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此时
恰此地
恰是你
恰是我……
──题记
A
氧气一点。煤气一点。点火。
轻轻地,火焰从焊枪嘴巴里溜出来;淡蓝色的,如一尾鸟羽。氧气、煤气逐渐加大,火渐蓝了﹔火焰一张一弛,逐渐成一束,蓝里带红,如慧星的尾巴拖得长长的,又像一把走了样的扫把。然而一瞬间,慧星的尾巴又收束成一把白色的刀,激烈而迅疾,咻咻作响,企图烧熔一切敢于以身相试的东西──这便是火,火样的力量。
高中生边操纵焊枪,边一点点释放着内心的火苗;他的体内也在燃烧着另外一种气体。快个把月了,才可以将这柄焊枪操纵的如此纯熟,就像惯写的钢笔一样。想起初学焊时的笨拙恐慌,他不由地笑了。那笑一不小心就跳到火焰里去,燃烧了,歌唱了。
这时,所有的枪都开了。十一把焊枪并齐燃烧,喷出锋锐如刀的火焰,同时呼啸声不断,火光刺眼,埸面分外壮观。早晨的空气律动起来,抽风机电风扇运转着,与空气交流着对抗着,隆隆作响,像巨人的吶喊又像呻吟。董恰像一颗亭亭玉立的兰花栽在椅子上,散出淡淡的香。她说她与现在的男朋友分手了。高中生不知道,她为什么要告诉自己这些。但他知道,那一瞬间,她的目光有些让人心动。现在,高中生看着她的背影,内心深处不觉有些潮湿。昨天,他已经把辞呈交给了文员,过几天,或许明天,就要离开这了。这火样的工作,火样的生活,就要永远地退出自己的生活了。想到这,高中生心里不由泛滥出水样的惆怅、留恋、无奈,还有淡淡的伤感涌集而来,莫名其妙地纠缠在一起,厮杀的难解难分。
大家知道高中生要走,都舍不得,先前围拢说了好一阵话。董恰反倒无所谓,仍然笑嘻嘻的样子,还不停地笑他该洗脚上田了﹔只是那笑里,分明有些许难掩的失意。
高中生没怎么在意,想乡下人家,怕也只有读书这条路,才能彻底洗掉脚上的黄泥巴了。
电报是前天发来的。父亲说,大学录取通知书已经寄过来。学费也备齐了,单等着高中生回去了。高中生宽心了。都复读三届了,他这次是背水一战志在必得,再也没有退路了。有时,他摸着满是胡茬的下巴,有些自嘲地想,要是像狗子那样回家种田,或许崽都能打酱油了。可是年老力衰的父母,殷殷期待的老师,还有默默支持自已这么多年的许恰,她可是供读了自己三年啊,并且她所给予的不仅仅是经济上的支助,更多的是感情上的……还好,生活无绝路,好歹挺过来了。唯一让高中生疑惑的是,家里哪来那么多的钱呢?光学杂费就将近5000元啊,这对家徒四壁的父母来说,无疑是一笔天文数字。亲戚朋友早就给借了一个转,该搜刮的都该搜刮了;似乎只有许恰,但是她往常的工资基本上是月月寄给自己,短短一个多月时间,她是绝不可能凑到这么多钱的。况且,最近,她母亲的老毛病又犯了,听说要住院动手术……还好,高中生高考一结束,就只身南下了,利用暑假这段时间做工挣钱。一个多月时间,底薪加上加班费,还有一些岗位津贴,高中生在心里算了不下五遍,总算积下了1600多块钱,够一年的生活费了吧。想到这,高中生不由感到一丝欣慰,忽然觉得全身似乎又有劲了,胳膊上隆起的两码子肌肉里边迸出一股子力来,想去篮球埸上好好疯一回。说到篮球,高中生这才想起今天晚上是工业区篮球决赛,大家约好了练球。他看了看自己的左脚,犹豫了一下,又看了看车间墙上的挂钟,立刻熄了火,向主管办公室走去。
B
球赛到了最后时刻。
埸上,汗如雨下。埸下,口水横飞也如雨下。
角落里那面“华暖必胜”的旗帜也疲软了,不再飞扬,是静止的风。球迷、观众、拉拉队,加在一起怕有不下两千人,将整个工业区的篮球埸围得水泄不通。一颗颗头颅,被装了螺丝的脖颈架着,努力向黑夜里攀伸、扭曲、挣扎,像夏天农家院子里的枣树在争先恐后地生长;在黑夜里,显得枝繁叶茂,面目狰狞。
空气里尽是喘息声、咳嗽声、呼喊声、争吵声、巴掌声,原本吆喝着的小贩子却噤了声。所有的人,同时感觉到空气中的氧气不够用了。站在最后面那个大胖子,正在费劲地脱下口罩,嘴巴张得大大的,像一条上岸了的大头鱼──什么非典,什么肺炎,还有刚才篮球宝贝热辣辣的表演都见鬼去吧,这里只有篮球!不管热爱与否,不管是否了解,现在,篮球就是一切。
23号!又是23号!!
