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凌罡:我干的事情,风险极大
民主议事与合作精神的失败?反对者:他是骗子 于凌罡:我干的事情,风险极大 民主议事与合作精神的失败? ◎文《青年周末》记者 马军 ◎供图CFP 于凌罡近日宣布“停止合作建房”、“要当开发商”,再度引起人们关注。不过这一次召来了当年的合作者、如今的“反对派”们的指责,称他这几年一直在欺骗。 4年来连一块地都拿不到,更别说建房,于是双方互相指责是对方造成了这一局面——曾被抱以期望的个人合作建房,何以走到今天这一步? 停止=“金蝉脱壳”? ■“我干的事情风险极大” “我郑重地宣布:停止合作建房,暂停尝试组织在北京市区合作建设住宅项目!”11月初,北京合作建房发起人于凌罡在博客中发出这样的声明。 第二天,他进一步解释说,所谓停止合作建房,是指在北京四环内停止,原因是房价太高,部分合作人员想法“不切实际”,该醒醒了。于凌罡还声称,要找合适的人一起当“开发商”,至少凑50股,在四环之外的较偏远地区拿地建房,目标就是要像开发商那样获得暴利。 但这一次,于凌罡的计划,并未像四五年前他首倡个人合作建房时引来一片叫好和期待。相反,在他的博客上,一些留言要求他对以前的几次合作建房项目拿出个说法来,甚至有人称于凌罡欺诈,“小心我们把你送进监狱。” 即便于凌罡自己,在接受《青年周末》记者采访时也说:“我干的事情,风险极大。没准哪天就有人拿着斧头来我家找我。” ◎于凌罡自2005年起备受媒体关注 ■“他是想借这种方式脱身” “他是想借这种方式脱身!”一名曾在几年前参加合作建房的人士这样评论于凌罡近日的作为。 在于凌罡“合作蓝城”公司的内部,存在着一些对于凌罡不满的反对派,其中几人接受了《青年周末》记者采访。他们对于凌罡如今宣布停止合作建房非常不满,甚至有人认为,于凌罡现在祭出这一招,其实是想借这种方式,从以往几个失败的项目中脱身,就像是“金蝉脱壳”。 “就这么一句话,你就把你自己和大家打发了?难道你真的让那些追随你的人死心?”这种批评多少还带有一些同情和支持倾向,而有人则干脆称“于凌罡就是一个骗子”,并爆料说前后参加“合作蓝城”的有600人左右,每人交份子钱500元,加起来也有30万元,这些钱进了于凌罡的口袋。 曾在头两年深度参与于凌罡合作建房的建筑设计师戴先生对《青年周末》记者说,自己曾交过500元钱,但后来事情没办成,钱也不退,花到哪里了也没有明示,自2005年“合作蓝城”公司成立以来,公司的账目一直没算清楚。 为什么曾经一度被寄予莫大期望的个人合作建房,如今走到了这一步?于凌罡真如这些人所言,是一个骗子吗? ■是否欺骗了大家? 对于凌罡的质疑,目前主要集中在这样几个方面: 第一,搞个人合作建房,真正意图是什么,是否涉嫌非法集资? 第二,于凌罡一直宣称他的合作建房受官方(市建委)支持,但后来有媒体报道,建委有关负责人曾表示并不支持。于凌罡在这一点上是否欺骗了大家? 第三,于凌罡的“合作蓝城”公司曾收了每位参加者500元入会费,前后600名会员共30万元,这笔钱花完没有?为什么不公布账目? 第四,于凌罡说,曾经最接近成功的一次是2005年的芍药居项目,当时仅仅缺200万元没有凑够。质疑者认为,政府招标挂牌土地,应该很早就宣布了,为什么不早早准备资金?于凌罡自己说只有几天的时间来协商会员凑钱,这种说法可信吗? 第五,4年来连一块地都拿不到,更别说建房了,于凌罡自己分析原因,认为是部分会员没有合作精神,抱着不切实际的想法,导致个人合作建房至今没有实现。失败原因都在于这些“没有合作精神”的部分会员吗?还是另外其他? 针对这五大疑问,《青年周末》记者进行了一番调查。 ◎这是当年“合作蓝城”公司开会商讨芍药居项目时的情形 指向于凌罡的五大疑问 ■一、是否涉嫌非法集资? 于凌罡倡导的个人合作建房,往往也被称作“个人集资建房”,因而在它刚冒头时,就一直被人质疑“涉嫌违法集资”。 “合作建房条件,每股10万元,每人认多少股不限”——这样的个人集资合法吗?无论是在网上,还是在现实中,不止一人发出这样的疑问。 于凌罡解释说,他们的合作建房严格说来不能称作个人集资建房。每股10万元,一分钱都不会交到他这里来,而是存入各人自己在银行的账户里冻结起来,这样就不存在集资的问题。 “在合作建房过程中,由银行来监管这些钱,保证这些资金只会去往土地储备中心的账户,而如果该项目做不成,则这笔钱返还各人。”于凌罡说。 曾对合作建房有较长时间专门研究的孟宪生律师对《青年周末》记者说,所谓非法集资,是指没有经过法定许可程序,非法向不特定的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一般包括非法发行股票、债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从这一定义来看,于凌罡的个人合作建房,至少在理论上绕开了非法集资这一嫌疑。 不过,此前也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国家对个人合作建房一直没出台相关规定,如何监管、确保资金流向,目前并没有成熟的相关法规可以遵循。 ■二、政府是否明确支持? 11月12日,于凌罡对《青年周末》记者说,在2005年他曾给北京市建委去过一份信,询问建委对个人合作建房的意见。而当时市建委给他一封书面答复,明确表示支持。 “解决了这么多人的住房问题,这是对政府有好处的事情,他们怎么能不支持呢?”于凌罡非常有自信。 “当时建委的这个书面答复,能给我们看看吗?”记者问。 “几年前的东西,现在找不到了。”于凌罡这个回答并不能让人满意。 于是记者打电话给北京市建委求证,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国家目前并没有法规禁止或反对个人合作建房。 不禁止,不反对,是否就意味着支持呢?这名工作人员说,他并不能给出这样的答案。不过他表示,只要于凌罡能合法拿到地,办齐了手续,依照相关规定就可以批准建房。 从2005年以来的几年间,除北京之外,不少城市如温州、深圳、重庆等地相继成立了个人合作建房组织。但据中央电视台此前报道,对个人合作建房,“地方政府大多都是采取缄默的态度。” ■三、芍药居拿地筹备时间极短? “政府挂出拍卖公示,到拍卖进行就20天时间,要确保芍药居项目成功,我们必须要在9天之内召集200多人出资。后来我们凑了
◎文/《青年周末》记者 马军 ◎供图/CFP一次相当轰动的“看地”活动,达到200人左右出资,推进他们当时谋划的“蓝城”项目。 此后两年,于凌罡在合作建房领域还有一些动作,但从2007年之后就相当沉寂。按他自己的说法是,这两年一直都在搞一些项目,只不过没有宣传,所以很多人不知道罢了。 于凌罡对《青年周末》记者说,其实合作建房并不需要太多的人。记者很费解,当初芍药居项目就是缺了200万元才没有办成吗?为什么不是人越多越好呢? 于凌罡回答说,人越多越杂,就越不好办事。至于人少会不会又像上次那样凑不够钱,他坚决说不会,比如这次他正在做的一个项目,只需要50股就够了。 每一股10万元,全部加起来才500万元,这笔钱能干什么?对记者的这个疑问,于凌罡神秘地一笑说,这是商业秘密,他现在还不能透露。 这种自信心,在于凌罡此前4年做过的几次个人合作建房项目中,人们都经常见到。只是,这一次仍将是前几次的重复吗?人们不得而知。 ■得到了“名” 4年来连一块地都拿不到,更别说建房,不过于凌罡始终不认为自己失败。“有人说我活得累,其实我活得滋润,我身体健康,心情舒畅。”于凌罡对《青年周末》记者说,至少这几年自己得到了“名”。 “如果我还像几年前那样默默无闻,你们这些记者今天会来采访我吗?”于凌罡毫不讳言他如今已是地产界的名人。 “还有,我各方面的关系也打开了。”于凌罡说,他现在除了在房地产界拥有不少人脉之外,在政界也有关系。比如,每年他都会把自己有关北京两限房的建议提交给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按于凌罡的说法,“蓝城”才是他真正的理想。而所谓蓝城,是一个居者有其屋、四通八达、非常和谐的盛大城市构想。 至于个人合作建房是否能实现,于凌罡如今倒觉得并不重要。这一点颇让记者诧异。他解释说,“合作建房真要成功了,也许反而会害了那些参加者,因为更让他们养成了急功近利拣便宜的心态”。 ■学会民主议事? 就在于凌罡在博客上宣称“停止合作建房”后,一名当年曾参与合作建房的人近日在网上这样伤感地留言: “潘石屹在几年前就指出‘合作建房只能代表一小部分人的情绪,可操作性为零’,那时候我们骂他,反驳他,认为他是多么的无知、无耻。现在看看呢?梦想虽然美好,但我们要付出多少惨重的代价,才发现我们还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有些东西还是遥不可及的梦?!” 被称作“北京维权明星”的舒可心,也曾在北京合作建房初期这样评价道:“一群小孩子在用自己的方式玩游戏”。不过他强调说,自己关心的不是合作建房的成与败,而是这群孩子在玩游戏的过程中是不是学会了民主议事。 4年时间过去了,如今回头来看,也许人们仍不禁要问一句:于凌罡和他的合作者们,今天是否已经学会了民主议事? 记者手记 与于凌罡沟通 11月12日在跟记者达5个小时的长聊中,于凌罡始终滔滔不绝。他能连续说半个小时不容对方插嘴。虽然他那样善谈,但给人的感觉是双向沟通并不容易。比如,对记者的一些质疑式提问,他会立刻判断说:你是别有用心!你不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你要这么说,我就不跟你谈了! 记者不得不多次提醒,这只是一个问句,不代表记者本人的看法。但于凌罡不为所动,他说:“你将来写出来的报道,我不用看,就知道肯定会失实!” 记者提议,要么相关内容写出来后,在发表之前先请他核对一下。于凌罡手一摆说:“我不看,你们记者报道失实的太多了。”他一一列举一些媒体记者的名字,以及他们在什么时间做过什么报道。 “当时芍药居项目,我们做出来的定价是每平米7500元,结果你们媒体说太贵了。”采访末了,于凌罡又总结说,就是媒体的误导,对许多合作建房者的心理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从而导致这几年中,他的几次合作建房都未获成功。
于凌罡近日宣布“停止合作建房”、“要当开发商”,再度引起人们关注。不过这一次召来了当年的合作者、如今的“反对派”们的指责,称他这几年一直在欺骗。
4年来连一块地都拿不到,更别说建房,于是双方互相指责是对方造成了这一局面——曾被抱以期望的个人合作建房,何以走到今天这一步?反对者:他是骗子 于凌罡:我干的事情,风险极大 民主议事与合作精神的失败? ◎文《青年周末》记者 马军 ◎供图CFP 于凌罡近日宣布“停止合作建房”、“要当开发商”,再度引起人们关注。不过这一次召来了当年的合作者、如今的“反对派”们的指责,称他这几年一直在欺骗。 4年来连一块地都拿不到,更别说建房,于是双方互相指责是对方造成了这一局面——曾被抱以期望的个人合作建房,何以走到今天这一步? 停止=“金蝉脱壳”? ■“我干的事情风险极大” “我郑重地宣布:停止合作建房,暂停尝试组织在北京市区合作建设住宅项目!”11月初,北京合作建房发起人于凌罡在博客中发出这样的声明。 第二天,他进一步解释说,所谓停止合作建房,是指在北京四环内停止,原因是房价太高,部分合作人员想法“不切实际”,该醒醒了。于凌罡还声称,要找合适的人一起当“开发商”,至少凑50股,在四环之外的较偏远地区拿地建房,目标就是要像开发商那样获得暴利。 但这一次,于凌罡的计划,并未像四五年前他首倡个人合作建房时引来一片叫好和期待。相反,在他的博客上,一些留言要求他对以前的几次合作建房项目拿出个说法来,甚至有人称于凌罡欺诈,“小心我们把你送进监狱。” 即便于凌罡自己,在接受《青年周末》记者采访时也说:“我干的事情,风险极大。没准哪天就有人拿着斧头来我家找我。” ◎于凌罡自2005年起备受媒体关注 ■“他是想借这种方式脱身” “他是想借这种方式脱身!”一名曾在几年前参加合作建房的人士这样评论于凌罡近日的作为。 在于凌罡“合作蓝城”公司的内部,存在着一些对于凌罡不满的反对派,其中几人接受了《青年周末》记者采访。他们对于凌罡如今宣布停止合作建房非常不满,甚至有人认为,于凌罡现在祭出这一招,其实是想借这种方式,从以往几个失败的项目中脱身,就像是“金蝉脱壳”。 “就这么一句话,你就把你自己和大家打发了?难道你真的让那些追随你的人死心?”这种批评多少还带有一些同情和支持倾向,而有人则干脆称“于凌罡就是一个骗子”,并爆料说前后参加“合作蓝城”的有600人左右,每人交份子钱500元,加起来也有30万元,这些钱进了于凌罡的口袋。 曾在头两年深度参与于凌罡合作建房的建筑设计师戴先生对《青年周末》记者说,自己曾交过500元钱,但后来事情没办成,钱也不退,花到哪里了也没有明示,自2005年“合作蓝城”公司成立以来,公司的账目一直没算清楚。 为什么曾经一度被寄予莫大期望的个人合作建房,如今走到了这一步?于凌罡真如这些人所言,是一个骗子吗? ■是否欺骗了大家? 对于凌罡的质疑,目前主要集中在这样几个方面: 第一,搞个人合作建房,真正意图是什么,是否涉嫌非法集资? 第二,于凌罡一直宣称他的合作建房受官方(市建委)支持,但后来有媒体报道,建委有关负责人曾表示并不支持。于凌罡在这一点上是否欺骗了大家? 第三,于凌罡的“合作蓝城”公司曾收了每位参加者500元入会费,前后600名会员共30万元,这笔钱花完没有?为什么不公布账目? 第四,于凌罡说,曾经最接近成功的一次是2005年的芍药居项目,当时仅仅缺200万元没有凑够。质疑者认为,政府招标挂牌土地,应该很早就宣布了,为什么不早早准备资金?于凌罡自己说只有几天的时间来协商会员凑钱,这种说法可信吗? 第五,4年来连一块地都拿不到,更别说建房了,于凌罡自己分析原因,认为是部分会员没有合作精神,抱着不切实际的想法,导致个人合作建房至今没有实现。失败原因都在于这些“没有合作精神”的部分会员吗?还是另外其他? 针对这五大疑问,《青年周末》记者进行了一番调查。 ◎这是当年“合作蓝城”公司开会商讨芍药居项目时的情形 指向于凌罡的五大疑问 ■一、是否涉嫌非法集资? 于凌罡倡导的个人合作建房,往往也被称作“个人集资建房”,因而在它刚冒头时,就一直被人质疑“涉嫌违法集资”。 “合作建房条件,每股10万元,每人认多少股不限”——这样的个人集资合法吗?无论是在网上,还是在现实中,不止一人发出这样的疑问。 于凌罡解释说,他们的合作建房严格说来不能称作个人集资建房。每股10万元,一分钱都不会交到他这里来,而是存入各人自己在银行的账户里冻结起来,这样就不存在集资的问题。 “在合作建房过程中,由银行来监管这些钱,保证这些资金只会去往土地储备中心的账户,而如果该项目做不成,则这笔钱返还各人。”于凌罡说。 曾对合作建房有较长时间专门研究的孟宪生律师对《青年周末》记者说,所谓非法集资,是指没有经过法定许可程序,非法向不特定的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一般包括非法发行股票、债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从这一定义来看,于凌罡的个人合作建房,至少在理论上绕开了非法集资这一嫌疑。 不过,此前也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国家对个人合作建房一直没出台相关规定,如何监管、确保资金流向,目前并没有成熟的相关法规可以遵循。 ■二、政府是否明确支持? 11月12日,于凌罡对《青年周末》记者说,在2005年他曾给北京市建委去过一份信,询问建委对个人合作建房的意见。而当时市建委给他一封书面答复,明确表示支持。 “解决了这么多人的住房问题,这是对政府有好处的事情,他们怎么能不支持呢?”于凌罡非常有自信。 “当时建委的这个书面答复,能给我们看看吗?”记者问。 “几年前的东西,现在找不到了。”于凌罡这个回答并不能让人满意。 于是记者打电话给北京市建委求证,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国家目前并没有法规禁止或反对个人合作建房。 不禁止,不反对,是否就意味着支持呢?这名工作人员说,他并不能给出这样的答案。不过他表示,只要于凌罡能合法拿到地,办齐了手续,依照相关规定就可以批准建房。 从2005年以来的几年间,除北京之外,不少城市如温州、深圳、重庆等地相继成立了个人合作建房组织。但据中央电视台此前报道,对个人合作建房,“地方政府大多都是采取缄默的态度。” ■三、芍药居拿地筹备时间极短? “政府挂出拍卖公示,到拍卖进行就20天时间,要确保芍药居项目成功,我们必须要在9天之内召集200多人出资。后来我们凑了
停止=“金蝉脱壳”?
