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那年我住在五道口。
那时的我不知为什么,以为自己永远不会离开那个地方。正如同我以为我永远不会忘记天凌一样。可是一切都像口中吐出的烟圈,消逝了的,就了无痕迹。
懵懵懂懂地过了许多年,当我偶然再经过那里时,目光一扫,城铁站下面的那个书店毫不费力地闯入我的眼睛。过去的一幕赫然出现在我的脑海里。
好几年我都没有见过天凌。或许因为勇气,但更多的是未曾动过这个念头。我知道她一定在某个角落,就像蒲公英一定会被风吹到什么地方一样。只是我看不到。
我走进书店。陈设一如旧例。矮矮的吊顶,中间几张大桌子上放着畅销书:经济管理、文学批评、外国文学。就当我跨进书店门口的一刻,背景音乐突然换上了《致爱丽丝》的旋律。风一般的音乐在空荡荡的书店中游走。
罢了罢了,又是《致爱丽丝》。
我捡了一本起来,突然听见刺耳的叫声,是钻头穿过混凝土墙壁的声音。和《致爱丽丝》的旋律混在一起,叫人头昏脑涨。
原来这里也开始装修了啊。
没错,已经过了这么久,怎么能不改变呢。或许连我的记忆都已经不符合当初发生的真相。那也许只是我捏造出来的一个梦境。
连我自己都在改变的。
But I really miss you. I miss the feeling.
2
我和天凌总是一言不发地在街上走。或许称作是“游荡”更合适。那年北京的天气好的叫人难以相信,每到傍晚的时候总会有一场大雨,所以在七月里竟然没有热起来。我把右手插入裤兜,跟在她身后一两米远。我记着她的背影和短发。她鬓下的发丝随着她的脚步摇摇晃晃,这让她不时地用左手向耳后轻捋。她的手机铃声是《致爱丽丝》,精致的旋律不时响起,仿佛是粘腻在她身上一样,简直成了背景音乐。直到现在,每当我想起她,一段又一段的旋律就在头脑里回响起来,蜘蛛网一样挥之不去。
她把小巧玲珑的手机举耳朵跟前,轻轻地耳语着什么。手机里传来一个女人絮絮叨叨的声音,听也听不清楚。天凌总是听着,一言不发。过了很久才叹着气把电话挂掉。
也因为这样,大多数时候,我都只能在一旁默默地看着她。所以到现在,我还记得夕阳把她白皙的手指和小小的耳朵一起染成金黄,仿佛玉雕成的。
和她的话虽然不多,但是也这种默默的感觉并不怎么讨厌。何况和一个漂亮的女孩并肩走在街上也是很有面子的事。
老城的小胡同很安静,我们一个一个穿过去。她的高跟凉鞋踩在青石板的路上,响起空荡荡的回音。
“安臣”,她挂了电话,回头向我一笑,缓缓说,“我们认识了似乎很久了吧?”
“没有几天嘛,才几天而已。”我说。
她听了我的话,有些释然:“看来还有好长的日子要过啊。”
我们走到seven-eleven,买了几个好炖的食物,两瓶朗姆酒。她喜欢吃紫菜豆腐包。我看着她坐在路边的椅子上,静静地吃完。她的食量实在不算大。
“为什么不住学校?”她问我。
我迟疑了一下,还是告诉她缘由:“实在不是什么值得一提的事。同屋的人唱歌声音太大。聒噪,于是搬出来住。”
听了这个,她略有些惊讶:“那他的中气得足到什么程度。”
“我以前也有这样的朋友。在酒吧做过,唱歌声音很大。”
“闹掰了?”我问。
“没有,感情很好。”
“好到什么程度?”
“谁也离不开谁。就像左手和右手。”
“那真好。不像我,连同屋的人都不太说话。”
她笑了,过了很久才说:“我也一样,和她在外面租了房子住。只有我们两个人。”
“为什么是她?不是别人?”
“因为她很漂亮。”
“比你还漂亮?”