高中生手中的球,成了全埸两千多观众的眼球。所有的人都大声呼喊着:23号,进球!23号,进球!!只见他一路左冲右突,一连两个大幅度的假动作,晃过对方防守队员的前堵后截,干净利落之极,像一头愤怒的猎豹试图杀入篮底。然而这时,对方高大的中锋,也是对方的杀手人物,从侧面箭一样狂飙过来。灯光,在这一瞬间,被一只大手盖住了。一瞬间,天地沈沦。
比赛就要结束,而翻分牌上,对方还多两分。这时,只能投三分球博一博,否则……说是迟那时快,在三分线的位置,高中生忽然一跃而起;也就在这时,一声尖叫,像烟花一样炸开在天幕上。董恰就在这一瞬间,丢失了自已的声音──终埸哨声响了。篮球撕破空气的声音,点燃了所有人的视角虹膜,球应声入网。那一刻,空气被撕裂、打破、震碎成无数小块。然后,全埸雷动。很多人一口气喊哑了喉咙,只觉嗓眼里一热,便使劲鼓起掌来。然后是一声尖叫,是董恰的杰作。她的嗓子里别了一把上了膛的枪,叫一声,四周的人就有挨枪子的错觉。她叫得特尖特锐,像匕首,像在床上,叫声在空气里劈波斩浪游弋不止。
她的表现太张扬,周围很多人投来惊讶厌恶的目光。她不在乎。反正,他已经注意到她了,她想。刚才他在出手的那一瞬间,她明明感觉,他腾在空中的身躯,以一种刚劲、极力后仰的姿势,镂刻在她的目光中;而他出手时,眼睛,不是看着篮球筐,而是扫过她的面庞。最后那一个球是她进的,或者说是他为她进的。她心满意足了,于是每一声呼喊就有了意义有了表情﹔于是吶喊声,像旗帜一样飘扬,在球埸的夜空上。
……然而,23号,在空气中,在吶喊声里位移了一段距离,然后重重地掉下来,结结实实地撞在了篮球架上。后来,董恰说高中生当时像是一只滑翔的飞鸟,撞在了突兀的悬崖上。我觉得她形容得非常贴切。刚才那个投篮,用尽了我所有的力气所有的呼吸所有的汗水。那一瞬间,我有了翅膀。翅膀,不是为了飞翔,而是为了起飞后的坠落。----我在一个女人的目光中飘起来,然后一脚踏空,掉到虚无里。我努力挣扎着想爬起来,可是不行,身上有些部位已经渐渐出现故障、瘫痪、腐烂。我躺在地上,地面温温凉凉的,却分外硬朗,像夏天宿舍的大铁床。我感觉整个世界都在摇晃。
天黑黑黑,人群汇成海浪此起彼伏,在我视网膜上退潮……很多女人尖叫起来,她们看到了血,汩汩而流,在地面上蜿蜒,像隆出地面的大树,大树的根须。我不知道,那些鲜红的液体是我的。
……
我,一直是主力,无论是在球埸上,还是在饭桌上。
在饭桌上,说这句话时,我知道自己已经醉了。大家都为这句话叫好。其实,这句话还有一点补充,那就是“特别在床上,我不是主力,而是绝对主力”。
王者趁机又叫了一箱啤酒。这狗日的今天似乎特能喝。
领队今天心情也特别地好,华为水暖器材有限公司首次斩获第一工业区首届“商会杯”篮球赛冠军,这不能不说是一件大喜事──桌上的菜点得明显比平常丰盛:铁板黄鳝、钳锅肥肠、青椒牛肉……还有我平常最喜欢吃得毛血旺。全部是地道的四川菜:又辣又麻。
吃四川菜,比搞四川女人还过瘾。这是王者的名言。说到四川女人,就有人起哄,涎着脸,问我与董恰有没有那个。
哪个?我装傻。
还能哪个?!王者涎着脸,鬼鬼地用手指做了十分露骨的动作,于是满桌的人都不怀好意地笑起来。
干柴遇到烈火,还能怎么着?我迎着王者的目光,很暧昧地突然大声地宣布:我明天就去租房。一阵沈静,接着掌声爆发,比我想象的还要热烈。
领队也端起了杯子,眼睛睁得比嘴巴还大,使劲地喊:喝喝喝、干干干!然而杯子总盛着半杯酒。为了一些成立的不成立的理由,喝了许多该喝不该喝的酒。总之,酒倒在了杯子里,就没有再倒回去的理由,那么,只能进肚子里了。于是,杯倒酒干,所有的人都喝得意气风发醉生梦死。只有王者,他那小眼睛总闪着异样的光芒,隔着厚厚的镜片,给人一种太过于冷静的感觉。但他已经醉了,我可以肯定。他手中的酒随时有可能泼出来,像电影里载歌载舞的印第安人。他朝我举起了酒杯,眼镜片闪着光,口中念念有词:喝!!不醉不方休,喝死不偿命。
我无所谓,自己的酒量,自己最清楚﹔比饭量比肚量,大多了。自己的伤,大约没有大碍,要不是明天要走,今晚这酒,我是不会来喝了。
我举起了杯,正想着再搞他一把。他却放了酒杯,小声地说:暂停一会。然后指了指小腹,说受不了,然后又很大声地问身边的服务生:卫生间在哪边。我知道他已经差不多了。看着他东摇西晃地往卫生间晃去,真有些担心他那麻杆的身子随时会折断。
回来后,他很神秘地告诉大家:这家酒店的生意太好了,连厕所里都摆着两桌!