3800万元,离预定的底线4000万元只差200万元。”于凌罡说, 2005年8月的芍药居项目,曾经是他们个人合作建房最接近成功的一次,可惜短短几天内,人心不齐,功败垂成。 质疑者则反问:政府当年要拍卖的土地,不是提前几个月甚至年初就公示了吗?如于凌罡所说只有20天时间,没能凑够钱,这可信吗?拿地失败,究竟是谁的原因造成? 《青年周末》记者请教了房地产界相关人士,并查询到国土资源部在2002年颁发的第11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其中第八条确实有这样的规定: “出让人应当至少在投标、拍卖或者挂牌开始日前20日发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公告,公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招标拍卖挂牌的时间、地点。” 看来在这一点上,于凌罡并没说谎。 ■四、份子钱是否被私用? 2005年4月成立的“北京合作蓝城咨询服务公司”,目前一些会员认为存在财务纠纷,主要是针对那500元入会费(或者说“份子钱”)。 “既然不合作建房了,你是不是该注销蓝城公司,清算资产了?作为会员每次找你看账本你都用各种理由搪塞,到现在也没看到一眼。就算现在一分不剩,也该给200多个股东一个交代吧?现在你改成组织投资理财了,与原来股东们的思维理念相悖了,那你重新注册一个公司好了。” “我作为一名交了份子钱的追随者说一句:合作建房不是你一句话就结束了的。该清算的清算一下,公布一个财务报表,花了多少,还剩下多少,如何返还?不要让大家认为你是一个骗子,花完了钱就散伙,你要对得起那些相信你而交份子钱的我们。你已经对我们非常不礼貌了,我们当初认同你,交了份子钱合作开公司,你要关闭公司也不提前通知我们一下,这种没有现代法律意识的行为,小心我们把你送进监狱……不要把自己搞成一个诈骗犯。本来民间做点事就不容易,你更不能雪上加霜,让人感觉民间发起的事,结尾都是操蛋结束。”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财务上的纠纷?于凌罡告诉《青年周末》记者,当初在收这笔钱时,曾跟每人都签过协议,协议中已经说明这笔钱不会归还,而是用来作维持公司日常运营。 为什么想参加合作建房,每人必须先交500元钱? 对记者这个问题,经常去绿野等“驴友”网站的于凌罡打了个比方:比如说我组织一些驴友去某地,要安排行程,得先坐到一起吃个饭商量一下,这饭钱难道让我这个组织者来掏吗? “当然是大家AA制,每人垫一些钱。这500元钱也是这个道理,既然我们要做一个合作建房的项目,前期要做大量的工作,比如请律师,租场地,雇工作人员,能没有费用支出吗?公司曾开过好多次大规模的宣讲会、咨询会,每次租场地都要花不少钱。此外公司还雇用了两名工作人员,从事日常事务。每人工资两千多元,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于凌罡说,这4年下来,不仅几百名会员交的份子钱早已花光,他自己还往里面搭了很多钱,具体数目不便透露,但肯定是6位数。 记者查到了2005年-2007年“合作蓝城”公司的一些活动记录,当时确实曾开过数次较大的咨询会,地点在中科院大气物理所报告厅、北京理工大学等地方,但场地费具体数目目前并不清楚。 ◎于凌罡在自己家中接受媒体采访 曾在2005年参加过一次咨询会的李女士也对《青年周末》记者回忆说,当时现场去了上百人,在一个大礼堂里。并不是每个前来听咨询会的人都要交费,如果要参加合作建房,排队挂号的人要交100元,而成为铁杆会员则需要交四五百元之多。她在听了于凌罡的一堂宣讲会之后,觉得不太靠谱,就没有参加。“还好没参加,他们现在还没干成。而我自己当年就在A派公寓买了房子,现在房价都翻了一倍了。” 对于那些在网上“闹事”的人,于凌罡说自己知道这些人都是谁。“大概也就那么七八个吧。他们极其没有契约精神,当时明明签了协议,现在却来反悔。假如我们去某个地方旅游没去成,你还能跑来问我要回那次聚会吃饭的饭钱吗?”于凌罡反问道。 《青年周末》记者问道,为什么不公布公司的账目,回应部分会员的质疑呢? 于凌罡说,当初股东会规定,每笔5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经股东会批准,而5000元以下的支出,则由于凌罡自己决定。公司账目是对股东公开的,但到目前为止没有人来查过。此外还有一些账,比如走有关方面的人际关系请客吃饭之类,多没有票据,很难显示在账目上。 看来,要算清双方争议的这笔账,不容易。 ■五、合作建房未获成功的原因在谁? “看到当年于凌罡参拍过的地上,如今已经盖起了好几万元一平米的房子,心中真不是滋味啊。”在房价高企的今天,一个曾对合作建房抱有期望的会员这样痛心疾首地说。 面对这样的局面,于凌罡认为原因在于部分会员没有现实的合作精神,一直抱着不切实际的想法,导致个人合作建房至今没有实现。 “往往是起初谈得很好,但签约要出钱时,一些人就退出了。有的项目,比如需要4月就出钱,但直到7月才把钱凑齐。商场如战场,谁会等你3个月啊?” “比如10个人合伙吃饭,花同样的钱,肯定吃的比两个人好。但有些人想不明白。这些年一直很难,其实大家的目的是共同获利,但总会有各种声音,每个人的利益诉求不一样,签约出钱时会遇到困难。” 原因都在于这些“没有合作精神”的部分会员吗? 曾是“合作蓝城”工程组一员的戴先生坚决反对这一说法。他反过来指责于凌罡“刚愎自用,听不得反对建议和不同声音,没有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并且一开始对房地产业非常外行。”而这些,在戴先生看来才是合作建房始终没成功的关键因素。 在于凌罡和他的反对者之外,还存在着第三种声音。 这种观点认为,合作建房没有成功,关键原因在于拿不到地。 曾是“合作蓝城”几位董事之一的孟宪生律师对《青年周末》记者说,目前国家的相关房地产政策非常不利于个人合作建房。“很简单,现在北京的招拍挂根本就没有小块地,动不动就几十个亿,个人建房者怎么承担得起?” “除非政策有所改变,否则个人合作建房无法取得成功。”曾一度热心于合作建房的孟宪生如今的看法并不乐观。 孟宪生的看法被很多人认同,但不包括于凌罡。在面对《青年周末》记者时,于凌罡始终不认为拿不到地是合作建房难以成功的主要原因。 于凌罡:合作建房若成功反而会害人 ■“商业秘密” 于凌罡呼吁合作建房,至今算来也有五六年时间了。早在2005年7月底,于凌罡还组织过
■“我干的事情风险极大”
“我郑重地宣布:停止合作建房,暂停尝试组织在北京市区合作建设住宅项目!”11月初,北京合作建房发起人于凌罡在博客中发出这样的声明。反对者:他是骗子 于凌罡:我干的事情,风险极大 民主议事与合作精神的失败? ◎文《青年周末》记者 马军 ◎供图CFP 于凌罡近日宣布“停止合作建房”、“要当开发商”,再度引起人们关注。不过这一次召来了当年的合作者、如今的“反对派”们的指责,称他这几年一直在欺骗。 4年来连一块地都拿不到,更别说建房,于是双方互相指责是对方造成了这一局面——曾被抱以期望的个人合作建房,何以走到今天这一步? 停止=“金蝉脱壳”? ■“我干的事情风险极大” “我郑重地宣布:停止合作建房,暂停尝试组织在北京市区合作建设住宅项目!”11月初,北京合作建房发起人于凌罡在博客中发出这样的声明。 第二天,他进一步解释说,所谓停止合作建房,是指在北京四环内停止,原因是房价太高,部分合作人员想法“不切实际”,该醒醒了。于凌罡还声称,要找合适的人一起当“开发商”,至少凑50股,在四环之外的较偏远地区拿地建房,目标就是要像开发商那样获得暴利。 但这一次,于凌罡的计划,并未像四五年前他首倡个人合作建房时引来一片叫好和期待。相反,在他的博客上,一些留言要求他对以前的几次合作建房项目拿出个说法来,甚至有人称于凌罡欺诈,“小心我们把你送进监狱。” 即便于凌罡自己,在接受《青年周末》记者采访时也说:“我干的事情,风险极大。没准哪天就有人拿着斧头来我家找我。” ◎于凌罡自2005年起备受媒体关注 ■“他是想借这种方式脱身” “他是想借这种方式脱身!”一名曾在几年前参加合作建房的人士这样评论于凌罡近日的作为。 在于凌罡“合作蓝城”公司的内部,存在着一些对于凌罡不满的反对派,其中几人接受了《青年周末》记者采访。他们对于凌罡如今宣布停止合作建房非常不满,甚至有人认为,于凌罡现在祭出这一招,其实是想借这种方式,从以往几个失败的项目中脱身,就像是“金蝉脱壳”。 “就这么一句话,你就把你自己和大家打发了?难道你真的让那些追随你的人死心?”这种批评多少还带有一些同情和支持倾向,而有人则干脆称“于凌罡就是一个骗子”,并爆料说前后参加“合作蓝城”的有600人左右,每人交份子钱500元,加起来也有30万元,这些钱进了于凌罡的口袋。 曾在头两年深度参与于凌罡合作建房的建筑设计师戴先生对《青年周末》记者说,自己曾交过500元钱,但后来事情没办成,钱也不退,花到哪里了也没有明示,自2005年“合作蓝城”公司成立以来,公司的账目一直没算清楚。 为什么曾经一度被寄予莫大期望的个人合作建房,如今走到了这一步?于凌罡真如这些人所言,是一个骗子吗? ■是否欺骗了大家? 对于凌罡的质疑,目前主要集中在这样几个方面: 第一,搞个人合作建房,真正意图是什么,是否涉嫌非法集资? 第二,于凌罡一直宣称他的合作建房受官方(市建委)支持,但后来有媒体报道,建委有关负责人曾表示并不支持。于凌罡在这一点上是否欺骗了大家? 第三,于凌罡的“合作蓝城”公司曾收了每位参加者500元入会费,前后600名会员共30万元,这笔钱花完没有?为什么不公布账目? 第四,于凌罡说,曾经最接近成功的一次是2005年的芍药居项目,当时仅仅缺200万元没有凑够。质疑者认为,政府招标挂牌土地,应该很早就宣布了,为什么不早早准备资金?于凌罡自己说只有几天的时间来协商会员凑钱,这种说法可信吗? 第五,4年来连一块地都拿不到,更别说建房了,于凌罡自己分析原因,认为是部分会员没有合作精神,抱着不切实际的想法,导致个人合作建房至今没有实现。失败原因都在于这些“没有合作精神”的部分会员吗?还是另外其他? 针对这五大疑问,《青年周末》记者进行了一番调查。 ◎这是当年“合作蓝城”公司开会商讨芍药居项目时的情形 指向于凌罡的五大疑问 ■一、是否涉嫌非法集资? 于凌罡倡导的个人合作建房,往往也被称作“个人集资建房”,因而在它刚冒头时,就一直被人质疑“涉嫌违法集资”。 “合作建房条件,每股10万元,每人认多少股不限”——这样的个人集资合法吗?无论是在网上,还是在现实中,不止一人发出这样的疑问。 于凌罡解释说,他们的合作建房严格说来不能称作个人集资建房。每股10万元,一分钱都不会交到他这里来,而是存入各人自己在银行的账户里冻结起来,这样就不存在集资的问题。 “在合作建房过程中,由银行来监管这些钱,保证这些资金只会去往土地储备中心的账户,而如果该项目做不成,则这笔钱返还各人。”于凌罡说。 曾对合作建房有较长时间专门研究的孟宪生律师对《青年周末》记者说,所谓非法集资,是指没有经过法定许可程序,非法向不特定的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一般包括非法发行股票、债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从这一定义来看,于凌罡的个人合作建房,至少在理论上绕开了非法集资这一嫌疑。 不过,此前也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国家对个人合作建房一直没出台相关规定,如何监管、确保资金流向,目前并没有成熟的相关法规可以遵循。 ■二、政府是否明确支持? 11月12日,于凌罡对《青年周末》记者说,在2005年他曾给北京市建委去过一份信,询问建委对个人合作建房的意见。而当时市建委给他一封书面答复,明确表示支持。 “解决了这么多人的住房问题,这是对政府有好处的事情,他们怎么能不支持呢?”于凌罡非常有自信。 “当时建委的这个书面答复,能给我们看看吗?”记者问。 “几年前的东西,现在找不到了。”于凌罡这个回答并不能让人满意。 于是记者打电话给北京市建委求证,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国家目前并没有法规禁止或反对个人合作建房。 不禁止,不反对,是否就意味着支持呢?这名工作人员说,他并不能给出这样的答案。不过他表示,只要于凌罡能合法拿到地,办齐了手续,依照相关规定就可以批准建房。 从2005年以来的几年间,除北京之外,不少城市如温州、深圳、重庆等地相继成立了个人合作建房组织。但据中央电视台此前报道,对个人合作建房,“地方政府大多都是采取缄默的态度。” ■三、芍药居拿地筹备时间极短? “政府挂出拍卖公示,到拍卖进行就20天时间,要确保芍药居项目成功,我们必须要在9天之内召集200多人出资。后来我们凑了
第二天,他进一步解释说,所谓停止合作建房,是指在北京四环内停止,原因是房价太高,部分合作人员想法“不切实际”,该醒醒了。于凌罡还声称,要找合适的人一起当“开发商”,至少凑50股,在四环之外的较偏远地区拿地建房,目标就是要像开发商那样获得暴利。
但这一次,于凌罡的计划,并未像四五年前他首倡个人合作建房时引来一片叫好和期待。相反,在他的博客上,一些留言要求他对以前的几次合作建房项目拿出个说法来,甚至有人称于凌罡欺诈,“小心我们把你送进监狱。”
即便于凌罡自己,在接受《青年周末》记者采访时也说:“我干的事情,风险极大。没准哪天就有人拿着斧头来我家找我。”
反对者:他是骗子
于凌罡:我干的事情,风险极大
民主议事与合作精神的失败?
◎文《青年周末》记者 马军 ◎供图CFP
于凌罡近日宣布“停止合作建房”、“要当开发商”,再度引起人们关注。不过这一次召来了当年的合作者、如今的“反对派”们的指责,称他这几年一直在欺骗。
4年来连一块地都拿不到,更别说建房,于是双方互相指责是对方造成了这一局面——曾被抱以期望的个人合作建房,何以走到今天这一步?
停止=“金蝉脱壳”?
■“我干的事情风险极大”
“我郑重地宣布:停止合作建房,暂停尝试组织在北京市区合作建设住宅项目!”11月初,北京合作建房发起人于凌罡在博客中发出这样的声明。
第二天,他进一步解释说,所谓停止合作建房,是指在北京四环内停止,原因是房价太高,部分合作人员想法“不切实际”,该醒醒了。于凌罡还声称,要找合适的人一起当“开发商”,至少凑50股,在四环之外的较偏远地区拿地建房,目标就是要像开发商那样获得暴利。
但这一次,于凌罡的计划,并未像四五年前他首倡个人合作建房时引来一片叫好和期待。相反,在他的博客上,一些留言要求他对以前的几次合作建房项目拿出个说法来,甚至有人称于凌罡欺诈,“小心我们把你送进监狱。”
即便于凌罡自己,在接受《青年周末》记者采访时也说:“我干的事情,风险极大。没准哪天就有人拿着斧头来我家找我。”
◎于凌罡自2005年起备受媒体关注
■“他是想借这种方式脱身”
“他是想借这种方式脱身!”一名曾在几年前参加合作建房的人士这样评论于凌罡近日的作为。
在于凌罡“合作蓝城”公司的内部,存在着一些对于凌罡不满的反对派,其中几人接受了《青年周末》记者采访。他们对于凌罡如今宣布停止合作建房非常不满,甚至有人认为,于凌罡现在祭出这一招,其实是想借这种方式,从以往几个失败的项目中脱身,就像是“金蝉脱壳”。
“就这么一句话,你就把你自己和大家打发了?难道你真的让那些追随你的人死心?”这种批评多少还带有一些同情和支持倾向,而有人则干脆称“于凌罡就是一个骗子”,并爆料说前后参加“合作蓝城”的有600人左右,每人交份子钱500元,加起来也有30万元,这些钱进了于凌罡的口袋。
曾在头两年深度参与于凌罡合作建房的建筑设计师戴先生对《青年周末》记者说,自己曾交过500元钱,但后来事情没办成,钱也不退,花到哪里了也没有明示,自2005年“合作蓝城”公司成立以来,公司的账目一直没算清楚。
为什么曾经一度被寄予莫大期望的个人合作建房,如今走到了这一步?于凌罡真如这些人所言,是一个骗子吗?
■是否欺骗了大家?
对于凌罡的质疑,目前主要集中在这样几个方面:
第一,搞个人合作建房,真正意图是什么,是否涉嫌非法集资?
第二,于凌罡一直宣称他的合作建房受官方(市建委)支持,但后来有媒体报道,建委有关负责人曾表示并不支持。于凌罡在这一点上是否欺骗了大家?
第三,于凌罡的“合作蓝城”公司曾收了每位参加者500元入会费,前后600名会员共30万元,这笔钱花完没有?为什么不公布账目?
第四,于凌罡说,曾经最接近成功的一次是2005年的芍药居项目,当时仅仅缺200万元没有凑够。质疑者认为,政府招标挂牌土地,应该很早就宣布了,为什么不早早准备资金?于凌罡自己说只有几天的时间来协商会员凑钱,这种说法可信吗?
第五,4年来连一块地都拿不到,更别说建房了,于凌罡自己分析原因,认为是部分会员没有合作精神,抱着不切实际的想法,导致个人合作建房至今没有实现。失败原因都在于这些“没有合作精神”的部分会员吗?还是另外其他?
针对这五大疑问,《青年周末》记者进行了一番调查。
◎这是当年“合作蓝城”公司开会商讨芍药居项目时的情形
指向于凌罡的五大疑问
■一、是否涉嫌非法集资?
于凌罡倡导的个人合作建房,往往也被称作“个人集资建房”,因而在它刚冒头时,就一直被人质疑“涉嫌违法集资”。
“合作建房条件,每股10万元,每人认多少股不限”——这样的个人集资合法吗?无论是在网上,还是在现实中,不止一人发出这样的疑问。
于凌罡解释说,他们的合作建房严格说来不能称作个人集资建房。每股10万元,一分钱都不会交到他这里来,而是存入各人自己在银行的账户里冻结起来,这样就不存在集资的问题。
“在合作建房过程中,由银行来监管这些钱,保证这些资金只会去往土地储备中心的账户,而如果该项目做不成,则这笔钱返还各人。”于凌罡说。
曾对合作建房有较长时间专门研究的孟宪生律师对《青年周末》记者说,所谓非法集资,是指没有经过法定许可程序,非法向不特定的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一般包括非法发行股票、债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从这一定义来看,于凌罡的个人合作建房,至少在理论上绕开了非法集资这一嫌疑。
不过,此前也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国家对个人合作建房一直没出台相关规定,如何监管、确保资金流向,目前并没有成熟的相关法规可以遵循。
■二、政府是否明确支持?
11月12日,于凌罡对《青年周末》记者说,在2005年他曾给北京市建委去过一份信,询问建委对个人合作建房的意见。而当时市建委给他一封书面答复,明确表示支持。
“解决了这么多人的住房问题,这是对政府有好处的事情,他们怎么能不支持呢?”于凌罡非常有自信。
“当时建委的这个书面答复,能给我们看看吗?”记者问。
“几年前的东西,现在找不到了。”于凌罡这个回答并不能让人满意。
于是记者打电话给北京市建委求证,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国家目前并没有法规禁止或反对个人合作建房。
不禁止,不反对,是否就意味着支持呢?这名工作人员说,他并不能给出这样的答案。不过他表示,只要于凌罡能合法拿到地,办齐了手续,依照相关规定就可以批准建房。
从2005年以来的几年间,除北京之外,不少城市如温州、深圳、重庆等地相继成立了个人合作建房组织。但据中央电视台此前报道,对个人合作建房,“地方政府大多都是采取缄默的态度。”
■三、芍药居拿地筹备时间极短?
“政府挂出拍卖公示,到拍卖进行就20天时间,要确保芍药居项目成功,我们必须要在9天之内召集200多人出资。后来我们凑了![]() ◎于凌罡自2005年起备受媒体关注 |
反对者:他是骗子
于凌罡:我干的事情,风险极大
民主议事与合作精神的失败?
◎文《青年周末》记者 马军 ◎供图CFP
于凌罡近日宣布“停止合作建房”、“要当开发商”,再度引起人们关注。不过这一次召来了当年的合作者、如今的“反对派”们的指责,称他这几年一直在欺骗。
4年来连一块地都拿不到,更别说建房,于是双方互相指责是对方造成了这一局面——曾被抱以期望的个人合作建房,何以走到今天这一步?
停止=“金蝉脱壳”?
