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月亮上的河
网易网友miangxin撰文《唾弃了广州!我买到2658元一平米的好房》,文章称,其在广州工作,月入万元。因买不起广州的房,国庆时回湖南老家在县城购了一套每平方2658元的电梯毛呸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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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的房价如何?请看月亮上的河在广州市区街头拍摄的小广告(见本文图。图一:2011年10月10日摄于广州大道北,其余均摄于2009年)。
这些所谓的“小产权房”,其实就是乡镇政府或个人在“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属于农村集体所有,而不享有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即并非有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产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有使用权。因农民卖房不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也就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
但广州这些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的“小产权”房,与街区超百万“正规房”相比,房价相差10倍,甚至10多倍,尽管没有任何法律证明文书,包括最为人们所看重的《房产证》,也存在风险,但依然有市场。对于家庭收入低、又享受不到政府“廉价房”的平头百姓们来说,为了生活、为了生存,买不起一、两百万一套的“正规房”,只能冒此“风险”,购一套这些违法建筑、没有保障的廉价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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