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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官犀牛扇子(2008-09-04 17:07:58)

智者的思路—禅门公案精解百则》系列连载之二十九:

 

                          盐官犀牛扇子①

师②一日唤侍者曰:“将犀牛扇子来。”者③曰:“破也。”师曰“扇子既破,还我犀牛儿来。”者无对。

 

[公案出处]《景德传灯录》卷七;《五灯会元》卷三;《碧岩录》第九十一则;《从容录》第二十五则;《祖庭事苑》卷七。

 

注释]①盐官:本为地名,此代指盐官县海昌禅院的僧人安齐。安齐(约733-842),俗姓李,海门郡(今江苏海门县)人,少年出家,从南岳智严禅师受具足戒,后入马祖道一门下,道一很器重他,密示正法,元和末年(约820)为萧山法乐寺首座,道化大行,后住镇国海昌院,圆寂后宣宗敕谥为“悟空大师”。犀牛扇子:一把画有犀牛的折扇。②师:指安齐禅师。③者:侍者。

 

解析]这是一则利用日常生活小事,顺便考察弟子佛性的公案。

师徒的第一轮对话,可以看作有关日常生活具体事情的一般对话——需要扇子扇风,叫侍者去拿,侍者从实相告,扇子已经破了——不一定作禅机去理解。但安齐紧接着这一具体事情而发的话:“扇子既然破了(把扇上的那头)犀牛还我。”这便是一句试探侍者对佛法悟性的机锋语了。犀牛在这里再不是扇上的犀牛,而是指由犀牛这一具体的事相(法)而透露(体现)出来的佛性。如果听者执于事相而不能有所解脱,势必无所适从——正如安齐的侍者那样:无对。

如果能理解发话人暗藏在话中的禅机,那么对“扇既已破,还我犀牛儿来”的回答应当是不难的:扇面所画之牛与盐官所言之牛是“事”与“理”(或“末”与“本”)之间的关系,只要从理事关系上去回答便可以了。但佛教认为“理”与“事”是相即相离、圆融无碍的,“理”必借事而显,除“事”无别理;事必以理而立,除“理”而无他事,故从本质上说,事即理,理即事,理事无碍。

据有关记载说,当时盐官安齐门下有几个僧人在场,见侍者答不上话,便代他下转语。其中一个说:“给你犀牛故然可以,恐怕头角已经不齐全了。”言下之意,犀牛所体现的佛性应该是完全的,它不可把捉,不能拈提说破;另一个则画个圆圈,圈内写个牛字,也是表示理事圆融无碍的意思;还有一个说:“若还和尚即无也。”与第一位僧人的答话是一个用意;最后有一位僧人则说:“安齐老师您年纪大了,还是另外请一个人代替您做住持吧。”这一答话似与安齐发话没有逻辑联系,但言外之意是说安齐糊涂,不知佛法。这又是从另一个角度,即法不假追究,当下顿了的意义上回答盐官。几位僧人的回答都是灵活巧妙的,既不失佛教思想本义,又不从正面作无谓的解说,所谓“道火不烧口,涉水不湿鞋”。

唐代著名居士庞蕴有一则公案,他听说马祖夸奖弟子大梅法常法道圆熟(梅子熟了),不相信,于是到大梅法常开法的寺院去试验他。庞居士问:“久仰大梅之名,未知梅子熟没有?”大梅说:“熟了,就看你从哪里下口把它吃掉!”庞蕴下了一转语“百杂碎”,表示万物相杂,百味一体,不需分辨自以为把“梅子吃下去了”,甚是得意。可是大梅法常却更胜一筹,紧跟庞蕴的话,他突然伸手说:“还我个梅子核来!”弄得庞居士哑口无言——这则公案与“犀牛扇子”有异曲同工之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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