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双武
近日读报,笔者惊讶地发现,一桩桩匪夷所思的“教师暴力”事件频频被媒体曝光:有的教师在学生的脸上刺“贼”字,有的教师罚学生下跪,有的教师拉肿了学生的头皮,有的教师让女学生脱了裤子“游班”……
作为社会的一分子,教师们也有许多苦衷和无奈。比如,工作辛苦而得不到一些人的理解,人生的价值得不到一些人的认可,人们给了教师们“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称号却没有给与工程师称号完全相称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但教师这一职业,在教师的价值观中除了“以教谋生”的一面外,更重要的是要有对社会作贡献的义务和责任的一面。所谓育人者,教师也;育魂者,灵魂工程师也。
一桩桩“教师暴力”事件提醒我们,一个社会要建立法制社会,作为公民的教师不懂法,那将是我们的灾难。同时,“教师暴力”也是学校违法的一部分,因为教师是构成学校的主体因素之一。“教师暴力”是对依法治教这一先进教育理念的讽刺。
我们常说,教师素质的达标不仅仅是学历上的达标,还应该包括心理素质、教育思想、审美观点和理想追求的达标等等。如果完全听任市场的“自由意志”来调节区域性的教师供求关系从而降低对教师的要求,那对教育的延续性发展将会产生灾难性的影响。
当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更好地为教师们多想实招,多做实事,努力帮助他们铸造新的“师德、师功和师魂”。
摘自《重庆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