■“我干的事情风险极大”
“我郑重地宣布:停止合作建房,暂停尝试组织在北京市区合作建设住宅项目!”11月初,北京合作建房发起人于凌罡在博客中发出这样的声明。
第二天,他进一步解释说,所谓停止合作建房,是指在北京四环内停止,原因是房价太高,部分合作人员想法“不切实际”,该醒醒了。于凌罡还声称,要找合适的人一起当“开发商”,至少凑50股,在四环之外的较偏远地区拿地建房,目标就是要像开发商那样获得暴利。
但这一次,于凌罡的计划,并未像四五年前他首倡个人合作建房时引来一片叫好和期待。相反,在他的博客上,一些留言要求他对以前的几次合作建房项目拿出个说法来,甚至有人称于凌罡欺诈,“小心我们把你送进监狱。”
即便于凌罡自己,在接受《青年周末》记者采访时也说:“我干的事情,风险极大。没准哪天就有人拿着斧头来我家找我。”
◎于凌罡自2005年起备受媒体关注
■“他是想借这种方式脱身”
“他是想借这种方式脱身!”一名曾在几年前参加合作建房的人士这样评论于凌罡近日的作为。
在于凌罡“合作蓝城”公司的内部,存在着一些对于凌罡不满的反对派,其中几人接受了《青年周末》记者采访。他们对于凌罡如今宣布停止合作建房非常不满,甚至有人认为,于凌罡现在祭出这一招,其实是想借这种方式,从以往几个失败的项目中脱身,就像是“金蝉脱壳”。
“就这么一句话,你就把你自己和大家打发了?难道你真的让那些追随你的人死心?”这种批评多少还带有一些同情和支持倾向,而有人则干脆称“于凌罡就是一个骗子”,并爆料说前后参加“合作蓝城”的有600人左右,每人交份子钱500元,加起来也有30万元,这些钱进了于凌罡的口袋。
曾在头两年深度参与于凌罡合作建房的建筑设计师戴先生对《青年周末》记者说,自己曾交过500元钱,但后来事情没办成,钱也不退,花到哪里了也没有明示,自2005年“合作蓝城”公司成立以来,公司的账目一直没算清楚。
为什么曾经一度被寄予莫大期望的个人合作建房,如今走到了这一步?于凌罡真如这些人所言,是一个骗子吗?
■是否欺骗了大家?
对于凌罡的质疑,目前主要集中在这样几个方面:
第一,搞个人合作建房,真正意图是什么,是否涉嫌非法集资?
第二,于凌罡一直宣称他的合作建房受官方(市建委)支持,但后来有媒体报道,建委有关负责人曾表示并不支持。于凌罡在这一点上是否欺骗了大家?
第三,于凌罡的“合作蓝城”公司曾收了每位参加者500元入会费,前后600名会员共30万元,这笔钱花完没有?为什么不公布账目?
第四,于凌罡说,曾经最接近成功的一次是2005年的芍药居项目,当时仅仅缺200万元没有凑够。质疑者认为,政府招标挂牌土地,应该很早就宣布了,为什么不早早准备资金?于凌罡自己说只有几天的时间来协商会员凑钱,这种说法可信吗?
第五,4年来连一块地都拿不到,更别说建房了,于凌罡自己分析原因,认为是部分会员没有合作精神,抱着不切实际的想法,导致个人合作建房至今没有实现。失败原因都在于这些“没有合作精神”的部分会员吗?还是另外其他?
针对这五大疑问,《青年周末》记者进行了一番调查。
◎这是当年“合作蓝城”公司开会商讨芍药居项目时的情形
指向于凌罡的五大疑问
■一、是否涉嫌非法集资?
于凌罡倡导的个人合作建房,往往也被称作“个人集资建房”,因而在它刚冒头时,就一直被人质疑“涉嫌违法集资”。
“合作建房条件,每股10万元,每人认多少股不限”——这样的个人集资合法吗?无论是在网上,还是在现实中,不止一人发出这样的疑问。
于凌罡解释说,他们的合作建房严格说来不能称作个人集资建房。每股10万元,一分钱都不会交到他这里来,而是存入各人自己在银行的账户里冻结起来,这样就不存在集资的问题。
“在合作建房过程中,由银行来监管这些钱,保证这些资金只会去往土地储备中心的账户,而如果该项目做不成,则这笔钱返还各人。”于凌罡说。
曾对合作建房有较长时间专门研究的孟宪生律师对《青年周末》记者说,所谓非法集资,是指没有经过法定许可程序,非法向不特定的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一般包括非法发行股票、债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从这一定义来看,于凌罡的个人合作建房,至少在理论上绕开了非法集资这一嫌疑。
不过,此前也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国家对个人合作建房一直没出台相关规定,如何监管、确保资金流向,目前并没有成熟的相关法规可以遵循。
■二、政府是否明确支持?
11月12日,于凌罡对《青年周末》记者说,在2005年他曾给北京市建委去过一份信,询问建委对个人合作建房的意见。而当时市建委给他一封书面答复,明确表示支持。
“解决了这么多人的住房问题,这是对政府有好处的事情,他们怎么能不支持呢?”于凌罡非常有自信。
“当时建委的这个书面答复,能给我们看看吗?”记者问。
“几年前的东西,现在找不到了。”于凌罡这个回答并不能让人满意。
于是记者打电话给北京市建委求证,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国家目前并没有法规禁止或反对个人合作建房。
不禁止,不反对,是否就意味着支持呢?这名工作人员说,他并不能给出这样的答案。不过他表示,只要于凌罡能合法拿到地,办齐了手续,依照相关规定就可以批准建房。
从2005年以来的几年间,除北京之外,不少城市如温州、深圳、重庆等地相继成立了个人合作建房组织。但据中央电视台此前报道,对个人合作建房,“地方政府大多都是采取缄默的态度。”
■三、芍药居拿地筹备时间极短?
“政府挂出拍卖公示,到拍卖进行就20天时间,要确保芍药居项目成功,我们必须要在9天之内召集200多人出资。后来我们凑了■“他是想借这种方式脱身”
“他是想借这种方式脱身!”一名曾在几年前参加合作建房的人士这样评论于凌罡近日的作为。
在于凌罡“合作蓝城”公司的内部,存在着一些对于凌罡不满的反对派,其中几人接受了《青年周末》记者采访。他们对于凌罡如今宣布停止合作建房非常不满,甚至有人认为,于凌罡现在祭出这一招,其实是想借这种方式,从以往几个失败的项目中脱身,就像是“金蝉脱壳”。一次相当轰动的“看地”活动,达到200人左右出资,推进他们当时谋划的“蓝城”项目。
此后两年,于凌罡在合作建房领域还有一些动作,但从2007年之后就相当沉寂。按他自己的说法是,这两年一直都在搞一些项目,只不过没有宣传,所以很多人不知道罢了。
于凌罡对《青年周末》记者说,其实合作建房并不需要太多的人。记者很费解,当初芍药居项目就是缺了200万元才没有办成吗?为什么不是人越多越好呢?
于凌罡回答说,人越多越杂,就越不好办事。至于人少会不会又像上次那样凑不够钱,他坚决说不会,比如这次他正在做的一个项目,只需要50股就够了。
每一股10万元,全部加起来才500万元,这笔钱能干什么?对记者的这个疑问,于凌罡神秘地一笑说,这是商业秘密,他现在还不能透露。
这种自信心,在于凌罡此前4年做过的几次个人合作建房项目中,人们都经常见到。只是,这一次仍将是前几次的重复吗?人们不得而知。
■得到了“名”
4年来连一块地都拿不到,更别说建房,不过于凌罡始终不认为自己失败。“有人说我活得累,其实我活得滋润,我身体健康,心情舒畅。”于凌罡对《青年周末》记者说,至少这几年自己得到了“名”。
“如果我还像几年前那样默默无闻,你们这些记者今天会来采访我吗?”于凌罡毫不讳言他如今已是地产界的名人。
“还有,我各方面的关系也打开了。”于凌罡说,他现在除了在房地产界拥有不少人脉之外,在政界也有关系。比如,每年他都会把自己有关北京两限房的建议提交给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按于凌罡的说法,“蓝城”才是他真正的理想。而所谓蓝城,是一个居者有其屋、四通八达、非常和谐的盛大城市构想。
至于个人合作建房是否能实现,于凌罡如今倒觉得并不重要。这一点颇让记者诧异。他解释说,“合作建房真要成功了,也许反而会害了那些参加者,因为更让他们养成了急功近利拣便宜的心态”。
■学会民主议事?
就在于凌罡在博客上宣称“停止合作建房”后,一名当年曾参与合作建房的人近日在网上这样伤感地留言:
“潘石屹在几年前就指出‘合作建房只能代表一小部分人的情绪,可操作性为零’,那时候我们骂他,反驳他,认为他是多么的无知、无耻。现在看看呢?梦想虽然美好,但我们要付出多少惨重的代价,才发现我们还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有些东西还是遥不可及的梦?!”
被称作“北京维权明星”的舒可心,也曾在北京合作建房初期这样评价道:“一群小孩子在用自己的方式玩游戏”。不过他强调说,自己关心的不是合作建房的成与败,而是这群孩子在玩游戏的过程中是不是学会了民主议事。
4年时间过去了,如今回头来看,也许人们仍不禁要问一句:于凌罡和他的合作者们,今天是否已经学会了民主议事?
记者手记
与于凌罡沟通
11月12日在跟记者达5个小时的长聊中,于凌罡始终滔滔不绝。他能连续说半个小时不容对方插嘴。虽然他那样善谈,但给人的感觉是双向沟通并不容易。比如,对记者的一些质疑式提问,他会立刻判断说:你是别有用心!你不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你要这么说,我就不跟你谈了!
记者不得不多次提醒,这只是一个问句,不代表记者本人的看法。但于凌罡不为所动,他说:“你将来写出来的报道,我不用看,就知道肯定会失实!”
记者提议,要么相关内容写出来后,在发表之前先请他核对一下。于凌罡手一摆说:“我不看,你们记者报道失实的太多了。”他一一列举一些媒体记者的名字,以及他们在什么时间做过什么报道。
“当时芍药居项目,我们做出来的定价是每平米7500元,结果你们媒体说太贵了。”采访末了,于凌罡又总结说,就是媒体的误导,对许多合作建房者的心理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从而导致这几年中,他的几次合作建房都未获成功。
“就这么一句话,你就把你自己和大家打发了?难道你真的让那些追随你的人死心?”这种批评多少还带有一些同情和支持倾向,而有人则干脆称“于凌罡就是一个骗子”,并爆料说前后参加“合作蓝城”的有600人左右,每人交份子钱500元,加起来也有30万元,这些钱进了于凌罡的口袋。
曾在头两年深度参与于凌罡合作建房的建筑设计师戴先生对《青年周末》记者说,自己曾交过500元钱,但后来事情没办成,钱也不退,花到哪里了也没有明示,自2005年“合作蓝城”公司成立以来,公司的账目一直没算清楚。
为什么曾经一度被寄予莫大期望的个人合作建房,如今走到了这一步?于凌罡真如这些人所言,是一个骗子吗?
■是否欺骗了大家?
对于凌罡的质疑,目前主要集中在这样几个方面:反对者:他是骗子
于凌罡:我干的事情,风险极大
民主议事与合作精神的失败?
◎文《青年周末》记者 马军 ◎供图CFP
于凌罡近日宣布“停止合作建房”、“要当开发商”,再度引起人们关注。不过这一次召来了当年的合作者、如今的“反对派”们的指责,称他这几年一直在欺骗。
4年来连一块地都拿不到,更别说建房,于是双方互相指责是对方造成了这一局面——曾被抱以期望的个人合作建房,何以走到今天这一步?
停止=“金蝉脱壳”?
■“我干的事情风险极大”
“我郑重地宣布:停止合作建房,暂停尝试组织在北京市区合作建设住宅项目!”11月初,北京合作建房发起人于凌罡在博客中发出这样的声明。
第二天,他进一步解释说,所谓停止合作建房,是指在北京四环内停止,原因是房价太高,部分合作人员想法“不切实际”,该醒醒了。于凌罡还声称,要找合适的人一起当“开发商”,至少凑50股,在四环之外的较偏远地区拿地建房,目标就是要像开发商那样获得暴利。
但这一次,于凌罡的计划,并未像四五年前他首倡个人合作建房时引来一片叫好和期待。相反,在他的博客上,一些留言要求他对以前的几次合作建房项目拿出个说法来,甚至有人称于凌罡欺诈,“小心我们把你送进监狱。”
即便于凌罡自己,在接受《青年周末》记者采访时也说:“我干的事情,风险极大。没准哪天就有人拿着斧头来我家找我。”
◎于凌罡自2005年起备受媒体关注
■“他是想借这种方式脱身”
“他是想借这种方式脱身!”一名曾在几年前参加合作建房的人士这样评论于凌罡近日的作为。
在于凌罡“合作蓝城”公司的内部,存在着一些对于凌罡不满的反对派,其中几人接受了《青年周末》记者采访。他们对于凌罡如今宣布停止合作建房非常不满,甚至有人认为,于凌罡现在祭出这一招,其实是想借这种方式,从以往几个失败的项目中脱身,就像是“金蝉脱壳”。
“就这么一句话,你就把你自己和大家打发了?难道你真的让那些追随你的人死心?”这种批评多少还带有一些同情和支持倾向,而有人则干脆称“于凌罡就是一个骗子”,并爆料说前后参加“合作蓝城”的有600人左右,每人交份子钱500元,加起来也有30万元,这些钱进了于凌罡的口袋。
曾在头两年深度参与于凌罡合作建房的建筑设计师戴先生对《青年周末》记者说,自己曾交过500元钱,但后来事情没办成,钱也不退,花到哪里了也没有明示,自2005年“合作蓝城”公司成立以来,公司的账目一直没算清楚。
为什么曾经一度被寄予莫大期望的个人合作建房,如今走到了这一步?于凌罡真如这些人所言,是一个骗子吗?
■是否欺骗了大家?
对于凌罡的质疑,目前主要集中在这样几个方面:
第一,搞个人合作建房,真正意图是什么,是否涉嫌非法集资?
第二,于凌罡一直宣称他的合作建房受官方(市建委)支持,但后来有媒体报道,建委有关负责人曾表示并不支持。于凌罡在这一点上是否欺骗了大家?
第三,于凌罡的“合作蓝城”公司曾收了每位参加者500元入会费,前后600名会员共30万元,这笔钱花完没有?为什么不公布账目?
第四,于凌罡说,曾经最接近成功的一次是2005年的芍药居项目,当时仅仅缺200万元没有凑够。质疑者认为,政府招标挂牌土地,应该很早就宣布了,为什么不早早准备资金?于凌罡自己说只有几天的时间来协商会员凑钱,这种说法可信吗?
第五,4年来连一块地都拿不到,更别说建房了,于凌罡自己分析原因,认为是部分会员没有合作精神,抱着不切实际的想法,导致个人合作建房至今没有实现。失败原因都在于这些“没有合作精神”的部分会员吗?还是另外其他?
针对这五大疑问,《青年周末》记者进行了一番调查。
◎这是当年“合作蓝城”公司开会商讨芍药居项目时的情形
指向于凌罡的五大疑问
■一、是否涉嫌非法集资?
于凌罡倡导的个人合作建房,往往也被称作“个人集资建房”,因而在它刚冒头时,就一直被人质疑“涉嫌违法集资”。
“合作建房条件,每股10万元,每人认多少股不限”——这样的个人集资合法吗?无论是在网上,还是在现实中,不止一人发出这样的疑问。
于凌罡解释说,他们的合作建房严格说来不能称作个人集资建房。每股10万元,一分钱都不会交到他这里来,而是存入各人自己在银行的账户里冻结起来,这样就不存在集资的问题。
“在合作建房过程中,由银行来监管这些钱,保证这些资金只会去往土地储备中心的账户,而如果该项目做不成,则这笔钱返还各人。”于凌罡说。
曾对合作建房有较长时间专门研究的孟宪生律师对《青年周末》记者说,所谓非法集资,是指没有经过法定许可程序,非法向不特定的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一般包括非法发行股票、债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从这一定义来看,于凌罡的个人合作建房,至少在理论上绕开了非法集资这一嫌疑。
不过,此前也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国家对个人合作建房一直没出台相关规定,如何监管、确保资金流向,目前并没有成熟的相关法规可以遵循。
■二、政府是否明确支持?
11月12日,于凌罡对《青年周末》记者说,在2005年他曾给北京市建委去过一份信,询问建委对个人合作建房的意见。而当时市建委给他一封书面答复,明确表示支持。
“解决了这么多人的住房问题,这是对政府有好处的事情,他们怎么能不支持呢?”于凌罡非常有自信。
“当时建委的这个书面答复,能给我们看看吗?”记者问。
“几年前的东西,现在找不到了。”于凌罡这个回答并不能让人满意。
于是记者打电话给北京市建委求证,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国家目前并没有法规禁止或反对个人合作建房。
不禁止,不反对,是否就意味着支持呢?这名工作人员说,他并不能给出这样的答案。不过他表示,只要于凌罡能合法拿到地,办齐了手续,依照相关规定就可以批准建房。
从2005年以来的几年间,除北京之外,不少城市如温州、深圳、重庆等地相继成立了个人合作建房组织。但据中央电视台此前报道,对个人合作建房,“地方政府大多都是采取缄默的态度。”
■三、芍药居拿地筹备时间极短?
“政府挂出拍卖公示,到拍卖进行就20天时间,要确保芍药居项目成功,我们必须要在9天之内召集200多人出资。后来我们凑了
第一,搞个人合作建房,真正意图是什么,是否涉嫌非法集资?
第二,于凌罡一直宣称他的合作建房受官方(市建委)支持,但后来有媒体报道,建委有关负责人曾表示并不支持。于凌罡在这一点上是否欺骗了大家?
第三,于凌罡的“合作蓝城”公司曾收了每位参加者500元入会费,前后600名会员共30万元,这笔钱花完没有?为什么不公布账目?反对者:他是骗子
于凌罡:我干的事情,风险极大
民主议事与合作精神的失败?
◎文《青年周末》记者 马军 ◎供图CFP
于凌罡近日宣布“停止合作建房”、“要当开发商”,再度引起人们关注。不过这一次召来了当年的合作者、如今的“反对派”们的指责,称他这几年一直在欺骗。
4年来连一块地都拿不到,更别说建房,于是双方互相指责是对方造成了这一局面——曾被抱以期望的个人合作建房,何以走到今天这一步?
停止=“金蝉脱壳”?
■“我干的事情风险极大”
“我郑重地宣布:停止合作建房,暂停尝试组织在北京市区合作建设住宅项目!”11月初,北京合作建房发起人于凌罡在博客中发出这样的声明。
第二天,他进一步解释说,所谓停止合作建房,是指在北京四环内停止,原因是房价太高,部分合作人员想法“不切实际”,该醒醒了。于凌罡还声称,要找合适的人一起当“开发商”,至少凑50股,在四环之外的较偏远地区拿地建房,目标就是要像开发商那样获得暴利。
但这一次,于凌罡的计划,并未像四五年前他首倡个人合作建房时引来一片叫好和期待。相反,在他的博客上,一些留言要求他对以前的几次合作建房项目拿出个说法来,甚至有人称于凌罡欺诈,“小心我们把你送进监狱。”
即便于凌罡自己,在接受《青年周末》记者采访时也说:“我干的事情,风险极大。没准哪天就有人拿着斧头来我家找我。”
◎于凌罡自2005年起备受媒体关注
■“他是想借这种方式脱身”
“他是想借这种方式脱身!”一名曾在几年前参加合作建房的人士这样评论于凌罡近日的作为。
在于凌罡“合作蓝城”公司的内部,存在着一些对于凌罡不满的反对派,其中几人接受了《青年周末》记者采访。他们对于凌罡如今宣布停止合作建房非常不满,甚至有人认为,于凌罡现在祭出这一招,其实是想借这种方式,从以往几个失败的项目中脱身,就像是“金蝉脱壳”。
“就这么一句话,你就把你自己和大家打发了?难道你真的让那些追随你的人死心?”这种批评多少还带有一些同情和支持倾向,而有人则干脆称“于凌罡就是一个骗子”,并爆料说前后参加“合作蓝城”的有600人左右,每人交份子钱500元,加起来也有30万元,这些钱进了于凌罡的口袋。
曾在头两年深度参与于凌罡合作建房的建筑设计师戴先生对《青年周末》记者说,自己曾交过500元钱,但后来事情没办成,钱也不退,花到哪里了也没有明示,自2005年“合作蓝城”公司成立以来,公司的账目一直没算清楚。
为什么曾经一度被寄予莫大期望的个人合作建房,如今走到了这一步?于凌罡真如这些人所言,是一个骗子吗?
