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
请 书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我是杨佳的亲生父亲,杨佳因袭警被抓获后,被关押在上海市看守所。9月1日,贵院对杨佳故意杀人案做出了一审判决。一审审判和宣判时,贵院没有通知我去旁听,我没能见上杨佳一面。这次,为了征求杨佳是否同意由家属提起上诉的意见,我才特意来到了上海。
我与杨佳母亲离婚多年,杨佳随母生活,平时父子之间来往极少。袭警案发生后,杨佳母亲随上海警方协助调查,从此下落不明疑似失踪。杨佳犯的是重罪,一审已经判了死刑,日子也不多了,而我作为他的父亲,很想见儿子最后一面。
现我身患多种疾病,特别是脑血痊病,要远行一次特别困难。此次面见一次杨佳,也许是父子之间最后一次了。
因此,请求二中法院从司法人性化和人道主义考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的规定,同意我去会看守所会见杨佳。
由于杨佳至今没有上诉,判决也没有生效,办案机关仍然是一审法院,故向贵院提起申请。另,请求贵院给我一份杨佳案故意杀人案一审判决书。
此致
申请人:杨福生
2008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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