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贵州省罗文碧给我发来一封邮件。小罗在信中说,父母因“杀害”奶奶而入狱了,她认为这是一起冤案,希望我能予以关注。我当即回复她,先把相关材料寄过来看看。随后,小罗把相关案卷材料发给了我。25日,她又给我打来了电话。
由于我没有看到完整的案卷,也没有会见过她的父母。这起案件会不会是冤案,一时难以下结论。为此,我建议她先开一个博客,把案件的起因等情况披露出来。
如有媒体对案件感兴趣,请与我或者小罗联系!
下面这篇文章,转自小罗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5dc0f69a0100bmsb.html
凶案发生
死者叫张友珍,是我奶奶,今年72岁,育有八个子女,我父亲罗仁贵是她的长子。从前她和爷爷一直住在大山洞(地名),七年前爷爷过世了,她因为和她四儿子吵架,就搬到我家,在我家住了半年,就说不愿意与任何一个子女生活在一起,住不习惯,于是坚持搬到离我家十多分钟步行路程的一个又矮又小黑的土胚房里居住。奶奶身体硬朗,种了很多田土。其他几个儿子在外做生意,根本没时间照顾她,平时只有我父母照顾她。每年给她500元的养老金也是我父亲罗仁贵提出来的,我家不管吃什么好的都会给她送去,就今年的腊月二十三给她劈柴,二十四杀猪给她送肉去,过年去接她(但她没来)。凝冻期间,我父亲去接过她好几次,但她就是不来,无奈之下我父亲只有天天去看她,怕她冻着,怕她饿着。
今年(2008年)初五早上,我父亲去我们那儿的一条小街上买煤,我母亲在家做饭,父亲买煤回来后吃完早饭(11点过)就奶奶那里挖折耳根(一种蔬菜,是吃地下的根,我家主要的经济来源,我家种折耳根的土全在奶奶附近,去年凝冻,一直没挖,过完年初二就开始挖了)是我爸爸先到的,在门口叫奶奶没答应,看见奶奶的门关着,就去推,门是从里面用一个板凳抵着的(应当是真正的罪犯杀了我奶奶之后,出去关门后,把手伸到门缝中,把凳子拽过来抵在门内)。
我爸用力推门进去,看见奶奶躺在床上,床铺比较整齐,没有扭打撕扯的痕迹,爸爸又叫了几声,奶奶还是没应。走近一看,发现一根裤带像围巾一样系在奶奶的脖子上,一摸,才知奶奶死了。爸爸赶紧就出来叫妈妈(我爸爸和妈妈相差并不远),我妈妈到后,我爸爸就回家打电话通知叔叔和我们这个噩耗。因我妹妹初三去看奶奶,回家晚了,天很黑,曾向奶奶家附近的邻居借手电筒,因此当时我妈妈就去还人家电筒了。我爸爸打电话给叔叔们说奶奶死了,旁边有根布带,叔叔们就猜测说奶奶可能是上吊死的。打电话时一个邻居从门口过听到了,我爸爸就请他一起去奶奶那儿作个证说他没摸奶奶的钱,意思就是没有动老人家遗产,因为我叔叔们非常计较。我叔叔们到后,看见奶奶的衣服脏兮兮的,就说我爸爸妈妈没照顾好,我弟弟就说你们不是她儿子啊,我一个叔叔就打我弟弟,我爸爸去挡,就打起来了,我妈妈当时哭着说,你们以为这人是我们两个搞死的(后来公诉人就拿这句话来说我妈妈,你没杀人为什么要这样说)。
打完架后,就开始收拾奶奶的尸体,一些人就去找奶奶的钱(奶奶有一点钱是人人皆知的,奶奶为人不谨慎,平时喜欢在村子里夸耀自己有钱,实际上她也没多少钱,具体能有多少我们也不清楚,估计不会超过3000元),钱没找到,找出一张带血的毛巾,再看看勒痕,觉得不像自杀,就提议说报警,我三叔说不报(因为要尸检,不忍心)我爸爸说报吧,叫公安局快点破案,也能早日给老人家洗冤,于是我四叔就报警了。警察来时,我奶奶的尸体已经收拾好准备入棺了。
蒙冤入狱
正当我们为奶奶不幸被杀而悲痛万分时,没想到更大的不幸降临了。和每一个蒙冤受屈的案件一样,修文县公安局不做深入调查,缉拿真凶,却在初六早上将我爸妈带走,说他们因涉嫌抢劫、故意杀人而被刑事拘留了!事后公诉人说公安抓我爸爸妈妈是因为首先我爸爸见到奶奶死时没报警,还假装说是上吊死的(我也问过爸爸,他说当时看见奶奶死了,心里很不是滋味,想也没想,就随口说出来了),然后就是我妈妈说的那句话:你们以为这人是我们两个搞死的,第三就是我叔叔们打我爸爸。
我们全家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惊呆了,我更是心乱如麻、心痛如绞。由于见不到父母,无法与他们沟通,我只好首先到公安局申请做精神病鉴定,但公安问我爸爸妈妈有没有精神病史,我说没有,他们就说不行,我也只好死了这条心。
过了几天,我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说是我爸爸的朋友,要给我说说我爸爸的情况。我见到了这位朋友,原来是刚从看守所(当时,修文县的看守所正在修,我爸爸妈妈被关在息烽县看守所)里释放出来的一位大哥(恕我不便写出他的名字),他说我爸爸说没杀我奶奶,是被公安的整得受不了了才胡乱承认的,还说我爸爸进看守所时手都抬不起来,衣服也脱不下来,是他们几个帮他脱,然后提他上床睡觉的。第二天,是他们监室的人喂我爸爸吃的饭。我爸爸睡着的时候都在大声喊:菩萨,为什么冤枉我?听到这些我的心都碎了!精神处于崩溃的边缘。
我到市人大,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去上访,他们热情地接待了我,给我说法院会给我一个公道的。可是,我等到的公道却是我爸爸被判无期徒刑,我妈妈被判二十年……
一审判决下来后,我见到了自己的爸爸妈妈。之前,我一直对自己说要向爸爸妈妈证实一下,可是,当我见到他们时,就一切都明白了!