■是否欺骗了大家?
对于凌罡的质疑,目前主要集中在这样几个方面:
第一,搞个人合作建房,真正意图是什么,是否涉嫌非法集资?
第二,于凌罡一直宣称他的合作建房受官方(市建委)支持,但后来有媒体报道,建委有关负责人曾表示并不支持。于凌罡在这一点上是否欺骗了大家?
第三,于凌罡的“合作蓝城”公司曾收了每位参加者500元入会费,前后600名会员共30万元,这笔钱花完没有?为什么不公布账目?
第四,于凌罡说,曾经最接近成功的一次是2005年的芍药居项目,当时仅仅缺200万元没有凑够。质疑者认为,政府招标挂牌土地,应该很早就宣布了,为什么不早早准备资金?于凌罡自己说只有几天的时间来协商会员凑钱,这种说法可信吗?
第五,4年来连一块地都拿不到,更别说建房了,于凌罡自己分析原因,认为是部分会员没有合作精神,抱着不切实际的想法,导致个人合作建房至今没有实现。失败原因都在于这些“没有合作精神”的部分会员吗?还是另外其他?
针对这五大疑问,《青年周末》记者进行了一番调查。
◎这是当年“合作蓝城”公司开会商讨芍药居项目时的情形
指向于凌罡的五大疑问
■一、是否涉嫌非法集资?
于凌罡倡导的个人合作建房,往往也被称作“个人集资建房”,因而在它刚冒头时,就一直被人质疑“涉嫌违法集资”。
“合作建房条件,每股10万元,每人认多少股不限”——这样的个人集资合法吗?无论是在网上,还是在现实中,不止一人发出这样的疑问。
于凌罡解释说,他们的合作建房严格说来不能称作个人集资建房。每股10万元,一分钱都不会交到他这里来,而是存入各人自己在银行的账户里冻结起来,这样就不存在集资的问题。
“在合作建房过程中,由银行来监管这些钱,保证这些资金只会去往土地储备中心的账户,而如果该项目做不成,则这笔钱返还各人。”于凌罡说。
曾对合作建房有较长时间专门研究的孟宪生律师对《青年周末》记者说,所谓非法集资,是指没有经过法定许可程序,非法向不特定的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一般包括非法发行股票、债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从这一定义来看,于凌罡的个人合作建房,至少在理论上绕开了非法集资这一嫌疑。
不过,此前也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国家对个人合作建房一直没出台相关规定,如何监管、确保资金流向,目前并没有成熟的相关法规可以遵循。
■二、政府是否明确支持?
11月12日,于凌罡对《青年周末》记者说,在2005年他曾给北京市建委去过一份信,询问建委对个人合作建房的意见。而当时市建委给他一封书面答复,明确表示支持。
“解决了这么多人的住房问题,这是对政府有好处的事情,他们怎么能不支持呢?”于凌罡非常有自信。
“当时建委的这个书面答复,能给我们看看吗?”记者问。
“几年前的东西,现在找不到了。”于凌罡这个回答并不能让人满意。
于是记者打电话给北京市建委求证,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国家目前并没有法规禁止或反对个人合作建房。
不禁止,不反对,是否就意味着支持呢?这名工作人员说,他并不能给出这样的答案。不过他表示,只要于凌罡能合法拿到地,办齐了手续,依照相关规定就可以批准建房。
从2005年以来的几年间,除北京之外,不少城市如温州、深圳、重庆等地相继成立了个人合作建房组织。但据中央电视台此前报道,对个人合作建房,“地方政府大多都是采取缄默的态度。”
■三、芍药居拿地筹备时间极短?
“政府挂出拍卖公示,到拍卖进行就20天时间,要确保芍药居项目成功,我们必须要在9天之内召集200多人出资。后来我们凑了
第四,于凌罡说,曾经最接近成功的一次是2005年的芍药居项目,当时仅仅缺200万元没有凑够。质疑者认为,政府招标挂牌土地,应该很早就宣布了,为什么不早早准备资金?于凌罡自己说只有几天的时间来协商会员凑钱,这种说法可信吗?
第五,4年来连一块地都拿不到,更别说建房了,于凌罡自己分析原因,认为是部分会员没有合作精神,抱着不切实际的想法,导致个人合作建房至今没有实现。失败原因都在于这些“没有合作精神”的部分会员吗?还是另外其他?
针对这五大疑问,《青年周末》记者进行了一番调查。
一次相当轰动的“看地”活动,达到200人左右出资,推进他们当时谋划的“蓝城”项目。
此后两年,于凌罡在合作建房领域还有一些动作,但从2007年之后就相当沉寂。按他自己的说法是,这两年一直都在搞一些项目,只不过没有宣传,所以很多人不知道罢了。
于凌罡对《青年周末》记者说,其实合作建房并不需要太多的人。记者很费解,当初芍药居项目就是缺了200万元才没有办成吗?为什么不是人越多越好呢?
于凌罡回答说,人越多越杂,就越不好办事。至于人少会不会又像上次那样凑不够钱,他坚决说不会,比如这次他正在做的一个项目,只需要50股就够了。
每一股10万元,全部加起来才500万元,这笔钱能干什么?对记者的这个疑问,于凌罡神秘地一笑说,这是商业秘密,他现在还不能透露。
这种自信心,在于凌罡此前4年做过的几次个人合作建房项目中,人们都经常见到。只是,这一次仍将是前几次的重复吗?人们不得而知。
■得到了“名”
4年来连一块地都拿不到,更别说建房,不过于凌罡始终不认为自己失败。“有人说我活得累,其实我活得滋润,我身体健康,心情舒畅。”于凌罡对《青年周末》记者说,至少这几年自己得到了“名”。
“如果我还像几年前那样默默无闻,你们这些记者今天会来采访我吗?”于凌罡毫不讳言他如今已是地产界的名人。
“还有,我各方面的关系也打开了。”于凌罡说,他现在除了在房地产界拥有不少人脉之外,在政界也有关系。比如,每年他都会把自己有关北京两限房的建议提交给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按于凌罡的说法,“蓝城”才是他真正的理想。而所谓蓝城,是一个居者有其屋、四通八达、非常和谐的盛大城市构想。
至于个人合作建房是否能实现,于凌罡如今倒觉得并不重要。这一点颇让记者诧异。他解释说,“合作建房真要成功了,也许反而会害了那些参加者,因为更让他们养成了急功近利拣便宜的心态”。
■学会民主议事?
就在于凌罡在博客上宣称“停止合作建房”后,一名当年曾参与合作建房的人近日在网上这样伤感地留言:
“潘石屹在几年前就指出‘合作建房只能代表一小部分人的情绪,可操作性为零’,那时候我们骂他,反驳他,认为他是多么的无知、无耻。现在看看呢?梦想虽然美好,但我们要付出多少惨重的代价,才发现我们还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有些东西还是遥不可及的梦?!”
被称作“北京维权明星”的舒可心,也曾在北京合作建房初期这样评价道:“一群小孩子在用自己的方式玩游戏”。不过他强调说,自己关心的不是合作建房的成与败,而是这群孩子在玩游戏的过程中是不是学会了民主议事。
4年时间过去了,如今回头来看,也许人们仍不禁要问一句:于凌罡和他的合作者们,今天是否已经学会了民主议事?
记者手记
与于凌罡沟通
11月12日在跟记者达5个小时的长聊中,于凌罡始终滔滔不绝。他能连续说半个小时不容对方插嘴。虽然他那样善谈,但给人的感觉是双向沟通并不容易。比如,对记者的一些质疑式提问,他会立刻判断说:你是别有用心!你不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你要这么说,我就不跟你谈了!
记者不得不多次提醒,这只是一个问句,不代表记者本人的看法。但于凌罡不为所动,他说:“你将来写出来的报道,我不用看,就知道肯定会失实!”
记者提议,要么相关内容写出来后,在发表之前先请他核对一下。于凌罡手一摆说:“我不看,你们记者报道失实的太多了。”他一一列举一些媒体记者的名字,以及他们在什么时间做过什么报道。
“当时芍药居项目,我们做出来的定价是每平米7500元,结果你们媒体说太贵了。”采访末了,于凌罡又总结说,就是媒体的误导,对许多合作建房者的心理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从而导致这几年中,他的几次合作建房都未获成功。◎这是当年“合作蓝城”公司开会商讨芍药居项目时的情形 |
指向于凌罡的五大疑问
■一、是否涉嫌非法集资?
于凌罡倡导的个人合作建房,往往也被称作“个人集资建房”,因而在它刚冒头时,就一直被人质疑“涉嫌违法集资”。
“合作建房条件,每股10万元,每人认多少股不限”——这样的个人集资合法吗?无论是在网上,还是在现实中,不止一人发出这样的疑问。
于凌罡解释说,他们的合作建房严格说来不能称作个人集资建房。每股10万元,一分钱都不会交到他这里来,而是存入各人自己在银行的账户里冻结起来,这样就不存在集资的问题。
“在合作建房过程中,由银行来监管这些钱,保证这些资金只会去往土地储备中心的账户,而如果该项目做不成,则这笔钱返还各人。”于凌罡说。
曾对合作建房有较长时间专门研究的孟宪生律师对《青年周末》记者说,所谓非法集资,是指没有经过法定许可程序,非法向不特定的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一般包括非法发行股票、债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从这一定义来看,于凌罡的个人合作建房,至少在理论上绕开了非法集资这一嫌疑。
不过,此前也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国家对个人合作建房一直没出台相关规定,如何监管、确保资金流向,目前并没有成熟的相关法规可以遵循。
■二、政府是否明确支持?
11月12日,于凌罡对《青年周末》记者说,在2005年他曾给北京市建委去过一份信,询问建委对个人合作建房的意见。而当时市建委给他一封书面答复,明确表示支持。一次相当轰动的“看地”活动,达到200人左右出资,推进他们当时谋划的“蓝城”项目。
此后两年,于凌罡在合作建房领域还有一些动作,但从2007年之后就相当沉寂。按他自己的说法是,这两年一直都在搞一些项目,只不过没有宣传,所以很多人不知道罢了。
于凌罡对《青年周末》记者说,其实合作建房并不需要太多的人。记者很费解,当初芍药居项目就是缺了200万元才没有办成吗?为什么不是人越多越好呢?
于凌罡回答说,人越多越杂,就越不好办事。至于人少会不会又像上次那样凑不够钱,他坚决说不会,比如这次他正在做的一个项目,只需要50股就够了。
每一股10万元,全部加起来才500万元,这笔钱能干什么?对记者的这个疑问,于凌罡神秘地一笑说,这是商业秘密,他现在还不能透露。
这种自信心,在于凌罡此前4年做过的几次个人合作建房项目中,人们都经常见到。只是,这一次仍将是前几次的重复吗?人们不得而知。
■得到了“名”
4年来连一块地都拿不到,更别说建房,不过于凌罡始终不认为自己失败。“有人说我活得累,其实我活得滋润,我身体健康,心情舒畅。”于凌罡对《青年周末》记者说,至少这几年自己得到了“名”。
“如果我还像几年前那样默默无闻,你们这些记者今天会来采访我吗?”于凌罡毫不讳言他如今已是地产界的名人。
“还有,我各方面的关系也打开了。”于凌罡说,他现在除了在房地产界拥有不少人脉之外,在政界也有关系。比如,每年他都会把自己有关北京两限房的建议提交给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按于凌罡的说法,“蓝城”才是他真正的理想。而所谓蓝城,是一个居者有其屋、四通八达、非常和谐的盛大城市构想。
至于个人合作建房是否能实现,于凌罡如今倒觉得并不重要。这一点颇让记者诧异。他解释说,“合作建房真要成功了,也许反而会害了那些参加者,因为更让他们养成了急功近利拣便宜的心态”。
■学会民主议事?
就在于凌罡在博客上宣称“停止合作建房”后,一名当年曾参与合作建房的人近日在网上这样伤感地留言:
“潘石屹在几年前就指出‘合作建房只能代表一小部分人的情绪,可操作性为零’,那时候我们骂他,反驳他,认为他是多么的无知、无耻。现在看看呢?梦想虽然美好,但我们要付出多少惨重的代价,才发现我们还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有些东西还是遥不可及的梦?!”
被称作“北京维权明星”的舒可心,也曾在北京合作建房初期这样评价道:“一群小孩子在用自己的方式玩游戏”。不过他强调说,自己关心的不是合作建房的成与败,而是这群孩子在玩游戏的过程中是不是学会了民主议事。
4年时间过去了,如今回头来看,也许人们仍不禁要问一句:于凌罡和他的合作者们,今天是否已经学会了民主议事?
记者手记
与于凌罡沟通
11月12日在跟记者达5个小时的长聊中,于凌罡始终滔滔不绝。他能连续说半个小时不容对方插嘴。虽然他那样善谈,但给人的感觉是双向沟通并不容易。比如,对记者的一些质疑式提问,他会立刻判断说:你是别有用心!你不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你要这么说,我就不跟你谈了!
记者不得不多次提醒,这只是一个问句,不代表记者本人的看法。但于凌罡不为所动,他说:“你将来写出来的报道,我不用看,就知道肯定会失实!”
记者提议,要么相关内容写出来后,在发表之前先请他核对一下。于凌罡手一摆说:“我不看,你们记者报道失实的太多了。”他一一列举一些媒体记者的名字,以及他们在什么时间做过什么报道。
“当时芍药居项目,我们做出来的定价是每平米7500元,结果你们媒体说太贵了。”采访末了,于凌罡又总结说,就是媒体的误导,对许多合作建房者的心理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从而导致这几年中,他的几次合作建房都未获成功。
“解决了这么多人的住房问题,这是对政府有好处的事情,他们怎么能不支持呢?”于凌罡非常有自信。
“当时建委的这个书面答复,能给我们看看吗?”记者问。
“几年前的东西,现在找不到了。”于凌罡这个回答并不能让人满意。3800万元,离预定的底线4000万元只差200万元。”于凌罡说,
2005年8月的芍药居项目,曾经是他们个人合作建房最接近成功的一次,可惜短短几天内,人心不齐,功败垂成。
质疑者则反问:政府当年要拍卖的土地,不是提前几个月甚至年初就公示了吗?如于凌罡所说只有20天时间,没能凑够钱,这可信吗?拿地失败,究竟是谁的原因造成?
《青年周末》记者请教了房地产界相关人士,并查询到国土资源部在2002年颁发的第11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其中第八条确实有这样的规定:
“出让人应当至少在投标、拍卖或者挂牌开始日前20日发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公告,公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招标拍卖挂牌的时间、地点。”
看来在这一点上,于凌罡并没说谎。
■四、份子钱是否被私用?
2005年4月成立的“北京合作蓝城咨询服务公司”,目前一些会员认为存在财务纠纷,主要是针对那500元入会费(或者说“份子钱”)。
“既然不合作建房了,你是不是该注销蓝城公司,清算资产了?作为会员每次找你看账本你都用各种理由搪塞,到现在也没看到一眼。就算现在一分不剩,也该给200多个股东一个交代吧?现在你改成组织投资理财了,与原来股东们的思维理念相悖了,那你重新注册一个公司好了。”
“我作为一名交了份子钱的追随者说一句:合作建房不是你一句话就结束了的。该清算的清算一下,公布一个财务报表,花了多少,还剩下多少,如何返还?不要让大家认为你是一个骗子,花完了钱就散伙,你要对得起那些相信你而交份子钱的我们。你已经对我们非常不礼貌了,我们当初认同你,交了份子钱合作开公司,你要关闭公司也不提前通知我们一下,这种没有现代法律意识的行为,小心我们把你送进监狱……不要把自己搞成一个诈骗犯。本来民间做点事就不容易,你更不能雪上加霜,让人感觉民间发起的事,结尾都是操蛋结束。”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财务上的纠纷?于凌罡告诉《青年周末》记者,当初在收这笔钱时,曾跟每人都签过协议,协议中已经说明这笔钱不会归还,而是用来作维持公司日常运营。
为什么想参加合作建房,每人必须先交500元钱?
对记者这个问题,经常去绿野等“驴友”网站的于凌罡打了个比方:比如说我组织一些驴友去某地,要安排行程,得先坐到一起吃个饭商量一下,这饭钱难道让我这个组织者来掏吗?
“当然是大家AA制,每人垫一些钱。这500元钱也是这个道理,既然我们要做一个合作建房的项目,前期要做大量的工作,比如请律师,租场地,雇工作人员,能没有费用支出吗?公司曾开过好多次大规模的宣讲会、咨询会,每次租场地都要花不少钱。此外公司还雇用了两名工作人员,从事日常事务。每人工资两千多元,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于凌罡说,这4年下来,不仅几百名会员交的份子钱早已花光,他自己还往里面搭了很多钱,具体数目不便透露,但肯定是6位数。
记者查到了2005年-2007年“合作蓝城”公司的一些活动记录,当时确实曾开过数次较大的咨询会,地点在中科院大气物理所报告厅、北京理工大学等地方,但场地费具体数目目前并不清楚。
◎于凌罡在自己家中接受媒体采访
曾在2005年参加过一次咨询会的李女士也对《青年周末》记者回忆说,当时现场去了上百人,在一个大礼堂里。并不是每个前来听咨询会的人都要交费,如果要参加合作建房,排队挂号的人要交100元,而成为铁杆会员则需要交四五百元之多。她在听了于凌罡的一堂宣讲会之后,觉得不太靠谱,就没有参加。“还好没参加,他们现在还没干成。而我自己当年就在A派公寓买了房子,现在房价都翻了一倍了。”
对于那些在网上“闹事”的人,于凌罡说自己知道这些人都是谁。“大概也就那么七八个吧。他们极其没有契约精神,当时明明签了协议,现在却来反悔。假如我们去某个地方旅游没去成,你还能跑来问我要回那次聚会吃饭的饭钱吗?”于凌罡反问道。
《青年周末》记者问道,为什么不公布公司的账目,回应部分会员的质疑呢?
于凌罡说,当初股东会规定,每笔5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经股东会批准,而5000元以下的支出,则由于凌罡自己决定。公司账目是对股东公开的,但到目前为止没有人来查过。此外还有一些账,比如走有关方面的人际关系请客吃饭之类,多没有票据,很难显示在账目上。
看来,要算清双方争议的这笔账,不容易。
■五、合作建房未获成功的原因在谁?
