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要说说,我的几个朋友。
对于朋友,我有自己独特的理解,就像对于钞票。
对于朋友,我有自己独特的理解,就像对于钞票。
于我而言,朋友没有概念没有模式没有主题,而是一种感觉:舒服。如果与某一个人在一起,饮食、喝酒、聊天、玩乐等,有半数左右时间都会产生这样的感觉,我多半会将此人当作朋友。至于最后的交情有多深,交往有多久,那是老天的事。
我是一种感觉主义者,比如偏爱某种食品,不是因为它营养它环保,而是它给我的口腔和肠胃留下的质感;我如果喜欢上某件衣服,也是因为它们笼罩在身上的那种感觉,体贴皮肤,温暖内脏;如果,我爱上某种运动,那也是运动过程的感觉,比如篮球,那种汗水流淌、跳跃腾挪的感觉,有时甚至比做爱美妙。
钞票有新旧,朋友也有;钞票有大小,朋友也有;钞票有真假,朋友也有。另外,我发现钞票,与朋友有一个非常相似的地方,那就是,他们都有男女性别之分:男朋友,女朋友;男钞票,女钞票--别以为,我在开玩笑,或者故意语出惊人。不信的话,老兄,你立马将口袋里边的钞票,统统掏出来--虽然,钞票没有明显的第一,或第二性特征,但我,仍然可以很快地指出哪些是男钞,哪些是女钞。你也可以,如果,你曾经有过,我那样奇迹般的经历的话。可是现在,我不想说出来,现在,我只想说说我的朋友们。说说朋友们,这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你说呢?
第一个要说的是张锋锐。
张锋锐,这个名字,含了一种刀刃的锋芒和决绝。正像他的人。
这个人,怎么说呢,有点老不正经。说老,其实,他才三十挂零。三十的男人一朵花哩,不像女人,到了三十岁就贬值,成了豆腐渣。可他,就喜欢在我面前称老,就像喜欢在金银花面前,扮酷一样--关于金银花,我这里又要横插一句,她的确是一朵花,漂亮的让人心魂震碎。你有没有看过一个女孩一眼,然后发现,自己的魂丢了的感觉。如果没有,不妨到她面前去冒险一下。在此,我仅奉劝一句,未满十八岁,或有心脏病的朋友,能免则免;由于此事关系重大,由此敷衍出来的一切不良后果,一律自负--张锋锐,这鸟毛,总以为自己,跟北京天坛门口那座石狮子一样古董呢。
张锋锐,这个名字,含了一种刀刃的锋芒和决绝。正像他的人。
这个人,怎么说呢,有点老不正经。说老,其实,他才三十挂零。三十的男人一朵花哩,不像女人,到了三十岁就贬值,成了豆腐渣。可他,就喜欢在我面前称老,就像喜欢在金银花面前,扮酷一样--关于金银花,我这里又要横插一句,她的确是一朵花,漂亮的让人心魂震碎。你有没有看过一个女孩一眼,然后发现,自己的魂丢了的感觉。如果没有,不妨到她面前去冒险一下。在此,我仅奉劝一句,未满十八岁,或有心脏病的朋友,能免则免;由于此事关系重大,由此敷衍出来的一切不良后果,一律自负--张锋锐,这鸟毛,总以为自己,跟北京天坛门口那座石狮子一样古董呢。
刘德华长得有点像我,这是张锋锐的名言,很个性,也挺逗的,就放在他舌根底下,一张嘴就挂出来。就冲这话,我就有点喜欢他。况且,对付女人,他的确很有一套。我承认,对于“那一套”,我有着强烈的兴趣;人生有限,学则无涯,在这方面,我无师自通小有心得,早就高山仰止,期待高人指点了。此时,也顾不了脸面,一头拜倒在他的门下。于是我们便成了朋友。
其实,那一套里边,又分很多要领很多细节很多门路,就像绞钢丝一样,错综复杂没头没脑,说三个晚上搭三个白天也没完。张锋锐补充说,是一种权威的,接近于牛逼的口吻。
