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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令哈复仇的道德考察:发表于09年4期《金银滩文学》(2009-10-23 20:41:04)
标签:文学/原创 杂谈 分类:欢乐书评

                             德令哈复仇的道德考察

            ——读苏康宝小说《请带我去德令哈》

 







 

一个少年时代饱受心灵创伤的青年,在几十年后功成名就后仍对这种创伤念念不忘,仍时时舔噬着令人心痛的伤疤,以至于不顾母亲的劝阻远走千里去复仇。然而,时光已令一切面目全非,这种复仇行为一开始便面临着种种戒备。从火车上沙哈拉左顾右盼的探寻,到面包车司机李爱连及旅社老板王大麻子夫妇的劝阻,再到八大队居民的整体戒备与冷漠,以及烂脏的苦口婆心,“我”的复仇一开始便陷入了一种无助,甚至连仇人的面都见不上。后来,终于等来了仇人的儿子,并邀其进行决斗,但仇人的儿子又失约了,使“我”再次陷入一种迷茫中。接着却又峰回路转,尕海的出现使我最终找到了仇人,但仇人却已是病入膏肓,正当“我”要举刀之时,仇人儿子的刀却插入了我的后背。

 

这就是苏康宝小说《请带我去德令哈》的基本故事情节。从故事上来讲,它应该是一篇复仇小说。复仇其实是世界各民族的一种曾经比较盛行的文化现象,也是文学作品长期以来的一个母题。象著名剧作家莎士比亚的名剧《哈姆莱特》,以及中国古典戏剧《窦娥冤》和《赵氏孤儿》,都是极成功表现这一主题的文学作品。而《请带我去德令哈》虽然情节上可以归入复仇小说的行列,但毕竟故事发生在当代,从时代背景上讲与古典复仇作品便有着截然的不同。小说在故事情节上虽然以复仇做为建构小说的主线,但小说的重心应该并不在复仇本身上,而是通过复仇反映了诸如社会的、人性的、道德的等等问题。因此,我想从道德的层面对《请带我去德令哈》进行一些考量。

 

《请带我去德令哈》的主人公为了父母当年受到的凌辱而前去寻找仇人报仇,但从火车上开始便遭遇了一种整体的阻挠。这种阻挠与主人公的这种复仇行为都令人反思。即主人公的这种复仇到底有没有意义?八队的人为什么要阻止主人公的复仇?某某年前,笔者看一部武侠小说,一个人为了复仇钻在深山里苦练武功,但当他有一年来到仇人的面前时,却发现当年武功高强的仇人已经是白发苍苍手无还手之力的一位老人了,最终此人叹息一声离开。是时间改变了一切。就象《请带我去德令哈》一样,时间已磨掉了许多人心头的仇恨,包括主人公的父母—当时的受害人,包括许多八队人。但仇恨真的可以忘掉吗?仇恨可以忘掉,人们肩上的那种社会担当能够忘掉吗?

 

20082月,定居加拿大的83岁昔日纳粹监狱看守米哈伊尔·塞弗特16日被引渡到意大利,开始为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犯下的战争罪行服刑。意法庭判决书认定他二战期间任监狱看守时以残酷手段虐待并杀害至少18人。对此,有许多人不理解:几十年都过去了,罪犯都已经风烛残年,有必要对他们进行穷追猛打呢?而曾被称为“纳粹猎人”的维森塔尔说:这样做的目的不是为了复仇,而是为了正义。好一个“正义”!其实无论是哪种意识形态的社会,正义和公理都应该是支撑社会大厦的一种基石。而这种正义和公理却不是从天而降的,而是由人由这个社会的每个人来维持的。也就是说,从个人的角度讲,都必须对社会有一份担当。著名作家萧军谈到文革时说:社会虽然要负责任,但个人也不能把责任全都推给社会。也就是说,对于那场史无前例的浩劫,社会原因当然是主要的,但做为社会之一分子的个人也是要负责任的。

 

我们还回到小说《请带我去德令哈》。小说主人公的父母因为自己的地主成分而被劳改,在德令哈八大队生活了三十年。这三十年中,前十年是做为劳改犯在狱中服刑,刑期满后在德令哈农场八大队又呆了二十年。在这二十年中,依然饱受种种污辱。别人可以脱离“老监狱”搬到新公房,父亲却不能,每次照理会轮到搬迁时,指标便被莫名取消,直至离开德令哈前仍然住在那里。父亲的红宝书被偷出后扔进茅坑,结果害得他被关了一个月的禁闭,饱受种种折磨,甚至想到了死。由于记挂孩子而偷藏了两个馒头被人告发,便被扣工资,并由此失去了当教师的机会。被王大贵踢出食堂后,父亲被罚去种菜,还要让母亲看护20头牛。后来发生了中毒事件,在事实真相没出来之前,王大贵就赶到菜地,用大头皮鞋踹父亲的胸部,造成两根肋骨骨折,并最终导致了父亲的过早去世……

