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阅读习惯
借在家静养的机会,决定读几部长篇小说。
美国作家托马斯·沃尔夫的《天使,望故乡》,据称是上世纪初美国文学的名作,连福克纳都将沃尔夫排在自己前面,这部名著500多页,我却两天就翻完了。
这种阅读习惯一直没有改变,我对自己都有些恼火。没办法,我读小说历来就是一顿乱翻,至今认认真真读完的长篇,十年前王跃文的《国画》,十八年前贾平凹的《废都》,二十年前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中小学时读过无头无尾的烂书《水浒传》《西游记》《林海雪原》。读大学中文系时,系里开出的必读书目是中外名著三百部,如实说,我没读完过。即使读了,也是一顿乱翻。特别是那时出版业经文革浩劫后还在恢复中,图书馆的小说都是上世纪五十年代出版的,竖排式,外国文学作品特别是苏俄文学中的人名,什么斯基之类,一长溜名字,看了就让人眼花。因此我往往是只读小说前面的简介,再读有关评论,然后一顿乱翻。遇到考试时,再借女同学的听课笔记看一下,考试时分数往往比听话的女生要高,这让她们很是不解。
我曾一度对自己的这种阅读习惯感到茫然,后来得知一些名家也有各自的阅读习惯,才稍稍心安。比方古人还有现代文学史上的周作人等,就有上厕所读书的习惯。郝懿行的《晒书堂笔录》中记载:“钱思公言平生好读书,坐则读经史,卧则读小说,上厕则读小词。谢希深亦言宋公垂每走厕必挟书以往,讽诵之声琅然闻于远近。”这些人读书是很认真的,但各有不同的读书场合,也可视为不同的读书习惯。
我并非读所有的书都是一顿乱翻,人文方面的著作,却读得很耐心。如前两个月获赠一套十卷本的《中国通史》,第一卷仍只读了不足百页。读这类著作,速度慢,是因为我读几行就要有所思,有的段落还要划上线,这一思考往往就中断了阅读,一本书就要很久才能读完。所以,常常是几本书同时阅读,只是阅读的进度不一而已。
唯有读小说,速度快得惊人,岂止一目十行哟。我常常问自己,是不是自己眼高手低?思来想去,皆因小说比之学术类著作,还是白开水与茶的关系吧。总觉得自己若是写小说,也是可以的,但学术类著作就不同了,有的可能穷尽作者一生的心血才能写就。因此我对小说作家们是有些歉意的,不过,若是读者们对我即将在全国书店上架的小说《权力·人大主任》也是一顿乱翻,我是没意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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