对付女人,攻心为上。当我深入追究“那一套”的精髓时,他就这么一句,斩钉截铁掷地有声。说这话时,他粗短的手指,屈成蛳状,不停地点着我的胸脯。那里,我的不安份的心不安份的跳,一跳一跳地,像长了脚。然后,他就对着我笑,直笑得我心慌意乱意乱情迷。我从来没见过,一个男人,像他那样笑的,怪怪的,软绵绵的,却有一种趁虚而入摧枯拉朽的力量。
老长,死老长……又羞又怒,我破口大骂起来,是女人的调子。
老长是张锋锐的绰号,就象“黑旋风”于李逵,“浪里白条”于张顺,“豹子头”于林冲一样,江湖行话,这就叫招牌。记得小时候,为了记住梁山水泊一百单八好汉们的绰号,以便与伙伴们在嘴皮子上一较高低,我下的力气和心思,决不会少于后来我追女孩子的。
关于老长,这里边有一段极“少儿不宜”的典故,经他本人的授权,我在这里披露一下。话说三年前,张锋锐刚进公司应聘。当人事小姐当众问他,有什么特长时,他竟冲口说,鸡巴特长。一语石破天惊,当时就造成骚乱掌声无数。现在什么样的人才都有了,就缺他这种,敢当众将鸡巴粗细大小说出来的。自然,他后来被录用了,这是毫无疑问的。我们公司的老板光头李,无巧不成书,就是这么一个鸡巴人,所谓英雄爱英雄,鸡巴惜鸡巴,千古一矣。更绝的是,他现任的女朋友──他的女朋友从来就是一个约数,据我所知,通常情况下,保持在三个左右。他说,等光头李给他加工资了,再找一个──便是那个人事小姐。有一次,在大街上,我亲见了,俩人胳膊拐胳膊的那个亲热劲,恨不得大腿都拐在一块呵。只怕同床共枕十年的夫妻,也未必有那个劲。你说说,这里边,是不是有点不可思议不清不白,天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看来,我只有研究透了“那一套”后,才有发言权。女人,对男人而言,永远是一个未知数。这不仅仅是一个套套公式,简单的一加一等于二的题目,而是加减乘除平方开根三角函数平面几何立体几何,什么乱七八糟的都有的混合运算。算到最后,答案,可能是无解。
好了,好了,张锋锐,这鸟毛就说到这吧。等你认识他后,你就会知道,他究竟是一个什么东西了。
我另外一个朋友,他是我几个朋友里边顶好的一个。
我与他是真正的老朋友。我们同宗同族同性,上学同校同班同桌,就这么一直“同”下去,直到同进了公司,仍然是同事同吃同居。我常开玩笑说,如果他是个女的,或者我是,我们铁打的做了夫妻。夫妻之情,是钢的,经过加工锻造过的。其实,最铁的感情,是兄弟朋友之间的,那种同穿一条裤子,而且是同穿一条内裤的。我与他就是“同穿一条内裤”的铁感情,当然,我的内裤是两个加大号的“三枪”,比他的大得多,足可以给他当超短裙穿了。这是感情无法抹杀的事实。但这绝不影响我们的感情,为此,他对我敬佩有加,这也是他唯一佩服我的地方。有一次,我们到公共澡堂洗澡。雾水萦绕中,他盯着我的下体,看了足足有两分钟,大吃一惊地说,不想三日不见,贤兄胯下之物,巍巍兮天生一副鸡巴大将军的样,可喜可贺。说完,面上是一种高山仰止的崇拜倾倒之情。我只好抚慰他道,承让承让,他日贤弟烧杀奸淫攻城夺寨,如有力不从心之时,但凭吩咐,我蒋某人无有不挺身而出拔枪相助之理。