我爸爸说:正月初六晚上,公安局的警察审讯他,让他坐在老虎凳上,把他的手反绑在后背上,用力抬他的手,几个小时能忍受,但时间太长了,实在受不了!同时,公安人员还说,你这老者着(zhao)不住我们整的,认了两三年就出来了,何必受这皮肉之苦,又假模假式地拿出一本法律书给他看,说这是法律规定的,我爸爸说没戴眼镜,根本看不清楚,问他们要他们却不给……就这样,我爸爸被屈打成招就承认了。公安人员把我爸爸放下来后,就把几份写好的笔录叫他签字,又录了像。
我妈妈在正月初六晚上的数九寒天里,被他们扔在办公室走廊里冻了一夜,公安人员还用恶毒的语言咒骂她,用手铐铐紧她的手,用绳子拉着用力甩,还威胁她说如果不听我们的,只有死路一条,我妈也只好胡乱认了。至于妈妈的口供,是公安人员用爸爸的口供一句一句问出来的。比如公安人员问,你们是不是初四晚上天黑了一起去偷老太太钱,妈妈就点头;是你用毛巾捂住老太太的嘴,让你丈夫用裤带勒的吧,妈妈也点头,就这样,他们问完,就让妈妈在口供上签了字。后来,在公安的威胁下,妈妈也录像了。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录像上,公安人员特意问我父母,我打你了吗?我骂你了吗,让我父母必须否认。并且将未打骂记录在了笔录上,明摆着是“此地无银”。
正月十四(2008年2月20日)那天,修文县公安局的刑侦人员又到看守所进一步审讯我父母,这次我父亲不认罪,大呼冤枉。他们就将我爸爸妈妈从看守所带到修文县公安局搞了一整天,我爸爸和我妈妈被放在相隔不远的两个房间内审讯。妈妈说:这次公安人员没有整她,就是用言语欺骗恐吓她,她听见不远处我爸爸被刑讯,忍受不住“妈一声”、“娘一声”的嚎叫,叫得实在可怜。而公安又说你儿子没出息(我有一个弟弟,没有正式工作),一个人在家不行,你说了放你们一个回家,照看你们儿子。妈妈就只有点头,因为他们根本什么都没做,不知怎么说,而关于所谓的抢劫奶奶1500元,妈妈说,都是几次说出来的,先说500、800、1200,最后说到1500,公安人员说行了。我爸爸说:这天他又坐了老虎凳,又受到刑讯逼供,不得已也认罪了。公安机关最后让我父母录了像。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修文县公安局刑侦人员就把冤案做成了铁证如山的铁案,将两个老实巴交的、文盲半文盲的善良农民变成了罪无可恕的杀人恶魔。
后来,我爸爸托人从看守所里写信给我说:孩子们啊,你妈妈跟了我三十年,吃尽了苦,现在你们长大了,没负担了,还说享点福,谁知会这样,不是我害她,是天降大祸!如果我冤死了,你们要把我身上有用的器官捐出去,特别是眼睛,我罗仁贵一辈子没做个一件坏事,我要用我的眼睛看着我的冤何时能解!
