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给大三的“孩子”当保姆

(2008-03-19 10:31:45)
标签:

杂谈

分类: 散文随笔
 

给大三的“孩子”当保姆

文:布衣布舍  2008.3.19《北京青年报》


    春节前后,我们一个处六名同事,做了一个月“保姆”。

    说来挺好笑的,另一个部门的同事老林有个女儿,叫小琳,读大三。小琳放寒假了,老林觉得“孩子”一个人在家不放心,便求了我们部门的头儿,让小琳来单位实习,真正的目的是要大家帮他看着孩子。头儿将这一“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交给了我们处。

    小琳报到后,我们开始觉得老林的担心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现在的孩子发育早,二十岁的小琳高挑成熟,穿着时尚,一派大人模样,但说话做事给人的感觉,总是有股孩子气。最主要的表现就是她很少顾及别人的感受,眼里没活。实习的头两天,小琳都是十点多才到办公室,来了就用MP3堵住耳朵听SHE,后来似乎被父亲说过,不迟到了,但先来了也不知道拖拖地打打开水。

    小琳与莫姐住同一个小区,相对熟些,许多话都与莫姐说。有一次,她咬着莫姐的耳朵说,自己与办公室的异性相处有点困惑。她说和五六十岁的男性相处好办,我当长辈敬着,和二十几岁的男孩相处,我当他们朋友。她瞄了一眼我和另外两名同事,说我就不知道怎么和这些三四十岁的老男生相处。她说话时塞着耳机,这悄悄话说得声音有一点点大,全世界人都知道了。莫姐忍住笑,说同事和朋友不完全相同,更多是工作上的合作,你如果觉得他们人还凑合,就“热拌”,当是大哥哥,如果觉得他们不咋样,就“凉拌”,让他们靠边站。

    正月十六,部门的一位老同志病故,小琳坚持到八宝山参加遗体告别,因为这位老同志原来与她住一个楼,她从小便喊老同志爷爷。那天,小琳一改往日红色羽绒服、带洞牛仔裤的标准着装,穿了件灰色羊绒大衣,藏蓝色西裤,显得庄重得体。向遗体鞠躬和绕遗体一周时,她紧挨着我,脸色腊黄,显然,第一次经历这样的场合,小琳很是紧张害怕,但她还是坚持下来,这让我们对她产生了从未有过的好感。

    实习快结束时,小琳说,我想看看编辑部门是怎么工作的,我们明白,她想看看父亲的工作环境。莫姐老公在编辑部,她给老公打了电话,安排小琳在编辑部实习了一天。回到办公室,小琳说,编辑记者真不容易,我旁边一个女孩错了一个字,把被车辆“轧伤”写成“压伤”,就被扣了五十元钱,谁没个把错别字呢。

    莫姐说,你当出报纸像网上发帖那么容易呀,别字连篇还有人买吗?编辑记者当然不容易,你爸爸上个月错三个字,被扣了一百五十元钱。莫姐说小琳,和你父亲年龄差不多的记者,早转岗当编辑了,他一直不肯转,你知道为什么吗?小琳说,父亲说他喜欢跑新闻。莫姐说,这不是真的,五十几岁的人跑新闻,单体力就拼不过年轻人,你父亲亲口跟我说,他要咬牙再跑两年,因为当记者在外面跑,可以多认识几个人,或许对你毕业后就业能有点帮助。

    从那天起,我们感觉小琳似乎长大些,变得懂事了,不再整天没心没肺的。小琳走时,给我们深深地鞠了一躬。小琳走后的第三天,老林非要请我们处的人吃饭,说老哥今天高兴,兄弟姐妹们都必须去啊,不喝醉还不行,你们知道昨天我和老伴下班回家,小琳做了什么?她给我们热好了饭菜!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