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开发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一项艰巨的任务,国家每年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办这样一件事,已经说明了它的重要性。湖南省在扶贫开发工作的实际开展中遇到了许多棘手的问题,以及一些难以调和的矛盾。政府各职能部门也在解决各类问题和协调各种矛盾的过程中寻找到了基本符合湖南自身实际情况的方式方法。整体来说,湖南省的扶贫开发工作正处在并将长期处在一个“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因为时代在前进,经济在发展,很多时候是解决了老的问题,新的问题又冒出来了。整个扶贫开发的过程就是处在解决老问题和面临新问题的循环中。
出现问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解决问题的决心和勇气。还好,在面对扶贫开发中出现的问题的时候,各级政府大多都把持着责无旁贷的态度。扶贫开发工作中取得一些成绩也正是因为这种态度使然。如果扶贫干部都以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来处理工作,很难想象湖南的农村贫困地区会是什么样。要知道,解决贫困人口的问题就是在解决农村建设的最大问题,解决农村的建设问题就是在解决关乎中国最广大人民切身利益的问题。
在农村贫困人口致贫原因中,因病致贫占很大比重。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具有一定普遍性。因此,解决农民看病问题实际上是在解他们的燃眉之急。
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机制试点从2003年正式开始,从2000年试点到2008年以来已经达到91.11%的参与率(共计4000多万人参保),筹集农村医疗救助资金66.72亿元。“新农合”既是国家完善公民福利机制的一个重大举措,又是扶贫开发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对农民充分重视与关心的集中体现。由于是采取自愿参保的原则,一些农民如果不参与、不积极、不配合,政府也不能勉强。这就要求政府部门必须采取有效的宣传手段,增强农民的参保意识,让他们了解国家施行“新农合”的真正意图,摒除怀疑态度,意识到参保的好处,心甘情愿地参保。作为行政部门,应该加强执行力度,在执行方式上以人性化为准则,让广大农民群众得到切实的福利。另外,在“新农合”制度的运作当中,出现了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假证套取现金,谋取非法利益的事情。对于这些拿着农民救命钱逍遥法外的人,政府部门应该加大打击力度。同时,各级卫生部门应妥善处理“新农合”的用户资料,健全完善信息化系统,让不法分子找不到可乘之机,把不法行为扼杀在摇篮里。
整合扶贫资金
如果说直接的“资金扶贫”是给贫困村“输血”的话,那么“项目扶贫”就是在培养贫困村“造血”能力。“输血”固然重要,但以长远的眼光看,“造血”能力的培养将直接决定那些贫困的农村是暂时贫困,还是永远地贫困下去。
龙山县的办法是整合各方面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及基础设施建设中来,而不只是单单使用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对于农民申请的项目进行严格的审批,确定其可行性,审定合格之后签订责任状,对于项目本身做具体细致的规定,从而正式进入项目实施阶段,把项目专项资金发到农户手里,让他们得到切实利益。这样做的好处很明显,就是在集中力量办大事,办重要的事,办迫在眉睫需要办的事,让资金流到最应该去的地方。
项目扶贫的根本任务就是让农民掌握致富的本领,找到致富的门道,而不是单纯地接受国家的扶贫资金。重点是找到真正适合该地区发展的生产项目,不可盲目开发、盲目生产。这就要求领导决策者要有敏锐的洞察力,认识到自身优势的同时,能够以犀利的眼光判断市场需求,找到供需关系的契合点,让农村优良的产品走出去,把外部可靠的资金引进来,发挥最大优势,获取最大利益。这是一件难度很大的事情,但也是一件难度再大也不得不办的事情。因为,它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经之路,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一条路,既然方向明确,目的明确,又岂有不走到底的理由?事实证明,走整合资金进行项目建设及基础设施建设的路是明智的。自实施扶贫开发工作以来,龙山县共组织归集扶贫资金达10.28亿元,其中就包括了财扶贫资金3.75亿元,中扶贷款4亿元,省扶贷款2亿元,日元贷款4500万元,州DP项目款800万元,共实施扶贫项目5343个,减少绝对贫困人口8.25万人,使26.74万低收入人口走上了脱贫致富之路,可谓成绩斐然。
两个问题
真扶贫
“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的帽子并不光荣,但许多贫困县都想戴,原因很简单,那就是它可以带来更多的资金。这样的心理无可厚非,但又有失公平。说它无可厚非,是因为投入资金的最大化的确可以加快贫困县脱贫的步伐;说它有失公平,是因为无形中拉大了其他较贫困地区与资金重复投入的贫困地区之间的差距。问题就在“差距”上,它是引发诸多不稳定社会因素的罪魁祸首。而恒定的、或者上下波动的差距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拉大的差距。国家进行扶贫开发工作的目的是为了消除农村与城市间的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殊不知“国扶县”与一般贫困县的差距也在一天天拉大。这样的问题如果不及时解决,恐怕社会也难以和谐。
解决的办法只有一个:重新审查“国扶县”资格。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把钱投到最需要的地方,最贫困的地方;先解决一些人的温饱问题,再去解决一些人的小康问题;真正做到真扶贫,扶真贫。
无论是贫困地区,还是富裕地区,教育都是社会发展速度与质量的决定性因素。可在扶贫开发工作中却没有对教育事业的专项扶持资金,实在有失妥帖。
我们应该转变观念,对于贫困地区而言“要致富,先修路”的时代已渐渐远去,“要致富,先读书”的时代已经悄悄来临。知识经济时代背景下的贫困村更应该把教育事业的发展摆在首位;如果说将扶贫资金用在修路上是在改善“现在”的话,那么把扶贫资金用在教育事业上则是在投资“未来”。具体说来有三点:第一,把财政扶贫资金中的一部分划出来,作为专项资金投入到在中小学校的建设中,贯彻落实九年义务教育制度。第二,对贫困学生(特别是大学生)进行学费上的减免,或是发放一定数额的奖学金。并鼓励他们学成回乡,参加农村建设。第三,进行农村劳动力培训,努力提高劳动者素质,无论是农村实用种养技术及务工技能培训,还是农村基层干部政策业务素质培训都应得到充分重视。建议政府出资在有条件的村镇办教委承认学历的技校。所谓“培养一人,致富一户,脱贫一方”,需要的就是加大对贫困农村地区教育事业的资金投入。要想扶好贫,先得扶好智。
罗马城不是一天建成的,贫困村也不是一天能脱贫的。以平江县为例,典型的“老、山、边、穷、大”五位一体的农业大县,贫困人口达到21.76万人,占总人口的21.12%。全县农民纯收入为1926元,其中纯收入在668元—924元的低收入人口有13.23万人,668元以下的未解决温饱的人口有8.52万人。2008年因冰雪灾害返贫人口达6万余人。这么多贫困人口,如果政府给予每人每年100元的扶贫资金,就需要2100多万元,而平江县实际得到的财政扶贫资金只有不到1000万元。再者,100元的扶贫资金对于改善农村贫困人口生存状况根本没多大效果;将扶贫资金直接发放到户的做法也只是治标,没有治本。所以说,扶贫资金的运用是否合理,是否科学直接决定了扶贫工作的成败;如何把有限的钱变为无限的可能才是扶贫干部应该思考的问题。当然,脱贫致富单靠扶贫还远远不够,更重要的是要靠政策支持的力度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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