她笑了一下,眼睛扫向地面。并不置可否。
我注意到她白皙的脖子上有细细的茸毛,被夕阳染得一层嫩黄。像极了初春时候刚长出来的草地。
“你爱我吗?”我轻声问道。
她对我的问话有些惊讶,不过她的表情也显示出并没有太出乎意料。她把朗姆酒瓶举在手上,说:“你难道不喜欢和我在一起吗?还管什么爱不爱呢。来,干杯。”
3
记忆中的这个很难说是什么日子。我记不清是周末,或是什么节日。最有可能的是什么都不是,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下午。
天凌的手机铃声像极了我们之间的背景音乐,总是腻着不走,贯穿了所有记忆。我不知道是谁,只偶尔听出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天凌有时候会为这个女人暴怒不堪。但是更多的时候,她接到电话以后总是怅然若失,久久一言不发。她从来没有跟我提起过和她通话的人。那个铃声像个第三者,以自己的方式插入我和天凌的中间,宣告自己的存在。
(不过,谁又是谁的第三者呢。)
同样,记忆中的天凌是有两个样子的。一个是夕阳照在白皙的手指和耳朵上,隐隐发黄,她轻轻地捏着手机,默不作声。另一个是湿漉漉的头发紧紧地贴在额头上。身上套着一个比她身材大得多的外套,死气沉沉的绿色,满身烟味。两种印象交织在我的脑海里,让我难以断定哪个才是事实。
如果说后一个她是真的,那么前一个又怎么会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呢,甚至定格成一张照片,越来越清晰。
如果说天凌有多种面孔,当时的我却和现在一样,独行独处,独卧还独坐。
大学男生宿舍里常常无处下脚,赶上通风不好的话,烟味、酒味、衣服和饭菜馊味混在一起,甚至有要命的高级香水味,DIOR, 或者hugo boss。音乐也是有的,古典或者美声,只是有时候闹得可以掀开屋顶。
我搬离这里以后,也常回来看看,别人的生活倒还有声有色,只是于我来说,到底是隔了一层了。就像是对面错身而过的列车。那边的一举一动都看在眼里,只是永远不是参与者,听不到,触不到。车远去之后,只留下一个变形的谑影。
所以我把自己关在五道口小小的密室里。我不喜欢开窗户,怕风沙脏了桌子。也不喜欢拉开窗帘,为的是隔却夏天的燥热。所以整个房间都闷不透风。我整日里汗流浃背,脱光了泡在水里,为求一丝清爽。
不过到底是安静。
直到天凌来了之后,我才偶尔将窗户打开。好在是春天过去之后是夏天,并没有什么沙尘的。
天凌来北京的原因我并没有问过。或者我问过,她没有回答。
她跟我讲过她在地下酒吧工作过的经历,我忘了。似乎她在那里认识过一个女人,而后,搬出了学校。
当然,这也是我的回忆。
我总觉得她应该有黑色眼影的,但是我可以肯定的是,绝对没有,有照片作证。
4
她在济南,是坐火车来北京找我的。可是记忆中我从火车站把她拖回来过。她穿着大了好几号的外套,死气沉沉的绿色。头发湿漉漉的贴在额头上。
她发了疯似的冲进大雨里,雨声如雷,而汽车刷在马路上的声音比雷声还响。我看见她的嘴张着,却听不见她的呼喊。就如她也听不见我一样。
她在门关的一刻跳上城铁,夹住了《致爱丽丝》的尾巴。而我等不及,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她走去的背影。
猛然间,我从远去的窗户上看见她的眼睛,那双眼睛像刀子一样,透过一层层窗户和人群,寒光闪闪地剜向过我的脸,好不骇人。
怨鬼,我想,真的好像怨鬼。寒意顺着浑身的雨水爬满了全身,我竟然战栗不已。分不清是嘲笑还是狞笑的表情挂在她的脸上。
我找到火车站,正看见她站在大雨里,拿着手机不知道跟谁说什么。她仿佛有很大的怒气,不停地跺脚,几次险些要把手机砸在地上。
“喂,”我说,“别着了凉。”
她没有理我,我清楚地看见她手中不知道什么时候多出来一本笔记本。她正把上面写满了字的纸一张张扯下来,一点一点撕碎,揉成一个个纸团,散落一地,瞬间被雨冲得到处都是。白花花一片。
我走去,她仿佛知道我来了,冷不丁地一巴掌打在我脸上。
我惊愕了。
她用通红的眼睛盯着我。她散乱的发丝紧紧贴着额头,那宽大的衣服里的包裹的身躯正在轻轻地颤抖。
她的眼神渐渐显出一丝疲惫。
她突然软了下去,我搂住她的腰身,只觉得一阵火辣辣地烫。她发烧了。
我带她回去,把她好好的放在床上。她一言不发。腰间的手机铃声一直在响。她却早已无力去接了。
我取出冰块,敷在她的额头上。她睁了眼睛,突然问道:“今天是七夕,你这里能不能听到牛郎织女说话?”
我坐在床边,一边给她喂药,一边说:“你要是想听,我说给你。”
她闭了眼睛,说道:“好吧,你说给我。”
“娘子,你瘦了。”
“瘦了?”她突然笑出来,“怎么会呢,她可是天帝的孙女,怎么会瘦?”
