张艺谋将起诉我的事。回到杂志社,我立即上网查了一下,才知道网上有这么条消息。接下来,我便打电话给出版人,得知这事儿是确实的,他们得到了准确消息。

其后的几天,成都的那名记者连续给我打了几次电话,我的回答仅仅只有一句:“既然他要打官司,那我已经没有必要说了。”

并非我理屈,并非我无话可说。我只是不想凑这个热闹。

过后不久,出版人和我联系,表示张艺谋委托的律师向他们索要我的联系方式,已经将我的电话给予对方,估计他们很快会给我打电话。但20多天过去了,我至今没有接到任何电话,直到昨晚突然有朋友打电话问我打官司的事,我还以为是旧闻又炒起来了。今天下午又有朋友问我。才上网看了看,有媒体已经公布张艺谋正式起诉的消息。

此时我才明白:官司真的来了。

自《印象中国》一书出版至今,已约半年,官司一说沸起,也一月有余。媒体沸沸扬扬,如大海的波涛一般,一波高过一波。对此,我一直保持沉默。我所抱定的宗旨是,对与张艺谋有关的事,该说的,我在书中已经说了,那就是我的表达,没有必要再多费唇舌。尽管出版方当初担心张艺谋会打官司,将其中一些章节或者用词删掉了,可基本观点还是我的。恰恰是我所期望表达的心目中的张艺谋。书之外再说,实在没有必要。及至后来得知闹出官司,或者有网友在我的博客上留言骂我,我亦保持着沉默。可我心中有一条底线,即不正式起诉,坚持不出声。

因为没有接到起诉书,我至今不知张艺谋告我什么,从媒体只言片语可知,起诉的诉由是没有得到授权。

好一个没有得到授权。

我确实是糊涂了,哪一条法律规定,写名人传记需要得到被写者授权?古今中外相关法律中,何曾有一个“未曾授权罪”?

随便到书店去看一看,中国的、外国的名人传记一大堆,是不是应该在封面印上被写对象的授权书?那么,作者是不是该去坟墓找孔子授权、找老子授权、找鲁迅先生授权、找马克思授权?就在《印象中国》一书出版的奥运会期间,我随湖南卫视《背后的故事》节目组前往北京采访奥运会冠军。前往北京时,与张丹丹同行,张丹丹在机场买过一本书,书名我已不记得,隐约记得是写某个外国名人的传记,并且在封面上明确标示:“这是一本未经授权的书”。若果真一定需要名人授权,这本书,岂不是引起了国际纠纷外交纠纷?

若果真有一条与“授权”有关的法律,自此之后,但凡名人,在他们去世之时,是不是必须立下遗嘱,签署明确的授权书或者委托授权代理人?

自此之后,没有被写对象授权,作者就不能写名人传记?出版社就不能出名人传记?

我只有偷笑,这真是一起滑天下之大稽的官司。

有关此官司的进展情况,我会在第一时间告之朋友们。

谢谢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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