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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白朝阳案:“不可“意气用事”

(2010-06-17 14:2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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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

牺牲品

怒言

博弈

白朝阳

杂谈

                评论白朝阳案:不可“意气用事”

    我们生活的世界越来越不缺少焦点,只要上网,你发现人们总是会围绕各类的问题展开讨论甚至争论。但奇怪的是,这样的你来我往到最后不是主题跑偏十万八千里就是无疾而终再无声息。似乎人们只喜欢享受一个沸腾激烈的过程,至于高潮之后能否产生一点点建设性的结晶,他们并不关心。在信息爆炸的时代,这样的杯具不断上演,口水与笔墨,文字与画面,只是一种感官的消费品,于时代的良性发展,它们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和义务。网络关于白朝阳一案的热议,似乎又在朝着这样“只图一时痛快”的趋势发展。

 

   事情大概是这样的:2年前,河南巩义市人白朝阳发现通缉犯刘进学,遂向公安机关报告,并组织扭送。其间,刘进学猝死,白朝阳及三个同伴犯被判非法拘禁罪,分别被判十年以上徒刑。

 

     不少网民很愤怒,觉得白朝阳见义勇为反遭牢狱之灾,不公平、不值得,今后大家都别去见义勇为了,反正好人没好报。有人甚至怒言:“扭送案若不改判,日后中国必将再无挺身而出、见义勇为等公民行为。”这种愤怒完全不出乎我的意外,这是一种鲜明的“中国式”的愤怒。中国骨子里感性思维发达,理性思维缺乏,接触问题只是表面的,分析问题只是表面的,得出的结论也是过于主观和缺乏深度的。这样思维方式,对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都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白朝阳一案,有人付出了生命,有人付出了自由,如此沉痛的代价,难道还不值得我们去用心思考,去吸取教训,转化出一些具有建设性的东西,来让我们的社会变得更美好吗?试想如果网络、报纸、电视全都充斥着如上那般“意气用事”的舆论,并最终对公民的言行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那我们生活的世界将变得多么恐怖?

 

   不过,再多的无用愤怒与偏激也无法掩盖一些充满理智、智慧与责任感的言论,他们的存在让我们看到了这个国家与社会的希望。在此,我撷取了其中一二,与大家共享。

 

       见义勇为者不该成为法律自身博弈的牺牲品》

  “也许,白朝阳等人对刘进学的死亡确实负有一定的法律责任,但其是否真的需要承担如此严苛的判决,确实有待商议。法律的终极价值在于声张正义和矫正偏差,法律自身的不完善造成的困顿,不应该让公民来为其买单,见义勇为者不该成为法律自身的博弈的牺牲品。相比,11年这样的重刑而言,也许一个较为适中和人性化的判决,更能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义。”

 

       《见义勇为为何屡遭诉讼》

  “对待见义勇为的态度,我们不仅需要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的角度去看待,更要从建立现代法治社会的角度去考量。鼓励公民见义勇为,实际上是将本应由政府承担的职责,转嫁到了公民身上———这便是见义勇为遭遇尴尬的核心所在。因此,与其鼓励更多公民见义勇为,从而打击犯罪,不如花力气打造一个快捷、有效的安全体系。到那时,面对违法犯罪,公民只需一个电话就可让警察来迅速处置;而不是自己赤手空拳、冒着违法的风险与歹徒肉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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