大伙正奇怪的时候,一伙人冲了过来,揪起他就要打。我们当然不干了,问他们:他又没惹着你们,你们打他干什么?
打他干什么?我们吃饭吃得好好的,可这家伙跑到我们包房里撒了泡尿就走。
我强忍了笑,正准备赔不是,却傻了。对方也愣了。没想到是他们,真是冤家路窄。他瞪大了眼睛站在最前边,是一尊怒金刚。
一下子,酒店里静得怕人。空气里有东西开始毕毕剥剥地燃烧!
我听到他脸皮烧得“腾腾”作响,目光里有一种金属爆裂的钝响。
两束目光杀在了一起。
C
转出酒店时,我已经醉了,手里捏着三百块钱,是赢球的奖金。
他就站在那等我。
这个世界又开始摇晃。他,像颗钉子钉在那,安静而冷漠,与这个世界,与这个陌生的夜格格不入。我努力挺直身体,目光伸向远处。
他就站在我的目光与黑夜交织的地方。黑夜掩不住他的光芒,他就像日本动画片里的黑暗战士,全身包裹了一种光彩夺目的明亮,冲突在黎明的边缘。我不由地有些惊慌。
他定定地看着我。我也定定地看着他。我们慢慢地靠近。他的眼睛里尽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的意思。而我也知道,自己的目光里,除了仇恨,没有别的。我们目光如刀锋相遇,像三年前一样。
三年前,第一次复读高三时,我结交了一帮很好的哥们。哥几个,是挺铁的哥们。这里面,就有我和大唐英雄和王者和可乐,当然还有许恰和他。无论是上街瞎逛,在溜冰埸横冲直撞,还是游戏厅里边明借暗诈低年级同学的钱,甚至老师让面壁,总是呼呼啦啦的,哥几个。有时两三个,有时八九个,反正每次喝酒,桌子总能坐得满满的,再多来一个也插不进去。除非声明由他买单,才会有人让出位子。
我自已都不知道,是怎么稀里胡涂地做了他们的老大的。
而且看样子,他们对我还服服帖帖的,每次喝酒买单我掏钱,他们从来没有反对过。为此,学校附近小酒店的记帐本上,总是记着:××日,孙富贵,欠××块。时间长了,密密麻麻的一片,全是我的名字孙富贵了。
孙富贵就孙富贵,反正我是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做了老大。有次喝了酒,可乐又不停歇地叫老大,他毕恭毕敬样子,就属他叫得最爽。我说你他妈的怕前世真是个奴才吧。啊啊呀呀,主子此言,真是奴才三辈子的福气啊!他模仿着<<宰相刘锣锅>>里何坤的调调说道,真的是十足的奴才味。
你是那么英勇无敌,做老大当之无愧。那次打架,你简直太牛逼了。他毫不犹豫地说。而我总怀疑事情不是这样子的,自已与他们打了多少次架,哪次不是冲在最前边的。独独那次----倒底是哪次,我至今没弄明白,就有资格做老大?
就冲你掏钱那痛快劲,你就是做老大的料。还是王者老实,说了句他娘的真话。话虽然糙,却实在,心眼里受用。我也不置可否。
那年暑假,我、大唐英雄、他都进了校篮球队集训。我和他都是队里主力中锋队员,至于王者、可乐,和另外几个高二年级的菜鸟,都是铁板主力。那时,因为学校组队参加市城区中学少年篮球比赛,鬼使神差地竟然混到了半决赛。我们开始进行所谓的“魔鬼训练”,准备闯进决赛。记得,那个带队的老师叫蒋太年。我们都叫他蒋太严。那狗日的,真的是严,我们几个在他手上能活下来,算是奇迹了。可惜后来,我们的战绩就一落千丈,基本上是屡战屡败,但带队的老师给我们训话,偏说我们屡败屡战精神可嘉。
其实,我们输球最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我与他的不和。为了争夺主力中锋的位置,我们不止一次地发生过争执,有一次几乎动起手来。更要命的是,许恰也成了我们争夺的对象。为此,在一次关键球赛前的训练赛中,他蓄意推人,几乎摔断了我一条腿。
