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记 [2009年03月04日](2009-03-04 10:15:14)
停车场百态
前一段时间放假,帮朋友照看了一个某景区的停车场,得以近距离接触有钱人,有钱人都是怎么生活的,我不知道,但从给停车费了可略见一斑。
先从有钱人中没钱的人说起,当然,我是从车的价位上判定谁更有钱的。
开小面包车的,应该是最没钱的了,但开小面包车的司机给停车费都比较痛快,特别是拉了满满一车人的车,几乎是见你过去就把钱递过来,绝没二话。只遇到两位个别的,还都是男司机拉着个年龄差不多的女人。以个是开着一个红面包车,两人坐在车里吃喝了一通后,下车准备进景区了,原来看见人家两人在吃喝,我没敢过去打扰,这时候我过去收停车费,那男人却说什么也不给,非得出来再交。这时候已经接近中午,我过了一会也去吃饭,恰好看见这两个人准备出来,看见了我,又拐过去往回走。为了那么点钱,我也懒得跟他计较,只是心里鄙视了他们一回,暗说,都40多岁的人了,为了这一块两块的至于这么跟我捉迷藏吗?另一位开面包车的就把我气的够呛了。那是一天早晨,我刚到,就看见一个灰色面包车停在角落里,我走过去,从后窗看见的是一只男人的皮鞋高高翘在椅背上,盖住这皮鞋以外部分的,是一个女人的卷发。我立即意识到这车里在干什么了,就赶紧躲一边去了。过了很长时间,车发动了,我见他们要走,就过去收停车费,没想到那男人立即跟我大吼,说凭什么收费,我说这是收费停车场,他说哪写着收费了,我告诉他在东南角有收费许可证的公示牌,他说看没看见,我就让他去看,他不去,反而说他没看见,就不给,谁让你们把牌子立那么远。还说,他以前来怎么都不收费,我说,那是我没来上班。他就开始批评我不按时上班,好像我是不是按时上班还得归他管似的,并且说着说着就关上车门要开走。我说,你不就是不想给这个停车费吗,不用找这么多借口,我不要了就是。说着,我就看看了他的车牌号,他一见我看车牌,仿佛突然想起什么,马上换了笑脸,掏出停车费走了。那男人满脸油光,都秃顶了。对了,那天是2月14号,情人节。他们走了之后,我再心里还骂了一句“这对老狗男女真不要脸。那个女的也真贱,连个房都开不起的男人,她也不嫌弃。”
第二等的就应该算开三十万以内的普通轿车的了,他们中间大部分也是挺配合的,只是一些特殊人物有故事。一类是警察。警察不开警车,按道理是要交费的,有的警察就二话不说地交钱,尽管还穿着警服或者钱还夹在警官证里。但有那么两个便衣的,竟然掏出警官证来逃避交费。一个说他是市局的,我说,市局的你开的不是警车,也要交费,他连理都不理我,带着孩子就扬长而去。一个说是派出所的,也把警官证掏出来给我看看,派出所的更惹不起,那是“现管”,我只好不收。另一类就是“官”。一个人不交费,说是市委的,指着车牌说“小号车”,我一看,是“鲁F0002X”,这车是市委的不假,但市委的就应该不交费吗?我突然想起《小兵张嘎》里那个胖翻译说的那句话“老子在城里吃馆子都不花钱,吃你几个烂西瓜你还敢要钱?”,原来,吃“霸王餐”的不止是国民党的汉奸!还有一类就是新闻记者。虽然规定上没有记者的车可以不交费,但他就是不交,还拿出记者证,说门票都不花钱,停车还收钱?我就明白了,这种人是白吃白喝白拿白占惯了,从来都是别人掏钱给他的,突然让他掏钱不习惯,我也懒得跟他生气,也就只好算了。但不是所有的记者都这样,这期间我见到了一位认识的记者,我带着口罩,他没认出我,还是主动来交钱了。我没好意思露出真面目,也就敷衍过去了。更有甚者,不是记者,却冒充,拿不出记者证的也往里闯,还大摇大摆的,那样子,仿佛理亏的是我。
余下的就是开高档车的了。这其中开“三菱帕杰罗”这类大吉普车的多数都很野蛮,开着就跑,反正你也追不上,及时堵住了,也很豪横,非得出来给,实际上出来没有给的,都是从车后面偷着走来开跑了。还有一个开着北京牌照的,在我的堵截中,没有办法,终于给了车费后,还骂了我一句“这个死老娘们”。有点干脆就想拿车撞我,虽然气不过,但还是觉得不值得为了一两块钱跟他们这么治气。后来我想,开这样车的大概也都是我惹不起的那类人,那就认了吧。
最郁闷的是让人讹去了200块钱。那是初九那傍晚,一个“鲁K5999X”的黑尼桑,车体右侧面被刮擦了,不知道是不是在停车场刮擦的,那个女的气势汹汹地就说是在停车场刮的,非得让我赔,男的坐在车里劝女的不用吵吵,还叫一个老人和一个小伙子进车里等。我给朋友打电话,他有事来不了,我自己也无法跟他们争辩,更主要的是我没有经验,不知道这事一个怎么办,他也没遇到过,也无法处理。最后那男的说赔200块钱得了。我不知道赔200是多是少,好在我认识一个修汽车的师傅,就把车开到了他那,他找了领导,领导说那些漆修复了,给我优惠也得200块钱,当时我就想让那车在那修了,我把钱交给大修厂,可是车主怎么也不放心,非得自己拿着。最后拿着200块钱说明天来修。过后我去大修厂询问,领导说,他第二天来了,想让大修厂把他车其他的漆也修复了,大修厂不干,他也就走了。大修厂的人说,他那车的漆还不知道是不是刚刮的呢,你也好说话,要钱就给他。现在他车也没修,不知道又留着讹谁去了。你也不用上火,不该赚的钱不能赚,拿着昧心钱早晚是要遭报应的,他开着车,不定哪天出事儿,花的比那还多得多。后来咨询了律师,律师说这种纠纷目前没有法律依据,但一般认为开放式停车场只是出租车位,不负责保管,车辆及车内物品的安全,不归停车场负责。他那辆车不是新的,有刮擦的旧伤,作为车主,他不会不知道应该谁负责赔偿,他这样做,纯粹就是讹诈。
我会关注这个“鲁K5999X”车的。那个“X”不是我不知道,是我不想再惹麻烦而已。当时给了他200块钱,也是不愿意跟他上这个火。
如今,我上班了,不再帮忙管理这个停车场,但此段记忆以及引发的思考,会一直留在我的记忆中。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