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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与“五常”的配法(一)

(2010-10-17 01: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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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

五常

三纲五常

文化

“五行”与“五常”的配法(一) 

    (我于10月9-10日在武夷山参加了“朱子学与中国文化”高端论坛,提供的论文是《朱子<学校贡举私议>述评》,其大意稍见于去年写的《范仲淹与胡瑗的教育思想》。9月份我在参加“儒家文化与时代精神”研讨会时提供的论文是《反思儒家文化的“常道”》,其中涉及去年写的《“五行”与“五常”的配法》,此文已在新近一期的《燕京学报》上发表。此文分三部分,大抵第一部分是讲“五行”与“五常”相配的背景;第二部分是讲“五行”与“五常”的四种配法,尤其是两种旗鼓相当的不同配法;第三部分是对“三纲五常”的评价。)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易类序》云:“《易》之为书,推天道以明人事者也。”其实,不仅《周易》如此,中国传统哲学的普遍架构就是“推天道以明人事”。王国维曾以是否讲“性与天道”来界定“哲学”,有谓:“孔子教人,言道德,言政治,而无一语及于哲学。……儒家之有哲学,自《易》之《系辞》、《说卦》二传及《中庸》始。”[1]又谓:《中庸》之讲“哲学”是受到老子、墨子的影响。老子的道德政治原理是主张“虚”与“静”,“今执老子而问以人何以当虚当静,则彼将应之曰:天道如是,故人道不可不如是”;墨子的道德政治原理是主张“爱”与“利”,“今试执墨子而问以人何以当爱当利,则彼将应之曰:天道如是,故人道不可不如是”;孔子的道德政治原理是主张“仁”与“义”,“今试问孔子以人何以当仁当义,孔子固将由人事上解释之。……若子思则生老子、墨子后,比较他家之说,而惧乃祖之教之无根据也,遂进而说哲学以固孔子道德政治之说。今使问子思以人何以当诚其身,则彼将应之曰:天道如是,故人道不可不如是……其所以为此说者,岂有他哉,亦欲以防御孔子之说,以敌二氏而已”[2]。王国维在这里说的老子、墨子和《中庸》都是讲“天道如是,故人道不可不如是”,此即“推天道以明人事”,将“天道”作为“人道”或“人事”应当如何的根据。在老子、墨子、《易传》和《中庸》之后,这成为中国传统哲学的普遍模式。

    儒家的道德政治原理在汉代以后主要讲“三纲五常”,而先秦儒家还没有“三纲五常”的说法。孔子虽然说“仁”说“义”,但《论语》中并没有将“仁”与“义”并举的记载(“仁”“义”并举始于《老子》和《墨子》)。在孔、孟之间,儒家有“仁、义、礼、智、圣”的“五行”说,此即上世纪末出土郭店竹简《五行》篇的思想[3]。但孟子主要讲“仁、义、礼、智”四德,在孟子思想流行后,《五行》篇的说法就逐渐消歇了。汉儒在“仁、义、礼、智”四德之后加上了“信”,遂有“五常”之说。而“五常”之成立,实是因为汉儒的宇宙观吸收了“木、火、土、金、水”的五行说。

    汉儒的五行说有儒家经典的源头。在《尚书·甘誓》中就有:“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明确标明“五行”为水、火、木、金、土的是《尚书·洪范》:“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学术界流行的一种看法认为,“阴阳”与“五行”有两个源头,即《周易》讲“阴阳”,而《洪范》讲“五行”。实际上,《洪范》中亦有“雨、旸、燠、寒、风”的五“庶征”。此五“庶征”在春秋时期发展成为“六气”说(《左传·昭公元年》谓“六气曰:阴、阳、风、雨、晦、明也”)。“六气”与“五行”相对待,即《国语·周语下》所云:“天六地五(韦昭注:‘天有六气,谓阴、阳、风、雨、晦、明也;地有五行,金、木、水、火、土也’),数之常也,经之以天,纬之以地,经纬不爽,文之象也。”《左传·昭公二十五年》亦云:“则天之明,因地之性,生其六气,用其五行。”春秋时期还有“三辰五行”说,如《国语·鲁语上》云:“及天之三辰(日、月、星),民所以瞻仰也;及地之五行,所以生殖也。”《左传·昭公三十二年》云:“天有三辰,地有五行,体有左右,各有妃耦。”从《尚书·洪范》将“五行”与“庶征”分属不同的范畴,以及春秋时期的“六气五行”说和“三辰五行”说看,早期的五行说只是指地上的五种主要材质,而没有包括天上的“庶征”、“六气”和“三辰”等。这也就是“五行”中没有“气”或“风”,而不同于古希腊的四元素(土、水、火、气)和古印度的“四大”(地、水、火、风)的原因。在中国传统哲学中,寒暖之“气”或来自不同方向的“风”,即用“阴阳”来表示。《洪范》的“庶征”和春秋时期的“六气”,可谓气之“阴阳”说的早期形态。春秋时期已比较流行“阴阳”说,至战国时期“一阴一阳”成为“天道”。“庶征”和“六气”可谓“天象”,在“一阴一阳”成为“天道”之后,“庶征”和“六气”就不是重要的范畴了。

    老子和庄子“推天道以明人事”,他们都讲“阴阳”而不言“五行”。《庄子》之书包括内、外、杂篇,洋洋近十万言,惟有一处言及“五行”,见于杂篇的《说剑》,学术界一致认为,此篇非庄子及其后学的作品,而是“战国策士游谈”,如罗根泽《诸子考索》谓:“这明是纵横家托之庄子而造出故事,编《庄子》书的只见是庄子的故事,遂拉来了。”[4]《说剑》云:“天子之剑……制以五行,论以刑德,开以阴阳,持以春夏,行以秋冬。”观此可知,这必是采纳了战国中后期阴阳五行家的思想。