“看到当年于凌罡参拍过的地上,如今已经盖起了好几万元一平米的房子,心中真不是滋味啊。”在房价高企的今天,一个曾对合作建房抱有期望的会员这样痛心疾首地说。
面对这样的局面,于凌罡认为原因在于部分会员没有现实的合作精神,一直抱着不切实际的想法,导致个人合作建房至今没有实现。
“往往是起初谈得很好,但签约要出钱时,一些人就退出了。有的项目,比如需要4月就出钱,但直到7月才把钱凑齐。商场如战场,谁会等你3个月啊?”
“比如10个人合伙吃饭,花同样的钱,肯定吃的比两个人好。但有些人想不明白。这些年一直很难,其实大家的目的是共同获利,但总会有各种声音,每个人的利益诉求不一样,签约出钱时会遇到困难。”
原因都在于这些“没有合作精神”的部分会员吗?
曾是“合作蓝城”工程组一员的戴先生坚决反对这一说法。他反过来指责于凌罡“刚愎自用,听不得反对建议和不同声音,没有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并且一开始对房地产业非常外行。”而这些,在戴先生看来才是合作建房始终没成功的关键因素。
在于凌罡和他的反对者之外,还存在着第三种声音。 这种观点认为,合作建房没有成功,关键原因在于拿不到地。
曾是“合作蓝城”几位董事之一的孟宪生律师对《青年周末》记者说,目前国家的相关房地产政策非常不利于个人合作建房。“很简单,现在北京的招拍挂根本就没有小块地,动不动就几十个亿,个人建房者怎么承担得起?”
“除非政策有所改变,否则个人合作建房无法取得成功。”曾一度热心于合作建房的孟宪生如今的看法并不乐观。
孟宪生的看法被很多人认同,但不包括于凌罡。在面对《青年周末》记者时,于凌罡始终不认为拿不到地是合作建房难以成功的主要原因。
于凌罡:合作建房若成功反而会害人
■“商业秘密”
于凌罡呼吁合作建房,至今算来也有五六年时间了。早在2005年7月底,于凌罡还组织过
于是记者打电话给北京市建委求证,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国家目前并没有法规禁止或反对个人合作建房。
不禁止,不反对,是否就意味着支持呢?这名工作人员说,他并不能给出这样的答案。不过他表示,只要于凌罡能合法拿到地,办齐了手续,依照相关规定就可以批准建房。
从2005年以来的几年间,除北京之外,不少城市如温州、深圳、重庆等地相继成立了个人合作建房组织。但据中央电视台此前报道,对个人合作建房,“地方政府大多都是采取缄默的态度。”一次相当轰动的“看地”活动,达到200人左右出资,推进他们当时谋划的“蓝城”项目。
此后两年,于凌罡在合作建房领域还有一些动作,但从2007年之后就相当沉寂。按他自己的说法是,这两年一直都在搞一些项目,只不过没有宣传,所以很多人不知道罢了。
于凌罡对《青年周末》记者说,其实合作建房并不需要太多的人。记者很费解,当初芍药居项目就是缺了200万元才没有办成吗?为什么不是人越多越好呢?
于凌罡回答说,人越多越杂,就越不好办事。至于人少会不会又像上次那样凑不够钱,他坚决说不会,比如这次他正在做的一个项目,只需要50股就够了。
每一股10万元,全部加起来才500万元,这笔钱能干什么?对记者的这个疑问,于凌罡神秘地一笑说,这是商业秘密,他现在还不能透露。
这种自信心,在于凌罡此前4年做过的几次个人合作建房项目中,人们都经常见到。只是,这一次仍将是前几次的重复吗?人们不得而知。
■得到了“名”
4年来连一块地都拿不到,更别说建房,不过于凌罡始终不认为自己失败。“有人说我活得累,其实我活得滋润,我身体健康,心情舒畅。”于凌罡对《青年周末》记者说,至少这几年自己得到了“名”。
“如果我还像几年前那样默默无闻,你们这些记者今天会来采访我吗?”于凌罡毫不讳言他如今已是地产界的名人。
“还有,我各方面的关系也打开了。”于凌罡说,他现在除了在房地产界拥有不少人脉之外,在政界也有关系。比如,每年他都会把自己有关北京两限房的建议提交给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按于凌罡的说法,“蓝城”才是他真正的理想。而所谓蓝城,是一个居者有其屋、四通八达、非常和谐的盛大城市构想。
至于个人合作建房是否能实现,于凌罡如今倒觉得并不重要。这一点颇让记者诧异。他解释说,“合作建房真要成功了,也许反而会害了那些参加者,因为更让他们养成了急功近利拣便宜的心态”。
■学会民主议事?
就在于凌罡在博客上宣称“停止合作建房”后,一名当年曾参与合作建房的人近日在网上这样伤感地留言:
“潘石屹在几年前就指出‘合作建房只能代表一小部分人的情绪,可操作性为零’,那时候我们骂他,反驳他,认为他是多么的无知、无耻。现在看看呢?梦想虽然美好,但我们要付出多少惨重的代价,才发现我们还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有些东西还是遥不可及的梦?!”
被称作“北京维权明星”的舒可心,也曾在北京合作建房初期这样评价道:“一群小孩子在用自己的方式玩游戏”。不过他强调说,自己关心的不是合作建房的成与败,而是这群孩子在玩游戏的过程中是不是学会了民主议事。
4年时间过去了,如今回头来看,也许人们仍不禁要问一句:于凌罡和他的合作者们,今天是否已经学会了民主议事?
记者手记
与于凌罡沟通
11月12日在跟记者达5个小时的长聊中,于凌罡始终滔滔不绝。他能连续说半个小时不容对方插嘴。虽然他那样善谈,但给人的感觉是双向沟通并不容易。比如,对记者的一些质疑式提问,他会立刻判断说:你是别有用心!你不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你要这么说,我就不跟你谈了!
记者不得不多次提醒,这只是一个问句,不代表记者本人的看法。但于凌罡不为所动,他说:“你将来写出来的报道,我不用看,就知道肯定会失实!”
记者提议,要么相关内容写出来后,在发表之前先请他核对一下。于凌罡手一摆说:“我不看,你们记者报道失实的太多了。”他一一列举一些媒体记者的名字,以及他们在什么时间做过什么报道。
“当时芍药居项目,我们做出来的定价是每平米7500元,结果你们媒体说太贵了。”采访末了,于凌罡又总结说,就是媒体的误导,对许多合作建房者的心理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从而导致这几年中,他的几次合作建房都未获成功。
■三、芍药居拿地筹备时间极短?反对者:他是骗子
于凌罡:我干的事情,风险极大
民主议事与合作精神的失败?
◎文《青年周末》记者 马军 ◎供图CFP
于凌罡近日宣布“停止合作建房”、“要当开发商”,再度引起人们关注。不过这一次召来了当年的合作者、如今的“反对派”们的指责,称他这几年一直在欺骗。
4年来连一块地都拿不到,更别说建房,于是双方互相指责是对方造成了这一局面——曾被抱以期望的个人合作建房,何以走到今天这一步?
停止=“金蝉脱壳”?
■“我干的事情风险极大”
“我郑重地宣布:停止合作建房,暂停尝试组织在北京市区合作建设住宅项目!”11月初,北京合作建房发起人于凌罡在博客中发出这样的声明。
第二天,他进一步解释说,所谓停止合作建房,是指在北京四环内停止,原因是房价太高,部分合作人员想法“不切实际”,该醒醒了。于凌罡还声称,要找合适的人一起当“开发商”,至少凑50股,在四环之外的较偏远地区拿地建房,目标就是要像开发商那样获得暴利。
但这一次,于凌罡的计划,并未像四五年前他首倡个人合作建房时引来一片叫好和期待。相反,在他的博客上,一些留言要求他对以前的几次合作建房项目拿出个说法来,甚至有人称于凌罡欺诈,“小心我们把你送进监狱。”
即便于凌罡自己,在接受《青年周末》记者采访时也说:“我干的事情,风险极大。没准哪天就有人拿着斧头来我家找我。”
◎于凌罡自2005年起备受媒体关注
■“他是想借这种方式脱身”
“他是想借这种方式脱身!”一名曾在几年前参加合作建房的人士这样评论于凌罡近日的作为。
在于凌罡“合作蓝城”公司的内部,存在着一些对于凌罡不满的反对派,其中几人接受了《青年周末》记者采访。他们对于凌罡如今宣布停止合作建房非常不满,甚至有人认为,于凌罡现在祭出这一招,其实是想借这种方式,从以往几个失败的项目中脱身,就像是“金蝉脱壳”。
“就这么一句话,你就把你自己和大家打发了?难道你真的让那些追随你的人死心?”这种批评多少还带有一些同情和支持倾向,而有人则干脆称“于凌罡就是一个骗子”,并爆料说前后参加“合作蓝城”的有600人左右,每人交份子钱500元,加起来也有30万元,这些钱进了于凌罡的口袋。
曾在头两年深度参与于凌罡合作建房的建筑设计师戴先生对《青年周末》记者说,自己曾交过500元钱,但后来事情没办成,钱也不退,花到哪里了也没有明示,自2005年“合作蓝城”公司成立以来,公司的账目一直没算清楚。
为什么曾经一度被寄予莫大期望的个人合作建房,如今走到了这一步?于凌罡真如这些人所言,是一个骗子吗?
■是否欺骗了大家?
对于凌罡的质疑,目前主要集中在这样几个方面:
第一,搞个人合作建房,真正意图是什么,是否涉嫌非法集资?
第二,于凌罡一直宣称他的合作建房受官方(市建委)支持,但后来有媒体报道,建委有关负责人曾表示并不支持。于凌罡在这一点上是否欺骗了大家?
第三,于凌罡的“合作蓝城”公司曾收了每位参加者500元入会费,前后600名会员共30万元,这笔钱花完没有?为什么不公布账目?
第四,于凌罡说,曾经最接近成功的一次是2005年的芍药居项目,当时仅仅缺200万元没有凑够。质疑者认为,政府招标挂牌土地,应该很早就宣布了,为什么不早早准备资金?于凌罡自己说只有几天的时间来协商会员凑钱,这种说法可信吗?
第五,4年来连一块地都拿不到,更别说建房了,于凌罡自己分析原因,认为是部分会员没有合作精神,抱着不切实际的想法,导致个人合作建房至今没有实现。失败原因都在于这些“没有合作精神”的部分会员吗?还是另外其他?
针对这五大疑问,《青年周末》记者进行了一番调查。
◎这是当年“合作蓝城”公司开会商讨芍药居项目时的情形
指向于凌罡的五大疑问
■一、是否涉嫌非法集资?
于凌罡倡导的个人合作建房,往往也被称作“个人集资建房”,因而在它刚冒头时,就一直被人质疑“涉嫌违法集资”。
“合作建房条件,每股10万元,每人认多少股不限”——这样的个人集资合法吗?无论是在网上,还是在现实中,不止一人发出这样的疑问。
于凌罡解释说,他们的合作建房严格说来不能称作个人集资建房。每股10万元,一分钱都不会交到他这里来,而是存入各人自己在银行的账户里冻结起来,这样就不存在集资的问题。
“在合作建房过程中,由银行来监管这些钱,保证这些资金只会去往土地储备中心的账户,而如果该项目做不成,则这笔钱返还各人。”于凌罡说。
曾对合作建房有较长时间专门研究的孟宪生律师对《青年周末》记者说,所谓非法集资,是指没有经过法定许可程序,非法向不特定的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一般包括非法发行股票、债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从这一定义来看,于凌罡的个人合作建房,至少在理论上绕开了非法集资这一嫌疑。
不过,此前也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国家对个人合作建房一直没出台相关规定,如何监管、确保资金流向,目前并没有成熟的相关法规可以遵循。
■二、政府是否明确支持?
11月12日,于凌罡对《青年周末》记者说,在2005年他曾给北京市建委去过一份信,询问建委对个人合作建房的意见。而当时市建委给他一封书面答复,明确表示支持。
“解决了这么多人的住房问题,这是对政府有好处的事情,他们怎么能不支持呢?”于凌罡非常有自信。
“当时建委的这个书面答复,能给我们看看吗?”记者问。
“几年前的东西,现在找不到了。”于凌罡这个回答并不能让人满意。
于是记者打电话给北京市建委求证,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国家目前并没有法规禁止或反对个人合作建房。
不禁止,不反对,是否就意味着支持呢?这名工作人员说,他并不能给出这样的答案。不过他表示,只要于凌罡能合法拿到地,办齐了手续,依照相关规定就可以批准建房。
从2005年以来的几年间,除北京之外,不少城市如温州、深圳、重庆等地相继成立了个人合作建房组织。但据中央电视台此前报道,对个人合作建房,“地方政府大多都是采取缄默的态度。”
■三、芍药居拿地筹备时间极短?
“政府挂出拍卖公示,到拍卖进行就20天时间,要确保芍药居项目成功,我们必须要在9天之内召集200多人出资。后来我们凑了
“政府挂出拍卖公示,到拍卖进行就20天时间,要确保芍药居项目成功,我们必须要在9天之内召集200多人出资。后来我们凑了3800万元,离预定的底线4000万元只差200万元。”于凌罡说,
2005年8月的芍药居项目,曾经是他们个人合作建房最接近成功的一次,可惜短短几天内,人心不齐,功败垂成。
质疑者则反问:政府当年要拍卖的土地,不是提前几个月甚至年初就公示了吗?如于凌罡所说只有20天时间,没能凑够钱,这可信吗?拿地失败,究竟是谁的原因造成?
《青年周末》记者请教了房地产界相关人士,并查询到国土资源部在2002年颁发的第11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其中第八条确实有这样的规定:反对者:他是骗子
于凌罡:我干的事情,风险极大
民主议事与合作精神的失败?
◎文《青年周末》记者 马军 ◎供图CFP
于凌罡近日宣布“停止合作建房”、“要当开发商”,再度引起人们关注。不过这一次召来了当年的合作者、如今的“反对派”们的指责,称他这几年一直在欺骗。
4年来连一块地都拿不到,更别说建房,于是双方互相指责是对方造成了这一局面——曾被抱以期望的个人合作建房,何以走到今天这一步?
停止=“金蝉脱壳”?
■“我干的事情风险极大”
“我郑重地宣布:停止合作建房,暂停尝试组织在北京市区合作建设住宅项目!”11月初,北京合作建房发起人于凌罡在博客中发出这样的声明。
第二天,他进一步解释说,所谓停止合作建房,是指在北京四环内停止,原因是房价太高,部分合作人员想法“不切实际”,该醒醒了。于凌罡还声称,要找合适的人一起当“开发商”,至少凑50股,在四环之外的较偏远地区拿地建房,目标就是要像开发商那样获得暴利。
但这一次,于凌罡的计划,并未像四五年前他首倡个人合作建房时引来一片叫好和期待。相反,在他的博客上,一些留言要求他对以前的几次合作建房项目拿出个说法来,甚至有人称于凌罡欺诈,“小心我们把你送进监狱。”
即便于凌罡自己,在接受《青年周末》记者采访时也说:“我干的事情,风险极大。没准哪天就有人拿着斧头来我家找我。”
◎于凌罡自2005年起备受媒体关注
■“他是想借这种方式脱身”
“他是想借这种方式脱身!”一名曾在几年前参加合作建房的人士这样评论于凌罡近日的作为。
在于凌罡“合作蓝城”公司的内部,存在着一些对于凌罡不满的反对派,其中几人接受了《青年周末》记者采访。他们对于凌罡如今宣布停止合作建房非常不满,甚至有人认为,于凌罡现在祭出这一招,其实是想借这种方式,从以往几个失败的项目中脱身,就像是“金蝉脱壳”。
“就这么一句话,你就把你自己和大家打发了?难道你真的让那些追随你的人死心?”这种批评多少还带有一些同情和支持倾向,而有人则干脆称“于凌罡就是一个骗子”,并爆料说前后参加“合作蓝城”的有600人左右,每人交份子钱500元,加起来也有30万元,这些钱进了于凌罡的口袋。
曾在头两年深度参与于凌罡合作建房的建筑设计师戴先生对《青年周末》记者说,自己曾交过500元钱,但后来事情没办成,钱也不退,花到哪里了也没有明示,自2005年“合作蓝城”公司成立以来,公司的账目一直没算清楚。
为什么曾经一度被寄予莫大期望的个人合作建房,如今走到了这一步?于凌罡真如这些人所言,是一个骗子吗?
■是否欺骗了大家?
对于凌罡的质疑,目前主要集中在这样几个方面:
第一,搞个人合作建房,真正意图是什么,是否涉嫌非法集资?
第二,于凌罡一直宣称他的合作建房受官方(市建委)支持,但后来有媒体报道,建委有关负责人曾表示并不支持。于凌罡在这一点上是否欺骗了大家?
第三,于凌罡的“合作蓝城”公司曾收了每位参加者500元入会费,前后600名会员共30万元,这笔钱花完没有?为什么不公布账目?
第四,于凌罡说,曾经最接近成功的一次是2005年的芍药居项目,当时仅仅缺200万元没有凑够。质疑者认为,政府招标挂牌土地,应该很早就宣布了,为什么不早早准备资金?于凌罡自己说只有几天的时间来协商会员凑钱,这种说法可信吗?
第五,4年来连一块地都拿不到,更别说建房了,于凌罡自己分析原因,认为是部分会员没有合作精神,抱着不切实际的想法,导致个人合作建房至今没有实现。失败原因都在于这些“没有合作精神”的部分会员吗?还是另外其他?
针对这五大疑问,《青年周末》记者进行了一番调查。
◎这是当年“合作蓝城”公司开会商讨芍药居项目时的情形
指向于凌罡的五大疑问
■一、是否涉嫌非法集资?
于凌罡倡导的个人合作建房,往往也被称作“个人集资建房”,因而在它刚冒头时,就一直被人质疑“涉嫌违法集资”。
“合作建房条件,每股10万元,每人认多少股不限”——这样的个人集资合法吗?无论是在网上,还是在现实中,不止一人发出这样的疑问。
于凌罡解释说,他们的合作建房严格说来不能称作个人集资建房。每股10万元,一分钱都不会交到他这里来,而是存入各人自己在银行的账户里冻结起来,这样就不存在集资的问题。
“在合作建房过程中,由银行来监管这些钱,保证这些资金只会去往土地储备中心的账户,而如果该项目做不成,则这笔钱返还各人。”于凌罡说。
曾对合作建房有较长时间专门研究的孟宪生律师对《青年周末》记者说,所谓非法集资,是指没有经过法定许可程序,非法向不特定的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一般包括非法发行股票、债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从这一定义来看,于凌罡的个人合作建房,至少在理论上绕开了非法集资这一嫌疑。
不过,此前也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国家对个人合作建房一直没出台相关规定,如何监管、确保资金流向,目前并没有成熟的相关法规可以遵循。
■二、政府是否明确支持?
11月12日,于凌罡对《青年周末》记者说,在2005年他曾给北京市建委去过一份信,询问建委对个人合作建房的意见。而当时市建委给他一封书面答复,明确表示支持。
“解决了这么多人的住房问题,这是对政府有好处的事情,他们怎么能不支持呢?”于凌罡非常有自信。
“当时建委的这个书面答复,能给我们看看吗?”记者问。
“几年前的东西,现在找不到了。”于凌罡这个回答并不能让人满意。
于是记者打电话给北京市建委求证,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国家目前并没有法规禁止或反对个人合作建房。
不禁止,不反对,是否就意味着支持呢?这名工作人员说,他并不能给出这样的答案。不过他表示,只要于凌罡能合法拿到地,办齐了手续,依照相关规定就可以批准建房。
从2005年以来的几年间,除北京之外,不少城市如温州、深圳、重庆等地相继成立了个人合作建房组织。但据中央电视台此前报道,对个人合作建房,“地方政府大多都是采取缄默的态度。”
■三、芍药居拿地筹备时间极短?