“就是瘦了,想我想的。”我喂完了药,拿毛巾帮她擦了脸,才和她并排躺在一起,却闭了眼睛。我可以清楚地嗅到她身上的味道。是混了浴液的味道。
牛郎和织女的对话终于是听不见的。我看着昏黄灯光下她的熟睡的剪影。
她侧身蜷缩着,像婴儿那样紧紧握着拳头。睫毛弯弯长长的,全然没有白天那种谁都不在乎的戾气,略显削薄的双唇紧闭。胸脯缓缓地一起一伏,像极了婴儿的样子。
真是漂亮。
5
她的病好得极快。第二天就可以让我带着到处走走。大病初愈,不能走得太远,我们最经常去的就是那家书店。一层是畅销书,二层是女装店,更多的都在三层。书架上的书每隔一段时间就上下颠倒一次,以便那些太高够不着的书可以被人拿取。文学区的窗户下有一个长椅,我和她坐在那里,一坐就是一下午。而她挑衣服也非常有眼光,普普通通的几件纯色衣裙,经她一搭配,竟像是活了起来。很难想象她为什么见我的时候要穿那样宽大不合身的衣服,活像个男人。
她从来不提来北京的原由,也从来不说要留多长时间。我是问过的,每次问道的时候,她要么把话题岔开,要么不发一语。
她拿了旅游的书,指着上面一页告诉我:“你看,秦皇岛。”
天凌的电话渐渐多起来,头几天不过一天一次,她的语气也还算平和。到后来几乎每天四五个,无论是在床上,路上,还是书店里,那电话都会突然响起来。天凌的语气也越来越暴躁。她常举着电话好几分钟不出声,就那么慢慢地走路。要么就唉声叹气。我是在不喜欢她这样子。每当她打电话的时候,我都故意躲过去不看她,可是她又总在身边。大多数时候,我都只能看着她那心碎了的样子。
她渐渐显出了疲态,开始吸烟。
“我原本不想让你知道我吸烟的。”她说,“但是我忍不住。真的受不了。”
我表示没关系,给她点上火。
“你真的不觉得惊讶?你总和一些很好的姑娘在一起。”
“你也是个好姑娘。”我由衷地说道。
“哦?”她的眼睛明亮了起来,把还在燃着的半支烟摁灭在垃圾箱上。
“怎么不抽了?”
“因为你说我是个好姑娘。就算做做样子也好。”
虽然这么说,但她的烟瘾很重,和我在一起的日子里,烟就没有断过。每天都要七八支。我特意为她买了烟灰缸。里面的烟头总也没有断过。很快就满了。
“既然打电话让你那么不开心,”我劝她,“那就不要接了。”
“我们去秦皇岛吧,把烟戒掉,把手机关掉。”
6
不想了不想了,真的不想再想下去了。
我再也不打算去秦皇岛。我真的怕破坏那一份心境。属于安臣和天凌的。
记忆如果一旦被覆盖,那将是很可怕的事情。
我们把手机的电池取出来,塞在房间的角落里。
火车车窗外变换的风景渐渐让我们忘了城市的存在。站台,国贸,通州,渐渐驶离了北京,车速逐渐快起来。而后,是一片田野。间或有一座小山。
“你看过一个美国的电影吗?男主角从小就被带到一个硕大布景棚里。有海,有沙滩,有房子。一切都和真的一样。惟有天是一片幕布,画出了云彩和海平线。
“有一天,男主角知道整个阴谋。他决定驾船逃跑,逃离这个虚假的世界,他以为他成功了。他终于驶近了地平线。可是他错了。
“他的桅杆刺破了幕布做成的‘天’。‘天’的那一面,是冷冰冰的墙壁。”
天凌跟我说这个的时候,是到秦皇岛的第一天傍晚。那时候我们正坐在沙滩上,太阳像一壳蟹黄,斜斜地挂在海平线之上。
“假作真时真亦假。”我说,“倒不如痛痛快快假一场。现在,你没有手机,我也没有。哪怕我们人都不是真的,又能怎么样呢?”
