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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书的随笔两则

(2007-03-23 21:25:39)
分类: 读书看碟

    昨日在止止壶天的博客里看到他写的一篇文章,说他非常喜欢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还说他认为《百年孤独》最好的版本是高长荣翻译的。我就忽然想起我们家的《百年孤独》了,想看看是谁翻译的。于是起身到书架去找,还搬凳子上梯子,可愣是没找到。反复找了很长时间,差不多一个下午,直到确定我们家的《百年孤独》失踪了。先生回来连忙问他,他马上说,肯定是你借出去了,你总是借给别人书。我无法否认。晚上只好上网去买,居然断货。沮丧之中,想起了自己若干年前写的两篇关于书的随笔,贴出来解闷吧。

1、有借不还

    一般来说,我是一个大方的人,尤其是在书上。我觉得有人愿意借书看是件好事,所以每当有朋友来向我借书时,我总是很热情地给人家找,而且不要人家打借条。遇到一些细心的朋友主动要写条子,我还觉得不好意思。恰好我先生也是这种人。于是我们家的书就成了一群没人看守的鸭子,不知什么时候就会走丢一只两只。
    这比喻有些差劲,但我也想不出更好的了。因为这两年我们家丢失了不少好书,都是借出去的。刚丢失时并不察觉,书太多,通常要等到用的时候才发现书找不到了。是谁借走的?丝毫想不起来。我和先生你问我我问你,都没有线索。如果是新出的书,还问题不大,赶紧买一本补上句行了;如果是老版本就麻烦了,买不到,只好在心里痛着。
    我们有一套莎士比亚戏剧集,先生的一个好友为了搞剧本,借去其中第9集。因为是一套,借走之后中间就少了一本,于是我记得很清楚,隔一段时间就要提醒先生,去把书要回来。无奈先生是个比我还面薄的人,就是开不了口。这样一拖就是两年,借戏剧集的朋友早就改作生意了,肯定不会再用了。我终于忍不住再次催先生去要,先生也就痛下决心开口问。不料那位朋友的答复是,早就还了。
       我相信那位朋友不会为贪一本书撒谎的,他肯定是找不到了,就认为还了。可是我怎么办?我只有到处去买,但怎么也买不到同样版本的。
       现在你如果到我们家,你会看到我们的莎士比亚戏剧集中间,有一本是矮了一截的,就是那本替代品。我一看到它心里就难过,也不知道另一本孤零零的在漂泊在哪里。
       有时我在朋友家看到一本我自己找不到的书,就会情不自禁地问,你这本不是借我的吧。朋友马上说,不是,上面有我的名字呢。我就很不好意思,解释说,我那本找不到了,不知道谁借去了。
       并不是我总那么糊涂,有时我把书借给朋友,是记住了的。而且多数时候,是我主动借给人家的,一读到好书就忍不住向朋友们推荐。可常常是朋友看了又转借给别的朋友,多转几次,就找不到了,我又不好意思让那个最初借书的人赔。
       只好在心里痛着。是真痛。
      昨天我在路上碰见一个朋友,他曾上我家来借走了4本书,都是我喜欢的。因为他让我给他推荐几本,我自然就推荐了我认为好的书。都是我很喜欢的。可是他一借3年,至今不还。我好几次碰见他,就是开不了口要,时间越长就越开不了口。现在他已经调到别的单位去工作了。
       这个朋友看见我,热情洋溢地和我打招呼,并邀请我去他的新单位玩儿。
       我心不在焉地应着,心里说,你怎么还不还我的书?

                                      (1999年)


 2、好书送人

     其实我是最喜欢送书的。每次走在街上,一看见书亭我就忍不住站下来,一站下来看见那些我喜欢的书就心里痒痒。有时那些书我自己已经有了,可一看它们摆在那儿无人问津,还是忍不住想把它们买回来。自己有了,买回来做什么?当然是送人了,送给爱读书的朋友或家人。
       我觉得送书比送什么都好。衣服会旧,食物会吃掉,只有书能留下。而且好书带给人的快乐是其他商品所无法比拟的,我希望更多的人和我一样从书中得到快乐。
       就我能记住的,我送过的书有《万历十五年》,《世纪晚钟》,《文化苦旅》,《论语别裁》,《现代化的陷阱》,《草房子》,《一个人的村庄》,还有卜劳恩的《父与子》,张爱玲小说,俄罗斯风景画画册、《绘图儿童植物词典》等等。
       其中送得比较多的是黄仁宇先生的《万历十五年》,不下5本。顺带还送过他的《中国大历史》。有一回我将《万历十五年》送给一位很爱读书的朋友,这位朋友开玩笑说,你不在上面签个字吗?我说签就签,我就在扉页上写着:代黄仁宇先生赠某某同志。很得意。
       后来我还“代”许多外国作家赠过书,有些作家都不知道去世多少年了,我还在“代”他们赠书。我相信他们知道后一定会很高兴的。不过我可是没敢给健在的作家签字,免得侵权。
       当然,我送的最多的,是自己的书。(这下你们明白我写此文的意思了吧。)窃以为本人的书虽不是杰作,也都是些好书。可是这些年书出的比原来多一些,送书的牢骚也就出来了。毕竟每次送书都很不容易啊,要买,要写,要包装,要上邮局,除了书款之外,还要付相当多的邮费,当然还有时间和精力。
       即便如此,当那些认识我的朋友或间接认识我的朋友在书店看到我的书时,都会责怪说,嗨,这家伙又出书了,怎么没送我?然后打电话来追问,我只好虚伪地说,给你留着呢。还有的打电话来要书,我答应了没及时寄,是想多几个人一起寄(邮局又没在我家设分店),可时间稍长该同志就不耐烦了,打电话来生气地说,你舍不得就算了!我连连告诉他书已在路上。
你看这书送的。
      有的朋友近在咫尺比较方便,自己拿到书了,还要替他的朋友要上一本,再替亲戚也要上一本。我实在不能忍受了,就说,第一次买的已经送完了,等我下次买了再说吧。朋友就会瞪大了眼睛问:怎么,你还要去买?那不是你的书吗?我这才知道他们为什么总问我要书,原来他们认为我写的书全归我所有。我便及时对他们进行教育:如果每个作者都把自己的书随便送掉,那出版社和新华书店的广大员工靠什么生活啊。
       我不好意思在这里说我送了多少书,因为还有那么多著作等身的作家没发牢骚呢。我只能说,尽管有些小小的烦恼,但毕竟,送自己的书给别人,也是件让人开心的事。

     好书送人,得者快乐,送者也快乐。

                                                      写于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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