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听说,因为路易威登是家乐福的大股东,而且路易威登支持ZD,所以网友们要抵制路易威登、抵制家乐福。我个人觉得,这种抵制对现实的经济层面上的影响不大。但是,我仍然对这样的举动表示赞成,因为这说明着中国人的一种姿态,爱憎分明、不受人欺辱的姿态,况且最初发表号召的帖子也是要人们5月1日不去家乐福,这说明这次抵制是理智的,目的就是要表达我们的态度。
对于是否抵制家乐福,赞成、不赞成都无可厚非,毕竟大家都是在爱国的立场来发表看法的,只是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完全没必要互相攻击。不过,最近在网上看到这样的一段话:“中国持有美国国债规模世界第二,可以说是美国第二大股东,那是不是说美国打了伊拉克战争,一些阿拉伯国家的朋友因此要顺便抵制中国呢?”对于这话,我只能说它是彻底的、哗众取宠的谬论。当然,我无意攻击说这话的网民,只是就这句话是否成立发表一下看法。
从这话的逻辑关系上看:中国持有美国国债世界第二,推出第一个逻辑关系:中国算是美国第二大股东。美国打伊拉克战争+中国算是美国第二大股东,由此推出第二个逻辑关系:一些阿拉伯国家的朋友是否因此要顺便抵制中国。
第二个逻辑关系应不应该成立我们不去讨论,我刚才已经说了,这是看问题的角度不同。但我们发现,它的成立有一个重要前提,就是第一个逻辑关系成立。第一个逻辑关系真的成立么?
恕我才疏学浅,我还真是第一次听说持有一国的国债就可以算做该国的股东这么一说,也第一次见到一个公司(美国)可以这么公然的干涉、影响、试图破坏股东(中国)的私生活(内政,比如涉藏决议、台湾问题),这种偷换概念的逻辑真是幼稚!
这和我们生活中的现象是一个道理的:一个公司(美国)因经营需要,向其它公司(国家)借款(发行国债),并约定了还款期限(国债期限)和利息(国债利率),这是商业活动中常见的事情,即便没有学过法律的人也应该知道,这只是简单的债权、债务问题,与该公司的股权没有任何关系,该公司的具体经营活动也与债权人没有任何的关系(当然公司倒闭债权人将面临无法收回债务的风险)。从经济博弈论的角度来看,债券人和债务人在博弈的过程中是对立的双方。如此说来,何来中国可以算做美国大股东、阿拉伯人要顺便抵制中国一说!?
所以我们说,刚才那句话的整个逻辑关系是十分蹩脚的、十分荒谬的。
拿这样一句看似比喻经典、实则逻辑混乱的话来反驳中国的爱国网民,我只能看着这些可爱的小朋友说,你们有点很傻很天真哦~
验证码:请点击后输入验证码 收听验证码
发评论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