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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所想到的

(2008-11-25 16: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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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法制评论

    据11月23日《中国法院网》报道,由总后卫生部组织、北京军区总医院牵头制定的《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近日通过专家论证,意味着我国医学界诊断“网瘾”将实行标准化,“网瘾”也首次被该标准列为精神疾病治疗范围。根据《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网络成瘾是指个体反复过度使用网络导致的一种精神行为障碍。症状界定有七项标准,其中一项量化的指标是平均每天连续使用网络达到或超过6小时,而且这种症状达到或者超过3个月。

   这是一个迟发的新闻,早在18日《解放军报》等媒体就作过报道。

   有人戏言,按照诊断标准,我属于典型的网络精神病人。

   只要不出差,不出去办案,我每天在八时前到办公室,如没有人来谈案件,整天就在网络上看呀、写呀!不到晚上十时甚至更晚是不会下网。这样一算下来,每天平均在网上时间,不少于十个小时(星期六、日也在办公室)。这种“症状”不仅超过3个月,且快超过三年了。

   我每天泡在网上,写一些让人不高兴的文字,说一些使人感到刺耳的话。于是,就有人劝我,人生苦短,发那么多牢骚干嘛,何不学会享受生活呢?

   是的,我的生活很单调,没有情趣可言。除了会打官司和码几个字外,我并无什么特长,不会跳舞,不能唱歌,不爱打牌,不去旅游,能使我上瘾的只有互联网了。

    我以为,各人有各人的生活方式,各人有各人的兴趣爱好。如有人爱好当官,每天思考着如何投机钻营;有人爱好打麻将,整天坐在桌前;有人爱财,每天想着利用权力捞钱。

   如果痴迷于某一“爱好”,就属于精神病症状,那中国有多少人会是精神病人呢?

   成为“网络精神病”人没有什么可怕,不过担心的是,不知那天会被送去免费强制治疗。

   由《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制订,使我想到了另一个问题。

   据说,贪污受贿也会“成瘾”。

   成克杰受贿上千万元被抓获,他说要这么多钱干嘛?海南省原文昌市委书记谢明中,受贿二千多万元,装了满满十八箱子。深圳龙岗公安分局副局长陈旭明家中现金一千万元,各种个人账户下的房产、存款及股票总值约2亿元。

   这样的贪官太多了,他们根本不愁吃穿用,为何还贪这么多钱呢?看来也是爱钱“上瘾”了。

   建议我们的医院和专家们,制订出《“贪污受贿”成瘾临床诊断标准》。相信这种标准的出台,一定会得到爱钱官员们的支持。

(作者: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刘晓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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