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原来的「三司十一局」调校至日后的「三司十二局」,无论社会大众,还是议员公仆均无太大异议,纷纷乐观其成。重组后的十二局中,发展局与环境局尤其引人瞩目,可以算是两个变身幅度最大的政策局,具有特殊意义。
处理好发展,保护好环境,堪称新一届政府首先看重的两驾马车。相比之下,其它政策局的政策范畴重组,都是微调性质居多。无论如何,二○○二年施行至今的高官问责制制度仍存、精髓还在。
从过去五年的运作经验看来,高官问责制面向市民、吸纳民意,将问责文化真正推向社会,具有良好开端。但是,现时的高官问责制还有若干的不足。其一,在分配各个问责局长的政策范畴时,存在不合理现象,以至工作量繁重不一,尤以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和卫生福利及食物局为甚。这次,政府藉「曾班子」重新组班的机会,一并释负减磅,思路清晰;其二,问责高官的人选问题,尚存一定的机制漏洞,以致损耗率过高。君不见,过往有几位问责高官面对各方压力,不得不「辞官归故里」吗?因此,如何减少问责高官的损耗率,成为下一个完善问责制的重要步骤。
众所周知,问责高官是由行政长官以政治任命的方式延用,需要承担政治风险。而问责高官人选来源,不外乎公务员及社会精英两大类。当初,政府宣布实施高官问责制时,许多公务员拒绝升任问责局长,宁愿委身常任秘书长。原因无他,就是公务员往往「袋袋平安」,实非问责高官一旦稍有差池便要「问责下台」所能比拟的。同时,问责高官的薪酬诱因并不突出,如果将诸如住屋、医疗、子女海外升学等福利计算在内,甚至比起下级的常秘还低。因此,为了吸引合适的公务员或社会精英出任问责高官,这次政府一并宣布薪酬回复原有水平,实是释放出用人的诚意。
从过去几次问责制下的「挥泪斩马谡」观之,问责高官经历了一个由政府集体负责制向高官问责制的转型阵痛期。本来一些政府集体智慧得出的政策,推行不果后,「恶果」却由相关的问责高官独吞。这看似不公,实是从行政长官以至各政策局之问缺乏支持使然,说到底,这也是松散组合的高官问责制的必然结果。所以,新组建的「曾班子」就必须志同道合、高度信任、互相驰援。
在昨天立法会的行政长官答问大会上,多位议员不约而同关心「曾班子」的人选问题,足见各方对具体「人选」的关注,显示人们期望问责高官需要对辖下的政策范畴相当熟悉,并能延续那些业已达成的共识。可见,议员们心仪的司局长,实在有利于政策制订较容易过立法会这一关,也有助于行政立法的和谐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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