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无数链接去搜寻一段与我无意义的过往,讨厌这样的自己。
随爷半夜的电话,说在喜窝听到很棒的乐队,大概是广州本地最好的了,我说,主唱是不是个短发清瘦的人,他说是,讨厌,小随和Q老是在去我想去的地方~
我是从阿贵那才知道朱芳琼这三个字怎么写的,然后通过万能的勾哥才知道原来坐在我面前低调的牛仔裤上都是油漆的小刚说是他偶像的男生,原来是酱紫出名的。好八,我承认我一直对有大智慧大才华却低调的人抱有盲目景仰的心里,让我保持这种童心八,呃——
明天,去看另一张单纯的笑脸~想起来就让人觉得阳光明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