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什么东西一年不用,就永远不会用上(如衣服),该及时“扬弃”。
老屋储藏室挪作它用,差英子去处理旧物。十几年没动过,估计全是废物。最后剩下灰尘覆盖的一箱, “看看是否有用”?——英子不好判断,搬回家来。
不经意扒拉一下,有些发呆(本想说“惊呆”,觉得欠“老成持重”,不如说“痴呆”,符合老去的特色)。
旧信而已。大多20年前,最早正好30年前(1979)。
完全忘记曾经收藏;基本忘记信中涉及所指;只隐约记得那时不知天高地厚。
于是兴致勃勃向几位信主报告此事(也难怪互爱至今,原来二三十年前就鸿雁传书频繁!),并自作聪明想一创意:打出来给他们看看。
他们反应平平:“哦”?“好。”——
和GGuo说当时确实是“百感交集”,她不以为然让我“冷静三天再说”,还问“要不要打个包把你从前的快递奉还”,恐怖。
小C冷静,不像我猛的“失而复得”显得如获至宝。盖因她收藏有更为久远的玩意(我忘记她善收藏了)。
BOB好点,感情充沛鼓励;WQ不看博客的,说是如果打出来发给他……
至于那最早的信主“Why not? Sounds really good to me.”倒是记得某人当初给她的信,竟然也存我处!
最后基本一致的态度:随你折腾吧,高兴就好(一贯的宽容)。
这样一来“更新”过程中的“插曲”,将延续一段时间。
珍珠说“曾经很痴迷,但现在淡出我的生活很久了。”那我相反,曾经不以为然(果真“颉颃型”?),现在突然冒出于眼前,不想让这些“出土文物”和人一起垂垂老去。
人生有几个10、20年,如今还有多少事情能拨动自己的感官?
岁月的单行列车轰隆向前,同行无数,知音几人?上上下下中,陪你走过不同年龄停靠站点得,不出两位数,如自然规律不可抗拒。
曾经和那些可爱的人,交换过可爱的心,并相印至今,感恩。
而“再好的东西都有失去的一天,再深的记忆也有淡忘的一天,再爱的人也有远走的一天,再美的梦也有苏醒的一天”。现在不要说拿笔写信,打字都没功夫,遂使短信“竖子”成名。时代在进步。
三天过去,平静如常。承认是因为唤起一些记忆,才“百感交集”。
不是敝帚,但是自珍。与旁人无关。
结果害的黄姐姐百忙当中查资料,不好意思。
我20年前看,肯定不知道其中意思,不然不会一意孤行。
今让兔子查字典,据说意思如下:“颉颃”(读作“鞋航”),“颉”,鸟向上向下飞, “颉颃” 借指不相上下,转义:对抗性;
确切意思不知道,猜是隐喻“逆反”、“不驯”的意思吧,哪天问问信主。
也惭愧于风的厚爱。她说“可作现在的范本,读熟、记牢,提前给我家小丫上课去”?——千万别!
兔子粗粗阅后反应依次如下:1惊“MY
同时捡回来的还有兔子婴儿期的衣服,我问要不要留作纪念,被嘲笑“我反正不要,你自己处理”。扔了。
她们是向前看。
故,风:千万别在孩子跟前倚老卖老。O(∩_∩)O,要闹笑话的。
GGuo说我“还没有老到需要怀旧的地步”。
不是怀旧;更非祭奠。因为各位都好好的。上帝保佑!
岁月不可能回光返照,却可能让20岁的朝阳和60岁的夕阳同样在掌心放光。
如果一股脑扔给收破烂的,也就没下文了。
其实信主们大多不看博客,所以版权所有,侵权不究。况且有人自告奋勇代为打字。
一定要论存心:一是窃笑信主们,再没机会批评咱鬼画桃符的书写了,别看“一个比一个字好”;二是中年回望年轻,可见当初曾经如何信口雌黄(非贬义)。
没别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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