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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执法 |
上海市的“钓鱼执法”事件,应该成为将来的历史教科书的典型案例。它足以说明,中国社会的堕落,已经到达了人类所能承受的极限和顶峰。它考验中国人的,不仅仅是制度底线,更是人性和道德的底线。
昨天,上海市有关部门就“钓鱼执法”问题召开新闻发布会,并且矢口否认存在“钓鱼”现象。
显然,这个新闻发布会欲盖弥彰的做法,不过证明了“权力机关似乎已有结成利益统一体的趋势”(参见于建嵘今天在《南方都市报》的文章《“钓鱼执法”有可能杜绝吗?》)这个观点的准确性——当然,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权力机关早已结成了利益统一体”。于建嵘指出,“执法的成绩不以黑车减少的数量或比例作为评判标准,而以罚款额多少论英雄,造成了利益驱动的罚款经济”。
实际上,中国的“罚款经济”可谓比比皆是,异常发达。任何一个执法部门的普通公务员对此都是心知肚明的。他们每天干的就是这些无耻、无聊的事情。结果,出现了“高薪而不养廉”的“中国特色”。现在,全国的公务员队伍之所以疲疲沓沓,毫无工作激情,乃因为几乎所有公务员都厌倦了持续这么干下去。少做点坏事,工资照拿,挺好的。为什么还要卖命?不过,近年各大城市新组建的“综合执法队伍”还有着强烈的利益冲动。此次“钓鱼”,就是闻名世界的中国“城管”(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作为。
为什么中国的社会问题堆积如山但又长期无法得到解决?因为“权力机关”在忙着征税、收费和罚款,殷实国库,以便“权力机关”的打手们“分红”,哪有工夫真的去认真理会老百姓的权益。表面上是“管”了,但却长期“管而不理”。这已经成为执法部门的常态。例如,假冒伪劣问题,有权去“管”的部门还少吗?然而,除了作出处罚之外,没有任何人想出任何办法来解决,哪怕是将处罚结果进行通告,以防止更多的人受害,执法部门都懒得去做。这里,我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很多汽修行的零部件都是仿冒名牌的,有关部门查处之后,往往都是罚款了事。一不回查,二不公告。结果,违法的照样违法,受害的仍然受害。(需要顺便说明的是,之所以不回查,是因为可以继续罚款;之所以不公告,是因为:1、政府的网站没有人看,报纸公告要收费;2、群众对这些违法行为已经麻木;3、执法部门希望违法行为继续存在。)
说白了,“钓鱼执法”就是“以罚代管”的“罚款经济”,它是制度寻租的必然结果。中国的几乎所有“管理”制度,都在寻租。因为这些制度的目的不是公共服务,而是处罚。处罚而不负责,实际上就是合法的掠夺。上海市的“钓鱼执法”背后,是巨大的物质利益诱惑,当然,对于打手们来说,它也是一种精神奖赏。上海市打击“非法营运”,其最大成果就是一年5000万人民币的罚款!我在这里再举一个例子,以说明中国的法律制度是何等丑陋。工商部门对于企业的逾期年检,处罚的起点也是1万元。而所谓年检,不过是交几张毫无信息含量的表格,和50元的年检费!这个荒谬的制度,以及几乎所有法律的处罚条款,都是制度寻租的表现。
接下来的问题是:为什么制度寻租在中国如此普遍?道理非常简单直观:制定和执行制度的人,都是他自己。这样的制度所表现出来的权力,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公权力”,而是“家天下”的东西。因此,中国的制度问题,还是一个老问题:权力的来源是什么?
于建嵘在文章中指出:“不论做出多么武断的结论,或者经过多么复杂的解释,如果公权力行使的结果是让人不敢善良,是正义得不到实现,那么,这个政权的合法性和吸引力的逐渐下降指日可待。”实际上我们不需要等待了,我们已经看到,孱弱的老百姓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居然用菜刀剁掉了自己的手指!
最后,我要负责任地告诉全国的公务员们:你们最好的“工作”(之所以打引号,是因为你们并不真的为人民、为社会做事)姿态,就是歇着,依靠国库养着,这样的话,才是老百姓的福气。不要假装积极,好像自己非常能干。因为“干多错多”这个本来是抗议消极怠工的积极的口号,对于长期作恶(无论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的你们来说,完全对头,一点不错。

【事件经过】

请私家车主模仿,谨防被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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