我承认,在我之前,他已经与许恰已经交往多年,一直是老师们批判低年级学生早恋的一个活生生的教材。几乎不用怀疑,如果我没有介入其中,他们肯定最后不会闹得分手。然而,那年秋天,我从市体校转校到他们学校,经过高三文科102班的教室时,许恰那束电闪雷鸣的目光恰好投过来。四目交接,我唯一的感觉就是爱情穿胸而过。
为了那束目光,后来,我做出一个几乎殆误人生的决定:就读102班。因为大多数体育特长生数理化还能凑和,语英政地史就真的“死”了。但为了接近许恰,我当时毅然决定进文科班。为了引起她的注意,其实,她早已经注意到我了。----像我这样的海拔,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会成为女孩子仰望的焦点。我连续三次迟倒,老师罚我站在教室后面。我选择了放扫把垃圾桶的左边。因为她的课桌就在那边。她总是时不时回过头来瞄我一下,眼神里充满了同情。为此,我总是站得毕恭毕敬的,像北京天安门广埸守护国旗的士兵那样认真,逗得她总是在底下与几个女生议论我。后来,我制造了一个情节比较浪漫的时机,结识了她:有一次在饭堂用餐,我特意插她的队。她很生气,用很横的口气质问我为什么插队。我回答说,要是不插队,我就成我弟弟的弟弟了。她就扑嗤地笑出声来了。于是,我们就认识了。
那年夏天,我们集训的十二个,就住在学校宿舍。除了白天训练外,晚上就基本上没事可干。正好有一个姓刘的老师,在校园角落里栽了一片葡萄。那时刚好是结果的时节,说不上果实累累,也算老天开眼,刚够我们几个吃的。每天晚上,我们几个都提着洗澡的胶料桶,去装葡萄。其实,那时葡萄还没怎么熟,吃在嘴里酸在心里。两晚上下来,我们给酸得不行。训练的时候,总觉得身体有什么元素过剩,浑身不利落。
第二天,就见葡萄园里坚了一块木牌子,新近用毛笔写着几个大字:葡萄刚洒过农药,擅自摘吃后果自负。我们大笑,疑心了好几回,总觉得那是唬人的,终究还是没有人敢去摘了。
那时,训练一结束,许恰总是来找我。我们一般在校园后门见面,那里比较清静,有一点俩人都期待的随意。她手里或多或少总带着吃的,什么煮鸡蛋、花生糕、玉米饼,我一律来者不拒大小通吃。那时,感情的饥渴远比不上对食物的。也就在那时,我开始练习爬围墙,然后偷偷溜出去玩。回来时,她总是与在墙根底下,替我想好一个十全十美的理由,用来哄看宿舍的李老头给深夜回去的我开门。如此如此,于是,故事就开始了……
那段岁月,真是我们的黄金时代。眨眼之间,三年就过去了。我有些不敢相信。
岁月流逝,仍然是黄金,却是大便一样的颜色。而这种黄金是由青春、激情、感动衍生变化而成的,是世界上最珍贵的大便,也是最不值钱的黄金。
往事果真如风么?眼前的他远比记忆之中的那个少年人逼真,显得咄咄逼人。
算你狠!他的话冷冷的,几乎过滤了所有的感情,除了恨。
我简直不敢直视他的眼睛,然而我不得不回应:难道我有你毒?三年前,你在篮球埸上几乎让我摔断一条腿﹔现在……我几乎说不下去,头上的绷布还没有拆掉,疼痛是如此深刻清晰。那天,我摔倒后,在地上痛得死去活来。他却扬长而去。
听了我的话,他的脸色突然起了变化,却是一种比哭更难看的笑:你却抢走了我的许恰!
许恰不是你的。说到许恰,我忍不住大声叫起来。
她也不是你的。他也声嘶力竭,激动起来:至少,是我先跟她在一起。你却横插进来,不但在篮球埸上抢了我的风头,连许恰也抢走了。现在,你又打败了我……我没想到,她为了你,竟然不顾一切……这些都给你!
他手一扬,我只觉眼前一激,有东西砸得面部生疼。我低头一看,没想到竟是一把钞票,纷纷扬扬下落,蝶舞翩翩。
为了你,她,她……他有些气急败坏了。
她怎么了?
他怒目相视,越说越激动:她给你家里寄去4000多块。你自己想想,她一个势单力薄的女孩子,还有什么办法可想的……她说没脸见你了,这些钱都给你。当初。她向我借钱,我还以为是给她妈治病呢。我拼命想赢下比赛奖金……没想到,又是你!