疑点重重
在中国,刑讯逼供是很难认定的,公检法这些人相互袒护不说,单是要受害人举证这一条就是及其荒谬的,而且即使一些受害人做到了当庭举证,法庭也不予理睬。而中国大部分冤案全是这样办出来的。
虽然如此,我们还是尽量找到了一个证人。律师辩护时提到:
被告人余佑凤起初到公安机关时所作询问笔录并未供述其作案,到案后经过一晚上,并且是在罗仁贵已供述的情况下作了首次有罪供述,但在刚才的法庭调查中,却又否认其作案,并且称受到公安机关的逼供和诱供,而公诉人所举证据不能排除有刑讯逼供或诱供的情形。其中,公诉人当庭要求被告人辨认,但由于办案民警并未全部到庭,故不能证明被告人未受刑讯逼供。同时,与被告人余佑凤同监室的证人邓大权出庭作证,证实了余佑凤到息烽县看守所时,其双方戴手铐的部位有伤,与余佑凤所述被民警用手铐铐住双手拉起(甩)跑的情形相吻合。因此,被告人有受过刑讯逼供的可能。
抛开不易举证的刑讯逼供不谈,就检察院搜集的我父母的犯罪证据也充满了前后矛盾之处:
1、 犯罪动机不明确
我父亲的有罪供述说为了买一辆七、八千元的三轮摩托车差钱去偷奶奶的钱而杀害奶奶的,事实上,我家刚刚因为弟弟不愿开而卖了一辆牌照为贵A42032的三轮摩托车,我父亲不会开车,再加上一审庭审时提供的我父母此期间的存款9000多元和家中的现金,缺钱之说并不成立,而余我母亲的供述从来没有提到过。
2、 我父母从家里出门时是否有电并不清楚
我父亲的第一次讯问笔录是说根本没有停电,在家看电视后提议两夫妻一道去赌钱(我母亲根本不会赌钱,而且从来没有到过赌钱的场合),后来在我母亲供述停电之后就改成停电了。而我母亲开始说停电来电后去的,后又改成停电时趁天黑时去的,所以整个卷宗看不出他们是停电时去的还是有电时去的。
3、 门能否抬开和抬开后何时上的不清楚
我奶奶的那种门俗称“薄刀(也就是常说的“菜刀”)门,门在外面锁着的时候是可以抬开的(实际上这种门是挡君子不挡小人的,如果奶奶不在家,在外面锁住房门,有小偷想偷她家里的东西,也是能够把门抬开进去的),因为锁的时候两个铁环扣着的(铁环是扁的),挂上一把挂钩锁,不能卡得太紧,如果卡得太紧的话锁门时就很费力,可以有空隙能让手从门槛下面伸进去。但晚上睡觉时,奶奶在屋里,从里边把门闩住,是抵紧的,手根本伸不进去,这样门是不可能抬开的,外人是进不去的。而且我奶奶的房子就只有一道门,她不可能将大门从外面锁上而自己却躺在屋里睡觉!正月初七那天,公安局带我父亲来做现场指认的时候,就是把门从外面锁上,让我父亲抬门进入的。后来我们向法官讲述这个抬门悖论的时候,公诉人曾经答应做侦查试验,但最终不了了之。而对于上门,我父亲说作完案后离开时上的,而我母亲则说是抬开进屋后先上好再作的案(第一次供述)。
4、 作案时电灯何时开关不清楚
我父亲第一次供述说:进屋——开灯——摸钱——张友珍醒——捂——关灯——见张挣扎(灯都关了,怎么见?)——摸到钱(数钱,灯都关了,怎么数?)——解裤带勒——丢毛巾——我开灯——上门——回家,而第二次说进屋后一直没开灯,走时我母亲不小心拌到灯线拉亮了灯。我母亲则供述说进屋后自己拉亮电灯;一进去不小心拌到灯线拉亮电灯;捞蚊帐时拉亮电灯。他们是谁开的灯?怎样开的等?什么时候开的灯?故意还是不注意拉亮的灯?
5、 关于毛巾的来源和去处
我父亲说是从奶奶头上拿下来的,作完案后是他自己丢在床下的(第一次供述),我母亲说是床边得的,作完案后是她自己丢在床下的。所以毛巾是来自床边还是头上,是谁丢的不清楚。
6、 裤带来源不明
我父亲的供述说打谷机裤子上抽出来的;搭在床头的裤子上抽出来的(其余两次没说)。我母亲则供述先说是我父亲在床边得白色布带(后更正为我在火炉边板凳上的裤子上抽出的裤带),后改为在装谷子的罐斗上从裤子上抽出来的裤带。勒死奶奶的裤带到底来自哪里?是谁解下的?恐怕除了真凶知道外,其他人是不会知道的了!
