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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燕琼女儿写的庭审纪实

(2009-11-13 10:5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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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福建网民诽谤变诬告再变诽谤案

(注:范燕琼的女儿林静怡,旁听了11日的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庭审。事后,她凭记忆写了一份庭审纪实。红字部份,是我写的点评。)

                              11号一天的经历

                              作者:林静怡
 
    法庭外,一百多个老百姓自发来到马尾法院门口要求旁听。其中很多人是妈妈曾经帮助过的上访户,从武夷山连江等各地赶来。可是大家都被马尾法院拒之门外。
   贯穿案件始终的关键人物及最重要的证人林秀英跪坐在马尾法院正门前,要求出庭作证。但,正如律师们所料,他们,所有的证人,所有关心本案的老百姓,都被拒之门外。包括从省外赶来的记者,也被强行带去“喝茶”。
    法庭内,那个躺在轮椅上被推上被告席的女人,那个头发快掉光,稀疏得依稀可见后脑壳的女人,那个靠氧气维持呼吸坚持了十多个小时开庭的女人,那个气息奄奄但仍然义正言辞,哭喊着要求证人出庭的女人。那个被当作犯罪嫌疑人,身陷囹圄已经长达五个月的女人。
   我的妈妈,范燕琼。
   在这个原本应该庄严但现在却荒唐的法庭上,有3个法官,2个公诉人,3个被告人,6个律师,0个原告(点评:本案是刑事案,不是民事侵权案,由检察院代表国家起诉被告人。小林不是学法律,不知刑事案中没有原告。),0个证人(点评:起诉书中,列有57个证人,但没有一个出庭,法庭上有0个证人,这倒是没有说错)。以及满席的旁听人员。他们是谁?(点评:我在安检门内等待时,看到有人持警官证办理旁听。让警员去旁听,也没有违反规定。这是最好的一堂法制教育课,很遗憾的是,没有看到官员们的身影。
    让我来告诉你,除了三个被告的6个亲属外,其他都是便衣警察。我怎么知道?因为我整个暑假不知到过马尾公安局多少次,也不知被他们忽悠了多少次,那些嘴脸,早已刻骨铭心。然后,我远远的看见从里面被推出来的我的妈妈。如果不是那件我曾经亲自送去二看的红色棉袄外套,我几乎认不出来那竟是我的妈妈。
    近半年的时间没有见面,限制通信,完全的隔绝。我只能从律师的几次会见中零星的听取妈妈的点滴消息。在庭上我多次情绪激动要冲到妈妈身边去,可是,我的面前除了一道冰冷冷的铁栅栏,还有孔武有力的人肉墙,他们死死的控制住我,使我动荡不得,我的手被拽的很疼,但是,心中的无奈与痛楚更疼。其间,妈妈需要吸
氧气来维持呼吸的顺畅,量过几次血压160,吃了速效救心丸,并且呕吐了一次。而我,只能眼睁睁的在一旁流着泪看着。这个几乎奄奄一息的我的妈妈。(庭审近十一个小时,且不要说重病在身的范燕琼会吃不消,就是我们律师也受不了。
   这场长达十多个小时的审判,整场庭审偏离主题。没有围绕“一纸代书’和”“一片视频”到底诬告陷害了谁(点评:“一纸代书”和“一片视频”中,到底是谁“捏造”了本案受害人犯罪事实?)。有没有主观故意。前半场公诉员(点评:应为公诉人,可能是小林的笔误)花大把时间为“一纸代书”中提到的聂志雄澄清(点评:我无法理解的是,公诉人总是强调严晓玲是“三陪女”,严晓玲生前从事什么职业,与本案有何关系呢?这是一起诬告陷害案,案件的焦点应是:是不是捏造他人犯罪事实,如是,到底是谁捏造了?公诉人称,是写文章的范燕琼,是找林秀英制作视频的游精佑、吴华英?公诉人举出的十六大本证据,只能证明一个事实,起诉中指控的诬告陷害之词,是林秀英听别人,还有女儿严晓玲生前所说。)。后来又说我妈妈的文章和林秀英的描述有出入。因此存在主观故意诬告陷害。于是,妈妈强烈要求与林秀英当庭对质。当妈妈哭喊着要求林秀英出庭时,林就在距她只有100米不到的地方,被(穿)制服警察堵在门外。妈妈情绪一度激动,说自己根本不认识聂他们,根本没有理由去陷害他们。且妈妈的文章也经过编辑的修改,发到网上的并不是原文。至于原文,公安局已收缴,庭审中并未出示。