我与他是真正的老朋友。我们同宗同族同性,上学同校同班同桌,就这么一直“同”下去,直到同进了公司,仍然是同事同吃同居。我常开玩笑说,如果他是个女的,或者我是,我们铁打的做了夫妻。夫妻之情,是钢的,经过加工锻造过的。其实,最铁的感情,是兄弟朋友之间的,那种同穿一条裤子,而且是同穿一条内裤的。我与他就是“同穿一条内裤”的铁感情,当然,我的内裤是两个加大号的“三枪”,比他的大得多,足可以给他当超短裙穿了。这是感情无法抹杀的事实。但这绝不影响我们的感情,为此,他对我敬佩有加,这也是他唯一佩服我的地方。有一次,我们到公共澡堂洗澡。雾水萦绕中,他盯着我的下体,看了足足有两分钟,大吃一惊地说,不想三日不见,贤兄胯下之物,巍巍兮天生一副鸡巴大将军的样,可喜可贺。说完,面上是一种高山仰止的崇拜倾倒之情。我只好抚慰他道,承让承让,他日贤弟烧杀奸淫攻城夺寨,如有力不从心之时,但凭吩咐,我蒋某人无有不挺身而出拔枪相助之理。
很多年后,我们到深圳工作。有一次,他给我发来一条短信息,其中有一句让我感触良多: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朕特封汝为一品带套护卫鸡巴大将军,领精子三千,前去攻打阴门关……如此云云。当然,这是后话,要是当年,借给他天大的胆子,他也不敢,也不会给我发这类玩意的。
他这人,绝对与老长不一样,就象稻子跟麦子,明眼人一瞅,就可以区分开。
六十多年了,我们仍只有一个鲁迅可看,这是我们的悲哀。他是一个文学爱好者,常在小说诗歌里边“沉醉不知归路”。他老跟自己较真,他的理想就是做鲁迅第二。鲁迅在他的脑中至今仍尸骨未寒。他太爱鲁迅了,那个只有一米五几两抹胡子像刀样的绍兴男人太性感了,是他的偶像。他说,男人,宁肾亏,思想也不要阳痿。他常为中国当代文学,那帮搞文字的人的痿糜颓废,而痛心疾首,仿佛中国没多一个鲁迅,或茅盾,是他的错,恨不得立马就生一个。要是生得出来,他一定会这么干的。要是中国搞文字的,有他那份责任心那份危机感,早不知道,拿了多少个诺贝尔文学奖了。也不至于,像现在这样,每年一到诺贝尔文学奖一公布,就在那,酸了这个,又酸那个,整个一典型的,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诺贝尔文学奖,是中国搞文字的人,一个永远的痛。若干年后,也是。
有时候,狂热起来,他就会动手写东西,大多数都是小说。他说,小说,对于他而言,是一种最自由的最自慰的说话状态,接近于内心的自言自语。他非常享受这种状态,他的内心渴望自由自在。他的小说,大约写了很多罢,具体的数字,我不清楚。他大约也不清楚,都压在席子底下,沤着呢。有一天,它们会腐烂,也可能,会变成铅字横空出世。他只知道写。他的小说,我很少看。要我耐性子坐在那,一动不动地个把小时,就为了跟那一个个一排排方块字较眼劲,我不如把眼珠子送给你,或者你不如宰了我。况且他的小说太鲁迅了,需用一种瞻仰的目光去看──不知道,你有没有留心过烈士纪念碑上的文字,看的时候,是不是内心有点潮,有点涨,有点重的感觉。是的,看他的小说,费眼,也费心,看久了脖子又酸的不行。能坚持看不下去的,也就他自己吧。看自己的东西,就像在给自己的灵魂照镜子,好,深埋心里;丑,也深埋心里。他对自己,还是蛮自信的,一边欣赏自已的嘴脸,嘴巴还止不定流哈喇子。至于别人,对他怎么样,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对这些,他不在意,就像对于女人。
对于女人,他也有一套,就是不理不睬。倒不是他自视清高,或者是得了道的和尚道士,视女人为修行大戒红颜祸水。他是不会说话,见了女人就像见了鬼,一副惊慌失措的样子,连一句人话都出不了口。所以,他也只好将自己藏到沉默里边。如此,年深月久,于是,女人们也就习惯了他的德性。现在的女孩子,谁还有那份努着嘴不说话光靠眼色交流的深度呵。于是女人们都把他当和尚了,他就自然而然将女色视为妖魔鬼怪了。我敢打包票,就算世界上最性感的女郎辛迪'克劳馥跟他HELLO,他也不会应声的。
