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农民(4):农民工de婚姻--------新浪排行前39名(2008-05-01 15: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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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de婚姻
农民作家:闫立秀
有一项调查显示:农民工离婚率远远高出城市,而且在这些离婚案件中,大多发生在有外出打工人员家庭。究其原因,主要是“先天不足,后天失调”。也就是原来的夫妻有相当一部分是父母包办婚姻、换亲婚姻,有的甚至是买卖婚姻,缺乏感情基础。一旦这些人进城务工,与其他打工妹产生感情,很容易见异思迁;而少数农家女进城后眼看花花世界,与原来老实巴交的丈夫一比,更容易“另谋高就”。再加上进城后夫妻身处异地,缺乏沟通交流和情爱性爱以及互动照应,使得原来感情基础就不牢的夫妻很容易劳燕分飞。我曾做过调查;淮北某农村一对青年男名叫“小余”女孩叫“小芳”(均为化名),他们经过三年多的长期相处后,终于喜结良缘,由于婚庆欠下了沉重的债务负担,婚后不满一个月就双双外出打工。男的在一家建筑工地做小工,女子在一家夜总会当服务员,仅半年时间,小芳就被灯红酒绿的环境征服,在金钱和享乐面前,很快傍上大款.颇有几分姿色的她,主动向经理发起进攻。他们两人岁数虽相差十几岁,但一个看中对方美丽,一个看中对方的钱和权,二人很快打得火热。在得到经理的一些许诺后,为了达到长期生活在城里的目的,小芳回家向法院提交了与丈夫离婚的诉状。按理说他们还是有一定感情基础的,可结婚不到一年宣告解体。
还有一对山区青年夫妇,妻子在美容中心做按摩,收入远远高于丈夫,久而久之就觉得丈夫没本事,在多次打闹后,男方极不情愿地同意离婚;还有一位30多岁的建筑小工头,在工地管理的过程中与烧饭的打工妹产生了感情并同居,农村的妻子寻来后,他称婚姻是父母包办的,没有感情,最后花了钱离婚了事。
全国每年大约有2000万农民要离土离乡、进城务工。而在进城务工的亿万民工中,有一半以上是青壮年,留在家乡的多半是老人或妇女儿童。这些务工人员家庭离婚率的直线上升有多方面的原因,农民工进城后的离婚潮是历史发展进程中的阶段性现象,我们不能单纯地从离婚率来判断社会的进步与否,对离婚的正确态度是:一是能不离的尽可能不离,因为离婚毕竟对一个家庭是重大震荡,会给双方带来心灵创伤,给孩子带来负面影响;二是该离的好离好散,因为文明社会应该给婚姻失误者重新选择的机会;三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心平气和地商量财产分割、子女教养等问题;四是文明离婚,不做夫妻也不必大打出手。
现代夫妻关系的稳固,有赖于经久不衰的亲密性、持续不断的调适性和恰如其分的独立自主性。能够做到这三个要素,就会“家和万事兴”;离婚家庭过多,负面作用大,在现实中,它除了增加不稳定因素,还有一些贫困家庭的离婚一方有被抛弃的沮丧和愤懑感觉,如果找不到渠道宣泄、疏导,极易成为影响安定的隐患。
农民工的婚姻问题,应当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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