我无言以对。我的脑海里,一些记忆的碎片开始重组、拼凑。三年前,他手一扬,篮球像一颗子弹一样发射出去,呯地砸在了篮板上,然后弹到了观众席上,引起了一阵骚乱和尖叫的情景历历在目。尤其是他离开时,回头那一眼,脸上的痛恨、委屈、不满让我咀嚼了整整三年。那时,我躺在地上,血流如注,明白了人生一个最简单也是最残酷的道理:逼急了,人跟狗有什么区别?唯一的区别就是,狗咬了你一口,就会松嘴﹔而人不一样,尤其这个人曾经是你的朋友,不咬死你,他是决不会罢休的。
我的脑海中时不时总会伸出一只手。当我的身体还腾在空中时,那只长满了汗毛、青筋勃勃、可怕的手再一次伸了过来……睽违三年,这只手依旧充满了仇恨。
然而现在……
恰此地
恰是你
恰是我……
──题记
氧气一点。煤气一点。点火。
轻轻地,火焰从焊枪嘴巴里溜出来;淡蓝色的,如一尾鸟羽。氧气、煤气逐渐加大,火渐蓝了﹔火焰一张一弛,逐渐成一束,蓝里带红,如慧星的尾巴拖得长长的,又像一把走了样的扫把。然而一瞬间,慧星的尾巴又收束成一把白色的刀,激烈而迅疾,咻咻作响,企图烧熔一切敢于以身相试的东西──这便是火,火样的力量。
高中生边操纵焊枪,边一点点释放着内心的火苗;他的体内也在燃烧着另外一种气体。快个把月了,才可以将这柄焊枪操纵的如此纯熟,就像惯写的钢笔一样。想起初学焊时的笨拙恐慌,他不由地笑了。那笑一不小心就跳到火焰里去,燃烧了,歌唱了。
这时,所有的枪都开了。十一把焊枪并齐燃烧,喷出锋锐如刀的火焰,同时呼啸声不断,火光刺眼,埸面分外壮观。早晨的空气律动起来,抽风机电风扇运转着,与空气交流着对抗着,隆隆作响,像巨人的吶喊又像呻吟。董恰像一颗亭亭玉立的兰花栽在椅子上,散出淡淡的香。她说她与现在的男朋友分手了。高中生不知道,她为什么要告诉自己这些。但他知道,那一瞬间,她的目光有些让人心动。现在,高中生看着她的背影,内心深处不觉有些潮湿。昨天,他已经把辞呈交给了文员,过几天,或许明天,就要离开这了。这火样的工作,火样的生活,就要永远地退出自己的生活了。想到这,高中生心里不由泛滥出水样的惆怅、留恋、无奈,还有淡淡的伤感涌集而来,莫名其妙地纠缠在一起,厮杀的难解难分。
大家知道高中生要走,都舍不得,先前围拢说了好一阵话。董恰反倒无所谓,仍然笑嘻嘻的样子,还不停地笑他该洗脚上田了﹔只是那笑里,分明有些许难掩的失意。
高中生没怎么在意,想乡下人家,怕也只有读书这条路,才能彻底洗掉脚上的黄泥巴了。
电报是前天发来的。父亲说,大学录取通知书已经寄过来。学费也备齐了,单等着高中生回去了。高中生宽心了。都复读三届了,他这次是背水一战志在必得,再也没有退路了。有时,他摸着满是胡茬的下巴,有些自嘲地想,要是像狗子那样回家种田,或许崽都能打酱油了。可是年老力衰的父母,殷殷期待的老师,还有默默支持自已这么多年的许恰,她可是供读了自己三年啊,并且她所给予的不仅仅是经济上的支助,更多的是感情上的……还好,生活无绝路,好歹挺过来了。唯一让高中生疑惑的是,家里哪来那么多的钱呢?光学杂费就将近5000元啊,这对家徒四壁的父母来说,无疑是一笔天文数字。亲戚朋友早就给借了一个转,该搜刮的都该搜刮了;似乎只有许恰,但是她往常的工资基本上是月月寄给自己,短短一个多月时间,她是绝不可能凑到这么多钱的。况且,最近,她母亲的老毛病又犯了,听说要住院动手术……还好,高中生高考一结束,就只身南下了,利用暑假这段时间做工挣钱。一个多月时间,底薪加上加班费,还有一些岗位津贴,高中生在心里算了不下五遍,总算积下了1600多块钱,够一年的生活费了吧。想到这,高中生不由感到一丝欣慰,忽然觉得全身似乎又有劲了,胳膊上隆起的两码子肌肉里边迸出一股子力来,想去篮球埸上好好疯一回。说到篮球,高中生这才想起今天晚上是工业区篮球决赛,大家约好了练球。他看了看自己的左脚,犹豫了一下,又看了看车间墙上的挂钟,立刻熄了火,向主管办公室走去。
球赛到了最后时刻。
埸上,汗如雨下。埸下,口水横飞也如雨下。
角落里那面“华暖必胜”的旗帜也疲软了,不再飞扬,是静止的风。球迷、观众、拉拉队,加在一起怕有不下两千人,将整个工业区的篮球埸围得水泄不通。一颗颗头颅,被装了螺丝的脖颈架着,努力向黑夜里攀伸、扭曲、挣扎,像夏天农家院子里的枣树在争先恐后地生长;在黑夜里,显得枝繁叶茂,面目狰狞。
空气里尽是喘息声、咳嗽声、呼喊声、争吵声、巴掌声,原本吆喝着的小贩子却噤了声。所有的人,同时感觉到空气中的氧气不够用了。站在最后面那个大胖子,正在费劲地脱下口罩,嘴巴张得大大的,像一条上岸了的大头鱼──什么非典,什么肺炎,还有刚才篮球宝贝热辣辣的表演都见鬼去吧,这里只有篮球!不管热爱与否,不管是否了解,现在,篮球就是一切。
23号!又是23号!!
