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星商演喝酒是“潜规则”吗
然而,这股“雄风”,也劲刮女性江湖,特别是在娱乐圈中,“陪酒”竟成一个“潜规则”,不喝酒,可能就“交不上朋友”,或者给你好果子吃,真个是“敬酒不吃吃罚酒”。
日前,李湘受邀到山西介休主持某楼盘开盘仪式,活动结束后,一些企业家聚集在酒店,等待李湘前来用餐。李湘觉得工作结束了,没必要再参与这样的社交。主办方跟她沟通,表示即便不吃饭,打个招呼,敬杯酒或饮料,再去机场也不迟。可李湘拎着行李执意要走。这时主办方很不满,不再安排车辆送她。据说还给酒店保安打电话,让他们禁止所有出租车在门口等停。李湘的化妆师见势不妙,还报了警——如果不加以探求真相,恐怕李湘又要被传为“耍大牌”了,并且将越描越黑。在常人的理解中,一个女明星的出场,已经是够“威水”了,合个影,签个名,效应足够了。没曾想,这些远远不能够满足“超级追星族”的要求。由此可见,李湘出席这样的活动,不仅是作为主办单位的一个“花瓶”出现,而且是被当作一个棋子交易了。谁知道主办方如此不厚道的背后,隐藏着哪些不可告人的瓜葛呢。
就李湘“失陪”事件,某报策划采访了20多位娱乐圈的当红女明星,本想让她们对此事发表一下看法,没想到她们当中有很多人也遭遇过这样的“潜规则”。比如周彦宏演出经常被“黑”,如果没去“应酬”就遭殃;柯以敏在厦门酒吧曾被强行加演;还有汤灿,经常有主办方不高兴的时候。(以下摘录报道)
李湘本人对此事的姿态是:我们没必要和主办方再吃饭,因为当天9点开始做活动,10点多节目结束后,我们就要离开,因为要赶下午1点的飞机,回北京录节目。那个地方到太原机场要一个小时,如果吃饭怎么赶通告?这个活动是帮一个朋友的忙才去的,做完活动我们在现场已经和经销商合了影,而且也见过面了,等到我们要上车时,他们又叫我们上去吃饭,可是我们根本不可能上去,因为飞机来不及了。就算我们有时间,我们也不会去的,因为吃饭和喝酒是两码事。
周彦宏:歌手被主办方“黑”是常事儿。今年5月,我们在江苏南通的一个小地方演出,当时演完都晚上了,主办方企业说要跟我们一起吃饭,我演出本身挺累的,所以就婉言谢绝了。结果他们第二天中午又提出这个要求,我们还是谢绝了,当时主办方就觉得我们不给他们面子,然后就开始难为我们。那个地方离上海特远,等我们要走时,一个主办方的人都找不到,手机永远不接,而且互相推诿,我觉得挺恶劣的。
汤灿经纪人:我们没碰过这么严重的事,但也有不去吃饭,主办方不高兴的时候。艺人是去唱歌不是去吃饭陪酒的,所以演出完就OK了。如果我们当时不累,而且也没有通告要赶就会出席,但一般汤灿演完都是晚上10点多,卸完妆就更晚了,很难休息好,所以一般都会推掉。希望大家体谅艺人吧,他们也很不容易。
博主在过去的供职单位多次参与接待应邀参加活动的演艺界人士,其中不乏大牌,我们的工作一律被要求“热情、真诚”,吃饭、作息完全尊重对方的要求,绝不无端干预预定安排。诸如喝酒应酬之事,是绝对不可能的,更没有把人家拉出去炫耀之事。大家合作愉快,活动效果也逾常良好。当然,我们搞的都是公益性质的活动,不存在商业行为,大概是离“江湖”偏远。
尽管这些女明星对“喝酒”的遭遇满腔苦水,我们还是不得不说——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既然商业了,就难免被江湖上“规矩”一回。可以想象,主办单位、运作中介跟这些女星“谈生意”的过程是何等艰辛,要促成一个稍微名气大点的腕儿“露脸”,其工作复杂程度往往赶得上总统出访之烦琐了。人家有所求,就必然有所图,都在一个“利”字上,花钱搬动你,就要弄回超值的回报,不然这锤子买卖就不划算了。因此,说“潜规则”,实际上也不全是,毕竟这也是江湖上明摆着的事。要避免陷入这个“杯酒江湖”,看来得清醒在先——什么活可以接,什么钱可以赚,接什么人的活,赚什么样的钱。有些明星乐此不疲长期奔波在此类活动中,有时候到了现场,才知道是啥性质的活动,大呼“冤枉”,这就很难得到“潜规则”式的同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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