7、 二人供述的作案过程乱而不合常理
我父亲第一次说摸钱时奶奶醒了——余佑凤拿毛巾捂——关灯——看见我妈挣扎(灯都关了,能看得见吗)帮着捂,捂了十分钟(整个卷宗说捂十分钟的不止这一次,以后还有两次,我咨询过法医学专家,说一个人被捂十分钟已经死了,而尸检结论是用绳索勒颈至死)——摸钱,数钱(我摸得400元全是10元票面的钱,我余佑凤得1100元全是100元票面的钱。注:关着电筒和灯还能数钱,应该只有盲人做得到)——我妻子解下裤带我勒;第二次说摸到钱后我妈醒了,才捂和勒的;第三次说摸钱时我妈醒了,余佑凤拿毛巾捂,我帮忙,余佑凤解下裤带勒,我帮忙,确认死了以后数钱(也就是两人同时捂,两人同时勒);第四次,摸到钱后惊醒,余佑凤拿毛巾捂,我帮忙,余佑凤解下裤带交叉系在脖子上,我勒。而我母亲供述的是说摸钱时奶奶醒了,我捂罗仁贵勒同时进行;摸得钱后张友珍醒了,二人捂,我解裤带给罗仁贵勒。也就是说他们是先摸到钱后(还是摸钱时)被发现了再捂和勒奶奶的呢,还是捂昏了奶奶再摸钱数了后再勒的,还是摸到钱数后捂和勒死了奶奶回家数钱的不清楚。还有是父亲解下的裤带还是母亲解下的裤带?是父亲将裤带绕在奶奶的脖子上的还是母亲绕的?是先捂后勒还是同时进行?而我在二审法院何法官的办公室看到我母亲供述的录像则是说她一个人捂的。
8、 作案前是否商量和作案后何时何地商量不清楚
我父亲先说没商量后改成商量了(我母亲供述以后),案后,一会说回家路上商量,一会说放好钱商量,一会又说睡在床上商量。
9、 关于钱票面的问题
我父亲供述说:摸到的全是10元票面的钱是400元,余佑凤摸到的全是100元票面的钱是1500元(第一次供述)而母亲则说父亲摸到的有5元、10元、20元票面的钱,所以,我父亲以后的供述都没有问到钱票面的问题。我想:我父亲能清楚的记得母亲摸到的钱,他自己的也应该记得清楚。而且,证人罗文虎的笔录说到秦斌正月初三给了张友珍一张50元新钱,这50元在哪里,如果花了,花在什么地方?(张友珍的性格谁都清楚,不是乱花钱的人,我认为:钱是本案的关键,既然证人提供了这些线索,公安应该去查,公安也有收集嫌疑人无罪的证据的义务)。加上一审法院证人证明了我家钱的真实来源。卷宗里张国民和张国伦也证明了罗仁贵家爱钱是勤劳所致。(罗仁贵一见利益就上,过年前和正月初二、三都挖折耳根卖)
10、 毛巾上的血是从哪里来的?是谁擦的?
11、
奶奶家里的死鸡(我母亲的询问笔录和我弟弟罗文广的询问笔录里说到的)的死因是什么?病死?踩死?奶奶养的狗会叫吗?
12、 右肩部2厘米乘0.4厘米轻微皮肤擦伤痕是怎样导致的?
13、
被害人张友珍到严洪华家看病说只花20多元都解开裤子从内裤包里拿钱,足以说明她平时并不放钱在上外衣口袋里,其家属也是这么说的。(没有见公安的就此问题问过任何家属),余佑凤说在内裤白布缝的包里摸到的钱,而家属说张友珍在内裤上缝的包是蓝布,公安应该照个像来佐证的。
14、罗仁贵家离张友珍家有十分钟路程(而且在正月初四正值凝冻期间,他们二人只拿一个电筒,走得更要慢些),谁看见他们去了,又有谁看见他们回来了?
而且,作为我爸妈抢劫的重要物证的这1500元钱,我曾请求他们做指纹鉴定,看看上面有没有我奶奶的指纹,是不是我奶奶的钱。可他们竟说这毫无意义,并且将这个重要物证交还了我叔叔。
一审下来后,我爸爸妈妈告诉我,如果二审法院不改判无罪的话,就叫他们判死刑(爸爸已经给法官写了材料,妈妈不识字),死后要我在他的墓碑上刻个“冤”字。
期待奇迹
正如杜培武案件中杜培武在他的狱中日记中记载:一个无辜的人的清白竟然依赖真正的凶手来洗清,这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法制社会?更让我不敢想象的是,如果真凶不出现的话,是否我的已经年迈父母就会在监狱里背负着弑母凶手的罪名而终老他们的一生!也许对于我们姊妹兄弟来说,可能只能像佘祥林、李化伟那样,期待着一个奇迹的出现,期待着真凶良心发现,并从此踏上漫漫上访路,背负着“中国上访群众都是有海外敌对势力资助”的骂名,为营救年迈的父母拼尽全力。
最后,请大家看看,我们的社会究竟是一个“疑罪从无”的人性社会还是一个“疑罪从轻”,甚至“宁可错杀一千也绝不放过一个”的严打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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