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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同志在聚点活动有关的法律问题的解答 (2008-05-03 01:40:16)
1、警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接受询问者(并非犯罪嫌疑人)在纸上写下自己的名字,手举写有自己名字的白纸在胸前,接受正面拍照?警方对接受询问者这样做有没有违规?接受询问者是否有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拍照?应该怎样做才不会被拍照而放行?
回答,只要警方认为有必要,让嫌疑人写名字拍摄照片并留底属于正常的,没有任何理由拒绝,如拒不配合或无法证明自己身份的,可以不受48小时监管期限,在报上级部门批准情况下,可以监管至明确身份为止.所以,还是请大家配合.

2、去同志浴池算不算违法?在同志浴池这种特定的纯同志环境中发生性关系算不算违法?在同志浴池任何事情都没有做的情况下被警方抓走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去浴室没问题.做爱也没有问题,但浴室是经营场所,在无法证明其中有无经济利益关系情况下,浴室老板很难脱身.
也就是说,可以定留容卖淫嫖娼,也可以定流氓罪.....


3、在公园的同志聚点里,做拥抱、接吻、抚摸这样的举动算不算违法?在非常僻静的地方手淫、口交算不算违法?是不是只有肛交被当场抓获才算违法?如果去同志聚点只是为了和同伴聊天解闷而被抓走,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其实这些都不算违法,只要不是以赢利为目的.如果被抓走,请一定配合身份方面的调查,但一定要说明,只是朋友,没有经济牵扯!


还有请大家放心,警方并不会因为你承认了自己是同志就在你户籍档案上注名同志两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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