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收到了某民主党派人士发来的一封邮件。邮件里有他就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给福建省委孙春兰书记的一封信。他说,这封信已在12月5日寄给了孙书记。他之所以会写这封信,是“因为有不公,才会有为不公而呼号的人”。记得在去年的杨佳案中,有一位高级知识分子,还给最高领导发了一封信,谈了自己对案件的看法。直陈上书,本是正当权利,但所在单位领导却找他谈话了。中国的知识分子虽然很多,敢为弱势群体说话的不多,敢为“不公而呼号”的则更少。)
附:信的全文(略去了写信人的姓名)
孙春兰书记:
您好!
作为一个民主党派成员,我非常关注福建“网民诬告案”的审结情况,因为这关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给与公民的权利能否得到保障,关于胡总书记“以人为本”的主张是否得到落实。
您到福建任省委书记对于三名被告来说应该是件利好的消息,因为您曾作为工人的领袖最了解民众的情况,也最了解民众的心境,也最能保护他们。案件事实是清晰的,因为有不公,才会有为不公而呼号的人,他们是有良心的人,不应该再用强权伤了他们的心,伤了全国人民的心。
“言论自由”是一个国家、民族进步、发展、兴盛的根本,只有言论的开放,才会有思想的解放,思想的解放是生产力发展的最大动力。孙书记,这些道理您可能比很多人理解的都清楚,现在关键怎么做。
其实您的到任是事件转变的开端,我希望您能够贯彻胡总书记的“以人为本”的治理理念,按照宪法的原则,把这个案件办的合民心,顺民意,维护党的形象,维护宪法的尊严,把福建打造成一个真正的和谐社会。
此致
礼!
一个民主党派成员
200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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