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枣庄监狱,设在滕州市。6月2日下午,我在监狱里会见了新闻界“李庄”——齐崇怀。说齐崇怀是新闻界的“李庄”,仅是指他在刑期即将届满时,象律师界李庄哪样遭到“漏罪”的指控。
齐崇怀,原受聘《中国安全生产报》社,担任山东记者站副站长。后又受聘原《法制早报》山东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据2008年6月28日《新京报》报道称, 2007年6月14日,一组网络发帖让山东滕州豪华政府办公楼浮出水面。而后,有网友称,发帖者“白展堂123”因此获罪被抓,引发网络社会关注。网友群情激愤,要求当事政府“说明真相”,“释放网友”。在滕州警方的初步调查下发现,该网络迷案存有幕后推手,齐崇淮。他的朋友马士平因持假记者证骗财,被警方抓获。为“搭救”马,齐崇淮将“白展堂123”冠之马士平身上,亦要马妻对媒体如是说。 6月25日,败露后的齐被滕州警方抓获。
http://news.cctv.com/society/20070628/100095.shtml
2007年6月26日,滕州市公安局以齐崇怀涉嫌招摇撞骗罪被滕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07年8月2日被逮捕。2008年4月9日,滕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其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08年5月17日,腾州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齐崇怀有期徒刑四年。
司法机关指控齐崇怀冒充记者,以报道负面新闻相要挟,向被采访单位索要了财物。
法院判决生效后,齐崇怀被到滕州市监狱服刑。后又转到枣庄监狱服刑。如果不是又要追查“漏罪”,齐崇怀在2011年6月25日就要恢复自由了。
这次指控敲诈勒索“漏罪”,犯罪事实有三个方面,其中有两个是发生在外地,只有一个发生在滕州市。
漏罪的发现很有“戏剧”性。
公安机关报案材料显示,2011年3月28日,滕州市东郭镇辛绪村一家淀粉厂张某,到东郭镇派出所报警称,2006年4月1日其淀粉厂因发生玉米存储崩裂事件,后有一名叫齐崇怀的人自称是《法制早报》驻山东记者伙同他人来采访,并以在报纸上报道一篇失实的文稿相威胁,敲诈淀粉厂现金4000元。
事过六年了才报案,这案报得还真是很“及时”。
当天上午,派出所接到张某报案后,立即予以报案登记,并迅速将案件报送滕州市公安局。市局在当天作出了立案决定。
齐崇怀的另一个漏罪是“职务侵占”,指控他担任《中国安全生产报》驻山东记者站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巨大。这个漏罪的查处,也让我感到蹊跷,因为没有报案单位。
对上述两个漏罪的指控,齐崇怀不予以认可。他承认收过被采访单位钱,他说这些钱都是人家主动上门送来的,不属于是敲诈勒索。他称,自己没有非法占有单位财物,《中国安全生产报社》给他的款项,不是给记者站办公经费,报社返给他的版面宣传费用。按照报社的承诺,他拉来的版面宣传费,在扣除税金和管理费后全部返给个人。
齐崇怀说,人家还不放过他,可能与他进监狱后又写了曝光材料有关。
进入监狱会见犯人,我还是第一次。我跟随狱政科“管教”,经过了七道关卡,才进入监狱里面。没想到的是,监狱大院的景观很不错。
会见在办公大楼的会议室进行,有两个“管教”一起陪同会见。“管教”了解齐崇怀的案件,对他还是比较照顾。“管教”称,如在本月二十五日没有作出有罪生效判决,监狱就会依照法律规定将齐崇怀释放。到时,司法机关很可能会把齐崇怀转移到看守所羁押。
6月2日上午,我在滕州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递交授权委托材料时,我与本案主审法官谈到了开庭时间,法官说,还没有决定哪天开庭,但很可能是在下周。我说,如是下周开庭,请安排在下周五(6月10日),因我在下周三要在福建开庭。法官说,哪就定下周五开庭吧!但在今天上午(6月3日),法官给我打来电话,说经过他们与监狱等部门协调,决定在下周四(6月9日)上午开庭。尽管我提出了不同意见,但法官说开庭时间无法改变。我只好在6月8日下午从福建飞去山东。
附媒体报道:网络迷案牵出山东滕州豪华政府办公楼
西部网 2007-6-28
08:56
新闻记者,孤独与伤世的代价娄底新闻网
2008-3-30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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