    《中庸》和《孟子》讲“义理之天”,其中有“仁、义、礼、智、圣”五行说的痕迹[5],而不讲“阴阳”,更不讲“木、火、土、金、水”的五行说。儒家的“阴阳”说大成于《易传》,即谓“一阴一阳之谓道”,“阴阳不测之谓神”(《系辞上》),“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说卦》)。《易传》不讲“五行”,其所谓“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系辞上》),只是讲“大衍之数”的“阳奇阴偶”(与春秋时期的“天六地五”说不同),至汉儒始将一至五说成五行之生数,二至六说成五行之成数[6]

    儒家的易学讲五行说,从现有文献看,首见于马王堆帛书的《要》篇。其云:

    《易》有天道焉,而不可以日月星辰尽称也,故为之以阴阳;有地道焉,不可以水火金土木尽称也,故律之以柔刚;有人道焉,不可以父子君臣夫妇尽称也,故为之以上下;有四时之变焉,不可以万物尽称也,故为之以八卦。

帛书《要》篇的写作年代难以确定,从这段话的内容看,它当写于《说卦》的“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和《系辞上》的“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之后。文中讲“天道”而言及“日月星辰”,讲“地道”而言及“水火金土木”,这又沿用了春秋时期的“三辰五行”说。

    将“五行”真正纳入“阴阳”气论的思想体系,是由战国中后期的阴阳五行家来完成的。《管子·四时》篇云:

    唯圣人知四时,不知四时乃失国之基。……是故阴阳者天地之大理也,四时者阴阳之大经也,刑德者四时之合也。刑德合于时则生福,诡则生祸。

阴阳五行家的思想特点就是“序四时之大顺”(《史记·太史公自序》),其以“阴阳”为天地之“大理”,以“四时”为阴阳之“大经”,并且将君主政令的“刑德”合于四时(“德始于春,长于夏,刑始于秋,流于冬”),此即“圣王务时而寄政”,如果刑德合于四时便生福,不合于四时便生祸(天人感应)。《四时》篇又云:

    然则春夏秋冬将何行?东方曰星,其时曰春,其气曰风,风生木与骨……南方曰日,其时曰夏,其气曰阳,阳生火与气……中央曰土,土德实辅四时入出,以风雨节土益力,土生皮肌肤……西方日辰,其时曰秋,其气曰阴,阴生金与甲……北方曰月,其时曰冬,其气曰寒,寒生水与血……

这是阴阳五行家较早配成的一个世界图式,在这个图式中明确提出了“五行”是气之所生,并且把它们配在四方、四时[7]:木配东、春,火配南、夏,土配中央,金配西、秋,水配北、冬。这种配法就是把四时的更替(所谓“阴阳消息”)同木、火、土、金、水“五行相生”的顺序联系在一起。《管子·五行》篇亦云:

    通乎阳气所以事天也……通乎阴气所以事地也……人与天调,然后天地之美生。日至睹甲子木行御……七十二日而毕(尹知章注:春当九十日,而今七十二日而毕者,则季月十八日属土位故也)。睹丙子火行御……七十二日而毕。睹戊子土行御……七十二日而毕。睹庚子金行御……七十二日而毕。睹壬子水行御……七十二日而毕。

这也是把“五行”分配于四时,它们各分管一年的七十二日(每季的后十八日属于土行御,即《四时》篇所谓“土德实辅四时入出”)。《管子·侈靡》篇亦云:“天地精气有五,不必为沮。”尹知章注:“谓五行之时也,其时之气不能必,则为沮败也。”在这里,“五行”不仅配在四时,而且成为天地间的五种“精气”了。

    将阴阳、五行与四方、四时以及五色、五音、五味、五脏、五帝等相配,这种思想大成于《吕氏春秋》的《十二纪》。秦以后,汉儒把《十二纪》编入《礼记》,称为《月令》。因而,阴阳五行家的思想被汉儒广泛吸收。在《吕氏春秋·应同》篇有云:黄帝之时“土气胜”,禹之时“木气胜”,汤之时“金气胜”,文王之时“火气胜”,“代火者必将水,天且先见水气胜……水气至而不知,数备将徙于土。”这就是阴阳五行家邹衍的“五行相胜”历史观,在秦汉时期此说大行于世。因为汉儒吸收了阴阳五行家的思想,“天道如是”,故人道的“仁义礼智”四德便发展成为“五常”。



[1] 《王国维学术经典集》,江西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24页。按,王国维对孔子不言“哲学”的判断并不合适,实际上正是孔子奠定了中国哲学重视现实人生道德的“思想范式”,西方哲学家雅斯贝尔斯在1957年出版的《大哲学家》一书中即把孔子作为中国哲学“思想范式的创造者”,而把老子列入“原创性的形而上学家”。

[2] 《王国维学术经典集》,第125页。

[3] 竹简《五行》篇的写作年代在“孔孟之间”,而马王堆帛书《五行》篇则在孟子之后。参见拙文《从竹简<五行>到帛书<五行>》,载《郭店楚简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4] 参见陈鼓应《庄子今注今译》,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805页。

[5] 参见庞朴《帛书五行篇研究》,齐鲁书社1988年版,第140-141页。

[6] 孔颖达《礼记正义·月令》疏引郑玄注:“天一生水于北,地二生火于南,天三生木于东,地四生金于西,天五生土于中。阳无耦,阴无配,未得相成。地六成水于北,与天一并;天七成火于南,与地二并;地八成木于东,与天三并;天九成金于西,与地四并;地十成土于中,与天五并也。”

[7] 将四时与四方相联系的思想起源很早,这与中国所处北半球温带季风气候的地理位置有关。参见拙著《中国气论探源与发微》,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5—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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