高中生手中的球,成了全埸两千多观众的眼球。所有的人都大声呼喊着:23号,进球!23号,进球!!只见他一路左冲右突,一连两个大幅度的假动作,晃过对方防守队员的前堵后截,干净利落之极,像一头愤怒的猎豹试图杀入篮底。然而这时,对方高大的中锋,也是对方的杀手人物,从侧面箭一样狂飙过来。灯光,在这一瞬间,被一只大手盖住了。一瞬间,天地沈沦。
比赛就要结束,而翻分牌上,对方还多两分。这时,只能投三分球博一博,否则……说是迟那时快,在三分线的位置,高中生忽然一跃而起;也就在这时,一声尖叫,像烟花一样炸开在天幕上。董恰就在这一瞬间,丢失了自已的声音──终埸哨声响了。篮球撕破空气的声音,点燃了所有人的视角虹膜,球应声入网。那一刻,空气被撕裂、打破、震碎成无数小块。然后,全埸雷动。很多人一口气喊哑了喉咙,只觉嗓眼里一热,便使劲鼓起掌来。然后是一声尖叫,是董恰的杰作。她的嗓子里别了一把上了膛的枪,叫一声,四周的人就有挨枪子的错觉。她叫得特尖特锐,像匕首,像在床上,叫声在空气里劈波斩浪游弋不止。
她的表现太张扬,周围很多人投来惊讶厌恶的目光。她不在乎。反正,他已经注意到她了,她想。刚才他在出手的那一瞬间,她明明感觉,他腾在空中的身躯,以一种刚劲、极力后仰的姿势,镂刻在她的目光中;而他出手时,眼睛,不是看着篮球筐,而是扫过她的面庞。最后那一个球是她进的,或者说是他为她进的。她心满意足了,于是每一声呼喊就有了意义有了表情﹔于是吶喊声,像旗帜一样飘扬,在球埸的夜空上。
……然而,23号,在空气中,在吶喊声里位移了一段距离,然后重重地掉下来,结结实实地撞在了篮球架上。后来,董恰说高中生当时像是一只滑翔的飞鸟,撞在了突兀的悬崖上。我觉得她形容得非常贴切。刚才那个投篮,用尽了我所有的力气所有的呼吸所有的汗水。那一瞬间,我有了翅膀。翅膀,不是为了飞翔,而是为了起飞后的坠落。----我在一个女人的目光中飘起来,然后一脚踏空,掉到虚无里。我努力挣扎着想爬起来,可是不行,身上有些部位已经渐渐出现故障、瘫痪、腐烂。我躺在地上,地面温温凉凉的,却分外硬朗,像夏天宿舍的大铁床。我感觉整个世界都在摇晃。
天黑黑黑,人群汇成海浪此起彼伏,在我视网膜上退潮……很多女人尖叫起来,她们看到了血,汩汩而流,在地面上蜿蜒,像隆出地面的大树,大树的根须。我不知道,那些鲜红的液体是我的。
……
我,一直是主力,无论是在球埸上,还是在饭桌上。
在饭桌上,说这句话时,我知道自己已经醉了。大家都为这句话叫好。其实,这句话还有一点补充,那就是“特别在床上,我不是主力,而是绝对主力”。
王者趁机又叫了一箱啤酒。这狗日的今天似乎特能喝。
领队今天心情也特别地好,华为水暖器材有限公司首次斩获第一工业区首届“商会杯”篮球赛冠军,这不能不说是一件大喜事──桌上的菜点得明显比平常丰盛:铁板黄鳝、钳锅肥肠、青椒牛肉……还有我平常最喜欢吃得毛血旺。全部是地道的四川菜:又辣又麻。
吃四川菜,比搞四川女人还过瘾。这是王者的名言。说到四川女人,就有人起哄,涎着脸,问我与董恰有没有那个。
哪个?我装傻。
还能哪个?!王者涎着脸,鬼鬼地用手指做了十分露骨的动作,于是满桌的人都不怀好意地笑起来。
干柴遇到烈火,还能怎么着?我迎着王者的目光,很暧昧地突然大声地宣布:我明天就去租房。一阵沈静,接着掌声爆发,比我想象的还要热烈。
领队也端起了杯子,眼睛睁得比嘴巴还大,使劲地喊:喝喝喝、干干干!然而杯子总盛着半杯酒。为了一些成立的不成立的理由,喝了许多该喝不该喝的酒。总之,酒倒在了杯子里,就没有再倒回去的理由,那么,只能进肚子里了。于是,杯倒酒干,所有的人都喝得意气风发醉生梦死。只有王者,他那小眼睛总闪着异样的光芒,隔着厚厚的镜片,给人一种太过于冷静的感觉。但他已经醉了,我可以肯定。他手中的酒随时有可能泼出来,像电影里载歌载舞的印第安人。他朝我举起了酒杯,眼镜片闪着光,口中念念有词:喝!!不醉不方休,喝死不偿命。
我无所谓,自己的酒量,自己最清楚﹔比饭量比肚量,大多了。自己的伤,大约没有大碍,要不是明天要走,今晚这酒,我是不会来喝了。
我举起了杯,正想着再搞他一把。他却放了酒杯,小声地说:暂停一会。然后指了指小腹,说受不了,然后又很大声地问身边的服务生:卫生间在哪边。我知道他已经差不多了。看着他东摇西晃地往卫生间晃去,真有些担心他那麻杆的身子随时会折断。
回来后,他很神秘地告诉大家:这家酒店的生意太好了,连厕所里都摆着两桌!