    律师们拿出林秀英一年多里向各个部门寄送的上访材料指出里面的内容,即林秀英在认识三个被告之前自己整理的材料,和妈妈的文章并不存在出入。妈妈说自己并不知道游叔叔拍了视频传到网上。整个事件中妈妈没有和游叔叔联系过。妈妈说,只是出于同情帮助林秀英写了“一纸代书”,并且妈妈也曾是一个有着十五年上访经历的老上访户,深知上访户的痛楚,并没有想诬告陷害谁。

    公诉员(点评:是公诉人,小林写错了)说吴华英阿姨在拍摄视频中有教唆林秀英如何做出痛苦表情,吴阿姨多次要求让林秀英出庭(点评:公诉人的说法,没有充分的证据支持。视频是由某电视台编辑帮助拍摄,他在证词中提到,吴华英反而提醒林秀英要实事求是讲述。)。审判长说了六次“等一下”之后,终于说,林秀英没有出庭作证的必要(点评:审判长称,有林秀英的供述,还要播放视频,所以没有必要林秀英出庭。开庭前,辩护律师向法院申请了同案人和所有证人出庭,但法院没有同意。林秀英很愿意出庭,法院为何不让呢?无法理解!)。我妈妈等3人在法庭上说,根本不认识“一纸代书”中提到的聂等人(本人补充:范燕琼说,自己从来没有到过闽清县,从来也不认识聂某和闽清县公安局林副局长、检察院涂副检察长)。且聂等人也没有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点评:聂曾经因吸食毒品被刑拘,严晓玲死后,公安机关又查到他吸食了毒品,将他送去了劳教。但他没有因为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的“诬告陷害”行为而受到法律追究)。何来主观故意?何来诬告陷害?妈妈说,这是在审判她的良心。她作为一个有良知的公民的良心。
    期间,一个女公诉员(应为公诉人)对七十岁的林洪楠律师说,你简直是胡说八道,引起律师们的不满。律师要求记录在案。(点评:林律师“挨骂”之事,我在庭审纪实中写过缘由)
    律师们提出,退一步说,假设严晓玲是死于宫外孕,那么造谣的也是严晓玲的母亲林秀英而不是三个被告。而林秀英作为本案关键人物,在一年多里四处上访,向各个机关寄送材料,作为严晓玲贴案的“始作俑者”,既不用上被告席,也不能出庭作证。
    妈妈在最后陈述中哭着说到,如果法庭判我有罪,我希望我是中国最后一个“因言获罪”的公民(点评:这是“奢侈”的愿望,既便判范燕琼有罪,她也成不了“因言获罪”的最后一个囚徒)。这时,我看到一个穿制服的警察在和我一同抽泣。(点评:这不是警察制造出的诬告陷害案,只要有良知,就会感同身受。
    妈妈,其实很多话我没有机会和你说,我虽然埋怨过你,但是这和我对你的爱比,实在渺小的微不足道。我埋怨的不是你,我埋怨的是我这么多的努力,或许只换来一场徒劳。不管结果怎样,妈妈你永远是我心中的英雄。或许你是中国的唐吉珂德,执着的追求着在这个社会似乎存在着但却离我们那么遥不可及的正义与公平。
    最后,我要感谢出庭的六位来自北京和福州的律师,以及被关在法庭外被“请去喝茶”省外媒体记者。特别感谢林律师,受到处分顶住压力还义不容辞的坚决出庭(注:开庭时不能接电话。庭后,林律师接到家中来电,说市司法局在着急找他。看来,林律师是逃不过这一“劫难”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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