“政府挂出拍卖公示,到拍卖进行就20天时间,要确保芍药居项目成功,我们必须要在9天之内召集200多人出资。后来我们凑了
“出让人应当至少在投标、拍卖或者挂牌开始日前20日发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公告,公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招标拍卖挂牌的时间、地点。”
看来在这一点上,于凌罡并没说谎。
3800万元,离预定的底线4000万元只差200万元。”于凌罡说,
2005年8月的芍药居项目,曾经是他们个人合作建房最接近成功的一次,可惜短短几天内,人心不齐,功败垂成。
质疑者则反问:政府当年要拍卖的土地,不是提前几个月甚至年初就公示了吗?如于凌罡所说只有20天时间,没能凑够钱,这可信吗?拿地失败,究竟是谁的原因造成?
《青年周末》记者请教了房地产界相关人士,并查询到国土资源部在2002年颁发的第11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其中第八条确实有这样的规定:
“出让人应当至少在投标、拍卖或者挂牌开始日前20日发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公告,公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招标拍卖挂牌的时间、地点。”
看来在这一点上,于凌罡并没说谎。
■四、份子钱是否被私用?
2005年4月成立的“北京合作蓝城咨询服务公司”,目前一些会员认为存在财务纠纷,主要是针对那500元入会费(或者说“份子钱”)。
“既然不合作建房了,你是不是该注销蓝城公司,清算资产了?作为会员每次找你看账本你都用各种理由搪塞,到现在也没看到一眼。就算现在一分不剩,也该给200多个股东一个交代吧?现在你改成组织投资理财了,与原来股东们的思维理念相悖了,那你重新注册一个公司好了。”
“我作为一名交了份子钱的追随者说一句:合作建房不是你一句话就结束了的。该清算的清算一下,公布一个财务报表,花了多少,还剩下多少,如何返还?不要让大家认为你是一个骗子,花完了钱就散伙,你要对得起那些相信你而交份子钱的我们。你已经对我们非常不礼貌了,我们当初认同你,交了份子钱合作开公司,你要关闭公司也不提前通知我们一下,这种没有现代法律意识的行为,小心我们把你送进监狱……不要把自己搞成一个诈骗犯。本来民间做点事就不容易,你更不能雪上加霜,让人感觉民间发起的事,结尾都是操蛋结束。”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财务上的纠纷?于凌罡告诉《青年周末》记者,当初在收这笔钱时,曾跟每人都签过协议,协议中已经说明这笔钱不会归还,而是用来作维持公司日常运营。
为什么想参加合作建房,每人必须先交500元钱?
对记者这个问题,经常去绿野等“驴友”网站的于凌罡打了个比方:比如说我组织一些驴友去某地,要安排行程,得先坐到一起吃个饭商量一下,这饭钱难道让我这个组织者来掏吗?
“当然是大家AA制,每人垫一些钱。这500元钱也是这个道理,既然我们要做一个合作建房的项目,前期要做大量的工作,比如请律师,租场地,雇工作人员,能没有费用支出吗?公司曾开过好多次大规模的宣讲会、咨询会,每次租场地都要花不少钱。此外公司还雇用了两名工作人员,从事日常事务。每人工资两千多元,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于凌罡说,这4年下来,不仅几百名会员交的份子钱早已花光,他自己还往里面搭了很多钱,具体数目不便透露,但肯定是6位数。
记者查到了2005年-2007年“合作蓝城”公司的一些活动记录,当时确实曾开过数次较大的咨询会,地点在中科院大气物理所报告厅、北京理工大学等地方,但场地费具体数目目前并不清楚。
◎于凌罡在自己家中接受媒体采访
曾在2005年参加过一次咨询会的李女士也对《青年周末》记者回忆说,当时现场去了上百人,在一个大礼堂里。并不是每个前来听咨询会的人都要交费,如果要参加合作建房,排队挂号的人要交100元,而成为铁杆会员则需要交四五百元之多。她在听了于凌罡的一堂宣讲会之后,觉得不太靠谱,就没有参加。“还好没参加,他们现在还没干成。而我自己当年就在A派公寓买了房子,现在房价都翻了一倍了。”
对于那些在网上“闹事”的人,于凌罡说自己知道这些人都是谁。“大概也就那么七八个吧。他们极其没有契约精神,当时明明签了协议,现在却来反悔。假如我们去某个地方旅游没去成,你还能跑来问我要回那次聚会吃饭的饭钱吗?”于凌罡反问道。
《青年周末》记者问道,为什么不公布公司的账目,回应部分会员的质疑呢?
于凌罡说,当初股东会规定,每笔5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经股东会批准,而5000元以下的支出,则由于凌罡自己决定。公司账目是对股东公开的,但到目前为止没有人来查过。此外还有一些账,比如走有关方面的人际关系请客吃饭之类,多没有票据,很难显示在账目上。
看来,要算清双方争议的这笔账,不容易。
■五、合作建房未获成功的原因在谁?
“看到当年于凌罡参拍过的地上,如今已经盖起了好几万元一平米的房子,心中真不是滋味啊。”在房价高企的今天,一个曾对合作建房抱有期望的会员这样痛心疾首地说。
面对这样的局面,于凌罡认为原因在于部分会员没有现实的合作精神,一直抱着不切实际的想法,导致个人合作建房至今没有实现。
“往往是起初谈得很好,但签约要出钱时,一些人就退出了。有的项目,比如需要4月就出钱,但直到7月才把钱凑齐。商场如战场,谁会等你3个月啊?”
“比如10个人合伙吃饭,花同样的钱,肯定吃的比两个人好。但有些人想不明白。这些年一直很难,其实大家的目的是共同获利,但总会有各种声音,每个人的利益诉求不一样,签约出钱时会遇到困难。”
原因都在于这些“没有合作精神”的部分会员吗?
曾是“合作蓝城”工程组一员的戴先生坚决反对这一说法。他反过来指责于凌罡“刚愎自用,听不得反对建议和不同声音,没有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并且一开始对房地产业非常外行。”而这些,在戴先生看来才是合作建房始终没成功的关键因素。
在于凌罡和他的反对者之外,还存在着第三种声音。 这种观点认为,合作建房没有成功,关键原因在于拿不到地。
曾是“合作蓝城”几位董事之一的孟宪生律师对《青年周末》记者说,目前国家的相关房地产政策非常不利于个人合作建房。“很简单,现在北京的招拍挂根本就没有小块地,动不动就几十个亿,个人建房者怎么承担得起?”
“除非政策有所改变,否则个人合作建房无法取得成功。”曾一度热心于合作建房的孟宪生如今的看法并不乐观。
孟宪生的看法被很多人认同,但不包括于凌罡。在面对《青年周末》记者时,于凌罡始终不认为拿不到地是合作建房难以成功的主要原因。
于凌罡:合作建房若成功反而会害人
■“商业秘密”
于凌罡呼吁合作建房,至今算来也有五六年时间了。早在2005年7月底,于凌罡还组织过■四、份子钱是否被私用?一次相当轰动的“看地”活动,达到200人左右出资,推进他们当时谋划的“蓝城”项目。
此后两年,于凌罡在合作建房领域还有一些动作,但从2007年之后就相当沉寂。按他自己的说法是,这两年一直都在搞一些项目,只不过没有宣传,所以很多人不知道罢了。
于凌罡对《青年周末》记者说,其实合作建房并不需要太多的人。记者很费解,当初芍药居项目就是缺了200万元才没有办成吗?为什么不是人越多越好呢?
于凌罡回答说,人越多越杂,就越不好办事。至于人少会不会又像上次那样凑不够钱,他坚决说不会,比如这次他正在做的一个项目,只需要50股就够了。
每一股10万元,全部加起来才500万元,这笔钱能干什么?对记者的这个疑问,于凌罡神秘地一笑说,这是商业秘密,他现在还不能透露。
这种自信心,在于凌罡此前4年做过的几次个人合作建房项目中,人们都经常见到。只是,这一次仍将是前几次的重复吗?人们不得而知。
■得到了“名”
4年来连一块地都拿不到,更别说建房,不过于凌罡始终不认为自己失败。“有人说我活得累,其实我活得滋润,我身体健康,心情舒畅。”于凌罡对《青年周末》记者说,至少这几年自己得到了“名”。
“如果我还像几年前那样默默无闻,你们这些记者今天会来采访我吗?”于凌罡毫不讳言他如今已是地产界的名人。
“还有,我各方面的关系也打开了。”于凌罡说,他现在除了在房地产界拥有不少人脉之外,在政界也有关系。比如,每年他都会把自己有关北京两限房的建议提交给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按于凌罡的说法,“蓝城”才是他真正的理想。而所谓蓝城,是一个居者有其屋、四通八达、非常和谐的盛大城市构想。
至于个人合作建房是否能实现,于凌罡如今倒觉得并不重要。这一点颇让记者诧异。他解释说,“合作建房真要成功了,也许反而会害了那些参加者,因为更让他们养成了急功近利拣便宜的心态”。
■学会民主议事?
就在于凌罡在博客上宣称“停止合作建房”后,一名当年曾参与合作建房的人近日在网上这样伤感地留言:
“潘石屹在几年前就指出‘合作建房只能代表一小部分人的情绪,可操作性为零’,那时候我们骂他,反驳他,认为他是多么的无知、无耻。现在看看呢?梦想虽然美好,但我们要付出多少惨重的代价,才发现我们还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有些东西还是遥不可及的梦?!”
被称作“北京维权明星”的舒可心,也曾在北京合作建房初期这样评价道:“一群小孩子在用自己的方式玩游戏”。不过他强调说,自己关心的不是合作建房的成与败,而是这群孩子在玩游戏的过程中是不是学会了民主议事。
4年时间过去了,如今回头来看,也许人们仍不禁要问一句:于凌罡和他的合作者们,今天是否已经学会了民主议事?
记者手记
与于凌罡沟通
11月12日在跟记者达5个小时的长聊中,于凌罡始终滔滔不绝。他能连续说半个小时不容对方插嘴。虽然他那样善谈,但给人的感觉是双向沟通并不容易。比如,对记者的一些质疑式提问,他会立刻判断说:你是别有用心!你不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你要这么说,我就不跟你谈了!
记者不得不多次提醒,这只是一个问句,不代表记者本人的看法。但于凌罡不为所动,他说:“你将来写出来的报道,我不用看,就知道肯定会失实!”
记者提议,要么相关内容写出来后,在发表之前先请他核对一下。于凌罡手一摆说:“我不看,你们记者报道失实的太多了。”他一一列举一些媒体记者的名字,以及他们在什么时间做过什么报道。
“当时芍药居项目,我们做出来的定价是每平米7500元,结果你们媒体说太贵了。”采访末了,于凌罡又总结说,就是媒体的误导,对许多合作建房者的心理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从而导致这几年中,他的几次合作建房都未获成功。
2005年4月成立的“北京合作蓝城咨询服务公司”,目前一些会员认为存在财务纠纷,主要是针对那500元入会费(或者说“份子钱”)。
“既然不合作建房了,你是不是该注销蓝城公司,清算资产了?作为会员每次找你看账本你都用各种理由搪塞,到现在也没看到一眼。就算现在一分不剩,也该给200多个股东一个交代吧?现在你改成组织投资理财了,与原来股东们的思维理念相悖了,那你重新注册一个公司好了。”
“我作为一名交了份子钱的追随者说一句:合作建房不是你一句话就结束了的。该清算的清算一下,公布一个财务报表,花了多少,还剩下多少,如何返还?不要让大家认为你是一个骗子,花完了钱就散伙,你要对得起那些相信你而交份子钱的我们。你已经对我们非常不礼貌了,我们当初认同你,交了份子钱合作开公司,你要关闭公司也不提前通知我们一下,这种没有现代法律意识的行为,小心我们把你送进监狱……不要把自己搞成一个诈骗犯。本来民间做点事就不容易,你更不能雪上加霜,让人感觉民间发起的事,结尾都是操蛋结束。”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财务上的纠纷?于凌罡告诉《青年周末》记者,当初在收这笔钱时,曾跟每人都签过协议,协议中已经说明这笔钱不会归还,而是用来作维持公司日常运营。
为什么想参加合作建房,每人必须先交500元钱?
对记者这个问题,经常去绿野等“驴友”网站的于凌罡打了个比方:比如说我组织一些驴友去某地,要安排行程,得先坐到一起吃个饭商量一下,这饭钱难道让我这个组织者来掏吗?一次相当轰动的“看地”活动,达到200人左右出资,推进他们当时谋划的“蓝城”项目。
此后两年,于凌罡在合作建房领域还有一些动作,但从2007年之后就相当沉寂。按他自己的说法是,这两年一直都在搞一些项目,只不过没有宣传,所以很多人不知道罢了。
于凌罡对《青年周末》记者说,其实合作建房并不需要太多的人。记者很费解,当初芍药居项目就是缺了200万元才没有办成吗?为什么不是人越多越好呢?
于凌罡回答说,人越多越杂,就越不好办事。至于人少会不会又像上次那样凑不够钱,他坚决说不会,比如这次他正在做的一个项目,只需要50股就够了。
每一股10万元,全部加起来才500万元,这笔钱能干什么?对记者的这个疑问,于凌罡神秘地一笑说,这是商业秘密,他现在还不能透露。
这种自信心,在于凌罡此前4年做过的几次个人合作建房项目中,人们都经常见到。只是,这一次仍将是前几次的重复吗?人们不得而知。
■得到了“名”
4年来连一块地都拿不到,更别说建房,不过于凌罡始终不认为自己失败。“有人说我活得累,其实我活得滋润,我身体健康,心情舒畅。”于凌罡对《青年周末》记者说,至少这几年自己得到了“名”。
“如果我还像几年前那样默默无闻,你们这些记者今天会来采访我吗?”于凌罡毫不讳言他如今已是地产界的名人。
“还有,我各方面的关系也打开了。”于凌罡说,他现在除了在房地产界拥有不少人脉之外,在政界也有关系。比如,每年他都会把自己有关北京两限房的建议提交给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按于凌罡的说法,“蓝城”才是他真正的理想。而所谓蓝城,是一个居者有其屋、四通八达、非常和谐的盛大城市构想。
至于个人合作建房是否能实现,于凌罡如今倒觉得并不重要。这一点颇让记者诧异。他解释说,“合作建房真要成功了,也许反而会害了那些参加者,因为更让他们养成了急功近利拣便宜的心态”。
■学会民主议事?
就在于凌罡在博客上宣称“停止合作建房”后,一名当年曾参与合作建房的人近日在网上这样伤感地留言:
“潘石屹在几年前就指出‘合作建房只能代表一小部分人的情绪,可操作性为零’,那时候我们骂他,反驳他,认为他是多么的无知、无耻。现在看看呢?梦想虽然美好,但我们要付出多少惨重的代价,才发现我们还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有些东西还是遥不可及的梦?!”
被称作“北京维权明星”的舒可心,也曾在北京合作建房初期这样评价道:“一群小孩子在用自己的方式玩游戏”。不过他强调说,自己关心的不是合作建房的成与败,而是这群孩子在玩游戏的过程中是不是学会了民主议事。
4年时间过去了,如今回头来看,也许人们仍不禁要问一句:于凌罡和他的合作者们,今天是否已经学会了民主议事?
记者手记
与于凌罡沟通
11月12日在跟记者达5个小时的长聊中,于凌罡始终滔滔不绝。他能连续说半个小时不容对方插嘴。虽然他那样善谈,但给人的感觉是双向沟通并不容易。比如,对记者的一些质疑式提问,他会立刻判断说:你是别有用心!你不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你要这么说,我就不跟你谈了!
记者不得不多次提醒,这只是一个问句,不代表记者本人的看法。但于凌罡不为所动,他说:“你将来写出来的报道,我不用看,就知道肯定会失实!”
记者提议,要么相关内容写出来后,在发表之前先请他核对一下。于凌罡手一摆说:“我不看,你们记者报道失实的太多了。”他一一列举一些媒体记者的名字,以及他们在什么时间做过什么报道。
“当时芍药居项目,我们做出来的定价是每平米7500元,结果你们媒体说太贵了。”采访末了,于凌罡又总结说,就是媒体的误导,对许多合作建房者的心理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从而导致这几年中,他的几次合作建房都未获成功。
“当然是大家AA制,每人垫一些钱。这500元钱也是这个道理,既然我们要做一个合作建房的项目,前期要做大量的工作,比如请律师,租场地,雇工作人员,能没有费用支出吗?公司曾开过好多次大规模的宣讲会、咨询会,每次租场地都要花不少钱。此外公司还雇用了两名工作人员,从事日常事务。每人工资两千多元,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于凌罡说,这4年下来,不仅几百名会员交的份子钱早已花光,他自己还往里面搭了很多钱,具体数目不便透露,但肯定是6位数。
记者查到了2005年-2007年“合作蓝城”公司的一些活动记录,当时确实曾开过数次较大的咨询会,地点在中科院大气物理所报告厅、北京理工大学等地方,但场地费具体数目目前并不清楚。
反对者:他是骗子
于凌罡:我干的事情,风险极大
民主议事与合作精神的失败?
◎文《青年周末》记者 马军 ◎供图CFP
于凌罡近日宣布“停止合作建房”、“要当开发商”,再度引起人们关注。不过这一次召来了当年的合作者、如今的“反对派”们的指责,称他这几年一直在欺骗。
4年来连一块地都拿不到,更别说建房,于是双方互相指责是对方造成了这一局面——曾被抱以期望的个人合作建房,何以走到今天这一步?
停止=“金蝉脱壳”?
■“我干的事情风险极大”
“我郑重地宣布:停止合作建房,暂停尝试组织在北京市区合作建设住宅项目!”11月初,北京合作建房发起人于凌罡在博客中发出这样的声明。
第二天,他进一步解释说,所谓停止合作建房,是指在北京四环内停止,原因是房价太高,部分合作人员想法“不切实际”,该醒醒了。于凌罡还声称,要找合适的人一起当“开发商”,至少凑50股,在四环之外的较偏远地区拿地建房,目标就是要像开发商那样获得暴利。
但这一次,于凌罡的计划,并未像四五年前他首倡个人合作建房时引来一片叫好和期待。相反,在他的博客上,一些留言要求他对以前的几次合作建房项目拿出个说法来,甚至有人称于凌罡欺诈,“小心我们把你送进监狱。”
即便于凌罡自己,在接受《青年周末》记者采访时也说:“我干的事情,风险极大。没准哪天就有人拿着斧头来我家找我。”
◎于凌罡自2005年起备受媒体关注
■“他是想借这种方式脱身”
“他是想借这种方式脱身!”一名曾在几年前参加合作建房的人士这样评论于凌罡近日的作为。
在于凌罡“合作蓝城”公司的内部,存在着一些对于凌罡不满的反对派,其中几人接受了《青年周末》记者采访。他们对于凌罡如今宣布停止合作建房非常不满,甚至有人认为,于凌罡现在祭出这一招,其实是想借这种方式,从以往几个失败的项目中脱身,就像是“金蝉脱壳”。
“就这么一句话,你就把你自己和大家打发了?难道你真的让那些追随你的人死心?”这种批评多少还带有一些同情和支持倾向,而有人则干脆称“于凌罡就是一个骗子”,并爆料说前后参加“合作蓝城”的有600人左右,每人交份子钱500元,加起来也有30万元,这些钱进了于凌罡的口袋。
曾在头两年深度参与于凌罡合作建房的建筑设计师戴先生对《青年周末》记者说,自己曾交过500元钱,但后来事情没办成,钱也不退,花到哪里了也没有明示,自2005年“合作蓝城”公司成立以来,公司的账目一直没算清楚。
为什么曾经一度被寄予莫大期望的个人合作建房,如今走到了这一步?于凌罡真如这些人所言,是一个骗子吗?
