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九时多,我接到上级部门某先生打来的电话,称某处的一个处长要找我了解一些情况。
当时我正在二中院等待开庭。于是就与这名工作人员约好在下午三时去见某处长。最近我代理了一件有些敏感的案件,我想可能是为此事吧!
下午三时,我如约来到了管理部门,见到上午给我打电话的某先生,他带我来到处长室,见到了某处长。
某处长说,今天找你来是想了解一些情况。他说完后,某先生就拿出了几份从网上下载的文章,问这些是不是我写的。我接过一看,发现是自己发在博联社博客文章后面的评论,博友在评论中谈的都是军转干部维权问题。
处长就问,你是不是代理了这些案件。我说,没有呀!他们没有找过我,我也不认识这些人,怎么代理呀!
处长又问,没有代理案件,这些人怎么会在你文章后面评论,并谈论维权问题。如你与这些人没有联系,他们怎么会向你问好吗?
听了处长的话,我真感到哭笑不得。别人要在我文章后面进行评论,或者进行其他问题的讨论,那不是我的事呀,我怎么去干涉呢?
处长说这是你的博客,你可以进行管理。我说,自己不是二十四个小时在网上,很多评论或留言讨论,我没有时间去看。但我也看过少数评论,没有发现有攻击社会主义或者其他反动的言论,所以也就没有去删除。如果这些评论有问题的话,也该由网络管理部门删除呀!网络管理部门曾经就因为我文章后面有很多这类评论,而删除了博文。
处长又说,写文章或者做案件要顾及大局,不要去煽动,做不利社会稳定的事。我说,自己在代理的案件中,根本没有这样的事呀!至于对社会新闻事件,写写文章发表一些评论,这也是公民的权利。
处长话中有话,使我明显感到不适。由于话不投机,双方只谈了十几分钟。临走时,我很不高兴的说了一句,就为这事把我找去谈话,真是浪费时间。本来,我下午还要去法院的。
由于有关部门“爱”上我了,估计会有人关注我的博客,所以有关军转维权的话题,发到我的文章后面去,不仅与我文章内容不相符,而且很容易被他人删除文章和评论。
为此,建议那些讨论军转维权的网友自己去开博吧!并不是我不让你们评论留言,而是不得已而为之呀!有了自己的一片天地,讨论问题会非常方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