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时外道纷然。异端竞起。邪辩逼真。殆乱正道。乃仰慨圣教之陵迟。俯悼群迷之纵惑。将远拯沉沦。故作斯论。
第四陈述外道兴盛于世,此即是提婆造论的原因
“于时外道纷然”下,第四明邪兴,即提婆所为(提婆所作的事情即造百论)缘(原因)。
有邪故有正,邪去正不留。生死、涅槃,真、妄,等皆例也。
(正法是为破除邪法而说,邪法若破除,正法也随之舍弃。若不舍弃,即成障碍。金子虽然珍贵,不能放着于眼中。佛法中,生死和涅槃、真与妄,诸如此类相对概念,都是依同样的道理对谈的。)
就文为二:初、明邪兴。二、破邪造论。
问:邪障于正,云何能感提婆?(众生应依善缘而能感得听闻正法,故有此问。)
答:此等外道,凡有三时。一、过去本习大乘正道。二、中途忘正学邪。今第三舍邪从正时。(此明众生宿有善根,今时缘熟,故将闻正法而破除邪执。)
以此邪将倾,正观将发,故感提婆出世,以大乘法,破彼邪见,令回邪,悟入大道。若非此邪,不感正。恶感佛亦尔。具此三义也。
“邪辩逼真”者二义。一、逼斥真道(邪说排斥正法)。二、逼似之逼(邪说混淆正法)。
故下文云:“殆乱正法”。(殆:危险到以至于将灭亡的地步。乱:纷乱,是非难辨。)如精石乱于白玉,好鍮似于黄金。
故外道立三宝,内教亦然。外道立二十五谛(数论派)、六七谛(胜论派六句义、七句义、十句义)、十六谛(尼揵子-苦行派十六谛,正理学派十六句义),内法亦然也。
【二十五谛】(术语)数论外道说明宇宙万有开展状况顺序之根木原理也。所谓二十五谛者如表。即自性(物质的本体),受神我(精神的本体)之作用而生大,由大生我慢,由我慢生五唯,五知根,五作业根,心根,又由五唯生五大。而神我与自性之关系,恰如跛者与瞽者。神我虽有智的作用,然不能动,自性虽有活动作用,然不能生为其活动之源之动机,盖神我为使自性有活动者,自性为使活动,动机实现者,由此二相生中间之二十三谛也。
FROM:《佛学大辞典》丁福保 编
【句义】(二)梵语das/a pada^rtha^h!。句义,即指依语言所诠表之内容、意义及其对象。乃印度胜论学派(梵Vais/es!ika)之主张,由慧月(梵Maticandra)所倡导,谓一切诸法之实体、属性及其生成、坏灭之原理,可用十个范畴加以显示,即分为:实、德、业、同、异、和合、有能、无能、俱分、无说等十要素,而一切万有之生成、坏灭,即依此等要素之集合、离散而成。按胜论学派之祖优楼佉(梵Ulu^ka )立实乃至和合之六句义(六谛)说,即一般所采用之六句义说,后加无说句义,为七句义说,最后复由慧月成立十句义说。即: (一)实(梵dravya )句义,为法之实体,亦为以下九者所依之体,计有地、水、火、风、空、时、方、我、意等九种。即形成万有之要素分为九类,前五者为物质之要素,时、方为成立时间、空间之要素,我、意二者指心理之要素。有色、味、香、触者为地;有色、触、味及液润者为水;有色、触者为火;唯有触者为风;唯有声者为空;令起彼此、俱不俱、迟速等语及概念之因,即为时;令起东、西、南、北等语及概念之因,即为方;觉、乐、苦等和合之因缘,而亦能起智之相,即为我;觉、乐、苦等不和合之因缘,而亦能起智之相,即为意。 (二)德(梵gun!a )句义,指实句义之属性功能。即事物之性质、状态、数量等义,计有二十四种。即色、味、香、触、数、量、别体、合、离、彼体、此体、觉、乐、苦、欲、嗔、勤勇、重体、液体、润、行、法、非法与声等(古说无重体以下之七性)。 (三)业(梵karma )句义,指实体之动作,计有取业、舍业、屈业、伸业与行业五种,以此五种包括一切运动。 (四)同(梵sa^ma^nya )句义,即有性,故又作有句义。为事物相互类同原因之原理。系知实、德、业三者同为有,为诠智之因。 (五)异(梵vis/es!a )句义,赋予万有一切特殊性、个别性,使其产生差异原因之原理,故产生九种实句义相互间之差异。于六句义说,此一异句义尚包含有能、无能与俱分三句义。 (六)和合(梵samava^ya )句义,结合以上五个独立原理,即指系属使有共同关系之原理。 (七)有能(梵s/akti )句义,与实、德、业三句义和合,决定共同或个别造自果的必须之因。 (八)无能(梵as/akti )句义,与实、德、业三句义和合,决定三者不造自果以外之其他余果必须之因。 (九)俱分(梵sa^dr!s/ya )句义,一法体具亦同亦异两用之因,即诸法同异之关系,除同、异句义之极端外,其他一切关系均包摄于此句义。 (十)无说(梵abha^va )句义,对以上九种存在之原理,指成为非存在之原理。以实、德、业等为例,若因缘未和合,则有未生之‘未生无’;因缘力尽则灭之‘已灭无’;有一方则无他方之‘更互无’;有性与实、德、业不和合故无之‘不会无’;以无因故,过、现、未不生之‘毕竟无’等五种无。 前九句有关有性,第十句就非有立句义,以总括万有之生存坏灭。又成唯识论述记卷一末,广以诸门分别十句义。[胜宗十句义论](参阅‘五种无’1186)
FROM:佛光大词典
【十六谛】指印度正理学派所立之十六种认识及推理论证方式。又作十六句义(梵s!od!as/a pada^rtha^h! )。正理学派以考察十六谛乃到达解脱之要件。而龙树则于其广破经、广破论、回诤论中批判十六谛,并一一破之。十六谛者:(一)量(梵prama^n!a ),乃获得真智之方法,有现量、比量、声量、譬喻量四种。(二)所量(梵prameya),乃指知识之对象,有:我、身、根、境、觉、意、作业、烦恼、彼有、果、苦、解脱十二种。(三)疑(梵sam!s/aya ),指对所见事物之特性未明确之知,此乃推理论证之基因。(四)用(梵prayojana ),指解疑之作用。(五)喻(梵dr!s!t!a^nta ),指凡人、学者皆认可的推理论证之标准根据。(六)悉檀(梵siddha^nta ),即宗义,乃立者之主张。(七)支分(梵svayava ),乃论证之形式,即指五支作法。(八)思择(梵tarka ),指为了知事物真相,根据其原因,而行深思推理。(九)决(梵nirn!aya ),指义理之决定。(十)论义(梵va^da )。(十一)纷义(梵jalpa),指为坚守自说,用难难等不正之法。(十二)坏义(梵vitan!d!a^ ),指自无立论,而以不正之法难他人之立论。(十三)似因(梵hetv -a^bha^sa ),指似是而非之因,即不正之因,有不定、相违、问题相似、所立相似、过时五种。(十四)难难(梵chala ),乃指故意将敌者之语曲解,而非难之。(十五)诤论(梵ja^ti),敌者颠倒同法、异法,以非难立者之正确论证,此与古因明之十四过类相当。(十六)堕负(梵nigrahastha^na ),指立者因误解、不解而致败北。[百论疏卷上之中、印度六派哲学、印度哲学史、中观佛教论考(山口益)]
FROM:佛光大词典
尼揵子-苦行派十六谛:闻慧生八:一、天文地理,二、算数,三、医方,四、咒术,及四事陀,故云八也。次修慧生八者:修六天行为六,及事星宿天行为七,修长仙行为八。
慕上曰“仰”,临下为“俯”。
言“纵惑”者:外道.内无正观.以制邪心;外阙善师.以遮其恶,故纵起此邪惑之心也。(纵起,丛生。)
“远拯沉沦”者,第二.吐言作论。论主(提婆)运怀旷远,拯救外道.沉没苦海.回流恶趣也。
所以防正闲邪。大明于宗极者矣。
“所以防正、闲邪”者:防正者,护正法也。闲邪者,闲或训解,今用训静。令外道纷然悉静息也。(训:训释,解释。对于“闲”字,有解释为“解”,吉藏认为应该解释成“静”。即令邪见停止,恢复本然的清净。)
是以正化以之而隆。邪道以之而替。非夫领括众妙。孰能若斯。
“是以正化以之隆”,隆,兴也。“邪道以之而替”,替,废也。(赞叹正法因《百论》而兴隆,邪道因《百论》而废弃。)
“非夫领括众妙者”,结叹论主也。(最后总结性地赞叹提婆的智慧功德)
老子云:玄之又玄,众妙之门。今借此语,叹论主.体悟重玄妙道,故能显正摧邪也。
论有百偈。故以百为名。理致渊玄。统群籍之要。文旨婉约。穷制作之美。
第五释论名
“论有百偈”,第五释论名也。为三:初、释名。次、叹理。三、叹文。