■是否欺骗了大家?
对于凌罡的质疑,目前主要集中在这样几个方面:
第一,搞个人合作建房,真正意图是什么,是否涉嫌非法集资?
第二,于凌罡一直宣称他的合作建房受官方(市建委)支持,但后来有媒体报道,建委有关负责人曾表示并不支持。于凌罡在这一点上是否欺骗了大家?
第三,于凌罡的“合作蓝城”公司曾收了每位参加者500元入会费,前后600名会员共30万元,这笔钱花完没有?为什么不公布账目?
第四,于凌罡说,曾经最接近成功的一次是2005年的芍药居项目,当时仅仅缺200万元没有凑够。质疑者认为,政府招标挂牌土地,应该很早就宣布了,为什么不早早准备资金?于凌罡自己说只有几天的时间来协商会员凑钱,这种说法可信吗?
第五,4年来连一块地都拿不到,更别说建房了,于凌罡自己分析原因,认为是部分会员没有合作精神,抱着不切实际的想法,导致个人合作建房至今没有实现。失败原因都在于这些“没有合作精神”的部分会员吗?还是另外其他?
针对这五大疑问,《青年周末》记者进行了一番调查。
◎这是当年“合作蓝城”公司开会商讨芍药居项目时的情形
指向于凌罡的五大疑问
■一、是否涉嫌非法集资?
于凌罡倡导的个人合作建房,往往也被称作“个人集资建房”,因而在它刚冒头时,就一直被人质疑“涉嫌违法集资”。
“合作建房条件,每股10万元,每人认多少股不限”——这样的个人集资合法吗?无论是在网上,还是在现实中,不止一人发出这样的疑问。
于凌罡解释说,他们的合作建房严格说来不能称作个人集资建房。每股10万元,一分钱都不会交到他这里来,而是存入各人自己在银行的账户里冻结起来,这样就不存在集资的问题。
“在合作建房过程中,由银行来监管这些钱,保证这些资金只会去往土地储备中心的账户,而如果该项目做不成,则这笔钱返还各人。”于凌罡说。
曾对合作建房有较长时间专门研究的孟宪生律师对《青年周末》记者说,所谓非法集资,是指没有经过法定许可程序,非法向不特定的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一般包括非法发行股票、债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从这一定义来看,于凌罡的个人合作建房,至少在理论上绕开了非法集资这一嫌疑。
不过,此前也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国家对个人合作建房一直没出台相关规定,如何监管、确保资金流向,目前并没有成熟的相关法规可以遵循。
■二、政府是否明确支持?
11月12日,于凌罡对《青年周末》记者说,在2005年他曾给北京市建委去过一份信,询问建委对个人合作建房的意见。而当时市建委给他一封书面答复,明确表示支持。
“解决了这么多人的住房问题,这是对政府有好处的事情,他们怎么能不支持呢?”于凌罡非常有自信。
“当时建委的这个书面答复,能给我们看看吗?”记者问。
“几年前的东西,现在找不到了。”于凌罡这个回答并不能让人满意。
于是记者打电话给北京市建委求证,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国家目前并没有法规禁止或反对个人合作建房。
不禁止,不反对,是否就意味着支持呢?这名工作人员说,他并不能给出这样的答案。不过他表示,只要于凌罡能合法拿到地,办齐了手续,依照相关规定就可以批准建房。
从2005年以来的几年间,除北京之外,不少城市如温州、深圳、重庆等地相继成立了个人合作建房组织。但据中央电视台此前报道,对个人合作建房,“地方政府大多都是采取缄默的态度。”
■三、芍药居拿地筹备时间极短?
“政府挂出拍卖公示,到拍卖进行就20天时间,要确保芍药居项目成功,我们必须要在9天之内召集200多人出资。后来我们凑了◎于凌罡在自己家中接受媒体采访 |
曾在2005年参加过一次咨询会的李女士也对《青年周末》记者回忆说,当时现场去了上百人,在一个大礼堂里。并不是每个前来听咨询会的人都要交费,如果要参加合作建房,排队挂号的人要交100元,而成为铁杆会员则需要交四五百元之多。她在听了于凌罡的一堂宣讲会之后,觉得不太靠谱,就没有参加。“还好没参加,他们现在还没干成。而我自己当年就在A派公寓买了房子,现在房价都翻了一倍了。”
对于那些在网上“闹事”的人,于凌罡说自己知道这些人都是谁。“大概也就那么七八个吧。他们极其没有契约精神,当时明明签了协议,现在却来反悔。假如我们去某个地方旅游没去成,你还能跑来问我要回那次聚会吃饭的饭钱吗?”于凌罡反问道。
《青年周末》记者问道,为什么不公布公司的账目,回应部分会员的质疑呢?
于凌罡说,当初股东会规定,每笔5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经股东会批准,而5000元以下的支出,则由于凌罡自己决定。公司账目是对股东公开的,但到目前为止没有人来查过。此外还有一些账,比如走有关方面的人际关系请客吃饭之类,多没有票据,很难显示在账目上。
看来,要算清双方争议的这笔账,不容易。
■五、合作建房未获成功的原因在谁?
“看到当年于凌罡参拍过的地上,如今已经盖起了好几万元一平米的房子,心中真不是滋味啊。”在房价高企的今天,一个曾对合作建房抱有期望的会员这样痛心疾首地说。
面对这样的局面,于凌罡认为原因在于部分会员没有现实的合作精神,一直抱着不切实际的想法,导致个人合作建房至今没有实现。
“往往是起初谈得很好,但签约要出钱时,一些人就退出了。有的项目,比如需要4月就出钱,但直到7月才把钱凑齐。商场如战场,谁会等你3个月啊?”
“比如10个人合伙吃饭,花同样的钱,肯定吃的比两个人好。但有些人想不明白。这些年一直很难,其实大家的目的是共同获利,但总会有各种声音,每个人的利益诉求不一样,签约出钱时会遇到困难。”
原因都在于这些“没有合作精神”的部分会员吗?
曾是“合作蓝城”工程组一员的戴先生坚决反对这一说法。他反过来指责于凌罡“刚愎自用,听不得反对建议和不同声音,没有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并且一开始对房地产业非常外行。”而这些,在戴先生看来才是合作建房始终没成功的关键因素。
在于凌罡和他的反对者之外,还存在着第三种声音。 这种观点认为,合作建房没有成功,关键原因在于拿不到地。反对者:他是骗子
于凌罡:我干的事情,风险极大
民主议事与合作精神的失败?
◎文《青年周末》记者 马军 ◎供图CFP
于凌罡近日宣布“停止合作建房”、“要当开发商”,再度引起人们关注。不过这一次召来了当年的合作者、如今的“反对派”们的指责,称他这几年一直在欺骗。
4年来连一块地都拿不到,更别说建房,于是双方互相指责是对方造成了这一局面——曾被抱以期望的个人合作建房,何以走到今天这一步?
停止=“金蝉脱壳”?
■“我干的事情风险极大”
“我郑重地宣布:停止合作建房,暂停尝试组织在北京市区合作建设住宅项目!”11月初,北京合作建房发起人于凌罡在博客中发出这样的声明。
第二天,他进一步解释说,所谓停止合作建房,是指在北京四环内停止,原因是房价太高,部分合作人员想法“不切实际”,该醒醒了。于凌罡还声称,要找合适的人一起当“开发商”,至少凑50股,在四环之外的较偏远地区拿地建房,目标就是要像开发商那样获得暴利。
但这一次,于凌罡的计划,并未像四五年前他首倡个人合作建房时引来一片叫好和期待。相反,在他的博客上,一些留言要求他对以前的几次合作建房项目拿出个说法来,甚至有人称于凌罡欺诈,“小心我们把你送进监狱。”
即便于凌罡自己,在接受《青年周末》记者采访时也说:“我干的事情,风险极大。没准哪天就有人拿着斧头来我家找我。”
◎于凌罡自2005年起备受媒体关注
■“他是想借这种方式脱身”
“他是想借这种方式脱身!”一名曾在几年前参加合作建房的人士这样评论于凌罡近日的作为。
在于凌罡“合作蓝城”公司的内部,存在着一些对于凌罡不满的反对派,其中几人接受了《青年周末》记者采访。他们对于凌罡如今宣布停止合作建房非常不满,甚至有人认为,于凌罡现在祭出这一招,其实是想借这种方式,从以往几个失败的项目中脱身,就像是“金蝉脱壳”。
“就这么一句话,你就把你自己和大家打发了?难道你真的让那些追随你的人死心?”这种批评多少还带有一些同情和支持倾向,而有人则干脆称“于凌罡就是一个骗子”,并爆料说前后参加“合作蓝城”的有600人左右,每人交份子钱500元,加起来也有30万元,这些钱进了于凌罡的口袋。
曾在头两年深度参与于凌罡合作建房的建筑设计师戴先生对《青年周末》记者说,自己曾交过500元钱,但后来事情没办成,钱也不退,花到哪里了也没有明示,自2005年“合作蓝城”公司成立以来,公司的账目一直没算清楚。
为什么曾经一度被寄予莫大期望的个人合作建房,如今走到了这一步?于凌罡真如这些人所言,是一个骗子吗?
■是否欺骗了大家?
对于凌罡的质疑,目前主要集中在这样几个方面:
第一,搞个人合作建房,真正意图是什么,是否涉嫌非法集资?
第二,于凌罡一直宣称他的合作建房受官方(市建委)支持,但后来有媒体报道,建委有关负责人曾表示并不支持。于凌罡在这一点上是否欺骗了大家?
第三,于凌罡的“合作蓝城”公司曾收了每位参加者500元入会费,前后600名会员共30万元,这笔钱花完没有?为什么不公布账目?
第四,于凌罡说,曾经最接近成功的一次是2005年的芍药居项目,当时仅仅缺200万元没有凑够。质疑者认为,政府招标挂牌土地,应该很早就宣布了,为什么不早早准备资金?于凌罡自己说只有几天的时间来协商会员凑钱,这种说法可信吗?
第五,4年来连一块地都拿不到,更别说建房了,于凌罡自己分析原因,认为是部分会员没有合作精神,抱着不切实际的想法,导致个人合作建房至今没有实现。失败原因都在于这些“没有合作精神”的部分会员吗?还是另外其他?
针对这五大疑问,《青年周末》记者进行了一番调查。
◎这是当年“合作蓝城”公司开会商讨芍药居项目时的情形
指向于凌罡的五大疑问
■一、是否涉嫌非法集资?
于凌罡倡导的个人合作建房,往往也被称作“个人集资建房”,因而在它刚冒头时,就一直被人质疑“涉嫌违法集资”。
“合作建房条件,每股10万元,每人认多少股不限”——这样的个人集资合法吗?无论是在网上,还是在现实中,不止一人发出这样的疑问。
于凌罡解释说,他们的合作建房严格说来不能称作个人集资建房。每股10万元,一分钱都不会交到他这里来,而是存入各人自己在银行的账户里冻结起来,这样就不存在集资的问题。
“在合作建房过程中,由银行来监管这些钱,保证这些资金只会去往土地储备中心的账户,而如果该项目做不成,则这笔钱返还各人。”于凌罡说。
曾对合作建房有较长时间专门研究的孟宪生律师对《青年周末》记者说,所谓非法集资,是指没有经过法定许可程序,非法向不特定的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一般包括非法发行股票、债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从这一定义来看,于凌罡的个人合作建房,至少在理论上绕开了非法集资这一嫌疑。
不过,此前也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国家对个人合作建房一直没出台相关规定,如何监管、确保资金流向,目前并没有成熟的相关法规可以遵循。
■二、政府是否明确支持?
11月12日,于凌罡对《青年周末》记者说,在2005年他曾给北京市建委去过一份信,询问建委对个人合作建房的意见。而当时市建委给他一封书面答复,明确表示支持。
“解决了这么多人的住房问题,这是对政府有好处的事情,他们怎么能不支持呢?”于凌罡非常有自信。
“当时建委的这个书面答复,能给我们看看吗?”记者问。
“几年前的东西,现在找不到了。”于凌罡这个回答并不能让人满意。
于是记者打电话给北京市建委求证,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国家目前并没有法规禁止或反对个人合作建房。
不禁止,不反对,是否就意味着支持呢?这名工作人员说,他并不能给出这样的答案。不过他表示,只要于凌罡能合法拿到地,办齐了手续,依照相关规定就可以批准建房。
从2005年以来的几年间,除北京之外,不少城市如温州、深圳、重庆等地相继成立了个人合作建房组织。但据中央电视台此前报道,对个人合作建房,“地方政府大多都是采取缄默的态度。”
■三、芍药居拿地筹备时间极短?
“政府挂出拍卖公示,到拍卖进行就20天时间,要确保芍药居项目成功,我们必须要在9天之内召集200多人出资。后来我们凑了
曾是“合作蓝城”几位董事之一的孟宪生律师对《青年周末》记者说,目前国家的相关房地产政策非常不利于个人合作建房。“很简单,现在北京的招拍挂根本就没有小块地,动不动就几十个亿,个人建房者怎么承担得起?”
“除非政策有所改变,否则个人合作建房无法取得成功。”曾一度热心于合作建房的孟宪生如今的看法并不乐观。
孟宪生的看法被很多人认同,但不包括于凌罡。在面对《青年周末》记者时,于凌罡始终不认为拿不到地是合作建房难以成功的主要原因。
于凌罡:合作建房若成功反而会害人
一次相当轰动的“看地”活动,达到200人左右出资,推进他们当时谋划的“蓝城”项目。
此后两年,于凌罡在合作建房领域还有一些动作,但从2007年之后就相当沉寂。按他自己的说法是,这两年一直都在搞一些项目,只不过没有宣传,所以很多人不知道罢了。
于凌罡对《青年周末》记者说,其实合作建房并不需要太多的人。记者很费解,当初芍药居项目就是缺了200万元才没有办成吗?为什么不是人越多越好呢?
于凌罡回答说,人越多越杂,就越不好办事。至于人少会不会又像上次那样凑不够钱,他坚决说不会,比如这次他正在做的一个项目,只需要50股就够了。
每一股10万元,全部加起来才500万元,这笔钱能干什么?对记者的这个疑问,于凌罡神秘地一笑说,这是商业秘密,他现在还不能透露。
这种自信心,在于凌罡此前4年做过的几次个人合作建房项目中,人们都经常见到。只是,这一次仍将是前几次的重复吗?人们不得而知。
■得到了“名”
4年来连一块地都拿不到,更别说建房,不过于凌罡始终不认为自己失败。“有人说我活得累,其实我活得滋润,我身体健康,心情舒畅。”于凌罡对《青年周末》记者说,至少这几年自己得到了“名”。
“如果我还像几年前那样默默无闻,你们这些记者今天会来采访我吗?”于凌罡毫不讳言他如今已是地产界的名人。
“还有,我各方面的关系也打开了。”于凌罡说,他现在除了在房地产界拥有不少人脉之外,在政界也有关系。比如,每年他都会把自己有关北京两限房的建议提交给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按于凌罡的说法,“蓝城”才是他真正的理想。而所谓蓝城,是一个居者有其屋、四通八达、非常和谐的盛大城市构想。
至于个人合作建房是否能实现,于凌罡如今倒觉得并不重要。这一点颇让记者诧异。他解释说,“合作建房真要成功了,也许反而会害了那些参加者,因为更让他们养成了急功近利拣便宜的心态”。
■学会民主议事?
就在于凌罡在博客上宣称“停止合作建房”后,一名当年曾参与合作建房的人近日在网上这样伤感地留言:
“潘石屹在几年前就指出‘合作建房只能代表一小部分人的情绪,可操作性为零’,那时候我们骂他,反驳他,认为他是多么的无知、无耻。现在看看呢?梦想虽然美好,但我们要付出多少惨重的代价,才发现我们还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有些东西还是遥不可及的梦?!”
被称作“北京维权明星”的舒可心,也曾在北京合作建房初期这样评价道:“一群小孩子在用自己的方式玩游戏”。不过他强调说,自己关心的不是合作建房的成与败,而是这群孩子在玩游戏的过程中是不是学会了民主议事。
4年时间过去了,如今回头来看,也许人们仍不禁要问一句:于凌罡和他的合作者们,今天是否已经学会了民主议事?
记者手记
与于凌罡沟通
11月12日在跟记者达5个小时的长聊中,于凌罡始终滔滔不绝。他能连续说半个小时不容对方插嘴。虽然他那样善谈,但给人的感觉是双向沟通并不容易。比如,对记者的一些质疑式提问,他会立刻判断说:你是别有用心!你不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你要这么说,我就不跟你谈了!
记者不得不多次提醒,这只是一个问句,不代表记者本人的看法。但于凌罡不为所动,他说:“你将来写出来的报道,我不用看,就知道肯定会失实!”
记者提议,要么相关内容写出来后,在发表之前先请他核对一下。于凌罡手一摆说:“我不看,你们记者报道失实的太多了。”他一一列举一些媒体记者的名字,以及他们在什么时间做过什么报道。
“当时芍药居项目,我们做出来的定价是每平米7500元,结果你们媒体说太贵了。”采访末了,于凌罡又总结说,就是媒体的误导,对许多合作建房者的心理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从而导致这几年中,他的几次合作建房都未获成功。■“商业秘密”
于凌罡呼吁合作建房,至今算来也有五六年时间了。早在2005年7月底,于凌罡还组织过一次相当轰动的“看地”活动,达到200人左右出资,推进他们当时谋划的“蓝城”项目。
此后两年,于凌罡在合作建房领域还有一些动作,但从2007年之后就相当沉寂。按他自己的说法是,这两年一直都在搞一些项目,只不过没有宣传,所以很多人不知道罢了。
于凌罡对《青年周末》记者说,其实合作建房并不需要太多的人。记者很费解,当初芍药居项目就是缺了200万元才没有办成吗?为什么不是人越多越好呢?
于凌罡回答说,人越多越杂,就越不好办事。至于人少会不会又像上次那样凑不够钱,他坚决说不会,比如这次他正在做的一个项目,只需要50股就够了。
每一股10万元,全部加起来才500万元,这笔钱能干什么?对记者的这个疑问,于凌罡神秘地一笑说,这是商业秘密,他现在还不能透露。反对者:他是骗子
于凌罡:我干的事情,风险极大
民主议事与合作精神的失败?
◎文《青年周末》记者 马军 ◎供图CFP
于凌罡近日宣布“停止合作建房”、“要当开发商”,再度引起人们关注。不过这一次召来了当年的合作者、如今的“反对派”们的指责,称他这几年一直在欺骗。
4年来连一块地都拿不到,更别说建房,于是双方互相指责是对方造成了这一局面——曾被抱以期望的个人合作建房,何以走到今天这一步?
