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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皮(2009-10-23 08:54:43)
  黑皮是一条小母狗,黑皮其实不黑,它的皮毛如金子般金光灿烂。

  最初见到黑皮的时候,它才出生20天。我逛街,路边有人卖小狗,于是蹲下去又看又摸。小狗很多,条条可爱。黑皮在关键时刻伸出它的小嫩舌头,在我手心舔了八舔,把我的灵魂舔得慈爱无比。我问卖狗者这是什么狗?卖狗者说出一个希奇古怪的品种,说黑皮是英国的一种贵族狗,反正珍稀得很。我把手指从黑皮的嘴巴里抽出来,说我还是贫民呢不能养贵族狗,阶级立场不同。卖狗者急了,说这狗虽然具有贵族品种但他只卖贫民价格……最后,我以200元超值价(卖狗者言)抱走了那条肥嘟嘟的小黄狗。

  它实在太小了,换算成人类的话,就是一两岁的小娃娃。甚至还要小,因为它还不能吃任何固体食物,只能喝牛奶。我每天订了一份牛奶,300CC的,倒出来刚好一杯,我和它平分秋色各自半杯,实现了贵族和贫民的平等统一性——诸多先烈拼却一生都做不到的事我竟然做到了,为此我得意不已。直到两个月后,这条传说中的英国小贵族狗摇身一变,发育成一条乡村遍地乱窜的小黄土狗!我大吃一惊,阶级融合梦破碎,深感挫败。

  土狗也有土狗的好处,黑皮太好养了,随便喂个馒头就能长得身材粗壮,吠声洪亮。但凡客人登门,它就凶残地扑过去,如果我不发令制止,它能咬下客人脚背上的一块肉,淋漓尽致地发挥了乡村土狗的重要作用——看门。

  自从黑皮满三个月之后,就不喂它牛奶了——我自己独饮。很多时候,我握着杯子仰面咕咚咕咚,喝得一嘴白沫!黑皮站在下面看,狗口水四溅。好几次它上窜下跳,差点就蹦到杯沿了,但我跳得比它更高,更远,更XX(一不小心贯彻实行了奥运精神),它始终不能得逞。我意气风发地指着它:“跟我比!你还嫩点儿!”它屈服了,忍气吞声地退回墙角,慢慢啃它那个冷馒头。有天中午我匆匆出门,来不及干掉那300CC牛奶,遂将之置于冰箱底层。回来后遍寻不着。于是捉住黑皮,托着它脸看——小丫的!狗嘴上一圈牛奶沫!竟然有本事用拱开冰箱门,撕开牛奶盒!我无法想象又瘦又小的3个月幼狗费尽了多少心力才喝到那盒牛奶,那个过程,必定极其艰辛,极其壮烈。小丫的太有我的风骨了!小时候为了吃到我妈藏在柜子深处的一包大白兔,也穷尽了智慧,也付出了体力。我严肃地思索了五分钟,把黑皮的这场偷奶壮举,命名为“智取其乳”。

  黑皮有很多优点,比如性格洒脱——想在客厅拉屎就拉屎,绝不去卫生间。有次还洒脱地跑进我的卧室呆了半分钟,我赶紧追进去,来不及了!只见地板上躺着一堆小巧玲珑的狗屎,还冒着腾腾热气。我惨叫一声,欲哭无泪。只好找来报纸,小心翼翼地把那堆东西移送到卫生间。黑皮很乖巧,我坐在电脑面前码字的时候,它静悄悄地伏在我足下——玩弄电线。好多次在我即将完成一篇抒情散文而尚未保存——的时候,它静悄悄地把电线拨离电源板。我惨叫一声,欲哭无泪。只好凭记忆重写,那篇抒情散文最终被写成一篇肉麻散文。黑皮很勇敢,经常在楼下和其他狗大打出手——把人家贵族狗咬得狗毛飞扬,我腆着脸跟狗主人鞠躬道歉,跟三孙子似的。唯一没道歉的那次,是它牛逼哼哼地招惹了一条藏敖,结果被人家咬得满脸鲜血,眼神凄楚地回来。我惨叫一声,欲哭无泪。带它去兽医那里喷药绑绷带,花了87元,心疼死我了。黑皮的优点不胜枚举,罄竹难书。我打算哪天排出档期,好好为它著书立传,也不多,大约50万字吧。

  正如人类没有绝对的好人和绝对的坏人一样,黑皮也有诸多不良嗜好。它喜欢水,狂爱洗澡,狂爱跳进路边的水坑游泳,表演正宗的狗刨式给我看。更离谱的是,一到下雨它就跑去雨中站着,狗毛淋湿贴在身上,丑陋不堪。我拽都拽不回来,有人经过朝这边看,我立马把脸扭开,装着不认识它,装着它是一条流浪狗与我无关。它喜欢吃胡萝卜丁拌饭,而胡萝卜是我生平最讨厌的蔬菜之一。为了它,我经常炒一大盘胡萝卜丁饭,各自半盘,它吃得眉花眼笑,我吃得愁眉苦脸。

  它最要命的嗜好是在深夜畅叫,声音不大却尖脆,尖脆到扰民的分贝。我的睦邻张三,李四,以及王二麻子不止一次警告“管好你家那条土狗”,甚至告到物管那里去了。我想了很多办法都不能杜绝它在深夜畅叫这个嗜好,比如撸毛哄它睡觉,比如炒大份的胡萝卜丁饭喂它,比如下载电影《闪电狗》供它观摩。没用,完全没用,它仍然洒脱地在深夜畅声大叫。后来去宠物医院寻求帮助,那个兽医很有经验地说,办法有两个,把小狗的声带割掉,此其一;其二,在狗脖上安装一个电子圈,狗叫声一旦超过指标变会被电流击晕。这两种科技含量颇高的方式让我驴不胜怒,我抱着黑皮回身就走,对兽医说了四个字,我说:“去你妈的!”

  回到家,我摸着黑皮金子般的狗毛,人眼对狗眼,四目相视,默默无言。

  就算全世界人都远离我,至少我还有一条狗。可是,我连一条狗都保不住。

  半个月之后,我把黑皮送走了。赵敏有个远房表舅是云南德宏州农民,他们那儿家家有土狗,允许狗叫唤,无论清晨还是黄昏,黎明还是夜晚。昆明离德宏很远,七八百公里呢。远一点好,我再也不要见到它那个丑样子,黄毛,尖嘴,短尾巴。在那个有溪水、枇杷树、月光的村庄,它洒脱地叫唤吧,没人管制它。

  我以为它一直在村庄叫唤呢,前不久,赵敏委婉地、察言观色地对我说,那条狗死了。我根本不信,它那么牛逼怎么会死,就算我寿终正寝了它都未必会夭折。赵敏说真的,表舅叫我别跟你说但我觉得还是该说一说,黑皮被人杀了吃狗肉。并不是特别针对黑皮,赵敏转述表舅的话,村里人有时嘴谗了,趁黑逮一条狗,弄死,炖了吃。黑皮只是运气不好,刚好撞在那几个谗嘴人的手上,于是被炖成狗肉端上了桌。

  黑皮,就是英文happy的音译。那个时候,我在昆明和平街闲逛,遇到一条肥嘟嘟的小黄狗,它舔着我的手心,我那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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