 

这样屈辱的记忆太多了,充满了主人公的脑海。他想复仇,但从一开始这种复仇行为就遭受着种种质疑。不仅他的母亲反对,甚至父亲也反对,德令哈八大队的人们更是极力劝阻。原因惊人的相似:时间过了这么久,为什么你不能淡忘?是的,忘记。在我们这个民族,许多伤痛都是通过忘记来疗治的,忘不了的时候我们还有另一个法宝:阿Q精神。忘记和精神胜利法是我们这个民族的两大法宝,眼前的伤痛,我们可以用精神胜利法,时间久的,我们便可以忘记。有人说,中华民族是个宽容的民族,是个包容的民族。这似乎是一个优点,但我不知道过分地宽容和包容对于我们这个民族来说究竟是幸还是不幸。事实上,宽容也是有底线的,任何事也是不能一味包容的。过分地包容过分地宽恕可能对“恶”、对不负责任的行为是一种客观的纵容。文革做为我们这个民族的一次浩劫,对我们这个国家的伤害是深远的,对许多心灵的伤害是难以言说的。如何才能避免类似悲剧的再次发生,是用遗忘吗?还是永久地铭记?巴金老人认为我们应该记住而不是遗忘,唯有记住才能警醒,唯有警醒才能避免。为此他多次撰文呼吁建立文革博物馆,让更多的后来人能够记住文革,认识到文革的伤痛,从而避免类似悲剧的重演。而记住并不仅仅只是单纯地一种记忆,而应是一种忏悔,一种担当,一种个人对社会责任的担当。

 

我们在此抛开小说《请带我去德令哈》中主人公复仇行为对错,仅对当年八大队对于主人公父母的伤害来说,难道那些当事人不该有一份担当和忏悔吗?难道仅仅因为是事过境迁就可以将这种责任遗忘吗?难道仅仅因为王大贵后来救了他们就能让他丢弃这份担当吗?显然是不应该的。退一步讲,即使受害人本人遗忘了这种伤痛,但施于方也不应该忘记,而应该有一种忏悔和担当。在小说《请带我去德令哈》,我们不仅没有看到这种忏悔和担当,反而看到了相反的情形。这就是面对“我”的复仇企图,八大队的人只是在一致地阻挠,制止我去找王大贵父子,甚至在我与王小满准备决斗之时,他们拿着木棒和铁锹与“我”对歭,完全将我看作了敌人。当然,“我”以决斗方式复仇的行动或许不应该提倡,但做为“我”父亲当年受害的施予方,八大队的一些人理应进行忏悔,而不是对“我”百般阻挠,一味躲避,事实上逃并不能解决问题,你可以逃过时间,难道你可以逃过良心吗?不错,王大贵的确救了八大队的人,这一种行为或许可以换来八大队居民的原谅,因为他的这种以自身受到伤害为代价的义举的确可以抵消他之前对于人们的刁难。但“我”父母却并非受惠方,也就是说做为施予方的王大贵以救火的行动完成了对八大队居民这个受惠方的忏悔,但对于“我”父母他并没有任何忏悔的表现。因此做为受惠方的沙哈拉能够忘记,但他却没有权利要求“我”也忘记。从社会担当的角度讲,八大队的人理应忏悔,王大贵理应忏悔,八大队的居民不应该以逃的方式来面对“我”。至于我的复仇方式是否合适,那是另一个话题了。

 

中华传统文化讲究中庸,讲和为贵,讲韬光养晦,讲礼让,这些都有其积极的一面,正是在这种文化背景下,宽容成为中华民族的一种性格内质。宽容当然也不是一味的不好,但对什么都不分原则地宽容,进而患了遗忘症,未偿不是一种自我麻痹法,未偿不是一种纵容。象小说《请带我去德令哈》中对于个人历史责任的逃避一样,如果我们一味地忘记,一味地宽容,不知道对社会责任有所担当,那么我们这个民族是很危险的。

 

这是苏康宝小说《请带我去德令哈》带给我们的思索。因此我说小说《请带我去德令哈》虽然反映了文革及其前期的事件,但却有别于伤痕小说的一味揭露,而是从道德的、人性的等等层面着眼,引人深思,发人深省。

 

从艺术上来讲,《请带我去德令哈》语言精炼流畅,思绪缜密,叙述从容不迫,萎萎道来,结构上层层推进,步步为营,一环紧扣一环,不慌不忙,渐入佳境,“我”的行动与背景的交待和谐自然,让我们不知不觉走进故事,走进思索。

 

如果硬要鸡蛋里挑骨头的话,窃以为第一小节有些冗长,与全篇结合得不够紧密。当然这也仅是笔者的一孔之见,对于《请带我去德令哈》来说,也毕竟是瑕不掩瑜的。

 

我期待着苏康宝兄更多更好的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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