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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万律师同行:请珍惜我们来之不易的话语权

(2011-07-15 12:15:56)
标签:

杨金柱

话语权

中国律师

斯伟江

律师团

杂谈

分类: 律师文集

  二十万律师同行:请珍惜我们来之不易的话语权


  
  自李庄案后,我们律师界通过自发的维权活动,借助网络和新闻媒体的帮助,我们律师界和法律界获得了一些可怜的话语权,同时也开创了律师结伴而行,组建律师团、顾问团集体发声、集体办案的新模式。也正是依靠这些话语权和新模式,中国律师又再一次参与了“北海律师惨案”的辩护活动。
  
  对这样完全由律师自发组织起来的活动,网络和舆论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认同,广大律师同行也是一片叫好。但就在其中,也不乏有一些不和谐的声音,从对律师团发起人杨金柱的非议及对律师的笑话,都来自我们律师的内部。似乎律师团和律师团的成员都是吃饱了撑得来多管闲事的,说什么杨金柱没资格代表我,律师团成了搞笑团了。
  
  我无法揣测这些的心理动机,但从实际效果来看,引来一片叫骂声。相信那句话:公道自在人心。每一个人的行为,除了由自己的是非评价标准外,还是有社会公共的善恶标准的。
  
  在此,我不想再来指责那些说风凉话的人,我只是想说,作为一名律师我们都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抗争机会和话语权。很久以来,我们二十万律师没有话语权,我们的主管部门没有话语权,我们的行业协会没有话语权。否则,仅凭中青报的一篇报道怎么可能把中国二十万律师妖魔化了呢。但也正因为李庄案中国律师被集体妖魔化了,才有中国律师的集体行动、集体发声,才赢得了一点话语权,才有了一些正面形象。
  
  当整个行业正当的执业权遭遇挑战的时候,当我们的同行被迫害、被陷害、被职业报复的时候,我们每一名律师都有责任和义务起来呐喊和维权。因为我们不是在替别人维权,是在替自己维权,也是在为普通的百姓维权甚至是为那些迫害和刁难我们的人维权。
  
  俗话说,时势造英雄。自李庄案以后,律师界的话语权自然而然地集中在那些首先敢勇敢“跳”出来的人,所有参与李庄案辩护的律师和顾问团成员都算,杨金柱也算一个。从实际效果来看,现在律师界话语权相对集中在杨金柱、陈有西、斯伟江等少数几个敢于发声和善于发声的人身上,是他们用自己的行动和呐喊了成就了自己不同反响的影响力。
  
  相信,对律师界话语权的相对集中,会有很多人不自在、不舒服甚至不服气,所以才会引来求全责备和冷嘲热讽。但我坚信,这不是律师界的主流,大部分律师都会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甚至还非常脆弱的话语权,我们太需要有人能替我们说话了。虽然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自己发声,但当我们不如他们,不能替代他们的时候,就应该好好维护他们的话语权。
  
  也许他们并不完美,也许他们并不高明,时不时的还会显露出个人英雄主义的色彩。但这不要紧,中国律师才刚刚真正走到一起,才真正有了一点点的话语权。相信,经过一次次的洗炼,他们会变得越来越理性、越来越智慧、越来越完美。路,总是人走出来的。
  
  在此,我要对二十万中国律师同行说一声,放下一切陈见和隔阂,珍惜他们、爱护他们,和他们一起把所有的事做得更好。当然,在此我还要说一句,如果有人能站起来立即替代甚至超过杨金柱、陈有西、斯伟江,我同样会义无反顾地支持你,正如支持他们一样。


  
  天上的虫子
  
  2011年7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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