可就是这样子一个不吭不哈不色不迷的人,竟然抢了我最初的GIRL FREND(女朋友)。说起来,实在有损我伟岸的形象。但是我想如果韩信今天还活着的话,他一定不会否认,当初一个屠夫的儿子曾经让他从胯下爬过的事实;有斑点的玉,才是无价之宝,英雄因为这么,那么一点缺点,更显得完整有立体感,比如我。
事情是这样子的。读高中时,我与他不是坐一块来着。坐我们前边的是一个女孩子,梳着羊角辫,走路时两“马尾巴”一蹦一跳,简直要飞起来--上课时,我曾很多次偷偷揪过那俩“马尾巴”。我喜欢上她了。可我实在不知道该怎样将这层模糊的意思明确地发射给她。我想到了写情书。可是我那手“鸡爪字”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实在拿不出手。况且自己写的作文,跟小学生的造句一样寒碜,又怎能妄想去制造一篇令少女怦然心动的情书呢。我想到了他,我的朋友。什么是朋友呵,需要的时候,能堵枪眼顶炸药包的人,就是。
好说歹说连乞求带威胁,他才软了口答应帮忙。我差点没跳起来亲他一口,有他一句话我还有什么烦的呢。有个叫徐志摩的吧,另外还有一个叫戴什么舒,情诗写得一级棒,罗曼谛克的不得了。同学中常有人将他们的大作改头换面去骨抽筋献给异性的,哄得女孩子忘了自己是谁是谁了。他呢,就是我心中的徐志摩戴什么舒。关键是,徐志摩戴什么舒,再厉害再神气,是死的,而他,是活的、现成的,拿来就可以用的。
给,第二天,他就从袖子底递给我一篇,声音压得低低的,两眼有点红。我不管三七二十一,立马抄了一份就发出去了,心里那个高兴、激动,仿佛胸膛里边遭了地震一样。哪知过了半个月了,那女同学,非但与我没半点来电的反应,反倒与他好的什么似的了,一天跟着他后面,屁颠屁颠的。他们日渐亲近双进双出,吃饭下课都在一起,看样子原子弹都炸不开了。我气我烦我不明白,泡女孩子不成功,反倒成全别人,这都哪跟哪呢。整整一个月,我没跟他搭话,这重色轻友的家伙,我算看清你了。这样的朋友,早点暴露早放心,死一个少一个。
后来,我们又好了,朋友终归是朋友,绝非一个女人可以离间得开的。一日翻到那封情书,我才回过劲来,原来誊抄那封信时,我连他的名字也照抄上去了。靠!
他妈的王者!!那一刻,我捏着那封信,心里妒火上窜下燎,用最解恨最大快人心的话,暗骂了不下十个回合。
王者便是他的名字。
后来那女孩也跟他闹翻了,说他木,只会读书,一点意思都没有。我早就知道,有些男人是顶好的朋友,做男朋友却是极不宜的,如果一个女孩子连这个道理都不懂得,而去奢望什么爱情,无异是拿自已去冒险了。幸亏那个女孩子天赋不错,彻悟得早,还没等我去点化,很快就跟另外一个情书写得更徐志摩的男同学去了。人财两空,王者心里落了碗口大的疤,就更加不理睬女人了。
真绝,这一闹,我们却成了“同情兄”了。(注:同情兄,语出钱钟书的小说<<围城>>,主人公方鸿渐无意于苏纨,但钟意苏的赵辛楣却误将将其当作情敌,两人多次为此明争暗斗。后来,苏一气之下另嫁其人。俩人同时失意,遂成好友,以“同情兄”互称。)
关于王者,就此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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