偈有二:一、通偈,即首卢偈。有三十二字。(以32个梵文音节为一偈,是记字数多少的方法。首卢:古印度的一种韵文体裁,以32个音节为一首。又为计数单位,即32个音节。)
释道安云:胡人数经法也。莫问长行、偈,但令三十二字满,便是一偈。《龙树传》亦尔。故云:龙树乳哺之中,诵《四违陀》。《四违陀》十万偈,偈有三十二字。《智度论》云:《摩诃波若》十万偈,三百二十万言(10万偈,即320万字)。故知定三十二字为一偈也。今从百偈得名者,正言由此百偈,无邪不摧,无正不显。故以偈数为目也。
(此处讲到《百论》的得名,就是它由100首偈颂组成。意即百论长行有3200字节。刘常净《百论释义》释题中说:“提婆菩萨所造《百论》不止一部,今所知者有三:一是《经百论》、二是《四百论》、三是《字百论》。又有《法百论》、《辨百论》、《广百百论》的名称,此三皆是《四百论》的部分别名,详在后说。今此《百论》名《经百论》。因为此论称“修妒路”故。本传云:提婆“造《百论经》二十品,又造《四百论》以破邪见。”《付法因缘传》也说提婆造《经百论》,就是罗什所译的《百论》。唐代玄奘、文轨等称此论为《经百论》。十卷《慈恩传》中也有《经百论》的名称。《百论》的立名,因有一百偈颂故名,全论二十品,每品皆有五偈,共一百偈,故名《百论》。罗什翻译时,以为后十品无益此土,只翻前十品,仍用原名,称为《百论》。所以称为《百论经》或《经百论》者,“经”字梵名“修妒路”,一作“修多罗”。修妒路者,就是直说散文长行,例如十二部经中的第一,就是修多罗,就是指的散文长行。《百论》虽说有一百个偈颂,但并不是四言、五言、七言等为一句的四句偈,而是直说散文的长行,就名“修妒路”,就是经。所以这部论名《经百论》或《百论经》。原来偈颂有两种:一是通颂,二是别颂。别颂有四言、五言、七言等成为一句,以四句而成一偈者,名为别颂。另一种:莫问偈颂和长行,满三十二字即为一颂,这是古代印度人的数经法,名为通颂。《百论》的偈颂即属于通颂。例如《般若经》,有十万颂《般若》、二万五千颂《般若》和八千颂《般若》。这三部《般若经》,实际都是散文,并无一个四句偈颂,而通常却称之为十万颂、八千颂等《般若》,就是约通偈而言。”)
“理致”下,第二叹理。“渊玄”,深也。“统群籍之要”,要者,大也。可谓穷深极大也,摄一切理尽也。
“文旨”下,第三叹文。此论或一字论义,二字、三字,乃至十字,或默然论义;或动眼论义;或闭眼论义;或举手论义;或鸟眼疾转,或师子反掷。巧难万端,妙通千势,非可逆陈,至文当现。故言“穷制作之美”也。
然至趣幽简。鲜得其门。有婆薮开士者。明慧内融。妙思奇拔。远契玄踪。为之训释。使沉隐之义。彰于徽翰。风味宣流。被于来叶。文藻焕然。宗途易晓。
第六述注论人
“然至趣幽简”下,第六述注论人也。前发起称叹。次正明注人。
至趣者,谓理也。幽,深也。简,略也。其理穷深,其文极略。故鲜得其门户。鲜,即小也。
《古疏》传云:注百论,众人非一。合集论之,有十余家也。有二人注,最行于世。一、婆数(天亲)。二、僧佉斯那,次天亲也。
“有婆薮”下,第二正出注人。外国亦名和顺。
《付法藏经》云:婆数槃陀,善解一切修多罗义。婆数云天亲。天亲者,本是天帝弟。遣其生阎浮提,伏修罗也。其是割那舍阇人,云丈夫国也。“开士”者。天亲本小乘学,造五百部小乘论。方等遂没,翳而不传。兄阿僧伽是大乘人,见弟盛弘小乘,恐覆障大道,欲引诱化之,故为之现病。弟闻兄有病,来参慰之。弟问兄曰:何故病哉?答云:为汝故病。弟问曰:何故尔耶?答:汝弘小乘障覆大道,罪过深重故,为汝病也。弟曰:若尔此是舌过,当断其舌。兄曰:不须。汝可更造大乘论,令大道宣流。于是造大乘五百部论,时人呼为“千部论主”。开士之称,从后时得名也。
“彰于徽翰”者,古人以鸡毛为笔,故称翰也。
2008-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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