停止=“金蝉脱壳”?
■“我干的事情风险极大”
“我郑重地宣布:停止合作建房,暂停尝试组织在北京市区合作建设住宅项目!”11月初,北京合作建房发起人于凌罡在博客中发出这样的声明。
第二天,他进一步解释说,所谓停止合作建房,是指在北京四环内停止,原因是房价太高,部分合作人员想法“不切实际”,该醒醒了。于凌罡还声称,要找合适的人一起当“开发商”,至少凑50股,在四环之外的较偏远地区拿地建房,目标就是要像开发商那样获得暴利。
但这一次,于凌罡的计划,并未像四五年前他首倡个人合作建房时引来一片叫好和期待。相反,在他的博客上,一些留言要求他对以前的几次合作建房项目拿出个说法来,甚至有人称于凌罡欺诈,“小心我们把你送进监狱。”
即便于凌罡自己,在接受《青年周末》记者采访时也说:“我干的事情,风险极大。没准哪天就有人拿着斧头来我家找我。”
◎于凌罡自2005年起备受媒体关注
■“他是想借这种方式脱身”
“他是想借这种方式脱身!”一名曾在几年前参加合作建房的人士这样评论于凌罡近日的作为。
在于凌罡“合作蓝城”公司的内部,存在着一些对于凌罡不满的反对派,其中几人接受了《青年周末》记者采访。他们对于凌罡如今宣布停止合作建房非常不满,甚至有人认为,于凌罡现在祭出这一招,其实是想借这种方式,从以往几个失败的项目中脱身,就像是“金蝉脱壳”。
“就这么一句话,你就把你自己和大家打发了?难道你真的让那些追随你的人死心?”这种批评多少还带有一些同情和支持倾向,而有人则干脆称“于凌罡就是一个骗子”,并爆料说前后参加“合作蓝城”的有600人左右,每人交份子钱500元,加起来也有30万元,这些钱进了于凌罡的口袋。
曾在头两年深度参与于凌罡合作建房的建筑设计师戴先生对《青年周末》记者说,自己曾交过500元钱,但后来事情没办成,钱也不退,花到哪里了也没有明示,自2005年“合作蓝城”公司成立以来,公司的账目一直没算清楚。
为什么曾经一度被寄予莫大期望的个人合作建房,如今走到了这一步?于凌罡真如这些人所言,是一个骗子吗?
■是否欺骗了大家?
对于凌罡的质疑,目前主要集中在这样几个方面:
第一,搞个人合作建房,真正意图是什么,是否涉嫌非法集资?
第二,于凌罡一直宣称他的合作建房受官方(市建委)支持,但后来有媒体报道,建委有关负责人曾表示并不支持。于凌罡在这一点上是否欺骗了大家?
第三,于凌罡的“合作蓝城”公司曾收了每位参加者500元入会费,前后600名会员共30万元,这笔钱花完没有?为什么不公布账目?
第四,于凌罡说,曾经最接近成功的一次是2005年的芍药居项目,当时仅仅缺200万元没有凑够。质疑者认为,政府招标挂牌土地,应该很早就宣布了,为什么不早早准备资金?于凌罡自己说只有几天的时间来协商会员凑钱,这种说法可信吗?
第五,4年来连一块地都拿不到,更别说建房了,于凌罡自己分析原因,认为是部分会员没有合作精神,抱着不切实际的想法,导致个人合作建房至今没有实现。失败原因都在于这些“没有合作精神”的部分会员吗?还是另外其他?
针对这五大疑问,《青年周末》记者进行了一番调查。
◎这是当年“合作蓝城”公司开会商讨芍药居项目时的情形
指向于凌罡的五大疑问
■一、是否涉嫌非法集资?
于凌罡倡导的个人合作建房,往往也被称作“个人集资建房”,因而在它刚冒头时,就一直被人质疑“涉嫌违法集资”。
“合作建房条件,每股10万元,每人认多少股不限”——这样的个人集资合法吗?无论是在网上,还是在现实中,不止一人发出这样的疑问。
于凌罡解释说,他们的合作建房严格说来不能称作个人集资建房。每股10万元,一分钱都不会交到他这里来,而是存入各人自己在银行的账户里冻结起来,这样就不存在集资的问题。
“在合作建房过程中,由银行来监管这些钱,保证这些资金只会去往土地储备中心的账户,而如果该项目做不成,则这笔钱返还各人。”于凌罡说。
曾对合作建房有较长时间专门研究的孟宪生律师对《青年周末》记者说,所谓非法集资,是指没有经过法定许可程序,非法向不特定的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一般包括非法发行股票、债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从这一定义来看,于凌罡的个人合作建房,至少在理论上绕开了非法集资这一嫌疑。
不过,此前也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国家对个人合作建房一直没出台相关规定,如何监管、确保资金流向,目前并没有成熟的相关法规可以遵循。
■二、政府是否明确支持?
11月12日,于凌罡对《青年周末》记者说,在2005年他曾给北京市建委去过一份信,询问建委对个人合作建房的意见。而当时市建委给他一封书面答复,明确表示支持。
“解决了这么多人的住房问题,这是对政府有好处的事情,他们怎么能不支持呢?”于凌罡非常有自信。
“当时建委的这个书面答复,能给我们看看吗?”记者问。
“几年前的东西,现在找不到了。”于凌罡这个回答并不能让人满意。
于是记者打电话给北京市建委求证,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国家目前并没有法规禁止或反对个人合作建房。
不禁止,不反对,是否就意味着支持呢?这名工作人员说,他并不能给出这样的答案。不过他表示,只要于凌罡能合法拿到地,办齐了手续,依照相关规定就可以批准建房。
从2005年以来的几年间,除北京之外,不少城市如温州、深圳、重庆等地相继成立了个人合作建房组织。但据中央电视台此前报道,对个人合作建房,“地方政府大多都是采取缄默的态度。”
■三、芍药居拿地筹备时间极短?
“政府挂出拍卖公示,到拍卖进行就20天时间,要确保芍药居项目成功,我们必须要在9天之内召集200多人出资。后来我们凑了
这种自信心,在于凌罡此前4年做过的几次个人合作建房项目中,人们都经常见到。只是,这一次仍将是前几次的重复吗?人们不得而知。
■得到了“名”
4年来连一块地都拿不到,更别说建房,不过于凌罡始终不认为自己失败。“有人说我活得累,其实我活得滋润,我身体健康,心情舒畅。”于凌罡对《青年周末》记者说,至少这几年自己得到了“名”。
“如果我还像几年前那样默默无闻,你们这些记者今天会来采访我吗?”于凌罡毫不讳言他如今已是地产界的名人。
“还有,我各方面的关系也打开了。”于凌罡说,他现在除了在房地产界拥有不少人脉之外,在政界也有关系。比如,每年他都会把自己有关北京两限房的建议提交给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按于凌罡的说法,“蓝城”才是他真正的理想。而所谓蓝城,是一个居者有其屋、四通八达、非常和谐的盛大城市构想。
至于个人合作建房是否能实现,于凌罡如今倒觉得并不重要。这一点颇让记者诧异。他解释说,“合作建房真要成功了,也许反而会害了那些参加者,因为更让他们养成了急功近利拣便宜的心态”。
■学会民主议事?
就在于凌罡在博客上宣称“停止合作建房”后,一名当年曾参与合作建房的人近日在网上这样伤感地留言:反对者:他是骗子
于凌罡:我干的事情,风险极大
民主议事与合作精神的失败?
◎文《青年周末》记者 马军 ◎供图CFP
于凌罡近日宣布“停止合作建房”、“要当开发商”,再度引起人们关注。不过这一次召来了当年的合作者、如今的“反对派”们的指责,称他这几年一直在欺骗。
4年来连一块地都拿不到,更别说建房,于是双方互相指责是对方造成了这一局面——曾被抱以期望的个人合作建房,何以走到今天这一步?
停止=“金蝉脱壳”?
■“我干的事情风险极大”
“我郑重地宣布:停止合作建房,暂停尝试组织在北京市区合作建设住宅项目!”11月初,北京合作建房发起人于凌罡在博客中发出这样的声明。
第二天,他进一步解释说,所谓停止合作建房,是指在北京四环内停止,原因是房价太高,部分合作人员想法“不切实际”,该醒醒了。于凌罡还声称,要找合适的人一起当“开发商”,至少凑50股,在四环之外的较偏远地区拿地建房,目标就是要像开发商那样获得暴利。
但这一次,于凌罡的计划,并未像四五年前他首倡个人合作建房时引来一片叫好和期待。相反,在他的博客上,一些留言要求他对以前的几次合作建房项目拿出个说法来,甚至有人称于凌罡欺诈,“小心我们把你送进监狱。”
即便于凌罡自己,在接受《青年周末》记者采访时也说:“我干的事情,风险极大。没准哪天就有人拿着斧头来我家找我。”
◎于凌罡自2005年起备受媒体关注
■“他是想借这种方式脱身”
“他是想借这种方式脱身!”一名曾在几年前参加合作建房的人士这样评论于凌罡近日的作为。
在于凌罡“合作蓝城”公司的内部,存在着一些对于凌罡不满的反对派,其中几人接受了《青年周末》记者采访。他们对于凌罡如今宣布停止合作建房非常不满,甚至有人认为,于凌罡现在祭出这一招,其实是想借这种方式,从以往几个失败的项目中脱身,就像是“金蝉脱壳”。
“就这么一句话,你就把你自己和大家打发了?难道你真的让那些追随你的人死心?”这种批评多少还带有一些同情和支持倾向,而有人则干脆称“于凌罡就是一个骗子”,并爆料说前后参加“合作蓝城”的有600人左右,每人交份子钱500元,加起来也有30万元,这些钱进了于凌罡的口袋。
曾在头两年深度参与于凌罡合作建房的建筑设计师戴先生对《青年周末》记者说,自己曾交过500元钱,但后来事情没办成,钱也不退,花到哪里了也没有明示,自2005年“合作蓝城”公司成立以来,公司的账目一直没算清楚。
为什么曾经一度被寄予莫大期望的个人合作建房,如今走到了这一步?于凌罡真如这些人所言,是一个骗子吗?
■是否欺骗了大家?
对于凌罡的质疑,目前主要集中在这样几个方面:
第一,搞个人合作建房,真正意图是什么,是否涉嫌非法集资?
第二,于凌罡一直宣称他的合作建房受官方(市建委)支持,但后来有媒体报道,建委有关负责人曾表示并不支持。于凌罡在这一点上是否欺骗了大家?
第三,于凌罡的“合作蓝城”公司曾收了每位参加者500元入会费,前后600名会员共30万元,这笔钱花完没有?为什么不公布账目?
第四,于凌罡说,曾经最接近成功的一次是2005年的芍药居项目,当时仅仅缺200万元没有凑够。质疑者认为,政府招标挂牌土地,应该很早就宣布了,为什么不早早准备资金?于凌罡自己说只有几天的时间来协商会员凑钱,这种说法可信吗?
第五,4年来连一块地都拿不到,更别说建房了,于凌罡自己分析原因,认为是部分会员没有合作精神,抱着不切实际的想法,导致个人合作建房至今没有实现。失败原因都在于这些“没有合作精神”的部分会员吗?还是另外其他?
针对这五大疑问,《青年周末》记者进行了一番调查。
◎这是当年“合作蓝城”公司开会商讨芍药居项目时的情形
指向于凌罡的五大疑问
■一、是否涉嫌非法集资?
于凌罡倡导的个人合作建房,往往也被称作“个人集资建房”,因而在它刚冒头时,就一直被人质疑“涉嫌违法集资”。
“合作建房条件,每股10万元,每人认多少股不限”——这样的个人集资合法吗?无论是在网上,还是在现实中,不止一人发出这样的疑问。
于凌罡解释说,他们的合作建房严格说来不能称作个人集资建房。每股10万元,一分钱都不会交到他这里来,而是存入各人自己在银行的账户里冻结起来,这样就不存在集资的问题。
“在合作建房过程中,由银行来监管这些钱,保证这些资金只会去往土地储备中心的账户,而如果该项目做不成,则这笔钱返还各人。”于凌罡说。
曾对合作建房有较长时间专门研究的孟宪生律师对《青年周末》记者说,所谓非法集资,是指没有经过法定许可程序,非法向不特定的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一般包括非法发行股票、债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从这一定义来看,于凌罡的个人合作建房,至少在理论上绕开了非法集资这一嫌疑。
不过,此前也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国家对个人合作建房一直没出台相关规定,如何监管、确保资金流向,目前并没有成熟的相关法规可以遵循。
■二、政府是否明确支持?
11月12日,于凌罡对《青年周末》记者说,在2005年他曾给北京市建委去过一份信,询问建委对个人合作建房的意见。而当时市建委给他一封书面答复,明确表示支持。
“解决了这么多人的住房问题,这是对政府有好处的事情,他们怎么能不支持呢?”于凌罡非常有自信。
“当时建委的这个书面答复,能给我们看看吗?”记者问。
“几年前的东西,现在找不到了。”于凌罡这个回答并不能让人满意。
于是记者打电话给北京市建委求证,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国家目前并没有法规禁止或反对个人合作建房。
不禁止,不反对,是否就意味着支持呢?这名工作人员说,他并不能给出这样的答案。不过他表示,只要于凌罡能合法拿到地,办齐了手续,依照相关规定就可以批准建房。
从2005年以来的几年间,除北京之外,不少城市如温州、深圳、重庆等地相继成立了个人合作建房组织。但据中央电视台此前报道,对个人合作建房,“地方政府大多都是采取缄默的态度。”
■三、芍药居拿地筹备时间极短?
“政府挂出拍卖公示,到拍卖进行就20天时间,要确保芍药居项目成功,我们必须要在9天之内召集200多人出资。后来我们凑了
“潘石屹在几年前就指出‘合作建房只能代表一小部分人的情绪,可操作性为零’,那时候我们骂他,反驳他,认为他是多么的无知、无耻。现在看看呢?梦想虽然美好,但我们要付出多少惨重的代价,才发现我们还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有些东西还是遥不可及的梦?!”
被称作“北京维权明星”的舒可心,也曾在北京合作建房初期这样评价道:“一群小孩子在用自己的方式玩游戏”。不过他强调说,自己关心的不是合作建房的成与败,而是这群孩子在玩游戏的过程中是不是学会了民主议事。
4年时间过去了,如今回头来看,也许人们仍不禁要问一句:于凌罡和他的合作者们,今天是否已经学会了民主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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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手记
与于凌罡沟通
一次相当轰动的“看地”活动,达到200人左右出资,推进他们当时谋划的“蓝城”项目。
此后两年,于凌罡在合作建房领域还有一些动作,但从2007年之后就相当沉寂。按他自己的说法是,这两年一直都在搞一些项目,只不过没有宣传,所以很多人不知道罢了。
于凌罡对《青年周末》记者说,其实合作建房并不需要太多的人。记者很费解,当初芍药居项目就是缺了200万元才没有办成吗?为什么不是人越多越好呢?
于凌罡回答说,人越多越杂,就越不好办事。至于人少会不会又像上次那样凑不够钱,他坚决说不会,比如这次他正在做的一个项目,只需要50股就够了。
每一股10万元,全部加起来才500万元,这笔钱能干什么?对记者的这个疑问,于凌罡神秘地一笑说,这是商业秘密,他现在还不能透露。
这种自信心,在于凌罡此前4年做过的几次个人合作建房项目中,人们都经常见到。只是,这一次仍将是前几次的重复吗?人们不得而知。
■得到了“名”
4年来连一块地都拿不到,更别说建房,不过于凌罡始终不认为自己失败。“有人说我活得累,其实我活得滋润,我身体健康,心情舒畅。”于凌罡对《青年周末》记者说,至少这几年自己得到了“名”。
“如果我还像几年前那样默默无闻,你们这些记者今天会来采访我吗?”于凌罡毫不讳言他如今已是地产界的名人。
“还有,我各方面的关系也打开了。”于凌罡说,他现在除了在房地产界拥有不少人脉之外,在政界也有关系。比如,每年他都会把自己有关北京两限房的建议提交给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按于凌罡的说法,“蓝城”才是他真正的理想。而所谓蓝城,是一个居者有其屋、四通八达、非常和谐的盛大城市构想。
至于个人合作建房是否能实现,于凌罡如今倒觉得并不重要。这一点颇让记者诧异。他解释说,“合作建房真要成功了,也许反而会害了那些参加者,因为更让他们养成了急功近利拣便宜的心态”。
■学会民主议事?
就在于凌罡在博客上宣称“停止合作建房”后,一名当年曾参与合作建房的人近日在网上这样伤感地留言:
“潘石屹在几年前就指出‘合作建房只能代表一小部分人的情绪,可操作性为零’,那时候我们骂他,反驳他,认为他是多么的无知、无耻。现在看看呢?梦想虽然美好,但我们要付出多少惨重的代价,才发现我们还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有些东西还是遥不可及的梦?!”
被称作“北京维权明星”的舒可心,也曾在北京合作建房初期这样评价道:“一群小孩子在用自己的方式玩游戏”。不过他强调说,自己关心的不是合作建房的成与败,而是这群孩子在玩游戏的过程中是不是学会了民主议事。
4年时间过去了,如今回头来看,也许人们仍不禁要问一句:于凌罡和他的合作者们,今天是否已经学会了民主议事?
记者手记
与于凌罡沟通
11月12日在跟记者达5个小时的长聊中,于凌罡始终滔滔不绝。他能连续说半个小时不容对方插嘴。虽然他那样善谈,但给人的感觉是双向沟通并不容易。比如,对记者的一些质疑式提问,他会立刻判断说:你是别有用心!你不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你要这么说,我就不跟你谈了!
记者不得不多次提醒,这只是一个问句,不代表记者本人的看法。但于凌罡不为所动,他说:“你将来写出来的报道,我不用看,就知道肯定会失实!”
记者提议,要么相关内容写出来后,在发表之前先请他核对一下。于凌罡手一摆说:“我不看,你们记者报道失实的太多了。”他一一列举一些媒体记者的名字,以及他们在什么时间做过什么报道。
“当时芍药居项目,我们做出来的定价是每平米7500元,结果你们媒体说太贵了。”采访末了,于凌罡又总结说,就是媒体的误导,对许多合作建房者的心理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从而导致这几年中,他的几次合作建房都未获成功。
11月12日在跟记者达5个小时的长聊中,于凌罡始终滔滔不绝。他能连续说半个小时不容对方插嘴。虽然他那样善谈,但给人的感觉是双向沟通并不容易。比如,对记者的一些质疑式提问,他会立刻判断说:你是别有用心!你不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你要这么说,我就不跟你谈了!
记者不得不多次提醒,这只是一个问句,不代表记者本人的看法。但于凌罡不为所动,他说:“你将来写出来的报道,我不用看,就知道肯定会失实!”
记者提议,要么相关内容写出来后,在发表之前先请他核对一下。于凌罡手一摆说:“我不看,你们记者报道失实的太多了。”他一一列举一些媒体记者的名字,以及他们在什么时间做过什么报道。
“当时芍药居项目,我们做出来的定价是每平米7500元,结果你们媒体说太贵了。”采访末了,于凌罡又总结说,就是媒体的误导,对许多合作建房者的心理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从而导致这几年中,他的几次合作建房都未获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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