大伙正奇怪的时候,一伙人冲了过来,揪起他就要打。我们当然不干了,问他们:他又没惹着你们,你们打他干什么?
打他干什么?我们吃饭吃得好好的,可这家伙跑到我们包房里撒了泡尿就走。
我强忍了笑,正准备赔不是,却傻了。对方也愣了。没想到是他们,真是冤家路窄。他瞪大了眼睛站在最前边,是一尊怒金刚。
一下子,酒店里静得怕人。空气里有东西开始毕毕剥剥地燃烧!
我听到他脸皮烧得“腾腾”作响,目光里有一种金属爆裂的钝响。
两束目光杀在了一起。
转出酒店时,我已经醉了,手里捏着三百块钱,是赢球的奖金。
他就站在那等我。
这个世界又开始摇晃。他,像颗钉子钉在那,安静而冷漠,与这个世界,与这个陌生的夜格格不入。我努力挺直身体,目光伸向远处。
他就站在我的目光与黑夜交织的地方。黑夜掩不住他的光芒,他就像日本动画片里的黑暗战士,全身包裹了一种光彩夺目的明亮,冲突在黎明的边缘。我不由地有些惊慌。
他定定地看着我。我也定定地看着他。我们慢慢地靠近。他的眼睛里尽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的意思。而我也知道,自己的目光里,除了仇恨,没有别的。我们目光如刀锋相遇,像三年前一样。
三年前,第一次复读高三时,我结交了一帮很好的哥们。哥几个,是挺铁的哥们。这里面,就有我和大唐英雄和王者和可乐,当然还有许恰和他。无论是上街瞎逛,在溜冰埸横冲直撞,还是游戏厅里边明借暗诈低年级同学的钱,甚至老师让面壁,总是呼呼啦啦的,哥几个。有时两三个,有时八九个,反正每次喝酒,桌子总能坐得满满的,再多来一个也插不进去。除非声明由他买单,才会有人让出位子。
我自已都不知道,是怎么稀里胡涂地做了他们的老大的。
而且看样子,他们对我还服服帖帖的,每次喝酒买单我掏钱,他们从来没有反对过。为此,学校附近小酒店的记帐本上,总是记着:××日,孙富贵,欠××块。时间长了,密密麻麻的一片,全是我的名字孙富贵了。
孙富贵就孙富贵,反正我是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做了老大。有次喝了酒,可乐又不停歇地叫老大,他毕恭毕敬样子,就属他叫得最爽。我说你他妈的怕前世真是个奴才吧。啊啊呀呀,主子此言,真是奴才三辈子的福气啊!他模仿着<<宰相刘锣锅>>里何坤的调调说道,真的是十足的奴才味。
你是那么英勇无敌,做老大当之无愧。那次打架,你简直太牛逼了。他毫不犹豫地说。而我总怀疑事情不是这样子的,自已与他们打了多少次架,哪次不是冲在最前边的。独独那次----倒底是哪次,我至今没弄明白,就有资格做老大?
就冲你掏钱那痛快劲,你就是做老大的料。还是王者老实,说了句他娘的真话。话虽然糙,却实在,心眼里受用。我也不置可否。
那年暑假,我、大唐英雄、他都进了校篮球队集训。我和他都是队里主力中锋队员,至于王者、可乐,和另外几个高二年级的菜鸟,都是铁板主力。那时,因为学校组队参加市城区中学少年篮球比赛,鬼使神差地竟然混到了半决赛。我们开始进行所谓的“魔鬼训练”,准备闯进决赛。记得,那个带队的老师叫蒋太年。我们都叫他蒋太严。那狗日的,真的是严,我们几个在他手上能活下来,算是奇迹了。可惜后来,我们的战绩就一落千丈,基本上是屡战屡败,但带队的老师给我们训话,偏说我们屡败屡战精神可嘉。
其实,我们输球最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我与他的不和。为了争夺主力中锋的位置,我们不止一次地发生过争执,有一次几乎动起手来。更要命的是,许恰也成了我们争夺的对象。为此,在一次关键球赛前的训练赛中,他蓄意推人,几乎摔断了我一条腿。
我承认,在我之前,他已经与许恰已经交往多年,一直是老师们批判低年级学生早恋的一个活生生的教材。几乎不用怀疑,如果我没有介入其中,他们肯定最后不会闹得分手。然而,那年秋天,我从市体校转校到他们学校,经过高三文科102班的教室时,许恰那束电闪雷鸣的目光恰好投过来。四目交接,我唯一的感觉就是爱情穿胸而过。
