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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司机掌掴交警百家争鸣(2007-08-11 11:47:35)
      昨天新浪播客视频播放某电视报道,镇江交警拦截一辆未贴交强险标志的汽车并准备扣车,女司机与交警争吵时扇了交警一记耳光。报道并未提及此案的发生时间,也未交待女司机有交强险而未贴标志还是根本就没有交强险。作为新闻三要素的时间、地点、原因缺失了两个,大家只能根据残缺的新闻妄作一番残缺的评论。我当即打电话提出上述疑问,今天发现该视频已被另一报道所替换,新的报道确认女司机没有缴纳交强险。
现将此事件各方评论综述如下:
 
法律专家: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请大家提高法律意识,争当守法公民。
记者:  无论如何,打人是不对的,要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公民素质。
新警察:当警察真的这么窝囊吗?
老警察:你碰几回钉子就知道了,那是一个经验丰富的交警。
教官:  当初怎么教你的,保持距离、躲闪、格挡啊,怎么站那让人当沙包打?
赵: 打得好!警察没一个好人!
钱: 那个女的也太凶了吧,肯定有什么背景。
孙: 没贴标志就扣车,有点过分了,如果标志丢了呢?
李: 交通秩序实在有问题,各方面都有责任。
周: 别以为只有你们看见国王没穿衣服,只有小孩儿才实话实说。
吴: 难道大家都“难得糊涂”不成,对问题视而不见?
郑: 别吵了,我即不叫好,也不骂娘,国王穿不穿衣服不干我的事。
王: 今天猪肉多少钱一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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