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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捲414 列傳第一百七十三 马廷鸾 (2008-07-02 16:17:47)
馬廷鸞

  馬廷鸞,字翔仲,饒州樂平人。本灼之子,繼灼兄光後。甘貧力學,既冠,裏人聘為童子師,遇有酒食饌,則念母藜藿不給,為之食不下嚥。登淳祐七年進士第,調池州教授,需次六年。

  寶祐元年,召赴都堂審察,辭。至池以禮帥諸生。二年,調主管戶部架閣。三年,遷太學錄,召試館職。時外戚謝堂厲文翁、內侍盧允升董宋臣用事,廷鸞試策言強君德,重相權,收直臣,防近習。大與時迕,遷秘書省正字。四年,尤焴提舉史事,闢為史館校勘。

  初,丁大全令浮梁,雅慕廷鸞,彌欲鉤致之,廷鸞不為動。試策稍及大全,及廷鸞當輪對,大全私謂王持垕往□間焉。廷鸞素厚持垕且同館,不虞其諜也,密露大意。持垕紿曰:「君猶未改秩,姑托疾為後圖乎?」廷鸞曰:「此微臣千一之遭,其何敢不力。」持垕以告大全,及候對殿門,格不得見。翼日,以監察禦史朱熠劾罷。宋臣遣八廂貌士索奏稿,稿雖焚,聞者浸廣,忌者愈深,而廷鸞之名重天下。開慶元年,吳潛入相,召為校書郎。

  景定元年,兼沂靖惠王府教授。時大全黨多斥,宋臣尚居中,言路無肯言者,諸學官抗疏,疏上即行。會日食,與秘書省同守局,因相與草疏。潛以書告廷鸞曰:「諸公言事紛紛,皆疑潛所嗾,聞館中又將論列,校書宜無與,以重吾過。」廷鸞對曰:「公論也,不敢避私嫌。」越數日,宋臣竟坐謫,徙安吉州。兼權樞密院編修官。時賈似道自江上還,位望赫奕,廷鸞未嘗親之。輪對,言:「國於東南者,楚、越霸而有餘,東晉王而不足。乞遏惡揚善以順天,舉直錯枉以服民。」遷樞密院編修官兼權倉部郎官。

  二年,進著作佐郎兼右司,遷將作少監。三年,一再乞外補,不許。廷鸞論貢舉三事:嚴鄉里之舉,重臺省之覆試,訪山林之遺逸。又言荒政,宜蠲除被災州縣租賦之不可得者。擢軍器監兼左司,兼太子右諭德,升左諭德,行國子司業,乞免兼左司。輪對,言:「集和平之福者自陛下之身始,養和平之德者自陛下之心始。」兼翰林權直,擢秘書少監,升權直學士院。四年,擢起居舍人兼太子右庶子兼國史院編修官、實錄院檢討官。入奏言:「太史必當謹書災異。願陛下翕受敷施,以壯人才之精神;虛心容納,以植人言之骨幹。念邦本而以公滅私,嚴邊備而思患豫防。」時再召用宋臣,廷鸞引何郯之說進,極言宋臣不可用,帝從之。薦士二十人,進中書舍人。程奎污穢詭秘,不當補將仕郎;王之淵為大全黨,不當通判江州;朱熠不當知慶元府及為制置使;林奭、趙必、張稱孫不當與郡:皆繳還詞頭。兼國史實錄院。五年,彗出,上疏極言天人之際。遷禮部侍郎。理宗遺詔、度宗登極詔,皆廷鸞所草。兼侍讀,辭,不許。疏列孝宗之政以告。升直學士院。

  咸淳元年,進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兼同提舉編修《經武要略》。丁母憂。三年,同知樞密院事兼同提舉編修《經武要略》。入奏言培命脈,植根本,崇寬大,行仁厚。又言:「恢大度以優容,虛聖心而延佇,推內恕以假借,忍難行而聽納,則情無不達,理無不盡,姦人破膽,直士吐氣,天下事尚可為也。」兼權參知政事。五年,進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進右丞相兼樞密使。八年,九疏乞罷政。九年,依舊觀文殿大學士、知紹興府、浙東安撫大使。上疏辭免,依舊職提舉臨安府洞霄宮。

  度宗初年,詔詢故老,專以修攘大計叩之趙葵。葵極意指陳曰:「老臣出入兵間,備諳此事,願朝廷謹之重之。」似道作色曰:「此三京敗事者,詞臣失言。」廷鸞每見文法密,功賞稽遲,將校不出死力,於邊閫升闢,稍越拘攣。似道頗疑異己,黥堂吏以泄其憤。及辭相位,帝惻怛久之曰:「丞相勉為朕留。」廷鸞言:「臣死亡無日,恐不得再見君父。然國事方殷,疆圉孔棘。天下安危,人主不知;國家利害,群臣不知;軍前勝負,列閫不知。陛下與元老大臣惟懷永圖,臣死且瞑目。」頓首涕泣而退。

  瀛國公即位,召不至。自罷相歸,又十七年而薨。所著《六經集傳》、《語孟會編》、《楚辭補記》、《洙泗裔編》、《讀莊筆記》、《張氏祝氏皇極觀物外篇》諸書。

  論曰:史彌遠廢親立疏,諱聞直言。鄭清之墮名於再相之日。彌遠之罪既著,故當時不樂嵩之之繼也,因喪起複,群起攻之,然固將才也。董槐毋得而議之矣。葉夢鼎、馬廷鸞之所遭逢,其不幸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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