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已发于10月21日的羊城晚报周末晚会·男女版)
碰见黑哥。
一个颇有姿色的女人跟他在一起,拎着一大堆名牌服饰。
这个女人硬给黑哥买的。
黑哥是女人的初恋,女人离开黑哥后嫁给特区某身家过亿的富翁。近日返京,目的只有一个,来看看黑哥。
女人正在考虑,是否放弃和亿万富翁的婚姻。
如果和亿万富翁离婚,估计怎么着也能捞到千万的补偿费。女人想拿着这钱回到黑哥身边。
此事在我们之间引起的反响也是巨大的。
犯贱吧,她?A说。
什么,离婚?她想得出来?以为那钱那么容易捞啊?人家亿万富翁有那么简单吗,人不会转移财产吗?B说。
别搞得不好被亿万富翁谋杀了哈!有钱人啥事干不出来。你敢红杏出墙,我今天就废了你。C说。
至于吗,不会为了这点钱杀人的。离婚,分点小钱给她就行了。D说。
理解一下吧,毕竟是初恋。人都忘不掉这个的。E说。
人家黑哥现在虽然没有亿万,但也是个有面儿的人物。D补充说,不过估计那女的离婚后再跟黑哥,以后也会出事。毕竟物质生活差太多了。
回家的路上,一直琢磨黑哥的事情。
这个女人首先打消了我的疑虑,该富翁并非老头,据说对她也不错。
我以为是那种典型的,傍个大款,再养个小白脸型。
其实富翁刚40。正当壮年。而黑哥也绝非小白脸型。黑哥不帅,对那女人也一直不怎么样。
当初女人为了钱嫁了富翁,如今有了钱,却又想找回初恋。
世上永没有完美的事。
她的婚姻缺少幸福感。
幸福感与钱无关。
之前看过一个调查,什么地方的人最有幸福感。
数据证明,中小城市的人幸福感最多。
生活压力不大,虽说挣得不多,但生活愉快。
讨论完毕,某女对其情人说,以后咱们别赚那么多钱,钱害人。
晕,倒是想赚那么多钱来着,问题是哪有那么容易啊。她情人说。这社会,谁跟钱过不去呀。
其实我是赞成朋友的说法的,钱别那么多了。男人有钱又易变坏。当然又绝不能少,至少不能捉襟见肘吧。男人挣的钱够老婆花就成了。不要多到需要别的女人帮着花的地步。这个状态应该是最有幸福感的。不为生活犯愁,衣食无忧,知足常乐。小康足已。
做什么,也别做亿万富翁。
讨老婆找情人都洗不掉与钞票的嫌疑。
幸福感还tm的那么少。
做牛做马的挣钱为的什么,不就是想过个幸福生活吗?
可是黑哥女人嫁的这个亿万富翁,我怎么觉着他的日子还不如张大民呢?
做为男人,如果你爱的人随时要离开,怎么也填不满她的欲望,这岂不是很悲哀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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