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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以好恶废公心

(2021-11-03 0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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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杂谈

分类: 杂谈

                                                  ---读《魏书》记 31

    人之所以为人,就因为人是感情动物,为万物之灵长。作为人,凡事都讲究个爱恶二字;同时,又因为各人的地位和经历不同,对爱与恶的标准和理解又各不相同。如果不懂得爱恶,一切全凭本能办事,那人与动物就没有什么区别了。

    说这些,无非就是想说明,做为有感情的人,平时的一言一行,无不受着自身爱与恶的影响与左右。当然,这种爱与恶,只是属于一种感性的判断,有时是非理性的。非理性一旦失控,就会失去判断的公平与公正,对别人带来不应有的伤害。所以,不论什么人、什么事、什么样的爱与恶,都应有一条底线,即不以自已的爱或恶去损害别人或公众的利益。用一句被人们用得滥之又滥的套话,就是一切出于公心。当然不能把这看成唱高调。此处的"",指的是公众,也指的是公平与公正。一旦失去了这个标准,就会造成人欲横流,社会失序,一切都会变得混乱不堪,那离世界的末日可就真的不远了。

    但真正做到一心为公又谈何容易!不讲爱恶,人就成了冷血动物;只讲爱恶,会失去公正。人,就是在这种两难境地中生存着。但难则难矣也,并非遥不可及,只要经过主观上的努力,人还是可以达到这个境界的。

    李冲为文明太后所幸,恩宠日盛,除每月赏赐外,还时常秘密送他许多珍宝御物。李冲可谓名利双收。他发迹以后,始终"谦以自牧,积而能散,近自姻亲,逮于乡闾,莫不及分。"这说明,他对自已亲近的人,诸如姻亲和乡谊,是十分看重的。但是,在为官方面,却不以此为标准,始终坚持一个公字。例如,他有个哥哥李佐,当初与河南太守来崇一起归附魏国,但两人素有嫌隙。李佐曾经因"缘成崇罪。饿死狱中。"后来,来崇之子来护,又告李佐贪赃,结果李佐连同李冲一并获罪,遇赦乃免。李佐因此颇为衔恨。李冲得势以后,权倾朝野,当时来护任南部郎,他深恐李冲念及旧仇,会报复自已,就多次辞职。每次,李冲都以好言抚慰。后来,来护因赃获罪,心想这次说什么也完了,可李冲却上奏,先说明他与来崇父子的结怨始末,并请求对来护予以宽恕。结果,来护得以赦免。李冲有个从外甥阴始孙,从小孤贫,李冲待他亲如子侄。有人求官,想通过阴始孙把一匹好马送给李冲为礼。阴始孙把马收下,却从未向李冲提起此事。后来,李冲有事借骑此马。当初那个送马的人,见李冲骑了自巳的马,却没让自已当了官,心里当然很不高兴,就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对李冲一一说了,李冲听了大怒,立即将阴始孙抓起来,并奏报朝廷。结果,阴始孙被处死。为此,《魏书》赞他道:"其处要自励,不念爱恶。皆此类也。"

    "处要自励,不念爱恶",庶几可谓公矣。李冲平时每每惠及姻亲乡闾,有情有义,可见并不是个冷血的人;但在履行公务的时候,不以自已的好恶为念,既能不计前嫌,又能大义灭亲,一切均出于公心。这样的干部,才能称得起一心为公的人民的好干部。此起那些专擅结党营私、任人唯亲的人来,可谓相去远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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