第二天,我们坐在沙滩吃皮皮虾和冰淇淋,看海边的渔船一点点被海平面吞没。浪花打在礁石上,“轰”一声又退去。我们在海边捡来各种各样的贝壳和海水生物。天凌果然是心灵手巧的人。后来大部分事情都是她做的。
她把小一点的贝壳用绳子穿起来,结成两米多长,一共做了几十根,挂在房间里的窗户上。从天花板一直垂到地面。大一点的贝壳按照大小排好,用丝线错落有致地垂在竹圈上,挂在窗户边,海风一吹,叮铃铃作响。
我们花了整整一天的时间,完成了一项庞大的任务。有鱼缸,是把小贝壳贴在玻璃鱼缸上,里面灌上海水,又把礁石上捡来的海星、螃蟹和海带扔进去。那些海星紧紧地贴在鱼缸壁上,煞是好看。
有沙滩,把海滩上的沙子弄到房间里来,铺满整个房间,厚厚一层。又点缀上几个五彩斑斓的贝壳。脱了鞋走上去,暖暖的,很舒服。似乎还带有阳光的味道。
我们买来橡胶游泳池,注上浴室里的温水,放在房间里的沙滩上,权且是浴场。窗户是开着的,咸腥的海风吹在池上有一圈圈波浪。
星光也是有的。那些白色和蓝色的贝壳被做成星星的样子紧紧地贴在天花板上,排列成大熊座,小熊座,仙后座,人马座。最大的一颗,我叫它北极星。
最后,我把一个大大的半透明的蓝色贝壳罩在台灯上,整个房间倏地暗了下来,散漫出一种暧昧的蓝色。鬼魅而幽异。
我们换上泳裤和泳衣,坐在浴场里打水仗,蓝色的灯光打在她的脸上、身上,像是荧光,又像是月下的美人鱼。水被我们弄得到处都是,床上,电视机上,被子上,枕头上。
“真希望早晨涨潮时候的涛声能把我叫醒。”天凌点上一根烟,歪头笑了笑,对我说。
她把打火机扔给我,我也陪她点上一支。房间里有了些人间烟火的味道。
再醒来已经是中午,我叫了叫她,她只是哼了一声,转过身,又睡了过去。
我凑到她的耳边,轻轻说,“我跟你讲我昨天晚上作的一个梦。”
“说吧。”她的声音尚带一丝含混。
“我梦见你和我坐在船上。远远的有一群大马哈鱼。太阳的照耀下,鱼群闪闪发光。”
“为什么是大马哈鱼?”她抬起眼皮,懒懒地问。
“不知道,我都没见过,但是梦中有人告诉我这就是大马哈鱼。它们每个都只有我手掌大小,还在跳着舞。不知道为什么,你把我推进了海里,很明亮的海。到处是梦一样的蔚蓝色。躺在鱼群里很舒服,就像是在按摩椅上一样。鱼儿一条条顶在我的脊背上。”
“那你就不害怕?”
“梦里根本就不知道害怕。可是你害怕了,叫人把我捞了上来。我突然感到很想呕吐。就站在甲板上一吐,吐出来一只海豚,一只海豹,一条鲨鱼。都只有玩具店里的玩偶那么大。它们落到甲板上以后,还在活蹦乱跳呢。”
“真是个精彩的梦。不过,你的肚子怎么有那么大?”她已经不再瞌睡,用手轻轻抚摸着我的肚子,说。
“啤酒喝得太多,又懒得运动。”我把头在枕头上蹭了蹭。她说的有些夸张。我的肚子不能说“大”,不过是略有鼓罢了。
她翻起身,以最快的速度穿好了衣服,大声说:“那我们去海滩跑步吧。看你能不能追上我!”
又是一个傍晚。沙滩上只有我们两个人。云是红的,太阳是红的,阳光照在波光粼粼的大海上,连海浪也是红的了。
她在沙滩上留下一串赤红的足迹,海潮翻起白色的泡沫,又将足迹淹没,复又光洁平整如处女的皮肤。
我们在海滩上跑着,笑着。我看着她的背影,被阳光晒成蜜色的肌肤在阳光中显得金光四射。她想一只海豚一样在沙滩上跑,滑溜溜的,我怎么也抓不住。
曲曲折折的海岸线像是一个浪头,一浪把她打进我的怀里。
天凌竟然扑进了我的怀里。
“我不要走。”
她哭了,这是我记忆中唯一的一次。
“我不想走。”
她哭得很厉害,泪水顺着脸颊一直在下落。喉咙里发出极力压抑的声音。我把她揽在怀里,感觉到她颤抖不止。
她的手指在我的后背摩挲着,仿佛要抓住什么的溺水者。
很久很久,她终于松开我,躺在软软的沙滩上。然而眼泪还是没有止住。
她脸侧的沙子上流落下湿湿的痕迹。
7
I mean, wake up.
天凌还是走了。
回到北京以后,她开了手机,那边不知说了什么,竟让她痛哭失声。她说她必须回去。她离不开她。我忽然觉得乏味。她和她究竟是什么关系呢。
她离不开她。那我呢?
我叫她晚两天,她却连头也不抬地拒绝了,当日在退票窗口买了高价票。
她终究是属于别人的。
没有人给我留言。甚至没有人知道我的手机关了三天。
天凌走了以后,我把自己泡在浴缸里,水漫过了我的头顶,温水暖着我的脸,有了还在海边的幻觉。
我的手机安安静静地躺在手边的台子上。
她走了,我的手机就再也不响了。
我开始羡慕起天凌,总有一个人不停地给她打电话,这样就可以不用寂寞。
可是这样的电话,谁又要听呢。
我走到窗户跟前,看见窗台上落了细细一层尘土。哪怕是夏天,也还是有一些沙尘的啊。看不见的生物永远都在阳光中自由自在地舞蹈。
还是把窗户关上吧。
清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