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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色戒》(2009-08-03 02:17:19)

一碗雪白的大米粥,让人怀念冬天。窗外满世界的噪音,让人怀念离开已久的家。

原来耳朵也是有惯性的,从喧闹到静谧,再到喧闹,耳朵在怪罪我折磨她们了。

 

打开今天刚买的肉松,一股久违的香气扑鼻;与此同时,电影《色戒》血红的标题在显示器上幽然铺开。我是无论如何都不情愿追赶时尚,筋疲力尽。记得两年前,还在Pitt的时候,友笑面如花地说,她在波士顿看了首映,我无动于衷的“哦”了一声,便将这个电影抛之脑后了。印象最深的是电影的最后,麦太太轻张丹唇,道出“走,快走”,还是女人输了,输掉了精心策划的一切,输掉了朋友和自己的性命。她输给了感情!“每个人都是镀在痛苦这一底片上投影到人生大银幕上”,“每个人都是带着一副原形来到这个世界的”,还是作为王家枝的那个她离“原形”最近,青涩单纯的脸庞。在这个历史大背景下,每个人“被描绘为一个人,走的时候要洗尽粉黛,不然你就丢了原形,再也找不到来路”,家枝被考究的旗袍,胭脂粉黛香水装扮成麦太太,但走之前她不得不找回原来那个自己,为了找到归家的路,即使在黑煤山。

 

肯定有人会说,她救了他,他为什么还忍心杀她。这就是男人略胜一筹的地方。男人可以在上半生,下半生,这辈子,下辈子跌宕翻滚,他们可以找回自己的原形,他们不会因为某个人而忘记自己的原形,他们会认得回去的路。男人也是健忘的,“遥远的记忆不怎么伤身体”,他至多回到麦太太住过的那个房间,看一眼她的气息尚存的床,但转身离去的瞬间,一切也就变成了遥远的记忆。

 

不管是《断臂山》,还是这部《色戒》,李安电影的结尾契合王朔书中的一句话,生活里没有这个人,这个人走了就不会太影响生活,处处睹物思人的滋味可不是好受的。《断臂山》里,打开衣橱,衣服还在,断臂山明信片还在,和他打斗留下的血迹还在,但他已经不在了;《色戒》里,易先生回到那间房,看着那张床,也许犹闻伊人在,但伊人已远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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