为了那束目光,后来,我做出一个几乎殆误人生的决定:就读102班。因为大多数体育特长生数理化还能凑和,语英政地史就真的“死”了。但为了接近许恰,我当时毅然决定进文科班。为了引起她的注意,其实,她早已经注意到我了。----像我这样的海拔,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会成为女孩子仰望的焦点。我连续三次迟倒,老师罚我站在教室后面。我选择了放扫把垃圾桶的左边。因为她的课桌就在那边。她总是时不时回过头来瞄我一下,眼神里充满了同情。为此,我总是站得毕恭毕敬的,像北京天安门广埸守护国旗的士兵那样认真,逗得她总是在底下与几个女生议论我。后来,我制造了一个情节比较浪漫的时机,结识了她:有一次在饭堂用餐,我特意插她的队。她很生气,用很横的口气质问我为什么插队。我回答说,要是不插队,我就成我弟弟的弟弟了。她就扑嗤地笑出声来了。于是,我们就认识了。
那年夏天,我们集训的十二个,就住在学校宿舍。除了白天训练外,晚上就基本上没事可干。正好有一个姓刘的老师,在校园角落里栽了一片葡萄。那时刚好是结果的时节,说不上果实累累,也算老天开眼,刚够我们几个吃的。每天晚上,我们几个都提着洗澡的胶料桶,去装葡萄。其实,那时葡萄还没怎么熟,吃在嘴里酸在心里。两晚上下来,我们给酸得不行。训练的时候,总觉得身体有什么元素过剩,浑身不利落。
第二天,就见葡萄园里坚了一块木牌子,新近用毛笔写着几个大字:葡萄刚洒过农药,擅自摘吃后果自负。我们大笑,疑心了好几回,总觉得那是唬人的,终究还是没有人敢去摘了。
那时,训练一结束,许恰总是来找我。我们一般在校园后门见面,那里比较清静,有一点俩人都期待的随意。她手里或多或少总带着吃的,什么煮鸡蛋、花生糕、玉米饼,我一律来者不拒大小通吃。那时,感情的饥渴远比不上对食物的。也就在那时,我开始练习爬围墙,然后偷偷溜出去玩。回来时,她总是与在墙根底下,替我想好一个十全十美的理由,用来哄看宿舍的李老头给深夜回去的我开门。如此如此,于是,故事就开始了……
那段岁月,真是我们的黄金时代。眨眼之间,三年就过去了。我有些不敢相信。
岁月流逝,仍然是黄金,却是大便一样的颜色。而这种黄金是由青春、激情、感动衍生变化而成的,是世界上最珍贵的大便,也是最不值钱的黄金。
往事果真如风么?眼前的他远比记忆之中的那个少年人逼真,显得咄咄逼人。
算你狠!他的话冷冷的,几乎过滤了所有的感情,除了恨。
我简直不敢直视他的眼睛,然而我不得不回应:难道我有你毒?三年前,你在篮球埸上几乎让我摔断一条腿﹔现在……我几乎说不下去,头上的绷布还没有拆掉,疼痛是如此深刻清晰。那天,我摔倒后,在地上痛得死去活来。他却扬长而去。
听了我的话,他的脸色突然起了变化,却是一种比哭更难看的笑:你却抢走了我的许恰!
许恰不是你的。说到许恰,我忍不住大声叫起来。
她也不是你的。他也声嘶力竭,激动起来:至少,是我先跟她在一起。你却横插进来,不但在篮球埸上抢了我的风头,连许恰也抢走了。现在,你又打败了我……我没想到,她为了你,竟然不顾一切……这些都给你!
他手一扬,我只觉眼前一激,有东西砸得面部生疼。我低头一看,没想到竟是一把钞票,纷纷扬扬下落,蝶舞翩翩。
为了你,她,她……他有些气急败坏了。
她怎么了?
他怒目相视,越说越激动:她给你家里寄去4000多块。你自己想想,她一个势单力薄的女孩子,还有什么办法可想的……她说没脸见你了,这些钱都给你。当初。她向我借钱,我还以为是给她妈治病呢。我拼命想赢下比赛奖金……没想到,又是你!
我无言以对。我的脑海里,一些记忆的碎片开始重组、拼凑。三年前,他手一扬,篮球像一颗子弹一样发射出去,呯地砸在了篮板上,然后弹到了观众席上,引起了一阵骚乱和尖叫的情景历历在目。尤其是他离开时,回头那一眼,脸上的痛恨、委屈、不满让我咀嚼了整整三年。那时,我躺在地上,血流如注,明白了人生一个最简单也是最残酷的道理:逼急了,人跟狗有什么区别?唯一的区别就是,狗咬了你一口,就会松嘴﹔而人不一样,尤其这个人曾经是你的朋友,不咬死你,他是决不会罢休的。
我的脑海中时不时总会伸出一只手。当我的身体还腾在空中时,那只长满了汗毛、青筋勃勃、可怕的手再一次伸了过来……睽违三年,这只手依旧充满了仇恨。
然而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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