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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妻同性恋男同性恋艾滋病离婚 |
分类: 时事评论 |
文/李清
《新京报》新媒体做了一期关于“同妻”群体的报道。报道说,2015年最新数据显示,目前在中国大陆约有1600多万女性嫁给了同性恋或双性恋男子,“跌入有名无实的婚姻”。调查发现,超9成的同妻出现了抑郁症状,超1成的同妻有过自杀行为。报道提出,“只要社会不能接纳同性恋,同妻就会作为受害者背后的受害者一直存在。”
“同妻”已经不是第一次受到媒体的关注了。毫无疑问,这一群体中的大多数值得同情。其一,她们多是被欺骗者,一开始并不知道丈夫是同性恋。其二,她们在婚后只有极少的性生活,甚至完全没有。其三,不少同妻还在冷漠甚至暴力下生活,乃至受着性病、艾滋病威胁。
然而,虽然总人数高达约1600多万,同妻真的那么值得同情吗?或者说,她们都只是社会观念的受害者,只要社会能够接纳同性恋,她们的问题就能获得解决吗?恐怕没有那么简单。
同 妻为何“大都毫无防备地跌入有名无实的婚姻”?应该说,主要是因为她们对同性恋,对自己的丈夫缺乏了解。但是,这除了社会、学校性教育不够,以及一些男同 性恋故意欺骗之外,不能说女方完全没有任何责任。媒体报道,有同妻结婚多年之后才知道丈夫是同性恋。多么荒诞!至少,许多中国女性需要在性知识方面加强学 习,尽可能避免因无知带来的悲剧。
许 多同妻不那么值得同情的地方,更在于她们知道自己是同妻后,仍不愿意离婚。当然,任何一个有问题的家庭,是否选择离婚是当事人自己的选择,而离婚本身也并 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但是,一方面极度抑郁、痛苦,另一方面又不愿离婚,真可谓是“哀其不幸,恨其不争”。报道中说,这是“受传统观念、社会制度、法律规范 等因素的桎梏”。可丈夫是同性恋的同妻,要离婚真的很难吗?说到底,还是许多同妻自己不够勇敢,不愿积极改变自己的状态。
说 到“社会不能接纳同性恋”的问题,其实这是一个似是而非的问题。固然,同性恋在中国的被接纳程度,远没有北欧国家那么高。可我们需要对同性恋有什么样的接 纳程度?比如,是允许同性恋婚姻呢,还是同性恋在社会不受任何歧视?很显然,前者在短期内难以实现,后者恐怕永远都不可能,即便法律保障同性恋的权益,也 仍会有人不接纳同性恋。而最重要的是,就算社会环境宽松了,男同性恋不再需要受压力娶妻,那些现在已经是同妻的怎么办?
也就是说,提高中国社会对同性恋的接纳度,与中国1600多 万同妻改变命运,是并行不悖的两件事。两者有一定的关联,但后者并不以前者为充分前提。现实中,丈夫不是同性恋,妻子在婚姻中过得不幸福的也比比皆是,并 且这些妻子同样有人抑郁乃至自杀,却也有很多人选择积极改变现状。报道中说,有同妻表示,“希望认识同性恋,也希望重新认识老公”。我倒!不知道她想怎么 “重新认识老公”?或许,是对丈夫能被“掰直”还心存幻想吧?
必 须要说,中国女性在婚姻里和社会上,整体而言都是相对弱势群体。但既然是说同妻的事,不宜把其他方面的女性权益问题太多地扯到一起来说。对于同妻们来讲, 其实自己的“同妻”问题没那么复杂。简单地说,就是你究竟能否接受当同妻?如果主要因“孩子和经济压力的牵绊”很难挣脱婚姻,那么你的问题其实已经跟是否 同妻关系不大,别人也只能听你倾诉“到现在他都没看过我脱衣服的样子”之类,帮不了你。而如果你对丈夫是同性恋完全不能接受,那么,无论是面对婆家的利 诱、威胁,还是面对丈夫的“菜刀和膝盖”,都应当坚决地选择离婚。要知道,“社会接纳同性恋”到了最高的程度,同性恋丈夫也不会接纳身为女性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